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最新版(优秀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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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最新版(优秀7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更加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牛牛范文网为挚友们整理了7篇房屋买卖合同最新版,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篇一:房产买卖合同 篇一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同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甲方向乙方不行撤销地陈述并保证:甲方为xxx厂职工,拥有购买xxx园 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可以通过审批审核等手续,按经济适用房待遇及本厂实惠待遇取得该房的产权;2、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取得该经济适用房产权后,将无

2、条件把该房转让给乙方,并应乙方的要求刚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甲方负责办理该经济适用房的审批、购买等一切手续,并尽力促成转让条件的早日成就,转让之时协作乙方办理好产权变更所必需的一切事宜;在入住、物业管理等方面赐予帮助;为乙方争取在购入该房时的各种实惠;甲方认可: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所为的与该房有关的行为为甲方的授权;4、甲方保证届时将该房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甲方按经济适用房待遇及本厂待遇购入价格的基础上净增加柒仟元;契税及其它手续费由乙方担当;乙方承诺根据甲方购买该房的费用支付数额及进度先行按实支付购房款;甲方不行撤销地认可:甲方购买该经济适用房时支付的一切费用为乙方所代付而不论付款凭证上的付

3、款人为谁。5、甲方承诺在达到转让条件前,该房由乙方占有,乙方有权自主装修,甲方给予乙方完全的收益权、运用权、再转让合同权益的处分权;甲方应刚好将该房的资料和产权证等移交给乙方;乙方在运用房屋时应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公序良俗;6、本合同成立后,如因乙方的缘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壹万元,如因甲方的缘由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两万元;7、甲乙双方应秉持诚恳守信、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的原则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之处,应尽量协商解决;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可补充约定。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篇二:相关内容】: 篇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一、问题的提起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夫涌向城市,由于各种缘由,他们选择在城市长期居住而准备卖掉农村的房屋;而部分城镇居民则由于憧憬农村田园式的生活或其他缘由而准备在农村买房。在这种供需的双重刺激下,农村房屋在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交易日益增多。但是,我国法律目前对于农村房屋的规范尚比较杂乱,尤其是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规范政出多门,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一法律问题理解各异,判决千差万别。尽管部分高院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均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

5、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但实践中执行效果不志向。我国城市郊区的农夫集体在户籍制度上通常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就前者而言,该集体土地为集体全部当属无疑,而就后者而言,该集体土地依据(以下简称条例)其次条第五项即转化为国家全部。基于上述土地全部权制度,对于农村私房买卖纠纷,有主见合同内容Υ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者(以下简称合同无效说),有主见合同有效权利发生转移者(以下简称合同有效说),有主见合同房屋买卖部分有效而宅基地运用权买卖部分无效者(以下简称部分有效说)。上述三种主见的持有者,主要是以合同债权为基础,采我国合同法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

6、模式,从合同文字表面推断债权是否成立动身来推断农村私房全部权是否移转给买受人。这种静止地思索问题的方法,其缺陷在于在现行农村农夫集体全部土地特定主体的条件下,缺乏探询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以及与集体土地全部权变动过程相结合,在动态中确定权利变动、归属的思索,因而在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二、关于农夫宅基地上房屋买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评析目前,我国关于农村房屋转让,主要依据的法条有:1、其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全部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全民全部,即国家全部土地的全部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运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从上面

7、法条可知集体土地运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集体土地运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的。对于运用权是不是同意转让或转让给谁因是由土地全部权人确定,也就是说因由村集体确定,所以对于村民免费获得的宅基地运用权建房后转让房屋时涉及土地运用权移转的,必需附条件是确定的,如经村集体同意,或免费改收费补交,至于购入房屋者不应有身份的限定。2、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8、不予批准。从六十二条可以看出这是对宅基地运用权的一种规定,且是针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及建房的规定,而此条中对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有禁止性规定,只是说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是对一户只能申请一次宅基地的限制。从今条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房屋是可以出卖、出租的。但此处表述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事实是目前农村申请宅基地时对于你是否有宅基地会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目前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现实中已普遍存在,大多是申请建房后又继承房屋和购入房屋的,如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使农夫在继承权房屋遗产上存在冲突。3、第六十三条: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

