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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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 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意向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66 号号 4 4 号楼)号楼)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3 月 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

2、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张惠莉女士及张家地先生,、张惠莉女士及张家地先生,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东大针织,股东东大控股、裕康投资承诺:东大针织,股东东大控股、裕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

3、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其他股东,即满博投资、满古投资、乐融投资、佐力控股和高、公司其他股东,即满博投资、满古投资、乐融投资、佐力控股和高磊投资承诺:磊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张间芳、张家地、张慧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张间芳、张家地、张慧频、陈卫丽、刘国海、芦建根、郑钰栋、沈洪斌、谢小强承诺:陈卫丽、刘国海、芦建根、郑钰栋、沈洪斌、谢小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4、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

5、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龚文澜、熊建军和闻儿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龚文澜、熊建军和闻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6、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2 月 6 日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声明声明与与承诺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7、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联方关于避免占用发行人资金关于避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的承

8、诺 为避免发生资金拆借、彻底解决资金占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作出如下承诺: “如未经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发生本人/本企业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除应及时归还本金和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外,公司有权按照本人/本企业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额的50%扣减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控股股东享有的部分,如归属于控股股东享有的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以全额扣减的,则顺延至以后年度继续补充扣减直至扣足。此部分扣减的归属于控股股东享有的可分配利润归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外的其他股东共同享有。本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出具后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公开发

9、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四、股份锁定承诺四、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张惠莉女士及张家地先生、张惠莉女士及张家地先生、控股股东东、控股股东东大针织,以及股东东大控股、裕

10、康投资承诺:大针织,以及股东东大控股、裕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其他股东,即满博投资、满古投资、乐融投资、佐力控股和高磊、公司其他股东,即满博投资、满古投资、乐融投资、佐力控股和高磊投资承诺

11、: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张间芳、张家地、张慧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张间芳、张家地、张慧频、陈卫丽、刘国海、芦建根、郑陈卫丽、刘国海、芦建根、郑钰栋、沈洪斌、谢小强承诺:钰栋、沈洪斌、谢小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

12、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4、持

13、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龚文澜、熊建军和闻儿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龚文澜、熊建军和闻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一)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东大针织的减持意向东大针织的减持意向 自持有康隆达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

14、十四个月内,东大针织计划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期末东大针织持有的康隆达股份总数的5%。 (二(二)持有持有发行前发行前 25%股份的股东股份的股东东大控股东大控股的减持意向的减持意向 自持有康隆达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东大控股计划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期末东大控股持有的康隆达股份总数的5%。 (三(三)裕康投资裕康投资的减持意向的减持意向 自持有康隆达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裕康投资计划减持康隆达股份,减持比例最高为其所持康隆达股份的100%。 (四(四)满博投资满博投资的减持意向的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满博投资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

15、及康隆达股价情况对所持康隆达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满博投资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六、稳定股价六、稳定股价预案预案 发行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简称“本预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启动稳定股价)启动稳定股价预案预案的条件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以下简称 “启动条件” ) , 则公司应启动本预案。 在公司年度财务

16、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前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二(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的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

17、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二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每次回购股份不低于预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1%,且每次用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若公司一年内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

18、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3,000万元,则由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进行增持。 (2)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应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份不低于控股股东增持的启动条件被触发时公司总股本的0.5%,且每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 (4)控股股东一年内一次或多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5) 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取得的薪酬的30%。 (6)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9、一年内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则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实施增持。 (四)启动(四)启动稳定股价稳定股价措施措施的的具体具体程序程序 1、公司回购公司回购 (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3) 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

20、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6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60日内实施完毕。 七、 关于七、 关于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虚假记

21、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的承诺 (一(一)发行人发行人的承诺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按发行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 (二(二)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承诺承诺 “如康隆达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22、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如康隆达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 对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发行人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三)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的承诺 “如康隆达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23、者的损失。” (四(四)董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五)保荐机构保荐机构的承诺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确认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法定条件。 本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

