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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 在国际货物买卖的时候,必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如不签订合同的话双方的权益都无法保障,也不是一项规定的买卖交易,下面我就给大家共享看看买卖合同,希望大家来保藏哦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范本 买 方:_ 卖 方:_ 买卖双方遵循同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 _ 其次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_分运: 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需由卖方妥当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2、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当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计_. 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假如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
3、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供应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 运输公司。 3.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金额为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方担当,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方担当。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需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支配订仓。 2.
4、假如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吨,长_米,宽_米,高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供应五份包装图纸,说明具体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支配运输。 3.买方须在预料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料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支配装船。假如须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刚好通知卖方。假如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担当。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假如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担当。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担当。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
5、,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担当。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假如由于卖方未刚好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刚好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担当。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书目。 e.安装、操作和修理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
6、工艺制成、崭新、未曾运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样,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修理状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运用赐予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起起先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需在交货前全面、精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终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微环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假如商检局的检验发觉到货的质量
7、、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假如发觉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运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支配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假如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缘由,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
8、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担当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干脆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爱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根据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担当买方所蒙受的一切干脆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行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行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行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行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
9、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假如不行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马上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吵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不能解决,按(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需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担当,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接着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假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刚好交货,除因不行抗力者
10、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假如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马上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 . _ . 本合同由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 市用_ 文签署。正本一式_份,买卖双方各执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马上生效。 2.合同签署后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 签名:_ 卖方:_ 签名:_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 买方:_ 卖方
11、:_ 鉴于买方为_须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同等、互惠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 2.品种:_ 3.规格:_ 4.质量:按下列第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依据供应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
12、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详细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具体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详细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 其次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详细由双方当事人依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
13、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干脆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实的
14、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改变。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实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平安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状况下平安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运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
15、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急货物时,都必需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急品的标记,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爱护物资和人身的平安。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留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当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觉,一经证明,卖方应负责刚好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缘由发生货物损坏和
16、丢失时,买方应马上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帮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意合同须要。 7.包装费用由_方担当。 第四条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精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输快速;节约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
17、限制;平安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须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干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供应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托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须要变更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刚好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样看法后,再办
18、理发运。协商达成一样看法前,仍旧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变更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别状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变更运输路途、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安排;必需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天内予以装船。
19、2.装运港(地):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需在装运期前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支配订仓。 (2)假如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天,向买方供应_份包装图纸,说明具体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支配运输。 (3)买方须在预料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料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支配装船。假如须要更改载
20、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刚好通知卖方。假如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担当。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假如由于卖方未刚好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刚好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担当。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假如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担当。 第六条保险 假如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假如在CIF或CIP条件下运输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
21、10%投保_平安险,或_水渍险,或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单位价格金额:_;总价: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的不行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的价款,即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装运回后_天,假如是分批装运,则在最终一批货物装运后_天;_最终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月。依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削减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日,_合同签订后_日内,通过_银行,以_电传
22、,_SWIFT,_信函,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行撤销的、金额为_的_即期付款信用证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日,_合同签订后_日内,通过_银行,以_电传,_SWIFT,_信函,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的、不行撤销的信用证,凭_即期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提示单据,进行_承兑_延
23、期付款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托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马上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马上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收到所需
24、单据后_天内;_提单日后_天内,以_电汇,_信汇,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打算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空白抬头;_空白背书,并注明_运费已付或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行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预付;_已付或_待付,通知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须要原本_份和副本_份
25、。 A.商业发票 B._保险单_保险凭证 C.由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发货通知书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须要)_ 4、银行费用。依照依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担当发生在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全部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担当发生在该国以外全部银行费用。 第八条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天内,由卖方或其托付的检验机
26、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担当。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确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终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觉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旧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确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
27、的最终依据。假如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须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复原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长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确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依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书目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
28、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最终目的地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假如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平安、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
29、日; (2)在保证期内发觉故障或缺陷的状况下,最迟应在发觉故障后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假如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依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全部税收由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全部税收应由_支付。 第十一条不行抗力 1.假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行抗力事务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行抗力事务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行抗力事务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
30、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事务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行抗力事务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供应关于此种不行抗力事务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行抗力事务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行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退或减轻此等不行抗力事务的影响。 3.不行抗力事务发生时,双方应马上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行抗力事务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退后,双方须马上复原履行各自由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行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退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丢失接着履行合同的实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短暂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受不行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担当责任。当
31、事人拖延履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限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行避开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行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务。此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务如斗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缘由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
32、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行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担当。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接着执行
33、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接着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依据本合同须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别状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刚好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
34、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行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当。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说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根据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说明。该说明具有约束力,除非说明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
35、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卖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参考 买 方: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36、职务:_ 国籍:_ 卖 方: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国籍:_ 经买卖双方在同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样,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 其次条 产地:_ 第三条 数量:_ 第四条 商标:_ 第五条 价格:_FOB_ 第六条 包装: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行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供应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 证 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