9、农业建设。从上可知,这条是针对建设用地来说,除了其次款规定外,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假如是为了非农业建设,就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此款笔者认为不能否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而宅基地建房屋是经批准的,全部权人依法转让房屋法律应是允许的。4、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运用权人依法对集体全部的土地享有占有和运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立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运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该两条规定了宅基地运用权的内容及取得、行使、转让等规定。与宅基地转让有关的有益提示是,宅基地的转让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即可按部门规章,而部门规章有许多禁止性规定。5、

10、 1982年1月7日明确规定:;社员建房和村镇建设用地,必需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集体划转给社员的宅基地,社员可长期运用,全部权仍归集体,严禁买卖、出租和Υ法转让。;笔者认为这条规定是针对宅基地全部权严禁买卖、出租和依法转让。6、 1999年5月6日发布的(以下简称通知)的其次条规定:加强对农夫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夫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夫集体土地运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运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运用权必需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此条也是针对禁止集体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对

11、于已批宅基地农夫建房后卖房而引起的宅基地运用权的移转并没有禁止。(其次款) 农夫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夫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立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运用证和房产证。此条应是明确规定居民不能向农夫购买农村的住宅和运用集体土地建立,这同原城市的房屋农村户口不能购买的规定相类似,而以上的规定据合同法规定规定不能用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关于司法实践中关于农夫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三种观点 。(一);合同无效说;的主要观点;合同无效说;认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尚δ转为非农业户口,农村私房之下的土地依旧为农夫集体全部。依照最高

12、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看法)第7部分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三条 、第三十七条以及,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宅基地禁止出卖给该集体以外的主体。由于农村私房买卖合同处分了宅基地运用权,因此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损害了集体的利益,应当归于无效。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该说进一步主见,在合同确认无效后,出卖人与买受人应当各自返还原物。依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等地上建筑物与土地运用权是不行分割的,买受人如返还宅基地运用权势必将房屋一并返还。该说认为,依据第五十五条出卖人与买受人担当均等的过错责任,但出卖人仅返还原购房款在因征收行为享受的巨额补偿金面前显失公允,因此出卖人应依据合同公允原则向买受人担当经济补偿

13、责任,将因政府拆迁应得补偿金之50%补偿给买受人。该说用;各打五十大板;的方法实现了当事双方的利益平衡,具有肯定的社会可接受性。在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人长期以来认为农村房屋买卖是受限制的,这样的案例许多。(二);合同有效说;的主要观点;合同有效说;的理由是:对合同的效力认定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该类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存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法院就应认定合同有效,以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平安。(1)合同法将合同无效的标准限制在Υ反法律、

14、行政法规。而判决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颁布,该通知的发文机关是国务院办公厅,而非国务院,故此文件不是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2)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其立法本意旨在维持农业用地的数量,保证农夫的生存之本和粮食供应,而宅基地原来就是建设用地,其主体变更不会导致农业用地的削减,故将该条适用于宅基地是不妥的,作为认定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也违反立法本意。(3)从法律同等爱护全部权的基本精神来看,限制农夫买卖房屋并非是对农夫利益的维护,而是对农夫权利的侵扰。众所周知,全部权的占有、运

15、用、收益、处分四个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处分权是全部权的标记。假如将农村房屋的处分权予以限制,这与我国爱护农夫利益的国策完全南辕北辙。另一方面,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包括合同订立的自由,合同内容的自由以及合同对象的自由,限制农夫向城市居民出卖住房,也与合同自由的基本精神相悖。同时,限制农村房屋转让与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同等及中对各种性质全部权同等爱护的规定相违反。(4)我国新通过的也体现了相同的精神,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实行转包、出租、互换、装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条原则上给予了农夫处分自己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权利。 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