24、查, 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本保荐机构的过错(包括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持职业审慎等)而导致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时遭受实际损失(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等) , 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 本保荐机构将按照 中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

25、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向投资者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六(六)发行人发行人律师的承诺律师的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

26、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七(七)发行人会计师的发行人会计师的承诺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27、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2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本摊薄的影响,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可能呈下降趋势,进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订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可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制定的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有

28、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填补股东回报,但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请参见本招股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八)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九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发行人财务报告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及及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客户、税收政策、 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29、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经中汇会计师“中汇会审20164266”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劳动防护手套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及截至 2017 年 1 月末的在手订单情况预计,与 2016 年 1-6 月相比,公司 2017 年 1-6月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在-10%至 10%之间,不存在大幅下滑的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6 月月 (审计数)(审计数) 2017 年年 1-6 月月 (预计区间)(预计区间)

30、 增减幅度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32,394.68 万元 29,155.21 万元至 35,634.15 万元 -10%1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59.95 万元 4,013.96 万元至 4,905.95 万元 -1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6.52 万元 3,983.87 万元至 4,869.17 万元 -10%10% 十十、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所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相列示的相关风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31、关风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全球经济波动导致公司外销收入下滑的风险(一)全球经济波动导致公司外销收入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包括自营的直接出口和通过境内外贸商的间接出口,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等境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及通过境内外贸商的出口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96%以上。 当前,全球经济全面复苏面临不确定性。劳动防护手套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生产及其他作业活动中,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直接影响着劳动防护手套行业的整体需求水平。若未来全球或者区域性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公司外销收入可能面临下滑的风险。 (二(二)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销

32、售以境外市场为主。公司境外销售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因素。近年来我国央行不断推进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增强汇率弹性,先后于2012年4月、2014年3月扩大汇率浮动幅度至1%、2%,并于2015年8月宣布决定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随着人民币正式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央行干预的减少或将加大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汇率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以美元标价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三(三)客户集中的风险)客户集中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33、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 分别为42.31%、42.77%和46.47%。其中:新亚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其收入占比分别为32.62%、29.31%和32.47%。发行人对新亚公司销售中,来自美国MCR Safety公司的订单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新亚公司为美国MCR Safety公司贴牌生产所实现的收入分别为8,449.56万元、5,962.48万元和9,096.21万元,占发行人当期收入的比例为13.38%、9.72%和12.70%。 新亚公司成立于1993年,在劳动防护用品行业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国际客户资源。国际市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往往品类

34、繁多,不仅包括劳动防护手套,还涵盖了诸如防护眼镜、防护服等其他类劳动防护用品。国内单一供应商通常无法满足这一需求,新亚公司等经销商成为连接国际市场需求方和国内供应商之间的重要纽带。在常年的业务合作中,公司与国际市场的需求方、新亚公司建立了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康隆达需要新亚公司的客户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市场对供应商有着严格的验厂认证程序,一旦确定供应商不会轻易更换,甚至其部分下达给新亚公司的订单会指定由康隆达生产。虽然公司凭借产品品质、诚信经营与新亚公司、美国MCR Safety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但若其终止与公司的合作,短期内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

35、滑的风险。 (四)公司不同(四)公司不同经营模式经营模式面临的潜在风险面临的潜在风险 1、OEM 和和 ODM 经营模式面临潜在的产品质量责任风险经营模式面临潜在的产品质量责任风险 公司OEM和ODM经营模式下的各类手套产品最终销往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上述市场地对劳动防护较为重视,且与劳动者人身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若因为公司的手套产品质量引发安全问题,导致终端客户对公司的经销商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公司经销商为了减少损失,可能会对公司相应提出索赔或提起诉讼,故公司在OEM和ODM经营模式下面临一定潜在的产品质量责任风险。 2、OBM 经营模式面临更大的经营管理风险经营模式面

