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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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XTC NEW ENERGY MATERIALS(XIAMEN) CO.,LTD.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2、-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3、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62,893,067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人高管、 员工拟参发行人高管、 员工拟参 与战略配售与战略配售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即 6,289,306股, 同时拟认购规模不超过 18,867.00 万元 (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具

5、体数量和金额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将安排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初始跟投数量为 3,144,653 股,具体数量和金额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

6、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7 月 2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股本总额发行后股本总额 251,572,267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19 日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提示给予充分关注, 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中相关内容。 一、厦门钨业分拆厦钨新能上市符合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一、厦门钨业分拆厦钨新能上市符合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厦门钨业

7、拟将其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厦门钨业分拆厦钨新能上市符合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厦门钨业已根据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履行本次分拆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要求, 合法合规。 本次分拆完成后,厦门钨业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厦钨新能的控股权。通过本次分拆,可使厦门钨业和厦钨新能的主业结构更加清晰, 厦门钨业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专注于钨钼材料与稀土业务; 厦钨新能则成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独立上市平台,通过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加大核心技术的投入,增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厦门钨业分拆厦钨新能上市符合若干规

8、定的各项规定”。 二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全部章节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内容,并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一)原材料供应和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四氧化三钴、钴中间品、氯化钴、氢氧化钴、硫酸钴、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碳酸锂、氢氧化锂等。由于相关原材料的价格较高,直接材料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最近三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1.19%、90.15%和 86.97%。其中,钴原料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以

9、钴酸锂为主,其含钴量较高,报告期内含钴原料占公司钴酸锂生产成本比例在 80%以上, 因此公司对钴原料的需求较大。而钴金属储量相对较小,国内钴矿资源极度稀缺,90%以上依赖进口,且采购单价较高。报告期内,钴原料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情形,报告期初至2018 年 5 月,先大幅上扬,其后开始一路下跌,直至 2019 年 6 月才开始企稳。在其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下跌期间,公司因执行钴中间品的长采协议导致 2018 年末-2019 年初入库的钴中间品成本相对较高, 从而拉低了公司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利率 1.63 个百分点,钴酸锂毛利率 2.5

10、6 个百分点,影响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 未来,若钴原料等主要原材料出现供应短缺,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从而影响公司生产供应稳定;若钴原料等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原材料采购优化策略及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出现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相对偏高的情况。上述情形均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二)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下游 3C 锂电池及动力锂电池行业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 3C 锂电池方面,2018 年、 2019 年, 3C 锂电池行业前五名企业排名稳定, 相应的市场集中度

11、(CR5)分别为 84%、 87%, 且均为发行人客户, 其中, ATL 为全球 3C 锂电池龙头企业,3C 锂电池产值及市场占有率持续多年排名行业第一;动力锂电池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前两名和前五名企业的市场集中度(CR2 和 CR5)分别从 2018 年的 61.36%和 73.75%上升到 2020 年的 62.97%和 83.41%,下游市场呈逐步集中趋势。 受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以及公司坚持核心优质大客户战略的影响,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12%、91.30%和 88.39%。其中,AT

12、L 是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第一大客户, 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钴酸锂产品, 最近三年公司向 ATL 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 56.56%、52.19%、53.80%,占比较高,公司对 ATL 存在重大依赖。因此,公司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 ATL 等主要客户因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发生调整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的采购, 或者出现激烈竞争导致主要客户流失, 则将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三)公司 Ni8 系高镍产品可能无法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风险系高镍产品可能无法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风险 目前公司NCM三元材料的

13、主力出货产品仍然为高电压Ni5系,及Ni6系高镍产品,与我国新能源汽车三元锂离子电池市场的主流发展情况一致。由于公司与目前市场上采用Ni8系高镍产品的客户合作规模较小或尚处于产品验证导入过程中,尚未大批量供货,使得目前公司在NCM811等Ni8系高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偏低,公司Ni8系高镍产品多数处于下游客户认证过程中,如果整个下游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集中快速转向Ni8系及以上高镍产品, 则公司可能因Ni8系及以上高镍产品无法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导致公司三元材料市场份额降低的风险。 (四四)产品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于)产品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于 3C

