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作社税收.docx

上传人:ylj18****41534 文档编号:81611115 上传时间:2023-03-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4.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合作社税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23年合作社税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合作社税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合作社税收.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合作社税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81号 颁布时间:2023-6-24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

2、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5位从事特种养殖的专业农户从工商局领取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成为全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缴纳所得税的问题,萍乡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了合作社办税人员的咨询。 咨询员首先对合作社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作了解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是依据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农民

3、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上述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的经济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4、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随后,咨询员就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解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合作社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

5、;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此外,如果专业合作社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就合作社税后盈余分配问题,12366咨询员按现行税收政策给予了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

6、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后利润及盈余分配给个人的,包括盈余公积金转增个人份额的,视为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

7、税法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后,咨询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且国务院将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会积极贯彻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问题浅析 2023-12-07 08:23:44| 分类: 国税地税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在近两年的税收管理实践中,笔者发现税务登记管理环

8、节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行税务登记制度与工作实际相脱节,从而造成人力、物力的无端浪费。从二六年国家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我市许多农村的农民陆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各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越来越多,其中有搞树苗培育、林木、果木方面的专业合作社,有搞种子、种苗种植业方面的专业合作社、有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专业合作社,有养鸡、养猪、养牛、养羊方面的专业合作社,总之,不外乎农、林、牧业,这些专业合作社少则 五、 七、八人,多则三 十、五十人,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虚假行为,随便找几个村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找人写个所谓的“章程”

9、,就成了他合作社的社员了,事实上他们并存在实际经营,而真正的目的是想套取国家扶持“三农”的优惠政策,比如各种财政扶持资金,财政性补贴款、贴息贷款、低息贷款等等。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目的,并非想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而是为了取得税务登记证后能够到金融部门顺利办理开户银行许可证后开设账户,从而享受国家扶持“三农”的收优惠政策。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特别是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对待这些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问题上处于尴尬境地,不给办理违反法律规定,给予办理则增加无用劳动。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

10、务登记;从职责上讲,纳税人如果在法定时间内没有主动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后立即督促办理税务登记,但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基层税务机关又不想让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的在办理了营业执照后有的确实在从事一些实际的经营活动,比如种植、养殖等,有的则纯粹就是为了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根本就不准备真正去经营,因此也不会有经营收入可言。而且就算是有经营收入的前者,根据财税(2023)81号文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各项经营收入均享受免税政策,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办理税务登记后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均是长期零申报,不会产生

11、分文税款,但却会增加税务管理员的工作量,比如,每个申报期许多的户都的多次进行电话催报,税务机关的诸多报表都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配合才能完成(比如征收方式鉴定表等上面的鉴章等),无形中增加税务机关的工作量,这是其一,最大的问题是因为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纳入,增加了所在税务机关的零申报率,每月或每季还的向上级部门写出原因分析,再次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务登记管理问题,应灵活掌握、区别对待。对于经过实地调查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专业合作社,可以在审查手续齐全后,给予办理税务登记,同时给予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对于哪些则纯粹就是为了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无正常经营活动也无经营

12、收入的“空壳”专业合作社,则不予办理税务登记, 基层税务机 日前,从县国税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各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以上条款向县国税局管理二科申请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办理减免税需要的材料:减免申请书、合作社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章程与财务报表。 合作社税收 合作社税收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规定 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合作社 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 合作社简介 农业专业合作社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综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