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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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1节 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自己诚实守信的品德,正确的做法( )A.正确对待利益问题B.培养高尚品德C.树立进去精神、培养和谐的人际关系正确答案:ABD Hardy-Weinberg平衡定律的前提条件和意义是什么?本题答案:前提条件:群体无限大、随机婚配、没有突变、没有大规模的迁移和没有选择因素的影响。结论:群体中的基因频率和基因型频率在逐代传递中保持不变。意义:反映基因频率和基因型频率的关系(纯合子基因型频率=基因频率的平方,杂合子=该两基因频率乘积的二倍)。 各业务庭(局)对即将开庭或执行的案件应进行事故苗头分析

2、,发现问题提前向法警队通报。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在开庭时,对被告人不得使用械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对旁听人员下列哪些行为,值庭的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A.未经允许录音、摄影和录像B.鼓掌、喧哗、哄闹C.擅自发言、提问D.使用通讯工具正确答案:ABCD 膀胱破裂定什么伤?本题答案:重伤。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2节 甲、乙、丙三人共谋要给丁一点教训,揍丁一顿。到丁家后,丙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教训丁,结果将丁当场打死,对此案应定 ( )。A.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伤害罪B.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C.甲、乙犯有故意杀人罪 ,丙

3、犯有故意伤害罪D.甲、乙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丙犯有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C条件致命伤参考答案:在某种不利条件下,损伤或其合并症才能导致死亡的称条件致命伤。分为个体条件致命伤和偶然伤。阳性生活反应:活体对损伤的反应在机体全身和局部表现出可观测的组织反应。 检察一体化原则正确答案:检察一体化原则,是指所有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共同的法律监督目标下结成一个自上而下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内部遵循上命下从和相互配合,对外遵循独立判断、独立责任的工作原则。在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一体既是行使检察权的原则之一,也是检察机关的组织原则即领导体制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检察一体的基本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

4、在上下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之间存在着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2)各地和各级检察机关之间具有职能协助的义务。(3)检察官之间和人民检察院之间在职务上可以发生相互承继、移转和代理的关系。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中,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是检察一体的核心,职能协助以及职务的移转、承继和代理是检察一体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职能和检察官职务的重要特点。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参考答案:是一种主要发生于青壮年的不明原因的猝死,又称睡眠中猝死。 勒沟为水平方向走行,呈闭锁式,如“O”字形,深度均匀一致。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毛发检验的内容主要有毛发的()、()、()、()和()参考答案:确定检验;毛发的种属

5、鉴定;人体各部位毛发的鉴别;毛发损伤检验和毛发的个人识别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3节 试述Y-STR分型技术在精液斑个人识别中的优缺点。本题答案:1)Y-STR呈男性伴性遗传,不与其他染色体重组,除突变外,在父系的所有男性个体都具有相同的Y-STR单倍型,因此可利用父系亲属的参考样本进行犯罪嫌疑人的排除推测;2)只具有排除同一性意义,不能认定同一性。法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A.活体B.现场C.尸体D.文证参考答案:A,B,C,D犯罪嫌疑人自( )起,有权委托辩护人。A、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B、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之日C、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D、随时参考答案:BC 问

6、:什么是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正确答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注意以下几点:(一)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准确的时间界限是“死亡时”,死亡前不成为遗产。(二)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非法财产不属遗产。(三)遗产是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如租借、承包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四)遗产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房屋、文物是财产,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也包括在内。那么,究竟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

7、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A.两年B.一年C.半年D.三个月正确答案:B 扼死尸体,由于手的力量不足,受害人_过程较长,死亡时间较_,故窒息征象表现充分、显著。正确答案:窒息 缓慢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4节 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根据( )的指令履行法庭押解职责。A.审判长B.审判员C.书记员D.独任审判员正确答案:AD关于脑震荡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严重的脑外伤B.往往都会留下严重后遗症C.需要长期治疗D.属于轻型颅脑损伤,没有器质性脑损害

8、答案:D医疗纠纷参考答案:指医患双方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得不良医疗后果及其产生得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纠纷,并且要求追究责任和赔偿,而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或向司法机关提请司法诉讼的案件。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在事实真相未查明之前统称位医疗纠纷。头部外伤后出现双侧眼睑皮下淤血(熊猫眼征),提示()A.颅前窝骨折B.颅中窝骨折C.颅后窝骨折D.以上都可能E.以上都不是参考答案:B 有一具中毒死亡的尸体,其瞳孔极度缩小,可能为何物中毒?()A、氰化物B、乙醇C、阿托品D、DDV本题答案:D 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 )。A.唯物论B.辩证论C.二元论D.诡辩论正确答案

