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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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宝安区水务工程 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制度 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站 二二年四月 目录1.监督人员工作守则 . 1 2.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 2 3.质量平安监督办理流程 . 3 4.监督告知制度 . 4 5.项目划分核备制度 . 5 6.监督检查制度 . 7 7.质量核定(备)制度 . 40 8.监督报告编制与签发制度 . 42 9.监督通报制度 . 44 10.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工作制度 . 46 11.监督工作内部检查制度 . 54 12.监督员轮岗制度 . 56 13.工程质量平安监督信息统计制度 . 57 14.水务工程建设质量平

2、安投诉处理方法 . 58 15.水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 59 16.水务工程平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 61 17.验收审核程序和相关要求 . 63 18.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监督指南 . 66 19.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工作流程图 . 691 一、监督人员工作守则一、仔细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程质量与平安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刚好驾驭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方面的政策和信息。二、熟识受监项目的工程动态、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开展质量平安监督工作。三、以集体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工程时应有不少于两名监督人员

3、同时参与,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签发的各种监督文书须经两人以上同时签署。四、坚持原则,秉公履职,清正廉洁,行为规范,作风优良,根据规定程序办事,敬重客观事实,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不作奸犯科。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技术学问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看法,在监督工作中,以数据作为评判质量平安状况的依据。六、敬重客观事实,精确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平安状况,刚好妥当处理问题。七、虚心听取受监单位的看法,接受社会监督,仔细改进监督工作。八、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2 二、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遵纪遵守法律,秉公办事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平安监督管理的方针、

4、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信息和职业形象。二、敬业爱岗,严格监督 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养,严格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监督。三、提高效率,热忱服务 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监督工作刚好到位,礼貌待人,热忱服务。四、公正严明,接受监督 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透亮度,保证监督结果的公正性、精确性。五、严格自律,不谋私利 严格执行监督人员工作守则,不在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中兼职,不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工程承包任务和推销建筑材料,不对受监督的工程进行有偿询问活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3 三、质量平安监督

5、办理流程 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来的项目开工状况告知函 核查项目是否在我站监督范围 项目受理,填写受理看法,编监督登记编号,安排到对应监督部 监督部部长安排监督任务到监督组 监督组将项目信息录入监督管理 系统 质量平安监督交底 开展监督工作 退文处理, 写明退文缘由 不在监督范围 监督范围内4 四、监督告知制度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增加工作透亮度,使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质量平安监督站接到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来的工程开工状况告知函后,依据任务划分安排到相应监督部,监督部部长依据职责分工,转批给相应监督组,监督组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写深圳市

6、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告知书。二、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告知书应明确监督依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限制点、监督措施、监督人员及监督安排等。三、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告知书应由项目联络员负责填写,监督组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四、监督组在接到工程开工状况告知函10个工作日内,应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召开监督交底会,发放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告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参会单位代表。五、监督工程师在工程监督过程中,应仔细执行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告知书的各项要求。5 五、项目划分核备制度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

7、量管理,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据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项目划分并报监督站核备,大型工程可分阶段报送与确认项目划分。二、项目划分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函、项目划分表及说明。申请材料由项目法人在互联网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填报,由全市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并推送至区水务局行政审批平台系统,办公室政务审批及系统维护组统一接收,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应当在审批平台系统填写不予受理缘由。三、监督人员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相关规定对

8、项目划分进行仔细审查,并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对项目划分进行内容确认。四、若审查结论需退回作重大修改的,监督人员应在规定审批时限内通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刚好依据修改看法予以调整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项目划分重新进行申报。五、监督人员确认项目法人提交的项目划分结果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有关规定,6 能满意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要求后,拟定详细确认看法,经监督组负责人审核后,按相应审批权限报监督部部长或分管站领导签发。六、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重要隐藏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项目法人应刚好将调整后的项目划分重新报我站确认。七、项目划分确认函应作

9、为工程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的依据。7 六、监督检查制度为规范质量平安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与施工平安监督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水务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法。一、监督检查以巡查、抽查为主,采纳集体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每次检查时均有不少于两名监督人员同时参与。二、监督检查以行为监督为主,检查的重点是对参建单位的质量与平安管理行为及履职状况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参建单位质量与平安管理履职状况的佐证。三、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对参建单位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及到岗履职状况

10、进行抽查。(二)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实施监督检查。(三)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状况进行检查。(四)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是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平安的关键部位、运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平安的原材料、构配件及实体质量。8 (五)对现场运用的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测。(六)对水务工程项目执行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规程规范执行状况进行检查。(七)检查工程是否编制项目划分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八)监督工程质量评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

