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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城建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方案河南城建学院 2021 年高层次人才聘请工作方案依据河南城建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方法(校政201754号)的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 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聘请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人才聘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详细负责聘请的组织、协调工作。二、聘请岗位 详见附件 2河南城建学院 2021 年高层次人才聘请安排一览表。三、聘请对象及聘请人数 聘请对象聘请人数两院院士不限长江学者嘉奖安排人选、 国家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不限 中原学者、省级特聘教授或同级别
2、人才不限 省内外知名专家,包括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指委或专指委委员、省级教指委或专指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行业企业知名专家等。不限 博士英才(分为 A 、B、 C、三类)71 博士英才类别及条件详见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引进博士 A、B、C 类别认定方法。四、聘请条件、聘请要求 (一)全部聘请岗位应聘人员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思想政治素养,立德树人,品德端正,遵纪遵守法律,德才兼备。2.酷爱教化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教学实力,具备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聘请专业一样
3、或接近。5.一般高等教化博士探讨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 40 岁以下,特殊优秀人才、特殊紧缺急需人才以及高端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聘请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峻违反聘请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1.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 2.面试成果低于 60 分的; 3.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或放弃体检的; 4.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五、聘请工作程
4、序 (一)公布聘请信息河南城建学院 2021 年高层次人才聘请简章在河南城建学院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将个人具体简历同时发送至聘请院部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提交的简历应命名为:姓名+博士所学专业+博士毕业院校+应聘学科及专业;同时与院部联系人电话联系。简历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方向、联系方式等),学习及工作经验(保持时间连贯性),学术论文、独创专利、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状况。每人限报 1 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4 月29 日至 20
5、21 年 12 月 31 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请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三)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 核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面试时,应聘人员须经我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届时应聘人员需供应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本人本科阶段、硕士探讨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本人博士探讨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博士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博士探讨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举荐表)。应聘人员若需询问,请干脆联系
6、我校人事处或聘请岗位所属学院联系人。1 1. . 人事处 联系 方式 :联系人:张志远、闫守柱 联系电话:03752089192、2089083 邮箱:rsczp2 2. . 学院联系 方式 :详见附件 2河南城建学院 2021 年高层次人才聘请安排一览表。(四 )考核考核可分聘请岗位单独进行;考核不需笔试,只需面试;除博士英才外的其它类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的面试方式;博士英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依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专业技能测试等。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过少,面试人选可按聘请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
7、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老师素养、发展潜质等。考试总成果= = 面试成果 , 成果低于 0 60 分者,将不予聘用。(五 )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依据考试总成果,按各岗位聘请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一名考试成果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老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 年修订版)。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能完成体检者或放弃体检者,由学校人才聘请工作领导小组探讨确定是否从报考同一聘请岗位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
8、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六 )拟聘人员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上级和我校的相关文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及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时,须按规定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提交我校人事处及上级部门审验。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聘请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整个聘请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聘请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5-2089310(学校人才聘请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0375-2089192/2089083(学校人才聘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