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度至 202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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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1 3-2-1-23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一)历史沿革 1、设立江苏迈拓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前身江苏迈拓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仪表” )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2 日,由孙卫国、沈激、路兵、张爱红约定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2006 年 12 月 12 日,南京永宁

2、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永宁验字2006370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12 月 12 日,迈拓仪表第一期出资款 200 万元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2006 年 12 月 14 日,迈拓仪表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200002103987) 。2007 年 10 月 26 日,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永宁验字2007300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10 月 25日, 迈拓仪表第二期出资款 300 万元已足额到位, 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7 年 11 月 6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出资事宜办理了

3、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迈拓仪表设立及分期出资完毕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情况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第一期出资 (万元) 第二期出资 (万元) 1 孙卫国 205.20 82.08 123.12 41.04 2 沈激 194.00 77.60 116.40 38.80 3 路兵 90.00 36.00 54.00 18.00 4 张爱红 10.80 4.32 6.48 2.16 合 计 500.00 200.00 300.00 100.00 迈拓仪表在设立时存在代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沈激分别代杨荣福、葛建平、唐绪锦持有迈拓仪表 11.52%、10.00%、8

4、.64%股权,分别占沈激所持迈拓仪表出资额的 29.69%、25.77%、22.27%; (2)路兵代吴正新持有迈拓仪表 9.00%股权,占路兵所持迈拓仪表出资额的 50.00%。 截至代持关系解除之前,上述人员代持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2 3-2-1-24 迈拓仪表设立及分期出资完毕后,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出资额 (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1 孙卫国 205.20 205.20 41.04 2 沈激 沈激 43.20 22.27 194.00 38.80 杨荣福 57.60

5、29.69 葛建平 50.00 25.77 唐绪锦 43.20 22.27 3 路兵 路兵 45.00 50.00 90.00 18.00 吴正新 45.00 50.00 4 张爱红 10.80 10.80 2.16 合 计 500.00 100.00 注: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际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2、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4 月 15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孙卫国认缴出资 129.60 万元,沈激认缴出资 116.40 万元,路兵认缴出资 54 万元。 2009 年 4 月 30 日, 南京中奥会计师事务所 (

6、普通合伙) 出具 验资报告 (中奥会验字 (2009)A178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迈拓仪表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9 年 5 月 19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出资额 (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 1 孙卫国 334.80 334.80 41.85 2 沈激 沈激 69.12 22.27 310.40 38.80 杨荣福 92.16 29.69 葛建平 80.00 25.77 唐绪锦 6

7、9.12 22.27 3 路兵 路兵 72.00 50.00 144.00 18.00 吴正新 72.00 50.00 4 张爱红 10.80 10.80 1.35 合 计 800.00 100.00 注: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际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3 3-2-1-25 3、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11 月 24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1)张爱红将其持有迈拓仪表 10.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卫国; (2)将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孙卫国认缴 496.28万元,沈激认缴 445.7

8、3 万元,路兵认缴 206.78 万元,张广军认缴 51.2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7 日,张爱红与孙卫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此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10.80万元。 2009 年 12 月 7 日, 南京中奥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出具 验资报告 (中奥会验字 (2009)AB263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12 月 7 日,迈拓仪表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9 年 12 月 15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9、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出资额 (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1 孙卫国 841.88 841.88 42.09 2 沈激 沈激 168.38 22.27 756.13 37.81 杨荣福 224.50 29.69 葛建平 194.88 25.77 唐绪锦 168.38 22.27 3 路兵 路兵 175.39 50.00 350.78 17.54 吴正新 175.39 50.00 4 张广军 51.20 51.20 2.56 合 计 2,000.00 100.00 注: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际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4、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10 日,迈拓

10、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4,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孙卫国认缴 841.88 万元,沈激认缴 756.13 万元,路兵认缴 350.78 万元,张广军认缴 51.20万元。 2011 年 1 月 13 日,江苏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分所出具验资报告 (淮宁2011验 7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1 月 13 日,迈拓仪表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1 年 1 月 26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4 3-2-1-26 本次增资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11、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出资额(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 1 孙卫国 1,683.76 1,683.76 42.09 2 沈激 沈激 336.75 22.27 1,512.27 37.81 杨荣福 449.00 29.69 葛建平 389.76 25.77 唐绪锦 336.75 22.27 3 路兵 路兵 350.78 50.00 701.57 17.54 吴正新 350.78 50.00 4 张广军 102.40 102.40 2.56 合 计 4,000.00 100.00 注: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际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5、第

