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81179482 上传时间:2023-03-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5.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国家开放高校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代号:2605) 盗传必究 一、案例分析 1.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其次天离开公司,因此耽搁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当高级工程师,领

2、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问题: (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当由谁来担当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3分)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需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5分)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其次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5分) (2)王晶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担当赔偿责任。(2分) 2“百花”纺织公司95年4月设计胜利了一种床单用花布图案,同月向本专利局递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97年10月

3、5日该公司取得了该项成果的专利权。为扩大生产,该公司又和“金华”服装公司签定了合同,许可“金华”公司实施该项专利,生产床单。“金华”公司认为自己已成为专利权人,便又许可“芳芳”纺织厂实施该专利。对此“百花”公司以两厂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问:本案性质如何?应当怎样处理? 答:(1)金华公司通过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取得了专利运用权,不是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无权许可他人运用专利。故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5分) (2)“芳芳”纺织厂并不知道其实施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所以不构成侵权。(5分) (3)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可由人民法院责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因此人民法院有权责

4、令“金华”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百花”公司的损失。“芳芳”公司不构成侵权因而不担当责任。(5分) 3. 2014年12月底,某市地方税务局在对其辖区的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时,发觉一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根据规定代扣代缴其10名员工个人所得税20000元。税务局责令该会计师事务所在3个月内缴清所欠税款,但是该会计师事务所以债务过多来推诿搪塞,而且实行作假帐的方式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税务机关多次向该所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该所仍逾期不缴。为了保证税款顺当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依法通知其开户银行强制扣缴其帐户中的存款20000元。该所对税务机关实行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置正确吗? 答:正确。

5、依据税法规定,本案中,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成员的所得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所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刚好履行其义务,而且还实行作假帐的方式来躲避税务检查,因此税务机关有权实行强制执行措施保证税款入库,并且可以处以相应的滞纳金。4.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新合同约

6、定,由B公司负责货物运输,5月25日B公司依合同将货物交给承运人。5月26日货物在途中由于交通事故而焚毁。现A公司、C公司都要求B公司担当违约责任。请问: (1)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 (2)BC公司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的责任由谁担当?为什么? (3)B公司是否对A公司、C公司担当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生承诺,按通常状况能够及肘到达要约人,本案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间超过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刚好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时限而不接受承诺外,故该承诺有效。(2)C公司担当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公司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的,出卖人

7、对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灭受人担当。(3)B公司对A公司担当违约责任。因为A、B两公司合同已生效;B公司不履行即违反合同,故B公司应担当责任。(4)B公司对C公司不担当违约责任。B公司按时供货,已尽合同规定之义务。货物灭失属不行抗力;故B公司不担当责任。 5.1995年6月,某市甲、乙两企业与王某个人经协商,确定共同投资创办一开发某种老年保健饮料为主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乙两企业各出资人民币25万元;王某以其个人全部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三方对公司债务担当无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二名监事,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协议

8、还规定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王某受托于1995年8月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结果未被批准成立公司。 请问:为什么? 答:本案有下列违法之处: (1)王某以其个人全部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超出了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4分) (2)三方对公司担当无限责任违反了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能担当有限责任。(4分) (3)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非董事会。(4分) (4

9、)依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3分) 6.某股份公司在沪市交易所接近收盘时通过4个A字头的个人帐户进行连续交易,而不转让证券全部权的方式虚假买卖,以抬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2%。此后1个月中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近2000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12万股。后来,该公司证券部将上述股票及此前所存股票全数抛出,共获利587. 97万元。请问:该公司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答:该公司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5分)以获得利益或削减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

10、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状况下作出证券投资确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称作操纵市场价格。(10分) 7.许某的防盗平安门是2004年10月7日购买的,价格是750元,另外支付了40元的安装费。选择防盗门时,主要因为该厂家在广告中称为购买平安门的用户投保了两万元的保险金。谁知2005年7月30日,正在单位上班的许某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说他家的平安门被人撬开了。公安机关经现场勘察,认定窃贼系撬开平安门人室盗窃,共盗走皮衣、摄像机、放像机等物品价值20800元。公安机关的人走后,许某认为买防盗平安门的时候厂家许诺投了保,此外这门被撬,说明平安门质量不合格,于是许某就给厂家打了电话。厂家很快派人来

11、进行了查证落实,并于2005年10月10日为许某更换了同规格平安门。但是,当许某提出给付保险金时,厂家却予以拒绝。请问:许某要求厂家支付保险金的恳求是否应得到支持? 答: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运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状况下其供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供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7分) 许某购买平安门正是由于考虑到厂家在做广告时承诺的两万元保险金,才确定选购厂家的平安门。厂家在其广告中承诺为

12、购买其平安门的客户投保两万元,其行为就应与其保证的服务相符。因此厂家应当赔偿损失。(8分) 8甲某系A公司的出纳,由于A公司规模较小,故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A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甲某发觉其中包括几份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A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未签署看法,即由会计部门及生产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要求:依据上述状况及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甲某在拟销毁的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中发觉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时,应如何处理? (3)A公司负责人是否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看法?A公司会计档案监销存在什么问题? 答:(1)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5分) (2)甲某在拟销毁的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中发觉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时,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5分) (3)A公司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看法。A公司会计档案监销存在的问题是,应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而不是由生产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5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