14、 电子行业的风险电子行业的风险 公司钴酸锂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3C电子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3C电子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9.13%、63.59%和78.49%,对该行业依赖程度较高。3C电子行业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若3C电子行业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对钴酸锂产品的需求出现下降,或者公司产品迭代升级未能满足3C电子行业主要客户的需求,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拓展布局,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五)NCM 三元材料业务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三元材料业务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为NCM三元材料, 主要应用于新

15、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NCM 三元材料未来经营业绩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产业政策因素、宏观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技术替代因素、市场竞争因素等。产业政策因素方面,近年来, 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在提高技术门槛要求的同时不断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并已明确了政策完全退出的时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退坡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产生了较大的短期负面影响,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首次出现回落,同比下滑 4.0%,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 10.9%,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所回暖, 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仍可能面临较大的需求退坡压力以及降成本压力,短期内,补贴退坡政策因素对动力锂电池及正极材料行

16、业的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宏观经济和社会因素方面,2020 年初爆发的新冠病毒疫情对行业发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行业复工进度推迟以及下游需求减弱;技术替代因素方面,三元正极材料技术路线替代性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NCM 三元材料主要客户比亚迪 2020 年产品路线转向磷酸铁锂生产的刀片电池为主,短期内影响到了公司 NCM 三元材料的盈利能力。上述外部因素的不利变化均可能使得公司的 NCM 三元材料业务收入、营业利润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风险, 2020 年, 公司 NCM 三元材料销售收入为 171,309.36 万元,

17、 同比下降 31.90%;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毛利为 13,908.72 万元,同比下降 66.11%。受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政策和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如未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三元正极材料技术路线替代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下游主要客户或订单流失,则公司 NCM 三元材料业务可能存在持续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六)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快速发展,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根据高工锂电相关数据,2020 年我国钴酸锂正极材料出货量前五

18、位的企业出货量市场占比分别为 39%、16%、13%、10%、6%,公司排在行业第一位;2020 年我国 NCM 三元材料出货量前五位的企业出货量市场占比分别为11.6%、9.2%、9.2%、9.0%、6.4%,公司排在第五位。目前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排名前五的厂商的市场占有率均在 10%左右, 相差不大, 尚未出现绝对领先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同时,现有正极材料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影响正极材料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空间。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快速响应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满足客户持续的降成本要求, 公司将面临正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加剧

19、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七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5.40%、70.68%和 70.99%,处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一方面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金需求持续增加,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也为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带来一定的压力。 三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多种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多种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多种关联交易。 经常性关联交易方面,最近三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经常性采购金额分别为75,135.81万元、31

20、,061.10万元、34,940.7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1.89%、4.84%、4.89%,金额和比例相对较小,且呈现下降的趋势;最近三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经常性销售金额分别为24,177.55万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12,336.11万元、363.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4%、1.77%、0.05%,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且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此外,最近两年,公司还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互相租赁对方厂房、仓库的情形。 偶发性关联交易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偶发性关联采购、偶发性关联销售、接受融资担保、拆

21、借资金、资金集中管理、拆借票据、代付款项、商标许可使用等关联交易。 其中, 商标许可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公司使用注册号为5705276、23093547的两项“图形+金鹭”“图形+XTC”注册商标, 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1类”,包括碳酸钴、氧化钴、氧化亚钴、钴酸锂、碳酸镍、五氧化二钽、硫酸钴等。上述商标系厦门钨业的主要标识,其注册的商品/服务的范围除公司主营业务之外,还包括厦门钨业的其他业务, 且该商标在体现厦门钨业品牌形象、 传承商标美誉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厦门钨业并未将该商标投入公司,根据公司与厦门钨业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22、在厦门钨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公司可在主营业务及其相关领域无偿、长期、排他使用上述商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稳定地使用上述商标,未因使用授权商标对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仍将通过授权方式长期使用上述授权商标。 上述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二)关联交易”。 四四、公司销售收入具有季节性特点、公司销售收入具有季节性特点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比例分别为59.61%、53.14%、61.5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出下半年高于上半年的季节性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的钴酸锂正极材料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应