12、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7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广军将其持有迈拓仪表 102.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卫国、沈激、路兵。孙卫国、沈激、路兵分别受让 44.34 万元、39.73 万元、18.43万元出资额。 2011 年 10 月 19 日,张广军与孙卫国、沈激、路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 2011 年 10 月 19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出资额(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1 孙卫国 1,7

13、28.00 1,728.00 43.20 2 沈激 沈激 345.60 22.27 1,552.00 38.80 杨荣福 460.80 29.69 葛建平 400.00 25.77 唐绪锦 345.60 22.27 3 路兵 路兵 360.00 50.00 720.00 18.00 吴正新 360.00 50.00 合 计 4,000.00 100.00 注: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际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6、第四次增资 2015 年 9 月 6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5,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5 3-2-1-

14、27 本由孙卫国认缴 518.40 万元,沈激认缴 465.60 万元,路兵认缴 216.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14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实缴出资额(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1 孙卫国 1,728.00 2,246.40 1,728.00 43.20 2 沈激 沈激 345.60 22.27 2,017.60 1,552.00 38.80 杨荣福 460.80 29.69 葛建平 400.00 25.77 唐绪

15、锦 345.60 22.27 3 路兵 路兵 360.00 50.00 936.00 720.00 18.00 吴正新 360.00 50.00 合 计 5,200.00 4,000.00 100.00 注: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缴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7、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2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路兵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208 万元出资额、104 万元出资额、52 万元出资额、52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孙卫国、赵家事、陈渠、唐绪锦。同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股权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出让方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款

16、(万元) 受让方 认缴额(万元) 实缴额(万元) 未缴额(万元) 路兵 208.00 160.00 48.00 400.00 孙卫国 104.00 80.00 24.00 200.00 赵家事 52.00 40.00 12.00 100.00 唐绪锦 52.00 40.00 12.00 100.00 陈渠 注 1:本次股权实际出让方为路兵、吴正新,分别转让了其持有的实缴出资额 160 万元。 注 2:唐绪锦受让 4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中 24 万元为沈激实际持有。 2016 年 12 月 8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股权转让实际发生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7、,因公司当时规范治理意识不强,未能及时办理工商变更。2016 年 12 月,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6 3-2-1-2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出资比例(%)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实缴 出资额(万元) 内部代持比例 (%) 1 孙卫国 1,888.00 2,454.40 1,888.00 47.20 2 沈激 沈激 345.60 22.27 2,017.60 1,552.00 38.80 杨荣福 460.80 29.69 葛建平 400.00 25.77

18、 唐绪锦 345.60 22.27 3 路兵 路兵 200.00 50.00 520.00 400.00 10.00 吴正新 200.00 50.00 4 赵家事 80.00 104.00 80.00 2.00 5 陈渠 40.00 52.00 40.00 1.00 6 唐绪锦 40.00 52.00 40.00 1.00 合 计 5,200.00 4,000.00 100.00 注 1:名义股东内部代持比例=实际被代持股东实缴出资额/名义股东出资额。 注 2:唐绪锦持有 4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中 24 万元为沈激实际持有。 8、第四次股权转让及第五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20 日,迈拓

19、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1)沈激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619.18万元出资额、 453.85 万元出资额、 342.44 万元出资额、 239.30 万元出资额、 12.69 万元出资额、 2.54万元出资额、1.27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孙卫国、杨荣福、葛建平、唐绪锦、吴正新、赵家事和陈渠;路兵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253.6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正新; (2)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缴纳。 本次股权转让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为恢复迈拓仪表实际权益的代持还原;第二为调整公司股权结构的非代持还原股权转让。为简化工商变更程序,上述代持还

20、原及非代持还原股权转让以合并计算转让出资额的方式于同一次工商变更中进行相关变更登记。上述股权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代持还原股权转让 路兵与吴正新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2016 年 12 月 10 日,路兵与吴正新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及确认协议 ,约定路兵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260 万元出资额还原给吴正新。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 工商登记出资额 (万元) 代持还原 代持还原后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额(万元) 对手方 路兵 520.00 260.00 吴正新 260.00 沈激与杨荣福、葛建平和唐绪锦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7 3-2-1-29 2016

