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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1卷 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线索来源包括( )。A.公民的举报B.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线索C.犯罪嫌疑人的自首D.公安机关移送的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正确答案:ABCD 锐器创的特点 ( ) A 、 创壁光滑 B 、 创缘整齐 C 、 创腔有组织间桥 D 、 创底平坦A.创壁光滑B.创缘整齐C.创腔有组织间桥D.创底平坦正确答案:ABD 检察活动具有被动性特征。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 )。A.表面B.中部C.品牌D.夹层正确答案:D扼痕参考答案:由于指肚及手指末端的指甲卡压皮肤所致,因
2、此具有圆形或椭圆形及新月形、短线型擦挫伤的特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其内涵是什么?正确答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 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2卷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
3、规则,未经值庭司法警察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确定数据电文法律地位的文件有( )A、电子商务示范法B、合同法C、电子签名法D、民法通则答案:ABC 交通肇事罪要求必须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试述Y-STR分型技术在精液斑个人识别中的优缺点。本题答案:1)Y-STR呈男性伴性遗传,不与其他染色体重组,除突变外,在父系的所有男性个体都具有相同的Y-STR单倍型,因此可利用父系亲属的参考样本进行犯罪嫌疑人的排除推测;2)只具有排除同一性意义,不能认定同一性。电击死者的体表与导体接触部位都有电流斑。()此题
4、为判断题(对,错)。答案:错误 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对( )等,要逐一登记,认真填写看管记录。A.被告人进出羁押场所的时间、被告人姓名、人数B.被告人进出羁押场所的时间、被告人姓名、人数以及押解司法警察的姓名C.被告人进出羁押场所的时间、被告人姓名、押解司法警察的姓名D.被告人姓名、人数以及押解司法警察的姓名正确答案:B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3卷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管辖。A.上级人民法院指定B.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C.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D.当事人协议正确答案:B 问:在酒店跌伤能要求赔偿吗? 今年10月的一个下雨天,我到一酒店吃饭,因酒店地上的水没有
5、拖干,使我滑了一跤,跌伤了左手,花去医药费1200元。我要求该酒店赔偿,酒店老板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滑倒的,跟他没关系,不赔。请问我有权利向酒店索赔吗?正确答案: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消费者到酒店里吃饭,酒店应尽合理限度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这一事件中,酒店本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以尽到照顾、保护顾客安全的义务,但酒店没有采取防滑措施,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你跌伤左手,酒店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遗弃的亲生子女被
6、他人收养后,还是否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侯水水是一名农村妇女,20岁的时候,与同村的另一农民张大山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张君。张君2岁,张大山因车祸意外身亡。第二年,侯水水因不堪家庭的重负和贫穷,将张君送到邻居家玩耍后,借机与一来本地打工的男子私奔,从此,毫无音讯。由于张君没有其他近亲属,经其所在村委会同意,本村张伍依法收养了张君。现张君也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父亲。张君一直对母亲侯水水抛弃自己的做法耿耿于怀。2022年,侯水水后来的丈夫去世,其与再婚后所生子女非常不好,现已70多岁的她难以维持生计,于是就找到了张君,要求其尽赡养义务。遭到拒绝后,侯水水便将张君告上法庭,要求张君履行赡养义务。张君
7、对于从小就抛弃自己的母亲是否有赡养义务?正确答案: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母亲侯水水不堪贫穷,逃避抚养义务,竟将两岁的亲生儿子予以遗弃,致使张君成为孤儿。后来张君由同村的张伍依法收养,这样,张君就与张伍形成了父子的关系,而与其亲生母亲侯水水的母子关系则因收养关系的成立依法被解除,所以,张君无须再对侯水水尽赡养义务。 司法警察执行看管必须持有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塔雕氏斑是确定_的重要特征之一。正确答案
8、:窒息 输精管结扎者或精子缺乏症者的精(液)斑的确证试验,只能采用( )A.精子检验B.肉眼观察C.乳酸脱氢酶X检验D.免疫学检验正确答案:D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4卷 某地一党委书记为官清廉,一次听群众告状说,某法院处理的一桩刑事案件不公正,这位书记在自己经过实际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法院办案违反了法律规定,于是,该书记立即找到法院,并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结果使一起冤案得以平凡昭雪。对书记的做法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书记是经过自己的调查核实后才要求法院重新审理的,法院应当照办B.法院违法办案,书记依法办事C.书记这样做是我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当监督D.书记的做法干预了法院独
9、立审判,是越权行为正确答案:D与公民对称的另一主体是( ),其与企业的关系非常密切。A、公司B、法人C、自然人D、合伙答案:B 检察与司法的关系正确答案:检察与司法的关系根据司法理解的广义和狭义的不同而不同。狭义上的司法,仅仅指法院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活动,即司法就是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这个意义上的司法,具有被动性、中立性、程序性和终局性。而检察是不具有被动性和终局性的,相反,检察具有主动性,检察活动也不是终局性的。从这个角度说,检察院的检察活动不完全具有司法的特点,不应该属于狭义的司法,检察院也不应该属于狭义的司法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广义的司法,又称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
10、员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讲,不论检察院还是法院,都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它们的检察活动和审判活动都有主体的特定性、程序的法定性、行使的独立性、法律的职业性等共同特点,在检察活动和审判活动中,都遵循法治原则、权力独立行使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司法责任原则等同样的原则。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检察活动具有司法活动的特点,检察机关属于司法机关。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A.非法搜查案B.报复陷害案C.破坏选举案D.非法拘禁案正确答案:ABCD 按照不同的对