9、:B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5节 问:夫妻离婚后,能否以子女改变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 2022年,赵梁与妻子李英离婚,女儿赵雪随李英共同生活,赵梁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一年后,李英将女儿赵雪改名为李雪。赵梁得知后,认为不经过他的同意就改女儿的姓,所以,不再支付抚养费。赵梁以女儿改姓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是否合法?正确答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赵梁虽与妻子离了婚,但对女儿赵雪仍有抚养义务。同时,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原妻子离婚后,不与他商量擅自改女儿的姓,做法是不妥的。但是,女儿改姓,其父女关系并没有改变。因此,赵梁是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

10、女儿的抚养费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 )规定。A.最高人民法院B.同级人民政府C.地方上一级政府D.公安部正确答案:A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省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D.对公安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正确答案:AB下列不属于坠落伤的特征的是()A.创口可检出金属碎屑B.体表损伤轻于体内损伤C.着力处的远隔部位可见严重损伤D.广泛严重损伤都是一次性巨大暴力所致E.发生多处骨折参考答案:A 用人单位的下列做法不违反法律要求的是:A.甲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

11、合同并支付月经济补偿金。B.乙因对上司不满向公司提出辞职后,主张经济补偿,公司予以拒绝。C.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与丙有关竞争关系的丁马上雇佣了丙企业的高级工程师。D.戊与公司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如戊工作不满5年请辞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一年后戊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其根据合同支付违约金。正确答案:ABC 刑检业务201x年7月,李冰雇佣王林驾驶自有的卡车运输货物,在驾驶过程中,王林发现卡车刹车时有失灵,并于7月14日告诉了李冰,李冰说,不用担心,你开就行了,明天再运一次货就检修。次日凌晨,王林驾驶汽车到仓库装货,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闯红灯,将横过马路正常行走的张艳和李红撞倒。王林急忙下车查看

12、,张艳已经死亡,李红呻吟不止。见四下无人,王林将李红抱上了车。开到一偏僻地方,将李红放在了一个小树林深处后离开。此时,某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李向兵(1998年6月出生)骑车路过事故现场,探看张艳知其已经死亡,同时发现其手边有一挎包,内装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李向兵就将挎包内的钱取出,后用于购买手机。王林驾车逃跑过程中遇公安机关巡查,经检查发现其车上有沾有血迹的女士皮鞋,对其盘问,王林遂供认了开车撞伤李红并将其放在小树林的经过,但对撞死张艳未予交代。公安机关根据其交代找到李红,发现其已死亡。后经鉴定,张艳系因心、肺等脏器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红系重度颅脑损伤致蛛网膜下腔弥漫性出血死亡。根据交

13、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林负全部责任。2022年7月15日中午,公安机关对王林刑事拘留,7月16日晚,王林被送看守所羁押,并通知其家属李萍。检察机关办案人提审时,王林辩称其在侦查阶段关于撞死张艳的有罪供述是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取得的,并当场展示了其胳膊上的伤痕,提供了对其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人员和方式。侦查机关出具了相关办案说明,证实王林伤痕系自己造成,侦查中没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并提供了同步录音录像,但均无法播放,侦查人员对此解释系同录设备出了问题,但当时他们也没发现,此问题现已无法补救。问题:1.请对李冰、王林的行为进行定性,并说明理由2.请对李向兵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并说明理由3

14、.王林是否构成自首,请说明理由。4. 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5.对王林的有罪供述是否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请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参考答案:1.(1)李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虽存在李冰指示王林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仍违章驾驶的情形,但该案犯罪结果系王林闯红灯所致,与李冰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李冰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15、。(2)王林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首先王林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张艳当场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根据 2000年11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林在交通肇事后,将李红带离交通事故现场,并遗弃在小树林深处,导致其死亡,因此应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李向兵的行为构

16、成盗窃罪。本案中,在张艳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李向兵拿走其现金,参照2022年6月8日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对其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李向兵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其刚满十六周岁,依据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

17、减轻处罚。3.王林的行为不构成自首。根据2022年12月22日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在其身上、随身携带的物品、驾乘的交通工具等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本案中是在公安机关在王林车上发现带血的皮鞋的情况下,王林才交代相关罪行,因此不构成自首。4. 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过程中存在违法之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二款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18、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对王林刑事拘留后超过24小时才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通知其家属,违反上述规定。5.王林的有罪供述不能排除系公安机关以非法方式取得,应予以排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证据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本案中,王林提出其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并提供了明确的线索和材料,侦查机关出具的办案说明无其他证据支持,同步录音录像不能播放,不能排除存在第