11、行业评定标准,手续是否齐全合法、评定结果是否真实、精确。(九)监督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平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对参建单位的单位资质及施工单位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状况进行核查,对主要施工平安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及到岗履职状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进行抽查。(二)对参建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立状况、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和落实状况实施监督检查。(三)对平安生产教化培训安排、平安生产措施制定和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对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状况进行检查。(四)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编制

12、、审批及实施状况,对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度汛方案的编制和批准状况及度汛方案中度汛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9 (五)对施工现场重大危急源的登记、公示、防范措施、监控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六)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状况进行抽查,必要时可对现场平安生产防护设施、防护用具、施工设备等进行抽样检测;并对现场存在的平安问题及隐患处理状况进行复查。(七)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及行业平安技术规程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的施工平安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状况进行检查。五、监督检查完毕,现场应照实填写检查结果通知书,填写的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并请

13、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刚好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六、监督检查发觉须要整改的质量平安问题,监督人员应刚好指出要求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检查结束后,监督组应视情节轻重,拟定相应惩罚监督文书报监督部负责人或分管站领导审核。七、监督工作实行差别化监管,结合日常监督巡查状况,对重点水务工程、薄弱项目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附件:水务工程质量与平安监督检查指引10 附件 水务工程质量与平安监督检查指引 1项目法人监督检查 1.1机构与人员1.1.1责任主体是否明确。1.1.2质量管理人员是否明确。1.1.3平安管理人员是否明确。1.2工程开工条件1.2.1有无立项文件及资金支配

14、。1.2.2有无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相关单位的工程合同。1.2.3有无进行施工图审查。1.2.4有无工程意外损害险。1.2.5项目法人有无对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进行检查。3 1.3 质量与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有无明确本单位适用的工程建设质量与平安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有无制订本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质量与平安生产管理制度。1.4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督促有关单位执行建设强制性标准状况。1.5项目法人对参建单位的人员资质及到岗履职检查状况1.5.1有无核查监理单位人员资质及到岗履职状况。11 1.5.2有无核查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及到岗履职状况。1.5.3有无核查施工单位托付的检测机构资质及人员资质。1.

15、6质量与平安管理1.6.1是否制订会议制度。1.6.2会议记录是否齐全。1.6.3项目法人组织开展质量与平安检查次数。1.6.4有无建立质量与平安隐患检查台账。1.6.5检查发生的问题是否跟踪落实。1.7对比检测及专项检测1.7.1有无对比及专项检测方案。1.7.2有无检查对比及专项检测机构资质。1.7.3是否按进度实施了对比检测。1.7.4对发觉的问题是否进行处理。1.8专项方案审查1.8.1是否组织论证、批复重大技术方案和平安措施方案。1.8.2是否制订了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审批。1.8.3是否制订了度汛方案,是否经过审批。1.9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运用项目法人对运用状况有无进行检查。1.

16、10工程项目划分1.10.1是否组织进行项目划分。12 1.10.2项目划分是否进行确认或备案。1.11验收1.11.1是否刚好。1.11.2程序是否符合要求。2监理单位监督检查 2.1资质管理2.1.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2.1.2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2.2机构与人员2.2.1是否按要求设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任命通知书、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2.2.2配备的监理人员是否满意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工程建设需求。2.2.3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人数是否满意实际须要。2.2.4当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发生改变时,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了相关人员的调整审批手续。2.

17、3质量与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有无明确本单位适用的工程建设质量与平安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有无制订本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质量与平安生产管理制度。2.4监理方案2.4.1有无编审监理规划,编审人员是否符合要求。13 2.4.2监理规划和细则是否包含质量与平安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2.4.3有无编制旁站监理方案。2.5对体系的审查2.5.1有无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与平安管理制度。2.5.2有无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平安管理人员、特别作业人员资质。2.5.3有无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格。2.6隐患台账2.6.1有无明确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工程。2.6.2有无建立平安隐患台账。2.7对施工单位相关

18、方案的审查2.7.1有无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2.7.2是否组织论证、批复重大技术方案和平安措施方案。2.7.3有无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2.7.4有无对度汛方案进行审查。2.8现场管理2.8.1有无进行图纸会审。2.8.2是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2.8.3有无检查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状况。2.8.4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核验状况。2.8.5有无按要求进行旁站。14 2.8.6监理开展质量与平安检查状况。2.8.7检查发觉的问题是否跟踪落实。2.8.8有无进行危急源排查。2.8.9有无对施工单位的管线、构筑物、建筑物放线测量及竣工测量进行复核。2.9检 测2.9.1有无对施工单位检测方案进行

