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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北京京华华远远意意通通热热力力科科技技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Beijing HuaYuanYiT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 Ltd.北北京京市市丰丰台台区区南南四四环环西西路路188号号三三区区8号号楼楼8层层首首次次公公开开发发行行股股票票招招股股意意向向书书保保荐荐人人(主主承承销销商商)深深圳圳市市福福田田区区益益田田路路江江苏苏大大厦厦 A 座座 3845 楼楼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本本次次发发行行概概况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发行股数: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
2、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预计发行时间:2017 年 8 月 16 日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2,000 万股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
3、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 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
4、减持。 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本公司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桥成长创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克拉玛依臻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新疆桃花源壹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振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秀明、杨勇、石秀杰、李赫、王随林、重键承
5、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
6、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招股意向书签署日:2017 年 8 月 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发发行行人人声声明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招
7、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 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
8、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重重大大事事项项提提示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情况及股东对股份的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2,000 万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份承诺
9、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10、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 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本公司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克拉玛依臻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桃花源壹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振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11、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陈秀明、 杨勇、 石秀杰、李赫、王随林、重键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12、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
13、共同享有。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根据公司2015 年9 月10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一) 利润分配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三)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分配方
14、式以现金分红的方式为主。(四) 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除特殊情况外, 以母公司报表口径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特殊情况是指: 以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当年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内部投资、对外投资或者收购资产等投资项目单笔金额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10%。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15、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2.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7
16、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五)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2、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3、股
17、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审议时,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5、公司年度盈利但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预留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18、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论证, 结合行业竞争、 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资金需求规划等因素详细说明原因,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8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19、议和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现金分红比例、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上市后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规划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四、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控股股东赵一波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 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0、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 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 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同时本人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21、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2、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陈秀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9若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22、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本人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3、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
23、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若本合伙企业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该股票,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合伙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合伙企业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
24、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6 个月。五、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相关承诺(一)发行人承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01、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25、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就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计划, 并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本公司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回购。(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并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1 年期存款利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
26、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第二点所述之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4、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
27、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1(二)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1、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 则本人承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1 年期存款利
28、息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本人将于股份回购义务产生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3、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第二点所述之情形,则本人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原限售股份购回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若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
29、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23、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30、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
31、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32、的法律责任。(七)本次发行的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本次发行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
33、股意向书1-1-13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发行人2015 年9 月10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该预案规定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启动条件
34、的监测。在启动条件满足的当日,公司应发布公告提示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相关责任方将开展措施稳定股价,并发出召开董事会通知。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回购公司股份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以启动公司回购股份:(1)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股份回购金额: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每年总计不超过50%;(3)股份回购期限:自回购之日起至本年度回购资金额度用完为止;(4)公司回购计划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
35、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承诺:公司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相关议案,并于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份回购议案。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42、要求控股股东拟定增持股份的方案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控股股东在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权益的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即控股股东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 6 个月内, 从二级市场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积增持
36、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同时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2 年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控股股东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公告。控股股东承诺: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公司有权将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实际履行上市承诺义务为止。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作出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
37、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 6 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首次己增持部分)。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2 年内对其增持的股份不得出售。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公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5本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如未履行承诺,相关责任方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 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
38、年内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增强,净资产和股本亦随之扩大。随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陆续使用,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 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增长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存在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同时相关承诺主体出具了承诺。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发行人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9、通过。具体情况如下:(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和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各种方式,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落实如下:1、运用自有资金巩固和拓展现有业务,扩大经营规模公司一直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
40、集资金管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3、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41、要求。4、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
42、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八、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函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7发行人承诺如下:(一)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
43、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
44、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一) 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8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5、(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自身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
46、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一) 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二)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
47、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9(1)如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则将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且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
48、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招股的如下风险(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属于供热行业,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作为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热行业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北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生活质量。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未来我国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规定,有可能加大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增加市场风险,有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供暖收费标准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和民众的切
49、身利益。 政府对供暖价格实行政策性调控,公司自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不能适时调整供暖价格,能源价格、人工成本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构成压力。(二)财政补贴风险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01、燃料补贴供热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供热行业主要在北方地区,这些地区的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制定了较为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居民供暖价格保持稳定,这对供暖企业的盈利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设置了对企业的补偿机制:根据能源价格的波动,向居民供暖项目发放燃料补贴,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燃料补贴上涨, 反之则随燃料
50、价格而下降。 燃料补贴的波动对冲了能源价格的波动,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北京市政府给予供暖企业的补贴随燃料价格波动而调整。2014年至 2017 年一季度,公司燃料补贴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16,399.96 万元、18,241.85万元、 12,536.29 万元和 7,364.35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35%、 21.31%、14.53%和 14.25%。北京市的相关政策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四)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