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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议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陇川县司法局适应形势要求和群众期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纵深推进、横向拓展,积极在构建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了
2、尝试和探索。 一、陇川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网格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内部9项业务职能,创建“八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社区形成送法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在村组以全国、省、州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对象,打造个人冠名的“个人调解室”,发挥品牌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业务强、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在行业中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目前,陇川县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援助)中心1个,基层一
3、线公共法律服务所11个,“律师事务所”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05个,“个人调解室”1个,联调室11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乡镇法律援助站13个(含武警边防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含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室)。初步形成了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杻纽;律师事务所、个人调解室、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网格式服务体系。在案件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实现了上下渠道贯通联动、网络对接共享、层层有人办事的服务新格局。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4、措施和成效 一是理清思路,找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定位。为适应形势需要,县司法局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抽调专人开展深入调研,梳理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和职能,召开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了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现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便捷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思路。 二是纵深推进,构建立体化服务网络。为延伸县乡两级中心服务,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的通知总体要求及具体部署,在基层一线以全省规范化司法所为依托,本着自愿、互惠、
5、便民、有效的原则,整合调委会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展服务业务、扩大服务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实行窗口服务、网格管理、联合作战,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廉法律服务,取得了满意效果。 三是横向拓展,打造实体化服务平台。为提供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升级12348热线,指派律师、公证员与公安、检察、法院、工会、妇联等10多个部门相对接,实现衔接互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纠纷受理、法律援助、12348热线、社区矫正等服务窗口,将司法行政干部、专业律师、专职调解员、法律援助和公证联络员推向一线,增强窗口服务力量,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
6、理、法援、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咨询等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内部增容,增强专业化服务水平。为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注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团队建设,加快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规范化站点创建力度,充实重点建设法律服务团、政府法律顾问团、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团,成立律师讲师团深入一线、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精细管理,提升规范化服务效能。为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我们把完善机制作为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针对窗口服务平台出台了陇川县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优质服务规范,规范文明
7、用语和工作礼仪,做到人员服装、服务用语、标牌标识三统一,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办理结果、满意度六公开。同时,还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指纹考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纪律、轮值主任、预约服务等内部制度规范,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定期考核等督查制度,逐一装裱上墙,实现各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特点,分别完善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六规范、公证行业三零目标考核等制度,严格队伍管理,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 三、推进陇川县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发展的思考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目前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推进这
8、项工作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长效发展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整合资源,推进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我们将推广已建成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验,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乡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注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挖掘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资源,通过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习,为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人力支持。 三是创新思路,丰富法律服务内涵。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关注法律服务需求的内容和
9、方式,逐级建立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了解群众最需法律诉求,针对性制定开展服务项目和内容,使服务真正让群众满意。 四是落实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强有力的财政支撑,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在村居(社区)专职从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另一方面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各级党政主
10、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项惠及全民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首先要纠正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仅仅是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这一片面认识。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通过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立,就近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对引导老百姓依法维权,息诉罢访,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法制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要有“花小钱办大事”的深谋远虑,投入资金越有保障,购买的法律服务资源越充足,老百姓得到的法律保障实惠就越多
11、,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政府必须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中均应列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预算。甚至可以考虑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保障公益性服务补偿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激发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同时因地制宜,对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搞“一刀切”,可以选择性地开展重点建设和创新性建设,比如在有条件有财力的社区、村居,政府可以鼓励他们自行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法律服务,一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二来可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具有示范代表作用的部分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工作。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督
12、查督导,防止有令不行,敷衍应付。 三是科学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每年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重点对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以及所派驻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督导法律顾问协议落实情况,提供四项法律服务产品实物工作量,检查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完备,台账、档案资料等齐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投入等等,具体由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同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由享受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对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此衡量各地开展公共法