19、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应当予以排除。 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6节 值庭的司法警察传唤证人时,应当打开通道门,引导证人到达指定位置。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简述挫裂创与砍创的区别要点。参考答案:钝器作用力超过皮肤或器官组织弹性的极限,所造成的皮肤.皮下组织.血管.神经甚至肌肉或内部器官组织撕裂和断裂而形成的组织连续性中断或伴有组织缺损,称为挫裂创挫裂创由创口.创腔.创缘.创壁.创角和创底组成,挫裂创的创口不规则,创角较钝,创缘和创壁不光滑,创底不平,创腔内常含组织间桥。有时创缘周围可见表皮脱落挥动具有一定质量的锐器,以刃面砍击人体所形成的损伤为砍创

20、。砍创较深,创壁光滑,创缘平整,创角尖锐或较钝,无组织间桥,创缘可无无表皮脱落形成,创口短而阔,创腔较深,出血量大,创口下常有骨折。 利用酶标记单克隆抗体来进行斑点ELISA法鉴定血型时,能同时鉴定检材的种属。()本题答案:对 在对缢死尸体现场勘验时,要将_完整的保存,严禁破坏。正确答案:绳结抗人血红蛋白血清,不仅具有种属特异性,而且还具有脏器特异性,故既可用于血痕的(),也可用于血痕的(),从而可省略()参考答案:种属检验;确证检验;确证试验脂肪心参考答案:指心外膜下过多脂肪沉积,并向心肌内浸润,逐渐取代心肌纤维,又称心肌脂肪浸润。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7节 机械性窒息

21、的一般尸体征象形成并不是机械性窒息死者所特有。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现场堪验的主要任务是()A.绘制现场图B.收集物证C.发现痕迹D.检验尸体E.拍照参考答案:A,B,C 有一女性,指控某男为其子的生父,某男断然否定,查其“ABO”和“MN”系其母(A、MN)、其子(O、N)、某男(B、MN),请问其子与某男的关系:()A、肯定是父子B、可能是父子C、肯定不是父子D、无法判断本题答案:B 两米远距离霰弹射击时射入口特点( )。A.创口呈不规则状B.创口呈圆形C.创口呈星芒状D.创口呈类圆形正确答案:D关于“二十四节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是立春,最后

22、一个节气是冬至B、二十四节气综合了天文、气象等知识,反映了我国古代发达的农业文明C、节气最早起源于西汉年间,到唐朝已臻完善D、2022年,清明节选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二十四节气整体还未入选B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是大寒,A项错误;节气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汉时期已臻完善,C项错误;2022年6月,二十四节气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D项错误。故答案为B。 在商店里用六元钱买了一支圆珠笔,这时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A.流通手段B.价值尺度C.贮藏手段D.支付手段正确答案:A经济常识货币的职能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其主要特点是,在

23、商品买卖中,商品的让渡和货币的让渡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价值尺度指货币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作用,它是货币本质的体现,它的表现为价格标签。贮藏手段即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货币作为贮藏手段能够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支付手段是指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2022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答疑精华8节 第8节 剪刀可以形成的多种创,包括( )A.剪创B.刺创C.切创D.裂创E.捅创正确答案:ABC 电击伤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取决于以下因素( ):A.人的性别B.电流强度C.电压D.通电持续时间E.触电的部位和方式正确答案

24、:BCDE 简述染色体DNA。本题答案:1)概念,细胞核中含染色体,染色体由DNA和蛋白质组成,染色体中的DNA称为染色体DNA。人类染色体中的DNA是双链线性多核苷酸,每个染色体中含有一个双链DNA分子。2)遗传特点:遗传方式符合孟德尔分离律和自由组合率。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A.隐私隐瞒权B.隐私利用权C.隐私支配权D.隐私维护权答案:ABCD 某村村民某甲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住房,因邻居某乙有建筑施工经验,故请某乙前来帮工。在施工期间,某乙不顾某甲提醒,未系安全带就进行二楼外墙作业,结果连人带工具坠落至某丙的汽车顶部,某乙腿部骨折并导致某丙汽车损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对于某乙受到的

25、损害,某乙自己承担全部责任B.对于某乙受到的损害,某甲要承担赔偿责任C.对于某丙受到的损害,某乙要承担侵权责任D.对于某丙受到的损害,某甲要承担侵权责任正确答案:AD 问: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保证人能否免除责任? 2022年6月5日董某夫妇以开店资金不足为由,向胡某借款20000元,约定还款限期到2022年1月5日止,借款人逾期未还的,由担保人叶某负责还清。借款到期后,董某夫妇未能按约还款。在还款期满10个月后,胡某要求董某夫妇归还借款及利息,同时要求保证人叶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胡某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董某夫妇向原告胡某借款20000元应予归还。担保法第

26、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25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担保属于一般保证,因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此期间内,胡某没有对借款人董某夫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因此保证人叶某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不再对此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其实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都有一个保证期间问题,权利人应当在保证期间之内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超过期间,担保人就可能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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