21、年 12 月 10 日, 沈激分别与杨荣福、 葛建平和唐绪锦签署 股权代持解除及确认协议 ,约定沈激将其持有 599.04 万元出资额、 520.00 万元出资额、 418.08 万元出资额分别还原给杨荣福、葛建平和唐绪锦。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 工商登记出资额(万元) 代持还原 代持还原后 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额(万元) 对手方 沈激 2,017.60 599.04 杨荣福 480.48 418.08 唐绪锦 520.00 葛建平 注:公司设立至 2016 年 12 月 10 日,沈激代唐绪锦持有 449.28 万元出资额;2015 年 8 月,唐绪锦受让 52.00万元出

22、资额中 31.20 万元为沈激实际持有;本次转让 418.08 万元出资额为两人一次性代持还原。 2)非代持还原股权转让 沈激与孙卫国之间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沈激持有公司 480.48 万元出资额。2016 年 12 月 10 日,沈激、孙卫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激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134.13 万元出资额作价 288.90 万元转让给孙卫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万元)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万元) 转让金额(万元) 对手方 沈激 480.48 134.13 孙卫国 346.35 杨荣福与孙卫国之间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杨荣福持有公司 599.04 万元出资额

23、,系从沈激处代持还原所得。2016 年12 月 10 日,杨荣福、孙卫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荣福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145.19 万元出资额作价 312.73 万元转让给孙卫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万元)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万元) 转让金额(万元) 对手方 杨荣福 599.04 145.19 孙卫国 453.85 葛建平与孙卫国之间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葛建平持有公司 520.00 万元出资额,系从沈激处代持还原所得。2016 年12 月 10 日,葛建平、孙卫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葛建平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177.56 万元出资额作价 382.45 万元转让给

24、孙卫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万元)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万元) 转让金额(万元) 对手方 葛建平 520.00 177.56 孙卫国 342.44 唐绪锦与孙卫国、吴正新、赵家事和陈渠之间股权转让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8 3-2-1-30 本次股权转让前,唐绪锦实际持有公司 470.08 万元出资额。2016 年 12 月 10 日,唐绪锦与孙卫国、吴正新、赵家事、陈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唐绪锦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162.29 万元出资额、12.69 万元出资额、2.54 万元出资额、1.27 万元出资额分别作价 349.54 万元、27.33 万元、5

25、.47 万元、2.73 万元转让给孙卫国、吴正新、赵家事、陈渠。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万元)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 (万元) 转让金额(万元) 受让方 唐绪锦 470.08 162.29 孙卫国 291.29 12.69 吴正新 2.54 赵家事 1.27 陈渠 吴正新与路兵之间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 吴正新持有的公司 272.69 万元出资额, 其中 12.69 万元出资额由唐绪锦处受让所得、260.00 万元出资额由路兵处还原所得。2016 年 12 月 10 日,路兵与吴正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吴正新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6.34 万元出资额作价 13.66 万元转让

26、给路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 (万元)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 (万元) 转让金额(万元) 受让方 吴正新 272.69 6.34 路兵 266.34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迈拓仪表股东之间所有代持关系均已解除,所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口头安排,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迈拓仪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卫国 5,910.73 2,364.29 59.11 2 杨荣福 872.78 349.11 8.73 3 沈激 666.05 266.42 6.66 4 葛建平 658.53 263

27、.41 6.59 5 唐绪锦 560.19 224.08 5.60 6 路兵 512.20 204.88 5.12 7 吴正新 512.20 204.88 5.12 8 赵家事 204.88 81.95 2.05 9 陈渠 102.44 40.98 1.02 合 计 10,000.00 4,000.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27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9 3-2-1-31 2017 年 4 月 30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057 号)验证:截

28、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迈拓仪表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卫国 5,910.73 59.11 2 杨荣福 872.78 8.73 3 沈激 666.05 6.66 4 葛建平 658.53 6.59 5 唐绪锦 560.19 5.60 6 路兵 512.20 5.12 7 吴正新 512.20 5.12 8 赵家事 204.88 2.05 9 陈渠 102.44 1.02 合 计 10,000.00 100.00 9、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5 月

29、15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同意: (1)孙卫国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494.25 万元出资额、335.0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旺凯” ) ; (2)杨荣福将持有的迈拓仪表 93.64 万元出资额、63.46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 (3)沈激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71.46 万元出资额、48.43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 (4)葛建平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70.65 万元出资额、47.88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 (5)唐绪锦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60.10 万元出资额、40.73 万元出资

30、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 (6)路兵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54.95 万元出资额、37.25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 (7)吴正新将其持有的迈拓仪表 54.95 万元出资额、37.25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辉金鹏、南京旺凯。同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出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受让方 转让价款(万元) 孙卫国 494.25 4.94 辉金鹏 1,482.75 杨荣福 93.64 0.94 280.92 沈激 71.46 0.71 214.38 葛建平 70.65 0.71 211.95 唐绪锦 60.10 0.60 180.3

