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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对新工人(包括外包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作好登记记录及受教育者、教育者等的签名工作。 三、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起重工、各种起重机械操作工(包括“指挥工”)等特殊工种工人及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除了需要接受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接受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独立操作。 四、要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特点以及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容易波动、放松的特点,适时进行安全教育。 五、采用新技术
2、、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工地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在某些情况下还必须向有关操作人员作上述三方面的交底。 2、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在向施工队或班组分配工作时,要对施工队负责人或班组长作好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交底或综合性安全交底。 3。各项目部或班组每天在向工人分配工作时,要根据施工特点、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气候条件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二、安全交底后,各级交底人要及时检查现场施工
3、中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对于重点监控、危险部位,还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达到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目的。 三、各级安全交底,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验收制度 一、脚手搭设前,必须按规定,刘脚手架的基础进行验收,脚手架搭设满六排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验收人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担任。 二、井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准挂牌使用,验收入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机械管理员、现场安全员、搭设班组负责人担任。 高速井架等特殊井架搭设后,还必须通过公司动力科、安全科验收。 三、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
4、公司动力科、安全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下回转塔吊在安装好起扳前,还必须进行起扳验收,由公司动力科、安全科负责进行。 四、特殊脚手(爬、挂、挑等)首次验收。必须有公司安全科参加验收。 五、特殊脚手,每次升降或拆装前,架子工班组必须填写申请单,向现场安全员递交申请单,在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会同操作班组对御手架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准进行升降或拆装,升降、安装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必须会同操作班组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投入使用。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生产班组每天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上岗检查,随时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必须督促施
5、工班长抓好这方面工作。 二、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每周哪一天检查与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明确,要在项目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反映出来,每次定期检查,要对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个人安全防护、班组三上岗活动、防火、场容、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项目部有关管理条线,平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施工员要负责将不定期安全检查情况在“工地上岗记录本”上反映出来。 三、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确定,安全大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等带队,有关管理条线人员以及电工、竹工等必须参加。检查范围应该全面覆盖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四、国定假日
6、前后,项目部要组织节前节后安全、防火检查,汛雨季节做好防台防汛检查。 五、公司安全科平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中途检查。 六、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对危险部位要加强检查,要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复查工作,各种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资料积累存档工作。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全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一、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现场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7、,并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科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安监站报告事故情况,然后写出书面事故情况初报,上报劳动部门、安监站、上级主管部门。 三、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其它指定人员组织安全、劳资、技术等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安监站、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安监站、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上述两款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
8、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有关专家参加。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限公司 *限公司 五、对各种伤亡事故,事故调查组在情况调查、原因分析完毕,事故责任查清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抓好安全整改工作,抓好职工安全教育,防止发生重复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根据其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作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人事故责任者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凡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
