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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存货及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器械、食堂设备等,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二、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三、实物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实物资产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一)、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公司
2、综合部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所有物品档案材料应在采购完成后即时归档,由档案室管理。 (四)、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应汇同公司综合部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不定期派人抽查。 (五)、资产核实是财务部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 资产登记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综合部统一管理,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并粘贴标签,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并形成“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存档被查。 其他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材根据每月各部门需求进行申购, 购回后综合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并按明
3、细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其进、销、存的变动情况,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五、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一)、购置手续 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的标准、数量,有综合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二)、登记 财务部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按项目填列,并请验收人、保管人签字,由财务部存档保管。 六、 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经综合部审核后, 报总经理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部予以付款。 七、 固定资产报废 固定资产报废的,由
4、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经综合部审核后,送财 务部签注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并有综合部负责具体的报废和残值回收办理。 八、 存货的购进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购进原料、商品等,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九、 存货的入库 购进的存货,入库前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一)、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二)、观察包装是否完好。 (三)、清点实物数量。 (四)、完成品质检测。 (五)、填制“入库单”,记录实物帐卡。 十、 存货的出库 (一)、需要领用存货时,领
5、货部门必须履行领用申请程序,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存货保管人已按照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禁止以白条抵库。 (二)、按规定填写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或划线。 (三)、存货发出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发出”章。十 一、 存货的仓储 (一)、存货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大宗商品仓储如有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储商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有条件的应分类挂卡。十 二、 保管人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应妥善保管公司资产。 (二)、若资产存放于公司仓库的情况下,应禁止
6、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库容整齐。 (三)、向公司申请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四)、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十 三、 存货减损处理 (一)、存货在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毁损、变质、溢缺,应认真填制“毁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二)、根据审批意见,存货保管人员作减少事务处理,财务部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十四、 实物账册管理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应按照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5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
7、,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时间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账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5、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监交人、接收人签名或盖章。十 五、 财产盘点方式 (一)、年终盘点 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固定资产、存货、存货资金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二)、年中盘点
8、 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一次。 (三)、月末盘点 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于月份终了对公司贵重物品及常用资产进行盘查清点。 (四)、不定期抽点 由财务部及公司制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公司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十 六、 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一)、总盘人: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制定人员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负责,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财务总监根据需要制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四)、盘点人: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
9、数量。 (五)、会点人:由总经理办公室指派,负责会点计记录,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总经理办公室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十 七、 盘点准备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负责人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公司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盘点物品准备:保管部门与保管人应将准备盘点的物品整理准备妥当,存货应堆放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盘点期间已收到料件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应分开存放,并予以
10、标示。 十八、 盘点实施 (一)、财务部应就年终、年中,抽查项目、部门、时间等情况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情况外,暂停收发物品。至于生产需用品,经批准可不移动,但应标示出。 (三)、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主观臆断,避免目测方式。 (四)、盘点过程应按指定顺序进行,不能遗漏、重复。 (五)、盘点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核对无误后,在表上相互签名确认。 (六)、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把“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部门自存,一份送交
11、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十 九、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总经理签核。 (二)、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部依据审批意见进行账项调整。二 十、 本制度解释权属财务部 推荐第2篇: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修订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和X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国
12、有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 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是决策机构,办公室是管理和执行机构,财务科是账目管理机构,各业务科室是国有资产使用及日常维护管理机构,纪律监察室和国资局是监督机构。 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以及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 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资产实物的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的资产购置申请、领用、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实行