13、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效果。县政府综合考虑服务质量评价和检查结果对各乡镇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年终考核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此来作为对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推荐第2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心得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认识 在公民法治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帮助他们答疑解惑,维护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实践中央“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方式。作为一名法律职业从业者,我对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构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大为民服务的实际举措,集中窗口服
14、务对外,综合型服务便民,集中受理,一厅式办公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现有的乡镇司法行政部门部分改造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中心设置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以服务内容综合化的特点为群众服务,将极大地简化群众申请程序,真正实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又一重要窗口。 二、尝试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推进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强化社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完善的法律服务组织结构,由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人员与社区实行挂钩结对,引导青年律师、
1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随时解决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可进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不受时间限制,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业务送到百姓身边。居民足不出社区,就能获得公益性的法律服务。三是累积经验、以点带面,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合力打造市区半小时、城镇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四是深化律师与司法所、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活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律师和司法所人员相结对,实现与村官们的互动,将城区优质的法律资源导向农村
16、,加快构建区级、镇级、社区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专线平台为契机,着力提升“12348”服务品质,树立司法行政全新形象。一是增加人员配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由专人负责法援中心日常工作,确保“12348”平台在工作时间内随时畅通,法律咨询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确保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得到专业满意的答复。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借助公众媒体的力量,把“12348”服务热线推广到群众中,使更多群众知道和了解“12348”的功能。三是规范来电记录,确保群众咨询事项得
17、到满意答复。对于电话不能沟通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当由专人跟进回复。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不定时专门组织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培训班,并安排分管领导、专家学者或者资深律师进行授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的工作水平,加强相关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政府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积极扶持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是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些民间法律服务机构也应运而生。此外,还有一大批热心公共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社
18、会志愿者,在构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民间法律服务组织还不够发达和成熟,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必须建立一批由政府主导和扶持的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及法律服务中心,并促使其发展成为民间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 总之,对内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工作网络,把法官、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等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功能;对外要善于横向借力,探索与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模式,共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 推荐第3篇: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南宁:“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
19、” 据了解,2023年广西南宁市成为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自开展试点以来,南宁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水平,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上半年,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民生项目法律服务供给量大幅度提高,同比分别增加32%、13%、15%、20%、21%。 为积极回应市民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南宁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
20、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2356号)。于2023年投入3040万元,建成了由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成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平安法治南宁建设中,发挥了法律服务“倍增器”和社会治理“稳压器”作用。 将“咨询热线”拓展成“服务平台”。坚持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有的资源为基础,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将其升级改造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联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
21、等12个法律业务项目,为社会民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服务导航和定制服务。2023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来电咨询10242人次,法律服务供给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接待咨询实现零投诉。 为此,南宁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形成了“一张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盘棋”公共法律服务重统筹的良好格局。 将“业务单间”整合成“综合大厅”。2023年5月,市司法局遵循“开放与共享”理念,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司法行政的“12项业务”从各自为战的“单间多楼层”整合到一楼的“综合服务大厅”, 让“12项业务”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一条流
22、水线上同步运转和高效办结,有效解决了群众办理业务“跑断腿”的问题。2023年年底,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建成了面积达5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大厅,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建成了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大厅,都配置了办公自动化设备和业务自动化查询平台。 将“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结合“互联网+”的发展大势,依托南宁市政务外网,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建起了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司法行政“12项业务”融合成12个网络化业务分系统,将市、县(区)13个法律服务中心、10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融合为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并与原有的南宁普法网、南宁普法微
23、博、南宁普法微信、南宁司法行政App客户端相连接,形成了具有南宁特色的“法律服务共同体”。 鉴于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南宁市还探索出了一个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机制,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两项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由政府购买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按合同要求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服务要求,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23年上半年,南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含部分胜诉)达89.66%,代理和辩护意见采纳率(含部分采纳)达90%,案件和接待咨询零投诉,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890.97万元。二是政府购买社区矫
24、正服务。在西乡塘区试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专职从事相关社区矫正工作,或与民间社工组织签订购买社工服务合同,由民间社工组织向社区矫正机构派遣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23年2月,西乡塘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与西乡塘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建立了西乡塘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掌握就业技能、重新回归社会。 来宾:“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成体系 2023年以来,来宾市先行先试,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以“一平台六中心”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