9、、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重伤死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案(其中20天劳动局批复处理),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超过90天要向劳动局打申请报告批准同意),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八、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安抚处理工作。 *限公司 *限公司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如风、雨、雪、雾、严寒酷暑等)。 2、交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
10、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夹具的技术要求。 3、交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对特殊工种中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查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主要工夹具吊索的完好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交底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的措施。 4记上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
11、作业情况。 *限公司 *限公司 5记上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或苗子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活动日: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后一小时进行“安全活动”的制度。 2小结一周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5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6认真贯彻(集团)总公司、公
12、司、项管部的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 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项目经理 1.由于管理不善发生死亡事故、每次事故扣承包者提奖总额的 5%。 2.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每次事故扣承包者提奖总额的 3%。 二、项目副经理 1.末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造成事故的扣全年收入的20%。 2.平时末对班组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交底,扣季度奖金10%。 3.在指挥生产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如发现违 章施工,一次扣罚季度奖金10%。 4.未正确记好施工日
13、记,扣罚季度奖金5。 三、项目安全员 1.未定期组织周检查,月检查、一月一讲评制度,扣季度奖金20%。 2.及时督促整改上级开出的违章单,超过二天未落实的,扣罚季 度奖金10%。 3.布置现场的安全宣传气氛,落实督促班组搞好安全三上岗记 录,未做好的扣罚季度奖金10%。 4.对吊装、拆除井架、脚手架等危险施工区域、未落实警戒标志 和监护人员的,扣季度奖金的10%。 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故发生的发现一次 *限公司 *限公司 奖励1000元。 6.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改 进措施的落实,发生类似事故重复出现的,扣罚全年收入10%。 四、项目工程师
14、、技术员 1.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未审批好扣罚季度奖金50。 2.针对施工过程,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制定的,扣罚全 年收入的5%。 3.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随时检查是否按组织设 计施工,未跟踪检查的,扣季度奖金10。 五、项目施工员(关砌、木工翻样、钢筋翻样) 1.要对分部分项施工有针对的安全交底并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 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的,扣季度奖金50%。 2.对于上级部门、项目部查出的安全问题,未按规定时间落实好 整改的,每次扣罚季度奖金20%。 六、项目材料员 1.未对外采购材料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的扣当月奖10%,若发生事 故的扣季度奖100%。 2.严格执
15、行仓库及危险品的有关制度,末做好的扣季度奖lO%, 发生火警事故的扣季度奖100%。 3.认真落实执行有关安全的器材进场的验收并加以监督,并且对 现场实行动态管理,未做好的扣季度奖20%。 七、项目机管员 *限公司 *限公司 1.认真落实项目机械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加以督 促,未做好的扣季度奖10。 2.发生机电安全事故的扣季度奖50。 八、项目综合管理员 1.认真执行落实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未做好扣季度奖20%。 2.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并加以监督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扣 季度奖100%。 九、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操作规程,并对组员进行上 岗交底,未做好的扣
16、100元。 2.认真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对宿舍乱接乱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 炊具等,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限公司 *限公司 附件: 关于安全生产规定的奖惩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及宝业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的施工现场、生活基地、改制单位的施工现场、车间、仓库、生活基地等及职工(包括自有职工、外包工等)。集体(包括项目部、项经部、分公司、分包、外包施工队等)发生的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条款、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本办法实施。
17、第三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叁种: (1)口头警告 (2)经济处罚 (3)扣押或吊销操作证 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分管管理人员、外包工班长,可给于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经济处罚,也可同时给予所在项目体、班组处罚二千元至五千元; (1)擅自变更或不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动手术措施的; (2)对施工现场违纪现象和违章行为熟视无睹、姑息迁就、不予制止的; (3)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的或忽视劳动保护,强令工 *限公司 *限公司 人疲劳操作的; (4)施工现场“七牌二图”、旗杆、标识设置不齐全的;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宣传栏、
