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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2-1-24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 (一一) )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聚赛龙)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16年3月8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84231297884C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法定代表人:郝源增。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
2、民币35,827,848.00元,总股本为35,827,84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并于2017年7月26日起终止挂牌。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总经办、销售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品保中心、财务中心、管理中心和内部审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经营范围为:技术进出口;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粒
3、料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塑料制品批发。主要产品为:改性 PP、改性 PC/ABS、改性 PA、改性 PBT 等。 ( (二二) ) 公司历史沿革公司历史沿革 1广州聚赛龙前身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聚赛龙)于1998年1月21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化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从)44012211001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为侯沛成。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从化市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月20日出具从会内验字(98)第7号验资报告验证。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4、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从化龙潭电器厂 400,000.00 货 币 80.00 从化市龙潭经济发展总公司 100,000.00 货 币 20.00 合 计 500,000.00 100.00 3-2-1-25 22000年10月23日,从化聚赛龙董事会作出决议:(1)同意从化龙潭电器厂将其持有的80%股权中的50%转让给候咏诗、30%转让给胡焕兰,从化市龙潭经济发展总公司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侯沛成; (2)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 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州流溪有限责任会计师事
5、务所于2001年3月26日出具流溪会验字2001第41号验资报告验证。从化聚赛龙于2001年4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候咏诗 1,250,000.00 货 币 50.00 胡焕兰 750,000.00 货 币 30.00 侯沛成 500,000.00 货 币 20.00 合 计 2,500,000.00 100.00 32001年11月13日,经从化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侯沛成、胡焕兰各自将其持有的15%、25%股权转让给候咏诗。从化聚赛龙于2002年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6、: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候咏诗 2,250,000.00 货 币 90.00 胡焕兰 125,000.00 货 币 5.00 侯沛成 125,000.00 货 币 5.00 合 计 2,500,000.00 100.00 42002年11月1日,从化聚赛龙股东会作出决议:(1)同意候咏诗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聚赛龙工会);(2)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50万元,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州流溪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年6月22日出具流
7、溪会验字2002第92号验资报告验证。从化聚赛龙于2002年11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候咏诗 3,000,000.00 货 币 60.00 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500,000.00 货 币 30.00 胡焕兰 250,000.00 货 币 5.00 3-2-1-26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侯沛成 250,000.00 货 币 5.0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52004年5月25日,经从化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候咏诗将其
8、持有的21%股权转让给郝源增。从化聚赛龙于2004年6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候咏诗 1,950,000.00 货 币 39.00 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1,500,000.00 货 币 30.00 郝源增 1,050,000.00 货 币 21.00 胡焕兰 250,000.00 货 币 5.00 侯沛成 250,000.00 货 币 5.0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6 2005年1月2日, 经从化聚赛龙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侯沛成变更为郝源增。从化
9、聚赛龙于2005年1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05年6月1日,经从化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侯沛成、胡焕兰各自将其持有的5%股权转让给聚赛龙工会。从化聚赛龙于2005年6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00,000.00 货 币 40.00 候咏诗 1,950,000.00 货 币 39.00 郝源增 1,050,000.00 货 币 21.0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82009年12月15日,经从化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聚赛龙工会
10、将其持有的40%股权中的30%转让给郝源增、10%转让给侯乐华。从化聚赛龙于2009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2,550,000.00 货 币 51.00 候咏诗 1,950,000.00 货 币 39.00 侯乐华 500,000.00 货 币 10.0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3-2-1-27 92011年3月8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从化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02013年4月25日,经广州聚赛
11、龙股东会决议,同意候咏诗将其持有的39%股权转让给任萍,侯乐华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郝建鑫。广州聚赛龙于2013年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2,550,000.00 货 币 51.00 任 萍 1,950,000.00 货 币 39.00 郝建鑫 500,000.00 货 币 10.0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11 2014年4月22日, 经广州聚赛龙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
12、增资业经广州俊弘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1月27日出具广俊弘验字(2016)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广州聚赛龙于2014年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0,200,000.00 货币255万元、 未分配利润765万元 51.00 任 萍 7,800,000.00 货币195万元、 未分配利润585万元 39.00 郝建鑫 2,000,000.00 货币5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万元 10.00 合 计 20,000,000.00 100.00 122015年3月30日,经广州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吸
13、收合并广州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合并,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3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州俊弘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1月27日出具广俊弘验字(2016)第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广州聚赛龙于2015年10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货币255万元、 未分配利润765万元、吸收合并153万元 51.00 任 萍 8,970,000.00 货币195万元、 未分配利润585万元、吸收合并117万元 39.00 郝建鑫 2,300,0