19、审查。2.9.2有无对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查。2.9.3检测见证制度落实状况。2.9.4有无对检测项目、频次、进度进行检查。2.9.5是否对检测发觉的问题进行处理。2.10监理资料2.10.1监理日志记录是否完整。2.10.2监理日志与旁站记录、材料、构配件进场、会议、施工质量评定、验收等文书的内容是否一样。2.11验收与评定2.11.1验收是否刚好。2.11.2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2.11.3是否对工程完成内容刚好进行评定。3施工单位监督检查 3.1资质管理3.1.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3.1.2施工资质等级、承包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15 在有效期内。3.1.3平安生产许可证的

20、许可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3.2机构与人员3.2.1有无按设立施工现场的质量、平安管理机构(施工组织机构人员报审表)。3.2.2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满意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工程建设需求。3.2.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平安主任/专职平安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3.2.4当项目施工组织机构发生改变时,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了相关人员的调整审批手续。3.2.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的平安生产考核证是否符合要求,并是否在有效期内。3.3质量与平安生产管理制度3.3.1有无根据要求制订工程质量责任制、施工三检制、施工质量验收制、材料取样

21、送检制、工地例会制等质量管理制度。3.3.2有无根据要求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3.3.3有无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主任/质检员、平安主任/平安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等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16 3.3.4有无各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3.3.5有无按规定建立平安教化培训制度。3.3.6有无落实防火平安责任制,明确消防平安责任人,有无制订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3.3.7有无按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平安隐患排查制度。3.3.8有无建立质量、平安事故报告制度。3.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3.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监理单位进行审批。3.4.2有

22、无按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的专项施工方案(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者,是否根据规定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否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3.4.3对存在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单元工程(详细内容见附件 1)是否按要求编制平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并加盖公章。3.4.4对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单元工程(详细内容见附件 2)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的结果如何。17 3.5平安生产

23、教化、培训,平安技术交底3.5.1施工人员进场有无按要求进行三级平安教化培训和考核。3.5.2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平安员有无按规定进行年度教化培训和考核。3.5.3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向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平安技术交底。3.6应急救援与危急作业管理3.6.1有无制订平安生产应急救援预案。3.6.2有无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3.6.3有无根据营救救援预案要求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3.6.4对从事危急作业的施工人员是否办理意外损害保险,保险是否在有效期内。3.6.5有防洪度汛要求的工程有无编制工程防洪度汛预案,所编制的防洪度汛方案是否经批准。3.6.6有无根据要求组

24、织防汛抢险演练。7 3.7 进场验收3.7.1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前有无根据规定进行进场申报,申报的相关质量证明材料是否齐全。3.7.2有无根据要求进行原材料、设备、苗木等的进场验收。3.7.3进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运用前是否根据要求进18 行运用报审。3.7.4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玻璃钢管、启闭机、闸门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厂家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3.7.5外地选购的苗木是否具有检验检疫证书。3.8质量检验3.8.1有无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方案。3.8.2托付的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3.8.3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是否与工程进度一样。3.8.4混凝土、砂浆等试件是否根据规

25、定进行现场取样制作、养护。3.8.5桩基、灌浆、防渗墙等工程有无根据设计和规范进行专项质量检测。3.8.6管道、给排水构筑物等有无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功能性检测试验。3.8.7排水管道有无根据要求进行内窥检测。3.8.8机械、设备、泵站、机组等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了空载、带负荷等运行调试试验。3.8.9管线、构筑物、建筑物等有无根据要求进行放线测量及竣工测量。3.8.10有无根据要求建立质量检测台账,并刚好记录。3.9现场管理3.9.1工程开工备案、开工令、设计技术交底、图纸19 会审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3.9.2项目划分资料是否齐全。3.9.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平安主任/平安员、质量主任/

26、质检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3.9.4现场施工技术文件及主要技术规范的配备是否满意工程建设需求。3.9.5涉及工程变更的相关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相关文件是否齐全。3.9.6工地例会记录是否齐全。3.9.7施工日志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与工程实际是否一样;主要工程进展状况及施工主要内容是否照实记录。3.9.8临电架(敷)设完毕后,是否根据要求进行验收,是否根据要求进行定期巡察检查。3.9.9进出工地的罐式车辆租赁合同、两牌两证等罐式车辆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3.9.10施工起重吊装机械的运用单位是否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平安责任。3.9.11施工起重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

