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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 6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招股意向意向书书 保保 荐荐 人:人: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4301-4316 房)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2、: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05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公司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 4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350 万股,不低于 4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除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4、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勇、戴桦杨、谢勇、李艳君、刘丹凤承诺:除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3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5、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任锐、王飞、李娜承诺:除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
6、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两名法人股东视迅投资和视欣投资以及除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7、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
8、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并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
9、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除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
10、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勇、戴桦杨、谢勇、李艳君、刘丹凤承诺:除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11、,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6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
12、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任锐、王飞、李娜承诺:除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公司两名法人股东视迅投资
13、和视欣投资以及除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014 年 6 月,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 年 12 月,公司修订了新的公司章程(草案
14、)。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着眼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资金成本、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规模、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机制。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7 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15、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中的相关内容。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以上股东及实
16、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减持意向:本人将主要采取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票的方式减持本人所持的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以进行减持:(一)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二)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人拟将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转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发行人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本人已取得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批准。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本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票。 公司股东视迅投资减持意向
17、:在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发行人股票。本公司拟转让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8 五、稳定股价的预案五、稳定股价的预案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
18、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19、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
20、权、除息处理)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9 案。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实际控制人增持、实际控制人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21、备忘录第 23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2)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
22、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其个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 (4)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23、行增持: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0 (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
24、条件的,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 30%,但不超过 10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4)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5)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6)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
25、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六、关于六、关于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面的承诺承诺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方面进行股票存在虚假记载等方面进行股票回购的承诺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若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
26、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按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承诺: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按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向除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股东按比例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 (二)(二)招股意向书招股
27、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方面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存在虚假记载等方面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监高承诺、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监高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已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
28、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审计机构,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29、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2 4、发行人律师承诺、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一、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二、若因本所作出的上述声明被证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 如就此发生争议,本所应积极应诉并配合调查外,本所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 (二) 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并判定视源电子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所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所在收到该等判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三) 经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所认定的赔偿金额确定后,依据该等司法判决确定的形式进行赔偿。”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31、在公司上市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始实施到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的下降。 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的时间。 2、加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积极研发新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客户,努力扩大产品的销售规模。 公
32、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研发能力、客户资源、品牌形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3 提高经营效率, 优化产品结构, 努力提高自身盈利能力, 提高未来对股东的回报。 如果公司未能采取上述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采取相关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
33、控制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八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一)市场竞争风
34、险 液晶显示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发展前景广阔,吸引了众多国内外厂商参与进来。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提升液晶显示产品更加丰富与高效的信息沟通体验,推动液晶显示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供应商和国内领先的交互智能平板供应商。虽然液晶显示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人才壁垒、品牌和客户壁垒、规模壁垒、营销网络与售后服务壁垒,但随着液晶显示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更多企业将加入到行业的竞争中来,而且竞争对手也将逐步增加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投入。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供应链管理能力与销售服务水平,则有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所导致的市场
35、地位下降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4 风险。 (二)成长性下降的风险(二)成长性下降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6,437.77 万元、430,910.13 万元、599,605.75 万元和 338,836.9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6,411.86 万元、22,588.96 万元、35,463.19 万元和 32,360.74 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高达 35.53%和 47.00%。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一直保持较快增长,但公司未来能否持续稳定成长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
36、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推广等诸多条件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增长放缓,甚至停滞。此外,公司的高速成长对于研发、运营、人力资源、财务等体系均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因此,尽管公司预期经营业绩增长前景良好,但影响持续增长的因素较多,未来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放缓或成长性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70.48%、55.56%、59.26%和 57.50%,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1.29、1.
37、29 和 1.41,速动比率分别为 0.89、0.85、0.95 和 0.93。公司的债务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经营性应付项目。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用,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能够得到供应商的信用支持,获得合理赊购账期。自成立以来,公司不存在故意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行为,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比均在 99%以上,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金额快速增加,导致公司形成了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的财务结构。资产负债率偏高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且经营性应付项目存在债
38、权人数量多、分散、难于管理的缺点,一旦发生纠纷,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四)税收优惠风险税收优惠风险 2011 年,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公司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预计将于2017 年下半年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通过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州视睿正在重新申请高新技术
39、企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广州视睿报告期内减按 15.0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广州视睿届时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将按 25.0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出货能力,公司在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
40、服务能力也将得到提升,可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与综合竞争力。 尽管公司在确定投资上述募投项目之前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原材料供应情况、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作出的投资决策。而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2 年,且项目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面达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开拓情况及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此外,项目建成后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
41、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实现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2016年1-9 月财务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6 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763 号审阅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09.30 2015.12.31
42、流动资产 242,496.16 155,630.75 非流动资产 53,509.49 49,823.75 资产合计 296,005.66 205,454.49 流动负债 180,963.52 120,339.45 非流动负债 5,083.33 3,956.05 负债合计 186,046.86 124,295.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958.80 81,159.00 (二)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9 月月 2015 年年 1-9 月月 2016 年年 7-9 月月 2015 年年 7-9 月月 营业收入 605,772.41 42
43、7,674.46 266,935.50 201,995.10 营业利润 66,169.84 34,949.01 30,415.89 19,649.44 利润总额 68,357.71 36,338.61 31,403.70 20,025.87 净利润 59,447.30 32,939.18 27,086.56 18,692.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464.23 32,932.06 27,061.21 18,693.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840.26 31,752.74 26,314.44 18,377.22 (三)(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合
44、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9 月月 2015 年年 1-9 月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16.19 38,278.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5.76 -13,033.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60.34 -4,250.3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74.42 -196.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464.51 20,797.8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803.09 70,052.38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四)非经常性损
45、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9 月月 2015 年年 1-9 月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99.51 1.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80.49 891.1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0.85 4.4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734.9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84 496.59 所得税影响
46、额 -1,211.59 -211.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04 -2.87 合计合计 6,623.97 1,179.3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16 年1-9 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模式、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 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 主要客户
47、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所处行业内外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预计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在750,000.00万元至800,000.00万元区间内,同比增长25.08%至33.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在60,000.00万元至65,000.00万元区间内,同比增长79.39%至94.34%。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亦不构成公司对2016年度的业绩预测及利润承诺。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8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4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股
48、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5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6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 6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7 五、稳定股价的预案 . 8 六、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 10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12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13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5 第一节 释义 . 23 一、一般释义 . 23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5 第二节 概览 .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
49、实际控制人简介 . 3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2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36 四、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8 一、市场竞争风险 . 38 二、成长性下降的风险 . 38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 39 四、税收优惠风险 . 3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9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0 六、知识产权风险 . 40
50、 七、人才风险 . 41 八、外协加工模式风险 . 41 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41 十、房产租赁风险 .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43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 43 三、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7 四、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情况 . 80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情况 . 82 六、发行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 85 七、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0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15 九、稳定股价的预案 . 120 十、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124 十一、发行人内部职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