14、00.00 货币5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万元、 吸收合并30万元 10.00 合 计 23,000,000.00 100.00 3-2-1-28 132015年12月10日,经广州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70.5792万元,由珠海横琴聚赛龙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10月更名为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聚宝龙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12月更名为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和吴若思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125.8427万元、79.0222万元和65.7143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70.5792万元。
15、本次增资业经广州俊弘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2月3日出具广俊弘验字(2016)第003号验资报告验证。广州聚赛龙于2015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货币255万元、 未分配利润765万元、吸收合并153万元 45.6317 任 萍 8,970,000.00 货币195万元、 未分配利润585万元、吸收合并117万元 34.8949 郝建鑫 2,300,000.00 货币资金5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万元、 吸收合并30万元 8.9474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
16、合伙) 1,258,427.00 货 币 4.8955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00 货 币 3.0741 吴若思 657,143.00 货 币 2.5564 合 计 25,705,792.00 100.0000 142016年1月29日,经广州聚赛龙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2,912.8876万元(评估值15,390.82万元)折合2,570.5792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折余金额10,342.30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后,本公司注册
17、资本仍为人民币2,570.5792万元。本次整体变更出资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中汇会验字2016019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整体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45.6317 任 萍 8,970,000.00 净资产折股 34.8949 郝建鑫 2,300,000.00 净资产折股 8.9474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00 净资产折股 4.8955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
18、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00 净资产折股 3.0741 3-2-1-29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45.6317 吴若思 657,143.00 净资产折股 2.5564 合 计 25,705,792.00 100.0000 152016年3月25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11.3918万元,由陈志显、蒋松丞、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21.4215万元、14.2810万元、71.4050万元和4.2843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70.5
19、792万元增至人民币2,681.971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州俊弘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4月15日出具广俊弘验字(2016)第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43.7365 任 萍 8,970,000.00 净资产折股 33.4456 郝建鑫 2,300,000.00 净资产折股 8.5758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00 净资产折股 4.6922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
20、90,222.00 净资产折股 2.9464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4,050.00 货 币 2.6624 吴若思 657,143.00 净资产折股 2.4502 陈志显 214,215.00 货 币 0.7987 蒋松丞 142,810.00 货 币 0.5325 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 42,843.00 货 币 0.1597 合 计 26,819,710.00 100.0000 162017年9月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1)同意任萍将其持有的3.7286%、1.2072%股份分别转让给横琴恒裕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罗伙明;(2)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26.8807万
21、元,由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琴聚合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3月更名为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文胜、景琰琰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138.7604万元、138.7604万元、127.3434万元、92.5069万元、61.7946万元、55.5041万元和12.2109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81.9710万元增至人民币3,308.8517万元。本次增资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27日 3-2-1-30 出
22、具中汇会验2017485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35.4504 任 萍 7,646,226.00 净资产折股 23.1084 郝建鑫 2,300,000.00 净资产折股 6.9511 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4.1936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4.1936 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73,434.00 货 币 3.8486 珠
23、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00 净资产折股 3.8032 横琴恒裕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0 货 币 3.0222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5,069.00 货 币 2.7957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00 净资产折股 2.3882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4,050.00 货 币 2.1580 吴若思 657,143.00 净资产折股 1.9860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7,946.00 货 币 1.8676 陈文胜 555,0
24、41.00 货 币 1.6774 罗伙明 323,774.00 货 币 0.9785 陈志显 214,215.00 货 币 0.6474 蒋松丞 142,810.00 货 币 0.4316 景琰琰 122,109.00 货 币 0.3690 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 42,843.00 货 币 0.1295 合 计 33,088,517.00 100.0000 172018年2月28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7.4206万元,由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08.8517万元增至人民币3,416.2723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州成鹏会
25、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5月8日出具成鹏验字2018第C02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3-2-1-31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34.3357 任 萍 7,646,226.00 净资产折股 22.3818 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347,640.00 货 币 6.8719 郝建鑫 2,300,000.00 净资产折股 6.7325 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26、货 币 4.0617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4.0617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00 净资产折股 3.6836 横琴恒裕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0 货 币 2.9272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5,069.00 货 币 2.7078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00 净资产折股 2.3131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4,050.00 货 币 2.0901 吴若思 657,143.00 净资产折股 1.9236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
