2023年药品整治自查报告(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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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药品整治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葡萄井社区卫生服务站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仁怀市药品监督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自查,现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管理组织健全, 成立药品分管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松 成员:李伯迁、陈何娅 二、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将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纳 入科室责任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三、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 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 购合法药品。 四、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

2、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 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五、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 6 个月的药品应按 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六、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管理, 药库药房面积达标, 与生活区、诊疗区、治疗区分开。 七、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八、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九、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 专柜存放, 专账记录, 账物相符。 十、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 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我院充分利用院委会、职工大会 组织职工学习药品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同时利用专栏宣传医疗平安创建

3、相关知识,让全院职工明白药品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实施药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下一 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 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院与组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 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二 ) 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三 ) 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 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四)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认真负责, 严密监测,及时报告;重点监测高风险制剂、生物制品及注

4、射液 的不良反应报告,严禁药品不良反应迟报、漏报和隐瞒药品不良 反应资料等现象发生。 (五)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 葡萄井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 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2篇:乡镇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南闸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我镇自2023年5月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使我乡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5、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卫生院召开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小教、派出所、工商、卫生院等单位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镇药品整治工作重点。2023年5月印发了南闸镇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自2023年以来,我镇共召开药品整治领导小组会议3次,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我镇一直保持着对村级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 1 / 4 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

6、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上半年,我镇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常规检查,下半年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给了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镇通过制作相关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药监、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乡各医疗

7、机构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2、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镇积极与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 4、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2 / 4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镇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县执法部门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目前我镇未出现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现象。 5、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6、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7、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8 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9、验收需保持冷链运输的疫苗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10、药库药房面积达标,与生活区、诊疗区、治疗区分开。 11、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12、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双

9、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14、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 / 4 五、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南闸镇卫生院 2 0 1 1-0 7-1 9 4 / 4 推荐第3篇: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1 敖汉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自2023年12月,我旗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旗药品安全工作按照“

10、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旗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23年12月20日,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财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旗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

11、小组。会议部署了全旗药品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旗药监局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敖汉旗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23年2月21日,旗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截止目前,我旗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1 / 5 (一)强化GSP认证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

12、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 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1、严格按照赤峰市开办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进行初审。 2、2023年3月至今对GSP认证合格企业全面进行了跟踪检查 开展GSP跟踪检查2次 ,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4起,责令整改18家,罚没款6570元。教育当事人21人次。 3、建立健全了企业监管档案,年初把GSP跟踪和日常检查纳入绩效考核目标。 (二) 加强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监管 一是严格查处抗生素的购进渠道,严把质量关,对经营使

13、用抗生素单位的购进票据严格审查,未发现非法渠道购药现象。 二是落实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规定。严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所有抗菌药物必须凭医师处方.三是严格审查了处方是否有驻店药师签字,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了纠正。 四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现象,对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经营企业给予严肃的处理。 (三)加强了疫苗质量安全监督 开展了以疫苗使用单位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活动,重点对敖 2 / 5 汉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疫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该中心严格执行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国家规划的疫苗包装上都印有“免费”字样,二类疫苗都有批签发和批检次报告单,购进渠道为赤峰市疾控中心和其他有疫苗经营资质

14、的单位,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齐全。该中心冷链设备运行良好,每天都有专人进行温度监测,并详实记录,储存和运输都在冷链状态下进行。 疫苗的购进、分发、供应、销售记录齐全,所有购进疫苗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都有验收记录和疫苗使用帐目,所购进疫苗产品大部分有药品电子监管码。在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了“盐酸克伦特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6家,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盐酸克伦特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 的违法行为,总体情况基本正常, (五)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剂类复方制剂 一年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

15、业186家,累计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计320家次,检查医疗机构510家,检查覆盖率100%,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单、开 3 / 5 通网上发布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旗15家医疗机构、186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我旗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起步。 (七)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药

16、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八)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旗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九)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旗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

17、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 (十)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4 / 5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

18、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识别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并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五、投诉举报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起,(其中药品1起、非药品冒充药品1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 2023年7月6日 5 / 5 推荐第4篇:县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自2023年8月,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