25、城乡居民。 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顶层设计。从市委、市政府层面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位、定方向、定目标、定原则、定任务、定配套制度,从上到下一以贯之。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了来宾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系列文件及配套制度,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文件及配套制度,汇编成来宾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手册,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实践层面,建设了来宾市“12348”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设计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格地图、工作流程、服务中心
26、背景墙标识等一系列图式,推进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布局规范化。 构建多样化服务通道,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纵横延伸。来宾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网上网下同步的法律服务平台,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六路“直通车”。一是建立一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了来宾市“12348”呼叫中心,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要求,实现了法律服务即时办。二是建设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开通来宾市“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是广西首个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具有查询、申请、咨询和预约等多项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
27、、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司法考试、综合服务和法律地图九大法律服务项目。三是开发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客户端。开发手机客户端(App),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9个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为移动终端提供实时在线服务,实现服务无间隙。四是建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开通了来宾市“12348”微信、微博,打造法律服务微网“直通车”,实现服务全方位。五是构建一张“五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按照“一平台六中心”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市本级着重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县级重点建设“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六中心。同时
28、,依托覆盖到村屯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一站式。六是打造一支法律服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组建由143名律师、近万名驻村挂职政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村屯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5000多个屯级“三会”,实现法律服务队伍覆盖到村屯。 构建多元化参与机制,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多种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整合,逐步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一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确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
29、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专项组等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机构,成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确保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在实际工作中步调一致。二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机构,以“12348”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由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各类协会为服务单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原来26个单位,增加为70个单位,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依托有爱心的社会组织、企业,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
30、服刑人员就业基地。目前,来宾市建有5个集培训、教育、就业等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基地。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统筹利用资源。一是借助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有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政法干警担任网格员,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二是利用市“一村一警”、村(屯)级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三会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全覆盖到村屯。三是借
31、助市“三求”文化惠农工程,在全市724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公共服务综合楼、农家书屋、文艺舞台等基础设施,实现了“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到村屯,并利用文艺队宣传法治,图书室开辟法律书刊专柜、电子阅览台,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在全市农村、社区中,全面展开文明守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切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作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责任单位,市各级司法部门把此项任务打造成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市政府印发的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法律顾问建
32、设中的职责和地位,明确了乡镇一级政府法律顾问可由乡镇司法所干部担任,成立了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工作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法制办主任和司法局局长担任。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有32个单位部门也成立法律顾问室。此外,司法局还建立了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其他人员较少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等顾问工作,努力推进遇事找法律顾问成新常态。 坚持以信息化为引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以来,来宾市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贯穿运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努力实现由信息化管理向信息化服务转变,相继开通了来宾市“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和微博,对
33、微信进行了二次开发,使之具有咨询、服务的功能。研发了App手机客户端,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扩大了服务对象,缩小法律服务半径,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北海:构建 “一平台六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北海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政府2023年首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四定”重点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北海市公共服务的一个品牌来打造。 北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市公共法
34、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前瞻性和全局性布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的意见,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目录”,加大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两年来,北海市投入专项经费267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人员保障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设置非营利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问题。 近年来,北海市构建了 “一平台六中心”,拓宽了服务渠道。加大投入建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了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为群众提供法
35、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九项业务的网上咨询和办理。改版升级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指尖上”的微服务更为便捷。将原有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升级扩能,由单一的法律援助,拓展为集九项业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电话专线一站式服务。强力推进“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等“六个中心”的实体建设,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去年建成以来,已接待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接听热线电话18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400余件,服务群众数
36、量明显提升、服务案件类型明显增多。 针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的问题,积极统筹、合理分布,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规范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优秀法律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单靠在职在编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北海市开拓思路,坚持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举,分类整