13、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通过国有资产明细账、国有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纪检组是单位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各科室应接受其监督、指导。 二、资产配置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各业务科室应当根据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提出本科室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办公室汇总,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本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状况进行审批。审批后由财务科编制年度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
14、的,应当提出资产购置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经批准的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资产购买后,办公室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清册,登记固定资产名称、购买日期、使用部门等。各业务部门领用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领用表。 办公室将购置发票、购置资产申请表、领用表及资产信息等报送财务科。 财务科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登录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登记,记录事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入日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使用状态、使用部门、负责人等。 财务科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三、资产使用 国有资产的使用包
15、括单位自用和出租、出借等方式。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举办经济实体。 各业务科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购置申请、领用、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资产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时,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科。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的,按照X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资产的处置 国有资产的处置包括划转、出售、出让、置换、对外捐赠、报损、报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方式。严格按照X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单位内部无偿调
16、拨国有资产,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划拨明细表,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科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国有资产增减手续。 五、资产报损、报废 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属于资产置换、报损的,由财政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国有资产由于自然损耗确实不能继续使用,应由使用人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局业务科室,经国资局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同时登录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减少处理。 报废的家电和电子产品,应当由财政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无偿回收处理;其他资产,由财政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有偿回收利用。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
17、,由财政部门指定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确认。 六、国有资产收入 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除扣除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外,应当全额上缴财政。 上缴资金由财政部门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返还原单位,用于资产的修缮维护和事业发展,国家已有规定或单位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残值收入,扣除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处置成本后,剩余资金应全额上缴财政。 七、产权登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市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登记,核发产权登记证,依法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权的管理行为
18、。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包括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住所、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二)单位性质、主管部门; (三)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 (四)主要资产价值和实物量情况;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有偿使用)情况; (六)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占有产权登记适用于新设立和已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本单位资产年报、产权登记工作,严格按照R市国资局要求执行。各单位于年末结账后,登录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 变动产权登记,适用于发生分立、合并、隶属关系改变、部分改制以及单
19、位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单位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办理变动登记手续,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 (一)变动产权登记的相关证明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原产权登记证; (三)其他应提交文件、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变动产权登记根据实际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与产权登记年检合并进行。 注销产权登记,适用于因依法撤销或者整体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手续,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
20、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 (一)批准撤销、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终止财务决算报告或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原件; (三)资产清查报告书和资产移交清册原件; (四)财政部门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 (五)财政部门有关资产处置的批复文件; (六)原产权登记证; (七)其他应提交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登记实行年检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办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年度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财政部门普查、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办理产权登记情况; (二)单位资产价值量、重要资产实物量及权属的增
21、减变化情况; (三)单位资产处置情况; (四)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收益管理情况; (五)其他应检查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应在认真清查核实年末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如实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并提交本单位的年度资产管理情况统计表、财务决算报表、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审批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申办产权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单位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产权登记表,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二)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报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产权登记证有效使用年限为五年。对于有效使用期已满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持失效的产权登记证,到财政部门办理换领手续
22、。不按规定办理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其产权登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事业单位应妥善保管产权登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产权登记证遗失或者毁坏的,由单位及时在指定媒体公告或出具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书面说明后,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补领。 八、产权纠纷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市级或者共同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由行政事业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司