27、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7,946.00 货 币 1.8088 陈文胜 555,041.00 货 币 1.6247 罗伙明 323,774.00 货 币 0.9477 陈志显 214,215.00 货 币 0.6270 蒋松丞 142,810.00 货 币 0.4180 景琰琰 122,109.00 货 币 0.3574 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 42,843.00 货 币 0.1254 合 计 34,162,723.00 100.0000 182018年6月9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6.5125万元,由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
28、本由人民币3,416.2723万元增至人民币3,582.7848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广州成鹏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成鹏验字2018第C04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32.7399 任 萍 7,646,226.00 净资产折股 21.3416 3-2-1-3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347,640.00 货 币 6.5526 郝建鑫 2,300,0
29、00.00 净资产折股 6.419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65,125.00 货 币 4.6476 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3.8730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3.8730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00 净资产折股 3.5124 横琴恒裕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0 货 币 2.7911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5,069.00 货 币 2.5820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00 净资产
30、折股 2.2056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4,050.00 货 币 1.9930 吴若思 657,143.00 净资产折股 1.8342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7,946.00 货 币 1.7248 陈文胜 555,041.00 货 币 1.5492 罗伙明 323,774.00 货 币 0.9037 陈志显 214,215.00 货 币 0.5979 蒋松丞 142,810.00 货 币 0.3986 景琰琰 122,109.00 货 币 0.3408 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 42,843.00 货 币 0.1196 合 计 35,827,
31、848.00 100.0000 192020年3月6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罗伙明将其持有的0.9037%股份转让给任萍。本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00 净资产折股 32.7399 任 萍 7,970,000.00 净资产折股 22.2453 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347,640.00 货 币 6.5526 郝建鑫 2,300,000.00 净资产折股 6.419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65,125.00 货 币 4.6
32、476 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3.8730 3-2-1-33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00 货 币 3.8730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00 净资产折股 3.5124 横琴恒裕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00 货 币 2.7911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5,069.00 货 币 2.5820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00 净资产折股 2.2056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
33、管理有限公司 714,050.00 货 币 1.9930 吴若思 657,143.00 净资产折股 1.8342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7,946.00 货 币 1.7248 陈文胜 555,041.00 货 币 1.5492 陈志显 214,215.00 货 币 0.5979 蒋松丞 142,810.00 货 币 0.3986 景琰琰 122,109.00 货 币 0.3408 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 42,843.00 货 币 0.1196 合 计 35,827,848.00 100.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
34、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郝源增 11,730,000 32.7399 任 萍 7,970,000 22.2453 横琴聚合盈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347,640 6.5526 郝建鑫 2,300,000 6.419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65,125 4.6476 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 3.8730 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7,604 3.8730 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258,427 3.5124 横琴恒裕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2.7911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5、(有限合伙) 925,069 2.5820 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0,222 2.2056 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4,050 1.9930 3-2-1-34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若思 657,143 1.8342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7,946 1.7248 陈文胜 555,041 1.5492 陈志显 214,215 0.5979 蒋松丞 142,810 0.3986 景琰琰 122,109 0.3408 广东奇点投资有限公司 42,843 0.1196 合 计 35,827,848 100
36、.0000 ( (三三) ) 合并范围合并范围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 (四四) )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本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一一) ) 编制
37、基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 (二二) )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能力评价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2-1-35 三、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
38、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三(十二)“应收款项减值” 、附注三(二十二)“固定资产” 、附注三(二十五)“无形资产”和附注三(三十三)“收入”等相关说明。 ( (一一)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 (二二) ) 会计期间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申报财务报表的实际会计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
39、1 年 6 月 30 日止。 ( (三三) ) 营业周期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 (四四) ) 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五五) )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
40、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 3-2-1-36 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
41、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
42、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
43、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多次
44、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 3-2-1-37 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
45、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六六) )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46、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
47、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3-2-1-38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
48、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
49、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
50、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二十)“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