18、读报栏、黑板报及宣传气氛不浓的;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资料不齐全的或记录不其实的; (7)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火情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苗 子,隐瞒不报或拖延虚报及破坏事故现场的; (8)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或检查情况无记录的; (9)对有关部门通知整改的内容、逾期不改或整改率无故达不 到100%的; (10)对外发包队伍或项目不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 (11)无安全教育制度及对外包队伍进场不进行三级教育和三证 不全就投入施工作业的; (12)在向作业班组布置工作的同时,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13)对脚手架、井架、人货两面用电梯、起重机械未经验收合 格就擅
19、自投入使用的。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六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给予 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 (1)不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违章操作的; (2)工作时间穿拖鞋、拖鞋皮、赤膊或高处作业穿高跟皮鞋的; *限公司 *限公司 (3)翻爬脚手架或攀缘井架上下的;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不带有效操作证的; (5)使用无防滑措施的竹梯或缺档竹梯或无牵绳的人字梯的; (6)擅自无证操作机械或电气设备的; (7)饮酒后上岗进行施工作业的;酒后驾驶的车辆的; (8)擅自更换或不按规定使用熔断丝或乱接乱拖电源线的; (9)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吊索具的; (10)在金切机床(车、刨、钻、冲床)上操作
20、时不带防护眼镜或戴手套的; (11)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园锯、平刨等小型木工机械或操作 小型木工机械时戴手套的; 第六条 对有下列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 生产规定搭设安全设施或野蛮施工损坏安全设施行为之一的、可给予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对其中具有第一项至第五项的可同时给予项目体二千元至五十元的处罚: (1)高处作业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的(指赤膊工程项目); (2)“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的; (3)井架、电梯出入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隔离棚的; (4)架空线、街面人行道及通道要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架和 防护棚的; (5)在脚手架体上直接安装机械设备、摇头把杆、悬挑
21、平台及 御料斗的; *限公司 *限公司 (6)擅自拆除脚手架的拉结件、防护栏杆、安全竹笆的; (7)擅自拆除、随意搬移或故意损害“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设施的; (8)脚手架上堆物超负载的; (9)脚手架不设置18cm以上踢脚板的; (10)砂浆机、搅拌机不设置市区二级沉淀三级排放,郊区一级 沉淀二级排放的。 第七条 对用电混乱,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任者,可给予五十元至二百元的处罚; (1)电源线不按规定架空(汽车通道高度六米以上),被一物辗 压的; (2)开关箱内动力与照明电混装的)除装照明隔离开关外); (3)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或接零、电源线直接霎漏电开关下桩 头,电箱
22、总成残缺不齐,照明使用护套线及花线的; (4)使用小型机具(包括移动电具)没有两级漏电保护器的; (5)电焊机一次侧及开关箱电源线超出标准规定,二次侧无空 载降压保护吕或无触电保护器的; (6)地下室、扶梯通道、临时宿舍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除施工组织设计说明、采取措施的); (7)机械操作中员离机后,不切电源、塔机不夹紧轧轨钳的; (8)塔机、井架等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失灵后仍在使用的; (9)起重机械、人货两用梯等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行的; *限公司 *限公司 (10)砂浆机、拌和机料斗无保险钩的; (11)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的; (12)用劳动车吊装物件的; (13
23、)在机械操作岗位上看书报、聊天、干私活、指挥自离岗的; (14)人货两用梯楼层通道安全门不关闭运行的; 第八条 对违反消防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者、可给予五十元至三百元的处罚,并可给予所在项目体或外包单位二千元至五千元的处罚; (1)违反火源管理、使用电炉、煤油炉及灯具烘烤物吕或取暖的,在宿舍及不在专门指定地点使用电热器具烧煮食物的;(在执行罚款同时对电热器具予以没收) (2)不按规定存放使用氧、乙炔瓶的; (3)动用明火不输动火审批手续;不落实监护交底证书的; (4)焊割作业违反“十不烧”规定的; (5)违反禁止吸烟、禁止动火场所禁令的; (6)焊割作业时氧、乙炔瓶等切割设备缺少安全附件
24、的; (7)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不按规定配置,落实消防设施的; (8)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管理混乱的; (9)盗窃、毁坏消防器材和设施或挪作它用的; (10)地下设施使用违反消防规定的; (11)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运输规定的; *限公司 *限公司 (12)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13)使用石油液化气未办理审批手续,无证使用或先用后审的; (14)有重大炎险隐患,经提出整改通知不予改正的。 第九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纪律行为的责任者(个人、集体)的处罚由公司和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等管理部门当场执行。 第十条 执行罚款时,由执行人
25、当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行,受处罚人当场交纳罚金。不能当场交纳的,由受罚人在罚款收据上签字后,罚款收据送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有受罚人工资或人工费中扣除。罚金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对集体的罚款可在分配部分支出,不准挤压成本。 第十一条 罚款由同级财务部门单独入帐,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当事者对处罚不服或拒签的,可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接到罚款收据后的三天之内书面向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合资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的,除按经济承包责任制,双优竞赛规定的奖励外,对阻止、避免事故及苗子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处罚金不得高于本人当月工资的20%。 第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限公司 *限公司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0年6月1日起执行,1996年38号文同时废除。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保卫科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年二月 *限公司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