16、的精神,充分敬重农夫的自主性,信任农夫能够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理性地处分自己的财产,是立法精神的巨大进步。既然为农夫安家立命之本的农用承包土地都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也应做相同理解。该说还从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看法)第7部分第六十四条 和(1992)民他字第8号 (以下简称批复)找寻到了法律依据,认为农村房屋是可以转让的。(三);部分有效说;的主要观点该说认为,依据第七十一条,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自己的房屋,买受人取得房屋的全部权,但由于宅基地运用权不得向本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出让,因此买受人并δ取得宅基地运用权。当发生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可以依据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房屋的评估价值

17、对买受人予以补偿,而宅基地运用权的补偿物照旧归出卖人及其所在集体全部。三、对上述三种观点的评价1、对于;合同无效说;的评价;合同无效说;以宅基地运用权禁止出卖给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主体为由否认了农村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具有肯定的道理。但是该说完全忽视了房屋出卖人对房屋的全部权以及当事人双方针对买卖房屋达成的合意,好像δ能全面分析土地运用权变动过程中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及法律适用。此外,该说有关此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观点与现行合同法中相关规定相互ì盾。依据合同法第三章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后果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返还原物,二是赔偿损失,三是将双方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

18、返还给集体、个人。第一种方式不难理解,既然合同无效,合同双方应当视为δ发生合同法律关系,财产状况应复原原状。第三种方式的适用条件比较严厉,即;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笔者认为,农村私房买卖的双方通谋损害集体利益的恶意是较难认定的。虽然这种买卖行为可能在客观方面损害了集体的利益,但是现实生活中农夫集体的自治组织和其他集体成员几乎不干预出卖人的行为,因为前二者认为房屋的全部权是属于集体成员的,自然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余下的其次种方式是;合同无效说;借以平衡买卖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该说认为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担当相应的责任,但是;相应责任;的范围如何

19、确定却并未说明。笔者认为,此时应适用过失相抵的规则,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自供应证据证明各自的损失状况,再根据双方的过失比例相互抵消后确认最终的损失赔偿额。但是;无效说;就此了下文,转而认为出卖人在房屋实际征收价值中赐予买受人以;补偿;。根据有关探讨者的论述,补偿责任在我国民法领域有着以下三种明确的适用条件,即因见义勇为、紧急避险以及帮工和合伙产生的受益人应负的责任。假如根据;无效说;的思·,将补偿金作为预期的损失(或可得利益)依据买卖双方的过错程度在当事人之间予以分割。假定买受人购买农村私房目的即获得征收补偿金,出卖人对于合同无效负有全部过错,则应赔偿买受人相当于补偿金部分的损

20、失;假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对于合同无效具有混合过错,则买受人应当按比例赔偿相当于该比例部分赔偿金的损失。问题是,假如关于买受人买房目的的假设成立,那买受人就明显具有Υ法的恶意,应当负有全部过错。这正是;无效说;在逻辑上的ì盾所在。2、对于;合同有效说;的评价;合同有效说;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政府将农村集体组织的全部成员转为非农业户口即取得农夫集体土地全部权这一命题是否成立,如该命题成立则该说取得前后一样的逻辑自足,如不成立则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标的物能否交付即存疑问。传统民法理论依据物权变动的法律缘由,可以将物权变动划分为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和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21、。依通说,后者通常具有七种类型:继承、强制执行、公用征收、法院判决、自己出资建筑之建筑物、因公权力取得、依法律干脆规定。假如将其次条五项之规定与以上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类型相比较,似与;因公权力取得;最为接近,然而谢在全先生在其著作中阐述了公权力取得不动产的三种主要情形:接受日本人之不动产、行使刑罚权予以收和依;平均地权条例;照价收买。因转变户口取得土地全部权与以上情形性质相差甚远。至于;依法律干脆规定;,按谢先生之论述仅限于法定抵押权、因混同而歼灭之物权、法定地上权以及典物全部权等数种情形,与因转变户口取得土地全部权也有较大不同。可以说,这种取得集体土地全部权的方式并不能为传统民法理论