23、用于 3C 电子产品领域。3C 市场上,手机、笔记本、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通常集中在国庆节、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以及“双 11”、“双 12”、“618”、“黑色星期五”等购物节,下半年市场需求通常好于上半年;同时,消费电子厂商大部分亦选择在下半年推出新款消费电子产品。 综合考虑产品生产周期,消费电子相关原材料需要提前备货,因此公司下半年的钴酸锂订单较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体现出下半年销售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销售收入的季节性特点。 五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一)财

24、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致同所对公司 2021 年 3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021 年 1-3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 351A011572 号审阅报告 。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733,502.3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89%;负债总额为 541,922.5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2.70%;归属

25、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85,644.23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6.20%。 2021 年 1-3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0,610.66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49%,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随着下游 3C 电子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钴酸锂产品销量持续向好;另一方面,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 NCM 三元材料销量下滑,2021 年一季度随着下游行业的需求回暖、新产品的销售放量 NCM 三元材料销量同比增长。 2021 年 1-3 月,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9.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0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为 10,688.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9.38%,扣非前后净利润增幅均较同期营业收入更高,主要原因为:1、随着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的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公司盈利能力提升;2、公司不断优化原材料供应,强化存货管控,存货周转率持续提升,2021 年 1-3 月存货跌价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3、受疫情停工影响 2020 年 1-3 月公司发生停工损失 795.00万元,2021 年 1-3 月未发生对应损失。 2021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209.72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滑 58.47%,主要原因为公司上下游企业普遍使用票据方式

27、进行业务结算,票据使用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较大, 2021 年 1-3 月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需求、票据贴现成本等因素,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占比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保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为 30,269.80 万元,较上年末净增加 2,478.25 万元。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在经营模式、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8、(二)(二)2021 年年二二季度业绩预计情况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1 年二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 260,000 万元至 32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0.23%至 97.21%;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1,000 万元至 13,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8.18%至 122.39%;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9,500 万元至 11,50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68.85%至 104.40%。公司上述 2021 年二季度业绩预计情况未经致同所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29、司 招股意向书 1-1-10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厦门钨业分拆厦钨新能上市符合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 3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3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多种关联交易 . 6 四、公司销售收入具有季节性特点 . 7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8 目目 录录. 1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 15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 20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

30、发行概况 . 20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2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4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7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7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3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31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 32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 32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 36 厦

31、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一、技术风险 . 36 二、经营风险 . 37 三、内控风险 . 41 四、财务风险 . 41 五、法律风险 . 43 六、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 44 七、发行失败风险 . 45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56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 56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0 六、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 6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

32、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69 八、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85 九、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92 十、厦门钨业分拆厦钨新能上市符合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 94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 . 10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10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状况 . 119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66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69 五、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情况 . 171 六、发行人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196 七、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科技创新企业定位 . 212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33、212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13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2 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13 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基本情况 . 216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216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216 五、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17 六、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217 七、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 217 八、同业竞争 . 219 九、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 228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34、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9 一、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249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 . 251 三、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 259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62 五、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263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 292 七、主要税项 . 293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94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96 十、资产质量分析 . 338 十一、偿债能力分析 . 358 十二、现金流

35、量分析 . 364 十三、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69 十四、利润分配情况 . 370 十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 371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71 十七、盈利预测 . 37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 十八、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72 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79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82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82 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38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9

36、2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392 五、公司的战略规划 . 393 第十节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 . 398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划 . 398 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399 三、股东投票机制 . 403 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404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423 一、重大合同 . 423 二、对外担保 . 434 三