23、法途径解决。 九、资产评估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取得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 (二)合并、分立、清算、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三)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四)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五)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六)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合作开发和开办经济实体; (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下列经济事项,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 (二)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资产的产权变动行为,经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
24、制。实行核准和备案制的项目、范围、权限依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由财政部门选定的评估机构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十、资产清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科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 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市政府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机构合并、分立、撤销、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
25、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损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十一、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按照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信息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维护,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十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维护国有
26、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推荐第3篇:资产管理制度 1 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进行资产配置,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使固定资产流程化,充分发挥低值易耗品的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公司各部门及下辖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三、定义 本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机具设备、电脑及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及器
27、具及炊事设备等。低值易耗品是指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价值低于2000元的办公物品。 四、管理职能及分工 (一)综合事业部 1、制定管理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标准; 2、制定、审核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3、指导和监督下辖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4、监督管理资产处置情况,指导和指挥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资产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5、配合财务审计部组织资产清查清理,对下辖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完好率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6、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维修保养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
28、求开展日检、月检和年检; 2、根据安全技术规范和实际使用状况,对游乐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3、对检查或者保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4、完整填写维修保养日志。 (三)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 1、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价值变动等进行核算与监督。 3、对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审计。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造成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公司不断提高管
29、理水平。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商场用房、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及娱乐场所等; 2、交通运输设备:公司购置的各种车辆,包括小汽车、叉车、送货车等; 3、机具设备:为销售商品而配置的大型设备,包括电梯、防盗网、切片机、烘干箱、电子监控器、收银机等; 4、电脑及通信设备:包括服务器、复印机、摄影设备、音响设备、电脑网络设备、程控电话、电话网络、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服务器、扫描仪、投影仪、传真机等; 5、办公设备及器具:办公用和生活用各种设备,包括保险柜、大班台、空调、沙发、会议桌、洗衣机、冰箱、彩电等; 7、炊事设备:灶具、锅炉、炊具、煎炸机、电热锅、蒸煮机、洗
30、碗机等; 8、其它 (二)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1、购置办公固定资产 (1)需求部门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填写请购单,经综合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安排采购事宜。购置资产超出资产配置标准时,由总经理签批。所有固定资产(价值在5000元以上)采购必须和供应商签订合同。 (2)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履行验收入库手续,采购人员与需求部门会同综合事业部共同办理验收手续,向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提交结算报账凭证,向综合事业部提交资产增加单,综合事业部主管将增加资产列入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账。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2、购置非办公固定资产 需求部门填写请购单及购置说明,报综合
31、事业部、财务审计部初审,主管领导签批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特殊购置由管理公司总经理签批。 3、接受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赠予(奖励)给管理公司或者分公司的资产或因其它原因导致的资产增加,由相关部门或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员向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提交资产增加单及说明,综合事业部会同财务审计部门合理确定资产入账价值,由财务审计部门办理入账。 (三)固定资产的发放 发放固定资产时,领用人须分别在出库单和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使用人须按规定赔偿。 (四)固定资产盘点程序 1、固定资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清查一次
32、,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2、盘点准备:各部门、分公司于盘点前将账册登记完毕,按账册进行盘点;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事业部根据资产盘点制度,编制盘点方案。 3、盘点:盘点人由资产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盘点记录,依实际盘点数详细记录盘点统计表,协点人由资产使用部门指定人员担任,负责盘点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监点人由财务部门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4、盘点总结:资产使用单位按照资产类别准确填写资产分类汇总表、资产盘点结果统计表、资产盘点账、物不符报告表;分公司根据盘点结果及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案等编写盘点总结,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管理公司财
33、务审计部、综合事业部。 5、盘点报告: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协助综合事业部编写资产盘点报告,说明盈亏差异 原因及异常事项的建议等,会签后上报管理公司总裁,经签批后,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6、调整账物: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事业部根据盘点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管理公司与分公司,以及分公司之间实行有偿占用原则,参照市场标准,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以“固定资产”外调单作为资产外部转移的核算依据。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的,由资产使用部门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事业部初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3、管理公司职能部门的办公类资产调配由综合事业部负责。
