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7篇.docx(5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7篇“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7篇“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篇1从监督主体上看,外部有出资人监督、监事会监督、外部审计监督、专业机构监督,下面是众鑫文档网我给大家带来的国有企业健全“一把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探索与思考范文,希望大家喜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关键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地位特殊、作用重要。健全“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既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
2、本要求,更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现实需要。一、存在的问题国有企业“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整体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人、财、物的决定权、审批权、支配权,权力大,责任和压力也大,是最难监督,也是最需要监督的对象,既是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监督工作的“老大难”“普遍难”问题。1.制度建设滞后,执行乏力目前,国有企业逐步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有些制度仍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存在着“四多四少”的问题:一是贯彻上级要求政策性内容多,本单位具体操作措施少,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未能明确哪些不能做;二是笼统
3、条款、粗线条规定多,具体程序和标准性的内容少,伸缩空间较大,未能明确应该怎么做;三是强调制度建设多,要求落实执行抓得少,但未能明确谁来惩戒、怎样惩戒,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四是依靠领导人员自觉自主的多,通过制度和流程系统管理的少,以信任、要求代替了监督。2.覆盖范围不够,仍有盲区从监督主体上看,外部有出资人监督、监事会监督、外部审计监督、专业机构监督,内部还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形式。由于工作重点和监督方向各有侧重、在方式方法上既有交叉又有平衡,相互配合协调程度还有待提高,存在监督盲区,以致出现钻空子、打擦边球等现象。注重对“一把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轻视在思想品德、生活作风方面以及八小时
4、之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此外,面对逃避监督、反调查等现象,缺乏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3.业绩导向单一,重用轻管部分人认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完成经营指标,企业管理人员都是层层选拔考察,经过多岗位锻炼,素质高、能力强,只要完成指标就是好干部,不需要监督。即使出现问题也是小事小节,特别是在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难免会有不同声音,会触动利益引起不满,提醒注意就行了,没有必要深究。因此,存在着重使用、轻管理,“管得着”却“看不见”,甚至只用不管的现象。4.透明程度不够,无从入手企务公开制度对扩大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个别企业认为信息公开得越少,越不容易出现问题,特别是涉及领导的信
5、息,职工知道得越少越好。因此,选择性公开、回避性公开、象征性公开、纲要式公开、简单化公开等现象普遍存在。此外,由于工作性质和岗位分工的不同,职工代表和普通职工对本企业的重大决策以及决策流程缺乏深入了解,对企业的经营、财务以及企业领导人有关情况等缺少细致了解,无法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即使想监督也不知从何处入手。5.权力相对集中,不敢监督企业“一把手”不仅掌握班子成员以及下属员工的分工分配和考核权,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工作以及班子成员状况,因此,员工监督“一把手”,特别是提反对“一把手”的意见,往往怕“穿小鞋”,引起上级误会,被认为“搞不团结”,影响自身工作。同时,在集体研究过程中,企业“一
6、把手”具有召集会议、主持会议、引导发言、拍板决策、审定纪要等权力,有时员工即使提出不同意见,也未必完全能被采纳,因此存在不敢讲、不好讲,少说话、多点头,无原则一团和气的现象。6.自律意识不强,回避躲闪有的企业“一把手”认为自身责任大、风险大、压力大,必须具有“绝对权力”,才能有效推动工作,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自己劳苦功高有成绩,为企业为职工付出很多,身正不怕影子斜,不需要监督,认为上级监督是“产生怀疑不信任”,同级监督是“别有用心不团结”,下级监督是“吹毛求疵找茬子”;也有个别人讲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回避躲闪,揣着聪明装糊涂;还有的甚至是独断专行,把企业当成“自留地”,议事不讲规则,决策不讲
7、程序,“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二、问题的根源探析1.权力制衡机制亟需完善由于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要求落实程度不够,再加上权力公开运行透明程度不够,需要分权、限权、集权相统一,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权限,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科学规范、制约制衡机制,加强和改进对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真正把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2.综合监督网格亟需构建外部监督分工不同,各有侧重;同级监督机构受“一把手”的直接领导,在思想上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时患得患失,过分重视自我保护;下级监督又知情甚少,不知从何入手,因此,需要织密监督网格,构建全方位综合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运行阳光透明。3.领导人员素质有待提
8、升由于“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对其政治能力、道德修养、业务水平、担当精神有着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能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公正民主行使权力,对企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方针,培养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4.社会因素影响依然存在在市场经营过程中,企业间的商务行为还不够规范。为了追求企业利益达到经营目标,企业“一把手”在对外交往沟通、协调关系过程中,有时会效仿攀比、迎合应酬,做出违规的安排,发生不廉洁行为。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1.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分权制衡机制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明确权力
9、层次、职责和权限,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合理划分,优化配置,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以分工负责制为基础,进一步分散决策权。推行“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采购等具体事项,依据管理制度要求,按照职责逐级审批,提请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不直接分管”既不是“架空”,也不是“不管”,而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使其责、权、利对等,确保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上有职责、有话语权,促进管理重心下移。班子成员既要尊重支持“一把手”开展工作,又要敢于承担责任,发表意见建