36、临更大的经营管理风险 相比OEM和ODM经营模式,OBM经营模式对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 运营管理等方面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公司OBM产品主要由美国GGS在美国市场销售,美国对劳动防护产品品质要求较高。如果公司产品品质管理跟不上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需求,有可能面临质量纠纷、订单减少、客户索赔、市场形象受损乃至失去客户等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对境内市场日益重视,并积极推广“新动力”等自有品牌,未来OBM模式下境内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也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供应商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保

37、护、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方面都需持续加强。 (五)发行人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五)发行人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昊特纤系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将分别于2017年10月和2017年9月到期,到期后均需要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若届时认定未获通过或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相应发行人的税负水平将会提高,进而对公司盈利情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 目目 录录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1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 3 重

38、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4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避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 4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 四、股份锁定承诺 . 5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6 六、稳定股价预案 . 7 七、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9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2 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基准日后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 12 十、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相关风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 13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

39、义. 24 一、普通名词释义 . 24 二、专业名词释义 . 26 第二节第二节 概概 览览.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3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31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2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3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3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37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 37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40、38 一、全球经济波动导致公司外销收入下滑的风险 . 38 二、汇率波动风险 . 38 三、出口退税率下降的风险 . 38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39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 39 六、客户集中的风险 . 39 七、管理风险 . 40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0 九、社保及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 . 41 十、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42 十一、公司不同经营模式面临的潜在风险 . 42 十二、发行人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 . 4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41、44 二、改制重组情况 . 44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6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58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59 六、发行人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 61 七、发行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 71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81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84 十、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97 十一、相关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01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 104 一、发行人主营产品、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 10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4 三、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

42、 . 13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36 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状况 . 180 六、发行人的生产技术和研发情况 . 203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06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206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 九、发行人名称冠名“科技”的说明 . 208 十、发行人主要产品符合中国及境外主要市场相关准入标准、认证资质及法律法规的情况 . 211 十一、美国 GGS 发展和经营情况 . 214 第七节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28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 228 二、同业竞争 . 230 三、关联

43、方及关联关系 . 233 四、关联交易 . 239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有关规定 . 259 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62 七、发行人各股东及其各层自然人合伙人或股东追溯情况 . 264 八、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将相关资产及业务整合进入公司的具体情况. 269 九、相关资产重组情况未在“发行人基本情况”中进行披露原因 . 272 十、关于是否构成业务合并、相关资产被整合前是否存在抵押或质押等限制权属的情形及整合后的解决情况 . 273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7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44、员简介 . 27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7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8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28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28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8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况 . 28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8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45、 . 284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286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86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92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292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 293 五、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 293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 . 294 一、财务报表 . 29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302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03 四、分部信息 . 315 五、非经常性损益表 . 315 六、最近一年收

46、购兼并其他企业情况 . 316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 316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17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 318 十、所有者权益 . 32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 321 十二、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21 十三、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 321 十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322 十五、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 323 十六、发行人设立后历次验资情况 . 323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24 一、财务

47、状况分析 . 32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52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81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 385 五、公司未来股利分配政策 . 386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较大差异比较 . 386 七、发行人重大对外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386 八、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86 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388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业务发展目标 . 392 一、公司的战略目标 . 392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 392 三、计划提出的假设条件 . 394 四、计划实施面临的主要困难

48、. 39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2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95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 . 396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96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4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401 四、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体系之间的关系 . 412 五、募投项目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13 六、发行人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 414 第十四节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 . 416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 416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416 三、本次发行前

49、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17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17 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420 第十五节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424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 424 二、重要合同 . 42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30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 431 五、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与第三方之间互保及其解除情况 . 431 第十六节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

50、关中介机构声明明 . 43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3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4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3 四、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4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46 六、验资机构声明 . 448 第十七节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449 一、备查文件 . 449 二、查阅时间 . 449 三、查阅地点 . 44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4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及术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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