34、4、分公司内部资产调拨由分公司负责,资产变动情况以月报形式报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 (六)固定资产的出售 1、由于业态调整、产业提升或其它原因需要出售固定资产或出售闲置资产。具体流程为:( 1)分公司或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查实拟出售资产的入账所属单位,经入账单位财务审计部确认,并上报有关税务部门后拟定资产处置方案。 (2)管理公司提出固定资产出售的,综合事业部发出指令,分公司或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要求制定出售方案,填写资产处置流程单及相关说明,报综合事业部、财务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会签,报管理公司总裁批准。 (3)分公司或资产使用部门根据会签单,落实固定资产出售工作;将出售结果写入资产处置流程单,报综合事业
35、部、财务审计部进行账务处理及备案;出售所得款项必须上缴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 2、出售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报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备案。 (七)固定资产损失 1、固定资产损失指企业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损失。 2、固定资产单项金额1万元以内、累计金额5万元以内固定资产损失,由分公司或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损申请,提供专业部门技术鉴定和减损说明,经分公司或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确认,分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报备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财务审计部进行账务处理;单项金额1万元以上、累计金额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报损,除上述程序外,须由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
36、事业部签署意见,报管理公司总裁签批。固定资产损失后,分公司或资产使用单位编制资产损失报告,上报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事业部,重新核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3、属非正常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须认定责任并做出处理意见,并由责任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办理注销手续。 4、资产使用单位编制资产损失报告,上报管理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事业部备案。 (八)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分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等,加强固定资产价值和实物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清查一次,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资产,应当查明
37、原因并申请处置;分公司应根据资产性质确定每年盘点次数。 3、申请处置部门需向公司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由公司批准后进行,处置后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面结存数。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毁损、盘亏和报废净损失列入当期损益。 4、分公司每月5日前,以月报的形式,向管理公司提报上月新购资产汇总明细表、闲置资产明细表、资产变动明细表、(包括资产数量、调配、增加、减少等信息),每月28日前报下月拟购资产计划明细表、下月拟处置资产计划明细表,由分公司责任人签字后,提报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财务审计部。 5、为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单位的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录音录像、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和
38、定期检修,防止因各种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而遭受损失。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由保管人(或使用人)赔偿。 (九)采购原则 1、预算管理原则:实行统一预算管理,由综合事业部与财务部根据公司销售情况制定各部门和门店实物资产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各部门、门店实物的采购与领用原则上在预算内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方可执行采购。 2、统一购买原则:所有实物资产原则上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属专业用品的,经综合事业部核实、总经理批准后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3、多方比较采购,控制最低价格原则:同一物品需找两至三个供应商报价,择优采购; 4、物料用品即购即入库原则:物品采购回后,
39、须在当日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凭入库单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十)交接 1、新进人员到职时,向人事行政部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调职)时,必须向人事行政部办理办公物品(低值易耗及固定资产)归还手续,未经人事行政部认可的,不得为其办理离职(调职)手续。 2、综合事业部根据预算控制各部门的物品总支出。 六、低值易耗品管理 (一)低值易耗品的购置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上报次月所需办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经综合事业部审核、汇总后,由负责人员进行统一采购。 (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 由综合事业部依据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进行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
40、,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进行及时调换。 (三)低值易耗品的发放 综合事业部发放低值易耗品时,领用人须分别在出库单和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中签字确认。 (四)低值易耗品处置 1、范围 (1)处置无保留价值或报废的低值易耗品。 (2)拆卸下来的并无保留价值的废旧材料。 2、处置流程 (1)管理公司下辖分公司低值易耗品处置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公司总经理签批,报送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管理公司职能部门低值易耗品处置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送财务审计部和综合事业部批准,综合事业部主管签批。 (2)低值易耗品处置后将处理说明及相关材料报送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含:物资的来源、数量、处理的
41、原因、承办人、结果等)。 七、处罚 1、如发现有下列行为者,应责令迅速改正并根据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求经济赔偿、追缴经营所得,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违纪处理规定。 (1)未认真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所管辖资产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管理失职,未及时履行职责者。 (2)擅自批准资产产权变动,擅自转让、处置资产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及时、不如实、不按本制度要求上报各类相关表单者;不如实进行资产登记、隐瞒真实情况的。 (4)授权管理的资产,综合事业部要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现管理失职,未及时
42、履行职责者。 (5)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资产账、物不符,私自删除、删改资产各项管理资料者。 (6)未按要求对新增的资产即时、准确地入账者。 (7)未按时组织资产盘点者;未按时进行资产盘点者。 (8)在资产转移、出售、报损业务中,对资产的技术状况做出虚假鉴定者。 (9)对于盗卖、私自调换、出售、化公为私或在出售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者。 2、对于人为原因导致的资产损坏、报废、损失及盘亏,直接责任人按估价赔偿;对新购进未使用的闲置资产未保持完整的,经专业部门鉴定,按估价的损失额进行赔偿。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所在的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管理公司综合事业部及财务审计部,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43、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推荐第4篇: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条 资产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预算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日常管理以及资产的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置,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统一牵引、分层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对各部门的资产按照权责划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为人资行政部,各部门为行政人员。 第四条 资产保全原则 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单位价值较高、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应办理财产保险。 第五条 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 责任到人原则是指每项资产均应有保管人(一般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