19、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县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23年4月17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经济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2023年全县药品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县药监局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了2023年

20、县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23年5月5日,县药监、卫生、公安、经济、工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县药品专项整治各部门联合打假工作制度。截止目前,我县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1 / 6 (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

21、,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全年开展GSP跟踪检查2次,专项检查6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4起,责令整改18家,罚没款6570元。教育当事人21人次。 (二)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我局一直保持着对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上半年,我局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3家大型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所)、100余家卫生室(诊所)进行常规检查,并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下半年在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

22、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了卫生部门。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单、开通网上发布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县15家医疗机构、35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 2 / 6 络员。我县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起步。此外,我局针对群众用药安全隐

23、患,向社会发布了安全用药警示3期。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研究安排部署我县整治工作,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顶格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

24、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在后续的市场检查中,我局对四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依法移送1起,现全部结案。没收非药品25种,罚没款1200元。 10月份,我局继续在医疗机构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共调查登记非药品四大类38个品种,现已将调查数据汇总报至盟局稽查队。 2、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我局在开展利用邮寄、物流运输业等服务行业进行销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切实取得实效,采取三项措施: 1、加大检查力度,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 3 / 6 巡回检查,检查内容为以上行业受理的邮寄药品,查看邮寄药品单据,并

25、根据单据调查邮寄药品单位(个人)合法资质。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是药监局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邮寄药品品种名单及时通报邮政部门,二是邮政部门发现有人邮寄或者收取的物品是药品时,立刻电话通报药监部门。 3、建立了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一旦发现有人邮寄药品有违法嫌疑时,立即暂时扣押,并及时通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前往检查处理。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县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26、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2条次,已全部提请工商部门查处。其中“梅邦虫草精”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暂停在全县范围销售,有效震慑了违法药品广告发布者。 4、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

27、息,加强对中成药抽验比例力度, 4 / 6 努力提高抽验靶向性和对违法案件的贡献率。今年我局提高这类药品在日常监督抽验中的抽取比例,共抽取怀疑非法添加药品20批次(其中降糖类6批次、镇静安神3批次、减肥类2批次、哮喘类2批次、补肾壮阳类7批次),目前还未收到盟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单。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5、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剂类复方制剂 自2023年开始,我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

28、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23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 一年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6家,累计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计200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10家,检查覆盖率100%,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52台次,查处案件25起,罚没款13790元。 五、突出重点,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确定药品批发企业为药品抽验重点环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

29、和一次性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我局对县内唯一一家药品批发企业(2023年9月正式营业)连续抽取药品13批次(其中基本药物目录药品8批次)。收到检 5 / 6 验报告单7份,全部报告合格。在医疗机构抽取一次性注射器(20ml)1批次。还未收到检验报告结果。 2023年,我局抽样送检药品共60批次,其中评价性药品抽样2批次,日常监督药品抽样37批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抽样20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截止10月底,共收到检验报告单11份,无不合格药品报告。 六、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游医

30、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并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今年,我局在各次宣传活动中共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电视台制作播出专栏新闻1档,出动宣传人员21人次,车辆20台次。 七、投诉举报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起,(其中药品1起、医疗器械1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 6 / 6 推荐第5篇:宁夏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普济大药房自开展药品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进一步规范,使本企

31、业的药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店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报告如下: 1.依法经营,在醒目位置悬挂证照,并按规定接受年检。2.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3.依据GSP标准,制定一整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 4.设立质量负责人,并负责处方的审核;从事药品经营,保管,养护人员,都已经过了市药监局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师及药师以上职称担任;企业全体员工,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要求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按处方销售和登记。 5.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用于销售药品的陈列,温控,调配设备齐全,在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合格。 6.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从合法

32、企业进货,并签订了有明确质量保障条款的协议书,购进发票完整。 7.购进的药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验收,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中药饮片按规定验收、记录,并索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GMP证书。 8.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用药和外用药,药品和非药品,都已分开存放。9.无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 10.严格执行关于销售含麻黄碱制剂的相关规定,并对销售程序进行设置,限制超量销售。 11.无走票、挂靠经营等违规行为。 12.店堂内没有违法药品广告和宣传资料。 13.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业务及法规知识学习,并有记录。 14.开展药学服务,建立门诊药历。 15.制定了各岗位标准操