22、所包含。我国民法学者陈更生先生将因转变户口而国家取得土地全部权的方式称作;集体土地的概括国有化;,以区分于国家为公共目的而对农村集体全部制土地进行的征收 。这种;概括国有化;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内和已经自食其力建成具备城市功能、以其次、三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农村集体全部制土地之上。 ;集体土地的概括国有化;公法上的特点集中表现为原来的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原来的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原来的乡(镇)转变为街道办事处,但是原集体及其成员的土地运用权并无改变,例如原属于集体的乡镇企业可以接着运用其建设用地,原农夫可以接着运用其住宅用地,转为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的乡政府或村委

23、会也可以接着运用其办公用地。陈更生先生认为,国家仅仅通过民政上的公法管理手段的转变即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而û有补偿,严峻损害了农村集体组织作为民法上全部权主体的财产利益。同时,集体土地概括国有化以后,原集体土地的用途一般不变,但是原集体成员须要用地时却不得不向国家交纳运用费。另外,被概括国有化土地的往往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农夫集体,而被征收并赐予补偿的往往是集体经济不那ô发达的农夫集体。以上三点足以表明集体土地的概括国有化是一种不公允的制度支配。;合同有效说;在土地权利方面对于法律的说明是机械甚至于断章取义的,背离了法律的本意和宗旨,实不足取。但缺憾的是,行政机关已经将这种取

24、得土地全部权的方式视为天经地义,这在我国这种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中产生了肯定的负面影响。此外,;合同有效说;赖以引用的和中;农村房屋买卖;和;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这二个假定并û有明确否认农夫集体成员的宅基地或私房仅能在本集体内出让的规定。首先,第7部分第一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民之间宅基地运用权的案件,应依据土地归国家或集体全部,一律不准出租、转让和买卖的原则,参照解放以来宅基地的演化和现实运用状况,照看群众生活的实际须要,依法爱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其次,依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原案情,;农村房屋买卖;并非特指农夫集体成员之间或农夫集体成员与非集体成员间的买卖,仅

25、指发生纠纷的地区性质为农村,而第7部分第六十四条中有关;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的表述更不是特指农夫集体成员之间或农夫集体成员与非集体成员间的房屋买卖情形。 综上,;有效说;的观点不能成立。3、对于;部分有效说;的评价房屋全部权于法应当包含出卖的处分权能,宅基地运用权于法禁止向非集体成员出让,但是依据现行法律,房屋全部权和土地运用权又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例如第三十六条就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Χ内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运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

26、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Χ内的土地运用权同时抵押。;这就是通常所ν的;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因此,农村私房买卖就陷入房可以卖,地却不能卖的尴尬境界。;部分有效说;试图对此予以折中,但是假如离开了土地运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价值微乎其微,况且在评估技术方面也有较大难度。从这个角度来讲,;部分有效说;与;无效说;的区分并不是很大。事实上,该说的核心愿思是在房地一体化的原则之下,寻求变通以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途径。如是,将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假如地随房走,宅基地运用权主体变更为非集体成员,则与集体全部土地只能为本集体成员设立宅基地运用权的法律规定相ì盾。假如房随地走

27、,则出卖人根本无法交付标的物,应当担当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假如房地分开,则买受人仅取得房屋全部权,不啻于空中¥阁。假如房屋下的宅基地运用权附随于房屋,而房屋之外的宅基地运用权为不能履行时,似可肯定程度平衡交易双方的利益,然而照旧不能摆脱;地随房走;的盾。四、总结:有条件的认定民房买卖合同有效,比较符合当前形势。笔者认为在实际的操作中,严格禁止宅基地运用权的买卖、转让和出租是不完全合理的。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土地运用权有效期内,禁止单独宅基地运用权的转让是合理的,但法律不能禁止农村私有房屋的转让,对于建房后假如禁止宅基地运用权随房一起转让,从而禁止房屋的转让是法律依据是有欠缺的