27、自升式模板、租赁设备投入运用等特种设备的合格证或平安检验合格标记是否齐全,是否根据规定进行修理保养、定期检测。3.9.12平安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等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记录等是否齐全,是否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修理、保养。20 3.9.13是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垂直运输作业人员、平安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的管理台账;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3.9.14爆破作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爆破作业的岗位责任制、器材领发、清退制度、审批制度等是否完善。3.9.15有无根据要求对职工进行消防平安教化

28、,是否根据要求定期进行了消防检查,建立了防火档案。3.9.16有无对围堰的平安进行了定期检查。3.9.17有无根据要求定期对工程的质量、平安隐患进行了排查,并根据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9.18对检查发觉的相关质量、平安问题是否刚好的进行了整改处理。3.9.19对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机构等下发的涉及质量与平安的整改通知、监理通知等是否刚好实行措施进行了整改处理,须要进行书面回复的是否刚好的进行回复。3.9.20对存在的须要进行质量缺陷备案的相关质量缺陷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了质量缺陷备案。3.10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3.10.1已完工的工序、单元工程(分项、检验批)是否刚好的进行了

29、施工质量验收评定(选用的质量评定表格是否正确,内容填写是否精确,签字盖章是否齐全)。21 3.10.2隐藏工程验收记录是否齐全。3.10.3是否存在未阅历收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状况。3.10.4围堰、施工道路、临建等临时工程是否根据要求进行验收。3.10.5混凝土、砂浆试件是否根据规定进行数理统计分析,评定结果是否达到合格标准。3.10.6分部工程是否根据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评定和验收结果是否达到合格标准。3.10.7单位工程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了单位工程的外观质量评定,评定结果是否达到合格标准。3.10.8单位工程是否根据要求进行了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评定和验收结果是否达到合格标准。3

30、.10.9合同工程是否根据规定进行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否通过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3.10.10有无根据规定进行了相应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工作,是否通过了相应的验收。3.11事故处理3.11.1对存在的质量、平安事故是否刚好上报。3.11.2对质量、平安事故有无制订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3.11.3有无根据要求建立质量、平安事故台账。22 4勘察(测)、设计单位监督检查 4.1资质管理4.1.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4.1.2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4.2机构与人员4.2.1是否成立项目组或委派设计代表。4.2.2 派出人员技术实力是否满意招

31、投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4.3设计技术服务4.3.1有无进行技术交底。4.3.2有无参与图纸会审。4.3.3有无参与隐藏工程验收和外观质量评定。4.3.4设计代表是否常常到现场指导施工并解决与设计相关问题。4.3.5是否参与工程验收并明确提出验收看法。5设备供货单位监督检查 5.1资质管理5.1.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5.1.2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供货商是否具有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产生(制造)许可证及其是否处于有效期范围内。5.2供货商的质量与技术服务23 5.2.1有无进行出厂验收,有无供应设备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说

32、明书、设备清单。5.2.2有无进行设备进场验收,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说明书、设备清单及外观质量等。5.2.3有无协作设备安装单位参与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技术质量问题是否帮助解决。6质量检测单位监督检查 6.1资质管理6.1.1担当的检测项目参数是否通过资质认定以及认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6.1.2是否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各专业资质等级及参数范围是否满意所担当的检测项目的要求。6.2机构与人员、仪器设备配置6.2.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工地试验室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是否满意现场检测要求。6.2.2为项目配置的试验人员的资格实力是否满意要求。6.3检测

33、质量与技术服务6.3.1是否刚好为托付单位提交检测数据和报告,检测数据是否真实、牢靠。6.3.2见证制度执行状况。24 6.3.3为托付单位供应检测方面的技术指导状况。7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7.1工程进展状况7.1.1完成内容。7.1.2形象进度。7.2文明施工措施7.2.1现场是否设置五牌一图、工程管理信息牌(重大危急源公示牌、工程承包信息牌、监管信息牌)。7.2.2现场围挡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规定:现场围挡应连续、封闭,主干道围挡高度不小于 2.5m、其他道路围挡高度不小于 1.8m。7.2.3平安警示标记:在临时用电场所、施工机具运用场所、基坑临边、基坑及脚手架的平安通道等具有危急因素的生产