10、议,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明确“一把手”权力清单。权力公开运行是一切监督的基础,根据“一把手”的工作职责、权限、责任,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围绕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事项,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锁定底线,界定边界,明确“一把手”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何行使职权,做到行使权力有标杆、群众监督有依据,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笼子,切实纠正在执行规章制度上的特权行为。2.构建监督网格,促进权力公开运行由于企业内外监督部门专业不同、职责不同,各自关注点、着力点也有不同,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既有交集又有独立,而且分别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特点。因此,要统筹内外,做好顶层设计,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为抓
11、手,突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经制度的落实、选人用人、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形成各方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推进机制,做到“三定、五结合”。“三定”,即定责、定期、定向。“定责”就是各监督部门结合实际,明确职责,找准发力点;“定期”就是排定计划,突出重点,有序安排,抓住时间点;“定向”就是围绕生产经营的重点、上下关注的焦点、热点和敏感点开展专项督查监察,主攻关注点。“五结合”,即法律监督与纪律监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工作监督与生活监督相结合、事后结果监督与过程预防监督相结合。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
12、业民主管理,不断扩大和保证职工群众对企业管理的知情权、发言权、评价权,拓宽职代会民主监督渠道。通过开展职工民主议事、征集合理化建议等形式,保证职工群众有序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要深化企务公开工作,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逐步解决群众“无法监督”的问题,促使“一把手”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的习惯。3.聚焦关键少数,提升综合履职素质一个守纪律、懂规矩的“一把手”,是解决监督难的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按照“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标准,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将贤才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坚持“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年
13、度考核办法。坚持教育引导提升素养,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积累、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而是需要循序渐进、日积月累、不断修行。坚持理论教育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促使“一把手”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托,自觉把职工群众放在最高位置,以岗位为平台,干事有担当,履职有作为。抓好廉洁教育管理,促使“一把手”树立敬畏权力责任,慎独、慎初、慎微,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清廉立场,不越雷池,不乱章法;适应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在“监控探头”下行使权力,以平和心态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努力在监督下干成事、干好事;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坚决防止不作
14、为、乱作为。注重思想教育与从严惩戒相结合,推动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成果运用和转化。同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运用好追责利器,做到违纪必究违法必惩,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4.落实民主制度,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过程中不做引导性、暗示性发言。完善落实“一把手”定期向党委会汇报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事项申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
15、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用制度的强制力约束“一把手”的履职用权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看见不对就大胆讲出来,发现错误就及时提建议。开展自我批评要深刻剖析自己,敢于揭短亮丑,找准病灶,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使“一把手”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真正做到掌权为公、用权为民,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篇2司法监督体系往往是由党委、人大、检察、审计、群众等主体组成的松散多元系统,相互间没有平台机制的紧密联结,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3年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探索与思考范文,希望大家喜
16、欢。司法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加强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必须要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司法制度和司法能力现代化。一、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情况与问题(一)工作的情况。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情况,一般是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任免监督、专题询问、重大事项报告等法定方式,并结合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创新举措。但客观来看,司法监督仍是人大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议题偏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项目每年在2件左右,远远少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且监督范围较为狭窄,主要集中于业务、案件和人员,对机制、程序、规范等方面的监督缺乏;二是监督
17、深度不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代表检查、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时,往往难以解决人员分散、时间紧张、专业生疏等问题,大都浅尝辄止,无法全面到位,对问题找不准、症结析不深、建议提不实。三是监督效果有限,存在着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即期监督多、跟踪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中监督少等情况。同时,群众参与度、知晓度不高,司法机关落实率、执行率尚有不足。(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调研情况,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般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 等等。 但再深层分析,除监督能力 之外,还有体系、机制、方法、措施等监督制度方面的一些问题症结。如制度