28、,把宅基地的运用权和房屋的全部权分别,国家或全部人限制对宅基地的运用权,但事实上却损害了村民对自己房屋的全部权的完全行使。地方政府严格禁止宅基地运用权的买卖、转让和出租有其有利的一面,虽然宅基地运用权具有肯定的身份性质,但笔者认为这里的身份主要是取得时的身份性质,这如城市居民取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时需审批,而取得肯定时间后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有肯定的附加条件。同样对于农村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并建房后,对于房屋的全部应采完全权利的看法,应允许有条件转让。对此人们可能会担忧一旦允许农村房屋可以向任何人转让,则宅基地就不再与农村集体的成员权联系在一起,这不符合宅基地运用权的固有属性,是û有

29、必要的,因为国家规定了一户一次申请的原则,社员的身份属性主要在申请时体现出来,申请建房后强调房屋全部权完全行使的权利,只是转让时设定肯定的条件,如需经村集体同意、征为国有土地、需补交土地费用等。我们也应当看到,假如不允许农村房屋转让,这会使得农村的不动产难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使房屋的交换价值不能实现,在肯定程度上会限制农夫的融资的手段,甚至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现阶段,很多农夫已经进城打工,在城里已经购置了房产,在农村的房屋已经闲置,假如不允许农夫转让房屋,将会造成农村房屋的长期空闲,不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篇三:房产买卖合同 篇三出卖方(甲方):_地 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

30、职务:_购买方(乙方):_地 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协 议 书: 依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市_街_巷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次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法:第四条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运用。第五条税费分担1、甲方担当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的交易费;担当公证费、协议公证费。2、乙方担当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的交易费,担当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需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

31、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2、甲方必需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运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共_人,托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单位,代表人是_.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 公证处公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 房产管理局、_ 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甲方签名:_ _年_月_日乙方签名:_ _年_月_日篇四:房屋买卖合同 篇四卖方: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住址: 联系电话:买方: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住址:联系电话: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32、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_ 拥有的住宅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号为: ,房屋的详细状况以相关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其次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按套计价,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法:甲乙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在合同具备签订条件,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乙方支付定金 人民币(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乙方给付 万元(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

33、方,甲方在收到该款之日起两日内帮助乙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在年 月 日前,乙方给付 万元(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款之日起两日内帮助乙方到国土部门登记部门办理国有土地运用权过户手续。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_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给乙方运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因甲方居住产生的费用结清。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中全部税费由_方担当,包括乙方依法应当担当的契税等。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

34、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其次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计算。2、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 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的违约责任1、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特别状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运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

35、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内按_ 利率计算;2、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出卖该房屋,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九条本合同未

36、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乙方:_地址:_地址:_电话:_电话:_代表:_代表:_签约日期:_签约日期:_篇五: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五卖方(甲方):买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标准和本市有关法则,甲、乙两边遵循自愿、刚正和诚笃名誉的原则,订立本公约,以资互助听从。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地皮利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让渡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以下:(一)房地产坐落在上海市_区县_(部位:_)房屋类别_布局:_;(二)房屋构筑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畴内的地皮利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平方米。(三)房地产四至范畴(

37、四)该房地产地皮扫数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扫数地皮;地皮利用权以出让划拨方法获得;(五)房屋平面布局及从属方法状况、套内装潢标准 (六)甲方依法获得房地产权证号:_; 乙方对甲方上述让渡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富有明白,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其次条 甲、乙两边经会商同等,赞成上述房地产让渡代价为(_币)计_元。(大写):_千_百_拾_万_千_ 百_拾_远整。 甲、乙两边赞成,在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的_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让渡价款分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法、期限另立付款和谈。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据。第三条 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法划拨方法获得国有地皮利用权的,供以下第一二款办理。1、甲方获得