31、0 路兵 54.95 0.55 164.85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0 3-2-1-32 出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受让方 转让价款(万元) 吴正新 54.95 0.55 164.85 合 计 900.00 9.00 2,700.00 孙卫国 335.00 3.35 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5.00 杨荣福 63.46 0.63 190.38 沈激 48.43 0.48 145.29 葛建平 47.88 0.48 143.64 唐绪锦 40.73 0.41 122.19 路兵 37.25 0.37 111.75 吴正新 37.25 0.37

32、111.75 合 计 610.00 6.10 1,830.00 2017 年 5 月 24 日,迈拓仪表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迈拓仪表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卫国 5,081.48 50.81 2 辉金鹏 900.00 9.00 3 杨荣福 715.68 7.16 4 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10.00 6.10 5 沈激 546.16 5.46 6 葛建平 540.00 5.40 7 唐绪锦 459.36 4.59 8 路兵 420.00 4.20 9 吴正新 420.00 4.20 10 赵

33、家事 204.88 2.05 11 陈渠 102.44 1.02 合 计 10,000.00 100.00 10、股份公司设立 2017 年 12 月 15 日,迈拓仪表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迈拓仪表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扣除专项储备后按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迈拓仪表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江苏迈拓智能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127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34、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1 3-2-1-33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就整体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95354485T) 。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卫国 5,081.48 50.81 2 辉金鹏 900.00 9.00 3 杨荣福 715.68 7.16 4 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610.00 6.10 5 沈激 546.16 5.46 6 葛建平 5

35、40.00 5.40 7 唐绪锦 459.36 4.59 8 路兵 420.00 4.20 9 吴正新 420.00 4.20 10 赵家事 204.88 2.05 11 陈渠 102.44 1.02 合 计 10,000.00 100.00 11、第六次增资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446.00 万元,新增股本 446.00 万元由南京江宁开发区锋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2,007.00 万元认购。 2018 年 3 月 30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中天运2018验字第

36、90024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卫国 5,081.48 48.65 2 辉金鹏 900.00 8.62 3 杨荣福 715.68 6.85 4 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610.00 5.84 5 沈激 546.16 5.23 6 葛建平 540.00 5.17 7 唐绪锦 459.36 4.40 8 南京江宁开发区锋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6.00

37、 4.2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2 3-2-1-3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路兵 420.00 4.02 10 吴正新 420.00 4.02 11 赵家事 204.88 1.96 12 陈渠 102.44 0.98 合 计 10,446.00 100.00 12、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变更 公司原股东葛建平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因病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其所持公司 540.00 万股股份中 270.00 万股公司股份由其配偶张美萍所有, 其余 270.00万股公司股份为葛建平遗产, 根据葛建平于 2019

38、年 11 月 5 日所立遗嘱, 该等 270.00 万股公司股份的遗产由葛建平与张美萍唯一子女曹凯强单独继承。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卫国 5,081.48 48.65 2 辉金鹏 900.00 8.62 3 杨荣福 715.68 6.85 4 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610.00 5.84 5 沈激 546.16 5.23 6 唐绪锦 459.36 4.40 7 南京江宁开发区锋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6.00 4.27 8 路兵 420.00 4.02 9 吴正新 420.00 4.02 10

39、 张美萍 270.00 2.58 11 曹凯强 270.00 2.58 12 赵家事 204.88 1.96 13 陈渠 102.44 0.98 合 计 10,446.00 100.00 (二)公司经营范围(二)公司经营范围 超声波热量表、超声水表、电表、超声流量计、电磁流量计、燃气表、电磁水表、智能控制阀、消防栓等智能仪表及工控设备的加工、销售;产品安装调试;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知识产权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水平衡测试;管道漏水检测服务;排水管道检测服务;管道维修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服务;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水利工程、管网工程施工及技术

40、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3 3-2-1-35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公司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注册地: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 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95354485T。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四)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卫国。 (五)公司组织架构(五)公司组织架构 (六)财务报表之批准(六)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决议批准报出。 (七)公司合并范围(七)公司合并范围 本公司 2018 年

41、度至 2020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4 3-2-1-36 (二)持续经营(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

42、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 (二十三)收入”等各项描述。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二)会计期间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43、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四)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五)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

44、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迈

45、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5 3-2-1-37 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

46、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

47、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48、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 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6 3-2-1-38 (2)属

49、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

50、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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