37、合各方资源并配置到基层,延伸到村居。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主力军作用。实现系统内人力资源下沉,服务关口前移。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补充。北海市两级政府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除了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目录外,还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平台六中心”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有力推动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在工作中整合社会资源,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家团、人民调解员、普法讲师团、普法轻骑队等组成三支社会法律服务队伍,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有效的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创广西的“三个率先”,法
38、律援助“暖民心”。在广西率先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群众;在全区率先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和受理业务,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在全区率先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司法为民得到更好的体现。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二是建制度、搭平台、促发展,法律服务“聚民心”。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广西率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了市、县、镇、村(社区)全覆盖;在全区率先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与“千亿元园区”共建“法治园区”,把北海市工业园
39、区建成法治园区;公证处不断开拓公证业务,公证效率、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重基础、强宣传,法制宣传 “润民心”。在全区率先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展到送法上海岛、上渔船、进监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合浦县、铁山港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法治县(区),涌现了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四是深入创新、驱动发展,人民调解“和民心”。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海事法院建立了诉讼便民联系点;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评及奖励机制;全市建立了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调处机构,其中医患纠纷调
40、处机构全市全覆盖,取得患者、医院、社会三方满意的效果,并在全区医患纠纷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调解组织遍布城乡,全市每年调处民间纠纷约7000件,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阳光执法、社区矫正“安民心”。实行社区矫正阳光执法,向社会公开了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义务清单。在全区率先推行手机可视监管,堵塞监管漏洞。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帮教率、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北海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成效明显,走在全区的前列,自治区司法厅高
41、度肯定北海市的做法和成绩,2023年12月17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北海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胡焯、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出席会议,对北海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推荐第4篇: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任务要求,云间县司法局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
42、民、法制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等项目,努力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云间”、“法治云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本课题试从近年来的实践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明确要求决不允许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今年4月21日,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紧紧
4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继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二、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延伸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外延,对新常态下司法行政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几年来,县局不断优化职能,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进行有益尝试。 (一)积极打造辐射城市乡村的专业平台。去年,我局顺利完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和功能提升、县公证处“临
44、街落地”两个硬件项目。目前县级法律服务中心面积500多平米,窗口专业人员15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等职能资源进一步得到整合,窗口功能和便民举措得到提升和落实,法律服务集聚效应有效发挥。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9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职业律师68人、法律援助律师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县城实现临街落地,8家法律服务所遍布7个乡镇,乡镇和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站22个,行政村(社区)援助点181个,“半小时援助圈”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武连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45、设置法律服务窗口,181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内容上墙,“中心+、所+”服务平台和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平台的辐射效应有了新的体现。 (二)深入构筑点面结合的“大调解”格局。2023年我县建立了“云间县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目前12个乡镇全部建立乡镇调委会和新居民调委会,181个行政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新建消保、环保、校园学生伤害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7个,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306个,此外,高和“治水义务老娘舅”、莫更“和事佬”、开发区“老王工作室”等民调细胞活跃在基层,天元、高和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成为乡镇调解新亮点。诉调、检调、警调衔接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打破地域行业界限向社
46、会各领域延伸,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每年落实人民调解专项培训资金x万元,用于调解人员知识更新和业务轮训,县财政配套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x万元,除传统的调解组织外,医调、交调、物调等行业专业性调委会也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县局每年与县电视台合作,制作“云间老娘舅”节目,滚动播放,社会反响很好。 (三)创新推进以文化引领的法治宣传。每年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云间普法网的网络维护,相继开通普法微博、普法微信,在移动公司订制了普法手机报,在公交、楼宇开设普法电子屏,利用报纸电视等开设普法专栏,媒体普法力度不断加强。着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继投入近50万元,在高和市民广场、中心公园、河滨公
47、园等公共场所打造法治文化基地,充分地融入法制文化元素,拓展法治宣传领域。借力扩大宣传影响,向镇文化演出队先后定制法治文艺节目4个,牵线法制宣传浙江行“流动大舞台”走进云间县狮山等村汇演法治节目。依托县教育实践基地,下拨资金配备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和图文教育展板,建立了“云间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点服务“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等专项活动,编印法律知识宣传册8万册、法治宣传环保袋1万个,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发放给群众。加大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补助力度,先后落实补助资金x万元,用于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四)稳步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通过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有效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力量,形成了以
48、县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部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县域全覆盖,“半小时援助圈”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完善与民政救济、劳动仲裁、信访调解和司法救助的对接,开辟绿色便民通道,援助程序得到简化和便利,特别是在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上,务求实效,抓住了重点,在涉及工伤、劳动工资的援助案件上进一步完善惠民工作机制,拓宽法律援助条件。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法律援助春苗工程”、“法律援助巾帼工程”、“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法律援助情暖军营”五项工程活动,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面。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每年10%的递增,援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保障。 (五)主动配套覆盖城乡的顾问体系。提请县法制办发文,推行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律师参与县领导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