38、国有地皮利用权的利用年限为_年(从_年_月起至_年_月_日止),此中乙方按本公约商定受让上述房地产,具有国有地皮利用权的年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为乙方依法利用国有地皮利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让渡给乙方后,出让公约载明的权力、任务一并转移给乙方。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标准、规章及有关法则,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地皮利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法则办理地皮利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地皮利用权出让金将让渡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地皮收益上缴国度。第四条 甲、乙两边赞成,本公约见效后,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身格外,甲方定于_年_月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记:_.第

39、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办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议外,上述房地产权力转移日期以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让渡过户申请之日为准。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力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七条 本公约见效后,甲、乙两边应按国度及本市有关法则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力转移转移占有前未付出的利用该房屋所产生的物业办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公约附件四商定付出。自权力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产生的费用,按本公约附件四商定付出。第八条 甲方让渡给乙方的房地产依据原房地产权证记录的属栖身非栖身房屋,其相干干系(包括典质、相邻、租赁等其他干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40、。乙方在利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会商利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干系的大家部位、通道和方法利用享有响应的权柄负担响应的任务,并应爱护大家方法和大家特长。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响应的权力和负担响应的任务。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让渡过户变动挂号后,甲、乙两边互助到物业办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让渡后变动利用、补缀办理户名及有关手续。第九条 甲方包管在上述让渡的房地产交代时异国产权胶葛和财务胶葛。如上述房地产让渡交代后产生交代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胶葛,由甲方负担扫数责任。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公约商定期限付款的,应按过期未付款向甲方付出利钱,利钱自应付款之日起其次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钱按_谋

41、划。过期_天后,甲、乙两边赞成按以下一二三款内容处理。1、乙方除应付出利钱外,还应按过期未付款的_%向甲方付出违约金,公约连续践诺。2、甲方有权关照乙地契方清除公约,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付出过期未付款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敷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关照之日起_日向甲方付出。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吃亏的,甲方实际经济吃亏超出乙方应付出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吃亏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补偿。3、_.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行抗拒身格外,甲方未按公约商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付出利钱,利钱自商定交付之日起其次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钱按_谋划。过

42、期_天后,甲、乙两边赞成按以下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1、甲方除应付出利钱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 %向乙方付出违约金,公约连续践诺。2、乙方有权关照甲地契方清除公约,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关照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付出的房款和利钱(自乙方付出房款之日起至清除公约之日止)外,还应按已付出房款的_%向乙方付出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吃亏的,乙方实际经济吃亏超出甲方应付出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吃亏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补偿。3、_.第十二条 惊甲、乙两边会商同等,本公约未尽事务,在不违反本公约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目或补充和谈,甲、乙两边订立的补充条目和补充和谈及附件为本公约不行裂开的一部分。

43、本公约及其附件空模样部填写的笔墨与铅印笔墨具有划一出力。第十三条 本公约由甲、乙两边签订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见效。甲、乙两边在签订本公约时,具有完全民事行动本事,对各自的权力,任务明白明白,并按本公约法则践诺。第十四条 本公约利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标准。甲、乙两边在观光本公约进程中若产生争议,应会商办理,会商不能办理的,选定以下一种方法办理:(不选定的划除)(一) 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告状。第十五条 本公约一式_份,甲、乙两边各执_份,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机构一份,_市区县房地产挂号机构一份(本公约经公证的公证部分保存一份)。甲:乙:日期:篇六:房屋买卖合同 篇六卖方

44、(以下简称甲方):_ 身份证号: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身份证号:_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样,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样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_万元(大写:_元整)。三、乙方于_年_月_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万元(大写:_元整)。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_万元(大写:_元整)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状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全部权更改给乙方全部。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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