37、、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 434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 435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声明 . 43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3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437 二、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声明 . 438 二、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声明 . 43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4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3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4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4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4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8、447 八、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48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附件附件 . 449 一、备查文件 . 449 二、查阅时间 . 449 三、查阅地点 . 449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本术语基本术语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厦钨新能、 拟分拆主体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钨业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49.SH),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稀土集团 指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钨业控股股东,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冶金控股

39、指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稀土集团控股股东,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福建省国资委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新能源有限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厦钨新能前身 三明厦钨 指 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省三明金明稀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金明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宁德厦钨 指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厦门鸣鹭 指 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璟鹭新能源 指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盛屯矿业 指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11.SH),系

40、发行人股东 天齐锂业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66.SZ),系发行人股东 金圆资本 指 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闽洛投资 指 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福建国改基金 指 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冶控投资 指 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国新厚朴 指 宁波国新厚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宁波海诚 指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ATL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CATL/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

41、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松下 指 Panasonic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其全资子公司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三星 SDI 指 Samsung SDI Co.,Ltd,隶属于韩国三星集团,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LGC 指 LG Chem.Ltd,隶属于韩国 LG 集团,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村田 指 Murata Manufacturing Co.,Ltd,日本村田制作所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 中航锂电 指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及

42、其关联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国轩高科 指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珠海冠宇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天津力神 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荣盛盟固利 指 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闽东电力 指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当升科技 指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百科技 指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长远锂科 指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杉杉能源 指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巴莫科技 指 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振华新材 指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 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嘉能可 指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腾远钴业 指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豪鹏 指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茂联 指 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 高工锂电/GGII 指 专注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研究咨询机构,旗下包含锂电池、电动车、LED、机器人、新材料、智能汽车等研究所 股票、A 股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

44、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行为 本次分拆上市、 本次分拆 指 厦门钨业本次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钨新能至科创板上市之事项 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指 年产 4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第一期和第二期,该项目共分三期,其中一、二期合计产能 20,000 吨/年,总投资额 184,793.40 万元,系本次募投项目之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若干规定 指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

45、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 股东大会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 致同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至理所 指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福建联合中和 指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

46、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7、、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最近一年 指 2020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 专业术语专业术语 锂电池 指 广义的锂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其中锂金属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阳极材料的电池,本招股意向书中提到的“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 指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 ,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正极材料 指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

48、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LCO/钴酸锂 指 化学式为 LiCoO2,是一种无机化合物,锂离子电池正电极材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 料的一种 LMO/锰酸锂 指 化学式为 Li Mn2O4,是一种无机化合物,锂离子电池正电极材料的一种 LFP/磷酸铁锂 指 化学式为 LiFePO4,是一种无机化合物,锂离子电池正电极材料的一种 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材料 指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 NCM 三元材料/镍钴锰三元材料 指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 化学式为 LiNixCoyMnz

49、O2, x+y+z=1, 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镍含量越高、充电截止电压越高,则比容量越高 NCA 三元材料/镍钴铝酸锂 指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AlzO2,x+y+z=1 高电压正极材料 指 能够在高于 4.3V 的充电电压下发挥出较好电化学性能的正极材料(锂电池可以通过提高充电电压来提升材料的能量密度,常规电压一般指 4.2V; ) , 一般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和高电压三元材料 高功率正极材料 指 用于混合动力车型或汽车启停电源锂电池的正极材料,具有较高的功率特性及高倍率充放电能力, 通常需要达到 30C 的放电倍率 Ni3 系/Ni5 系/ Ni6 系/N

50、i8 系 NCM 三元材料 指 NCM 三元材料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配比,尾数三位数字表示镍钴锰三种元素的大致比例,例如NCM523 的镍钴锰三种元素比例约为 5:2:3,NCM333、NCM622、NCM811 类似。实际产品中三种元素比例并非完全标准化,而是在尾数比例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其中,Ni 元素比例在 60%及以上的称为高镍三元材料 前驱体 指 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其中钴酸锂正极材料的前驱体为四氧化三钴,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为氢氧化镍钴锰,也称为三元前驱体 四氧化三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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