11、象和范围,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可以分为( )等种类。A.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监督B.侦查监督C.审判监督D.刑罚执行监督正确答案:ABCD 法医毒物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是()A.文证B.蛋白质C.尸体D.毒物检材本题答案:D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5卷 司法警察单个警员队列训练中“立正”要做到“二收一正”,是指( )。A.颈部微收,下颚微收和两脚的角度与身体的方向要正B.胸部微收,小腹微收和两脚的角度与身体的方向垂直C.胸部微收,小腹微收和两脚的角度与身体的方向垂直D.小腹微收,下颚微收和两脚的角度与身体的方向要正正确答案:D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管辖。A
12、.上级人民法院指定B.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C.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D.当事人协议正确答案:B CO中毒时尸斑呈_色,氰化物中毒呈_色,亚硝酸盐中毒呈_色或_ 色。正确答案:樱桃红色,鲜红色,蓝灰色、巧克力色 如果血型检查表明不符合遗传规律,则说明被鉴定人之间:()A、肯定是父子B、可能是父子C、不是父子D、以上都有可能本题答案:C中毒法医学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参考答案:(1)确定是否发生了中毒(2)确定是何种毒物引起中毒(3)确定进入体内毒物的量,并判断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或死亡。(4)分析毒物进入机体的时间、途径和形式。(5)推断中毒或中毒死亡方式,是自杀、他杀、意外灾害或其他类型中毒。孤立性心肌
13、炎参考答案:又称Fiedler氏心肌炎。是一类原因不眠,限于心肌的炎症性病变。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6卷 简述精液斑检验的一般程序。本题答案:1)肉眼观察:UV(银白色);白、痂、鳞、硬、腥;2)预实验:酸性磷酸酶试验AP(红色醌类化合物)/预实验阴性的检材仍要进行确证试验;3)确证实验:精子检出法(染色);4)种属鉴定:抗人精液血清沉淀反应;5)个体识别:ABO血型(中和试验、酶标抗体免疫测定法、DNA分型)、DNA分析。 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监视居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汪某未经检察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B.汪某不能与其妻子、儿子住在一
14、起C.汪某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D.汪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正确答案:D提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需取得( )发放的许可证。A、信息产业主管部门B、国家密码办C、商务部D、科技部答案:C下列哪项不是外伤性脑内血肿的发生原因()A.高坠B.车祸撞击C.锐器砍击头顶部D.钝器重复打击头部E.脑脊液冲击脑室室管膜参考答案:C 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用器械有( )。A.警棍B.催泪弹C.高压水枪D.手铐正确答案:ABCD 法医学研究的内容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 _、物证检验、 _。正确答案:活体检查,文证审查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7卷 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
15、为有哪些?正确答案: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 (1)、违法实施罚款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外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情形。 简述同工酶分类。本题答案:复基因座位同工酶;复等位基因同工酶;遗传变异体同工酶。 切创与砍创的区别要点是什么?本题答案:1.创口位置切创多在颈部、腕部、腹股沟部、腹部、面部;砍创多在头部、面部、颈部及四肢。2.创角切创创角锐利,可能有数条浅表的切痕,并有延长线;砍创创角有锐有钝,有时创口呈三角形。3.创缘切创创缘较整齐,一般难以
16、发现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自杀切创可拌有浅刀痕;砍创创缘可有较窄的表皮剥脱带和皮下出血。4.创底严重切创可伤及骨质,在骨上形成切痕;砍创多伤及骨质,在骨骼上形成砍痕或其他类型的骨折。 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作为( )参加复议。A.申请人B.共同申请人C.第三人D.证人正确答案:C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的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所以本题正确选项为C。 1930年 _教授在此平大学医这院首建法医学教室,并于 1932年在 _建 立我国第一个法医
17、研究所。 1934年创办我国第一部法医学杂志_,后改为法医季刊。正确答案: 请举出四种无核细胞的检材?本题答案:指(趾)甲、毛干、烟蒂、脱落细胞。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题目下载8卷 第8卷 简述精液斑检验的一般程序。本题答案:1)肉眼观察:UV(银白色);白、痂、鳞、硬、腥;2)预实验:酸性磷酸酶试验AP(红色醌类化合物)/预实验阴性的检材仍要进行确证试验;3)确证实验:精子检出法(染色);4)种属鉴定:抗人精液血清沉淀反应;5)个体识别:ABO血型(中和试验、酶标抗体免疫测定法、DNA分型)、DNA分析。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 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合
18、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评定一份鉴定意见书有证据意义,主要根据:()A、鉴定意见肯定、明确B、鉴定意见符合供词或陈述材料C、根据检验所见科学认定D、鉴定人地位高答案:C 问:哪些情形下可以判决准予离婚?正确答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
19、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呢?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
20、,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
21、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简述联苯胺实验。本题答案:1)血痕预试验,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特异性不好2)意义在于阴性结果可以否定血痕3)原理:利用血痕中的Hb或正铁血红素具有的过氧化物酶活性,使过氧化氢释放出新生态氧,将无色联苯胺氧化为联苯胺蓝。4)取材注意:刮取微量,节约检材 在开庭时,对被告人不得使用械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