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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福县民政局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实施方案永福县民政局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阳光民政 建设实施方案 阳光民政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透亮、便民的原则,根据规范的程序,公开民政各项业务,达到民政工作便民、利民与公开、公正、公允的目的。开展阳光民政活动,是仔细实行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民政工作主线,规范民政工作程序,推动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建设公开、透亮、高效民政的重要手段。开展阳光民政活动是我县民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我县民政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经局党组探讨同意,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阳光民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
2、导思想 依据党的十八届*中、*中全会精神,以法制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权力运行规范、透亮,建立完善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民政工作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加快我县民政工作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开展阳光民政活动,以法制建设为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法制理念的原则; (二)依规原则。开展阳光民政活动,坚持围绕上级民政法规、工作规程的原则; (三)便民利民原则。阳光民政要本着不增加负担、简化手续、完善程序的原则; (四)防泄密原则。阳光民政活动的
3、开展坚持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公开议事、办事程序。阳光民政建设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的议事、办事程序公开来开展,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重点,扎实推动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项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的形式与措施确保议事、办事程序的公开。 (二)公开重点民政资金的安排运用状况。阳光民政工作,要在公开重点民政资金的安排运用上,进一步完善重大资金、项目的管理运用制度建设,削减资金安排上的自由裁量权。安排方案要依规在肯定范围内公开,有的要分类公开。 (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阳光民政建设要围绕民政行政审批事项与程序的公开,以便民、利民为前提,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
4、行政审批程序。 (四)建立民政工作公开长效机制。要根据全面、真实、详细的要求,制定出台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的标准,建立健全阳光民政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做到常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刚好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特别事项依据须要同步公开。扩大公开途径,探究、推广和规范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实际效果。 四、重点内容 依据我县民政工作实际,今年重点提出阳光救灾、阳光救助、阳光村务、阳光殡葬等四个方面内容,通过在民政重点领域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工作,不断总结阅历,促进全县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开展阳光救
5、灾建设。在救灾工作中开展阳光建设,确保救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重点运用;推动救灾资金安排阳光运作,公开资金安排程序,确保公允公正、公开透亮;推动救灾资金发放阳光运作,公开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时段、救助金额,确保账物相符,直补到户,对因灾倒损房复原重建资金,直补到户,加强资金的末端监管;推动救灾资金管理阳光运作,完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管理规范,监督有力。 (二)开展阳光救助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络、进村张贴宣扬单等形式宣扬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亮度。建立精准救助制度,抓好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及公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
6、持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运行高效平安。 (三)开展阳光村务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以民主、规范、透亮为核心内容的村务议事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村务公开规范透亮。严格根据阳光村务规定的范围、程序、形式、时限等要求,扎实推动村务公开。 (四)开展阳光殡葬建设。完善阳光殡葬的机制建设。仔细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大力宣扬和全面落实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其他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等都要在收费场所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推动殡葬服务全程阳光化。 五、实施步骤
7、(一)成立机构。成立县民政局阳光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当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领导担当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业务领导组成,全县阳光民政建设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股室(部门)详细落实的工作格局。(5 月 12 日5 月 20 日) (二)制定方案。各乡(镇)民政办、机关股室、局属二层机构,要依据阳光民政建设重点及主要任务、基本原则,仔细开展调查探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5 月 20 日5 月 30 日) (三)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刚好召开阳光民政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阳光民政工作。(5 月 20 日5 月 30 日) (四)加大宣扬、培训。各
8、乡(镇)民政办及重点股室(部门),要主动做好阳光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制度措施的解读和指导,通过业务培训与政策辅导等方式,推动民政阳光民政建设工作的顺当开展。(5 月 12 日5 月 30 日) 六、工作措施 (一)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把阳光民政列入年终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机构和乡镇民政办的绩效考核内容,形成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确保阳光民政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对阳光民政建设,县民政局将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评比表彰。 (三)开展工作评估。主动组织开展阳光民政活动的评估工作,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足的,要刚好查找缘由,限时实行措施整改;对工作开展效果好、群众欢迎满足的,要刚好总结推广,逐步实现全县民政工作公开、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