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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慎言的法官与善辩的律师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行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特别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法官不得介入争辩”、“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敬重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推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推断权,推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
2、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晰且适用法律精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肯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供应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辩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简单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示意,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或偏见。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状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
3、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削减。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争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看法或观点。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滔滔不绝、滔滔不绝甚至盛气凌人好像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养,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
4、律师自身全部的阅历、才智和学识都要刚好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看法,劝服法官接受自己的看法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劝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殊须要留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醒悟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如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