33、作规程,并严格执行。16.店堂内设有顾客意见簿,药品质量监督岗。 17.营业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服务卡,做到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 以上为本企业进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指导和监督 。 宁夏普济大药房 推荐第6篇:县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优秀) 依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自2023年3月我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使我县药品安全

34、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23年3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药监、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县政府下发了依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23年5月5日,县药监、工商、卫生、公安、邮政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县药品专项整治各部门联合打假工作

35、制度。截止目前,我县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 1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开展整治工作以来,进行GSP跟踪检查4次,专项检查11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31 起,责令整改15家,罚没款0.8万元。教育当事人45人次

36、。 (二)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我局一直保持着对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3家大型医疗机构、17家乡镇卫生院(所)、40家诊所社区,400余家村卫生室(诊所)进行常规检查,并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了卫生部门。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下发文件、发放宣传单

37、、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全县40家医疗机构、95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2023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0例,今年预计完成100例。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 1、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研究安排部署我县整治工作,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顶格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

38、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2023年年初以来,我局继续在医疗机构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共调查登记非药品4大类25个品种。 2、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我局在开展利用邮寄、物流运输业等服务行业进行销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切实取得实效,采取三项措施: 1、加大检查力度,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为以上行业受理的邮寄药品,查看邮寄药

39、品单据,并根据单据调查邮寄药品单位(个人)合法资质。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是药监局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邮寄药品品种名单及时通报邮政部门,二是邮政部门发现有人邮寄或者收取的物品是药品时,立刻电话通报药监部门。 3、建立了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一旦发现有人邮寄 3 药品有违法嫌疑时,立即暂时扣押,并及时通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前往检查处理。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县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

40、布药品广告行为。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2条次,已全部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4、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加强对中成药抽验比例力度,努力提高抽验靶向性和对违法案件的贡献率。今年我局提高这类药品在日

41、常监督抽验中的抽取比例,共抽取怀疑非法添加药品12批次。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5、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剂类复方制剂 自2023年开始,我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 4 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23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

42、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 一年多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310人次、执法车辆27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1680家次、责令整改158家次、筛查药品1200批次、抽验药品135批次、处罚560家次,罚没26万元,圆满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 5 推荐第7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6 部门联合发表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和国家局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我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制定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3、并下发公司各部门。下面向市局监 管领导汇报公司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一、落实药监工作部署 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按药监局的部署成立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并制定了“公司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已召开药 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 次,研究解决了整治中公司需要解决的问 题。 按照 2023 年 4 月 19 日市药监局流通处“2023 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主要 任务”的部署和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对公司药品经营管理进行了自查。并将自 查结果汇总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交市局流通处。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

44、告专项整治工作 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 项行动中。公司将接收到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 销售假药的信息,及时向各部门传递、自查,从每次自查经营商品看,公司从 未经营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也不曾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 1.对照 2023-2023 年市局暂停违法药械广告产品名单我公司不存在继续销售 暂停产品行为。 2.我公司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也不在互联网广告上发布 信息。 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在贯彻落实“双打”专项行动中,我公司内部先进行了自查,公司所经营商 品的说明书、标签

45、、广告宣传中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公司自 2023 年 9 月成立以来,未曾经营已实施下架、暂停销售或待药检后实施 处理的商品。 我公司将继续贯彻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 ,依法经营,保证不经营各种违法药品、严把药品进货检验关,确 保药品质量,确保企业经营合法、规范,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自查后,已将“双打自查报告”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上交流通处。 四、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情况 公司在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专项工作中,制定了“药品电子监管的管理” 制度,今年 3 月 24 日组织全体员工对“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的意义” 进行了 专门培训。目前,我公司电子监管相关的设施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赋码药品 的 入库核准、出口核销;有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工作。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运转正 常。已完成对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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