34、场所、设施、设备等部位有无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7.2.4工地路面、车行道路是否硬化并做降尘处理,且措施是否落实;运输车辆驶出场区的除泥、冲洗措施是否落实;泥土临时堆放场的设置是否合理。7.2.5施工现场有无依据施工作业条件制订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合理配备灭火器材。7.3基坑及边坡平安措施7.3.1基坑或边坡堆置土、停放料具等荷载或平安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5 7.3.2临边平安防护措施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规定:平安防护栏杆一般采纳直径不小于Φ48 的钢管或型钢制作,上杆离地高度应为 1.0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 0.50.6m,立柱打入地面深度为 5070cm,至边口

35、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且应能够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7.3.3基坑或边坡有无设置合理的上下平安通道。7.3.4深基坑或高边坡是否按规范或设计要求落实第三方平安监测。第三方平安监测,一般由项目法人托付,监测方案经监理、设计审批同意后实施。7.4临时用电7.4.1是否做到三级配电两级爱护。一般规定:用电机器的配电线路上应设置总配电箱、安排电箱、开关箱(也叫末端箱),同时应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里面设置漏电爱护器,安排电箱装与不装漏电爱护器都可以。7.4.2安排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是否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限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是否超过 3m。7.4.3是否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

36、定。一般规定:一个开关箱只能限制一台用电机器、每个开关箱内应设置有漏电爱护器和开关。7.4.4爱护零线(即 PE 线,绿/黄双色线)是否重复接地。26 一般规定:PE 线是专用线,不能采纳其他线代替或者用作他用。配电箱(含总、安排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正常状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位(即金属外壳),必需与爱护零线连接。爱护零线的另一端连接埋入土体的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纳螺纹钢)。7.4.5现场配电线路架(敷)设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可采纳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电缆架空应运用绝缘导线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沿树木、脚手架上敷设。电缆在室外干脆埋地时,埋深不应小于 0.7m,且在上

37、、下、左、右四面铺设 50mm 的细砂,然后添土、覆盖硬质爱护层。7.4.6配电箱、开关箱的垂直高度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1.4m 至 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是为 0.8m 至 1.6m。7.4.7现场照明平安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1)现场照明应采纳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纳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封闭式灯具。(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

38、大于 24V。(4)特27 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12V。7.5施工机具的平安运用7.5.1圆盘锯的锯片及传动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护罩、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 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运用圆盘锯)。7.5.2氧气、乙炔瓶平安运用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1)氧气、乙炔瓶距明火间距不小于 10m;(2)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小于 5m;(3)氧气、乙炔瓶不能平放和曝晒;(4)氧气、乙炔瓶储存时应分库存放。7.5.3沟通弧焊机平安运用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1)沟通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电焊机械的二次线长度不应

39、大于 30m; (2)电焊机外壳应做爱护接零;(3)沟通电焊机开关箱应配备二次侧触电爱护器;(4)露天不得冒雨从事电焊作业;(5)电焊机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处防护罩应齐全;(6)电焊工人应持有效电焊工证件上岗作业。7.5.4蛙式打夯机平安运用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1)蛙式打夯机应运用单向开关;(2)操作扶手应实行绝缘措施;(3)应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7.5.5潜水泵平安运用是否符合规定。一般规定:(1)潜水泵金属外壳应做爱护接零;(2)28 开关箱中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爱护器。7.6起重吊装机械平安运用7.6.1

40、运用单位是否与出租单位签订出租协议,是否明确双方的平安责任。7.6.2起重吊装机械是否有年检合格报告、驾驶员是否持有效上岗证件上岗。7.6.3起重吊装作业时,现场是否已做好警戒。7.7脚手架平安运用有无按规定编制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编制方案一般规定: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方案;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件拉结点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平安措施等。专项方案应由

41、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平安、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实施。对超过肯定规模的专项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29 钢管、扣件一般规定:钢管脚手架一般选用外径 48mm、壁厚 3.5mm 的钢管搭设,钢管上严禁打孔,扣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扣件运用前须进行质量检查,不得运用有裂纹、变形的扣件。出现螺栓滑丝的应更换,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脚手架搭设一般规定:(1)脚手架搭设人员应持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上岗人员应经平安

42、技术交底合格并定期进行体检。(2)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24m 以下落地式外脚手架应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木枋;24m 以上落地式外脚手架应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 5cm 厚度木垫板;每根立杆下应设置底座和垫板。(3)连墙件的布置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cm;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起先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纳其它牢靠措施固定; 应采纳菱形布置,也可采纳方形、矩形布置; 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应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应不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两步); 应采纳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严禁运用仅30 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4)杆件设置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脚手架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纳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cm 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运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应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且凹凸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cm;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m; 立杆应用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应采纳对接扣件连接; 立杆顶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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