18、细化不到位,导致监督层次缩减,宪法规定缺乏细化安排,监督法未有效涵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导致最高形式的人大监督容易被简化为常委会监督,监督层次不断缩减;如体系设计不紧密,导致监督合力不强,司法监督体系往往是由党委、人大、检察、审计、群众等主体组成的松散多元系统,相互间没有平台机制的紧密联结,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协调不够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无法形成专业深度、整体格局、聚焦效应,对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预算监督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难以实现全覆盖、优效果;如认识评价不清晰,导致监督动能缺失,人大监督权的行使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且内容规定过于笼统、程序实体不够清晰,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同时,目标管理机
19、制尚未建立,难以形成责任落实、工作导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目标提升的监督“ 循环过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大监督主观动能的缺失。二、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举措和影响一是着眼于强化监督。全面深化改革有效解决了前文所述的问题症结,给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带来了强化的直观影响。一是促进层次提升。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汇报工作。这不仅在制度层面确立了监督权作为一项国家权力的地位,同时也拓展了人大行使权力的领域和审议监督的范围,使之成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者和对另一监督者( 监察委员会)的再监督者,构建了司法监督的崭新格局。二是促进力量整合。监察委员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
20、行全面覆盖监察,并建立司法协调衔接机制,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这意味着监察委员会集中了原由不同国家机关行使的监督性权力,以及法定、广泛、刚性的监督手段,推动了以往主体多元、协作多边、层次多级的松散型司法监督体系,转换成在党委领导下,以人大监督和国家监察,自身执行力、部门整合力和规划统筹性、工作专业性更强的紧密型司法监督新体系。三是促进专责明确。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在业务人事上垂直管理,这体现着司法监督的实体化(特别是反腐倡廉,包含违法监督、效能监督、廉洁监督等)、权责权的统一化,不仅有利于明确监督责任、监督目标,也有利于人大对监察委员会司法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再推动、再提升,
21、确 保良性循环、有效运行。二是着眼于多面监督。地方人大司法监督会除受到直观影响之外,也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创新重构背景下的新要求。一方面,倒逼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囿于业务、案件、人员的监督内容范围,不能满足于具体意见落实、 具体问题整改的固有目标结果,而是要从“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规定的更高层次,从“ 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的更高要求出发,在人大“ 制度总框架”下深入思考司法监督工作的定位、权界和目标,推动司法制度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另一方面,要求地方人大必须从“配合、促进”司法制度改革的角度,立足于司法监督的层次、体系、
22、职责发生的上述新变化,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机制、方法、措施,以及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实现监督制度、监督能力的现代化,并与司法制度、司法能力的现代化相辅相成、互促共进。三是着眼于无用监督。在思考司法监督定位、权界、目标和探索司法监督机制、方法、措施的同时,应避免陷入“ 无用化” 新误区,如认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必要加强司法监督?监察委员会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必要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监察委员会同纪委合署办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必要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司法机关专业性强,
2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必要强调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上述误区,其实还是思想认识深化的问题,没有充分认识到人大司法监督是制度所定、民众所盼、自身所重、司法所求。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监督不仅不是无用,还要持续加强。三、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定位与权界一要进一步把握定位。要切实把握人大监督在司法监督新体系中的三重新定位,进而理清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层次边界。一是在党的领导下,作为群众监督的最高形式,与国家监察一起,是司法监督新体系的“两核”;二是体现权力机关职能,决定任命监察委员会负责人,授权并监督支持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司法监督新体系的保障;三是基于与“一府两院”的分别授权关系,作为法
24、律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形式的协调枢纽,是司法监督新体系的平台。二要进一步明确权界。要根据人大权力全民性、法定性、至上性的特点,努力避免与其他监督形式的重叠和互扰。一是“大事”监督,紧扣关系人民利益的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人大及常委会依法行权机制,推动解决司法工作的重大、共性、突出问题;二是“法律”监督,紧扣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实施工作,对司法机关、司法实务进行监督,并视情问责问效,推动司法公开公正;三是“统筹”监督,紧扣代表人民行权的最高地位要求,科学规划、加强统筹、集聚力量,健全与国家监察、法律监督的联动合作机制,推动各种监督形式之间的优势叠加、资源共享。三要进一步理清目标。
25、一是制度性目标,通过监督推动改革,推动司法制度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推进监督制度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二是效能性目标,通过研究制定有关衔接的办法、规定,加强改进司法监督,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确保法律在本区域内得到正确实施;三是问题性目标,通过加强代表工作和建议件办理,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问题,不断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让每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出公平正义。四、加强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措施与建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于人大自身职能,健全完善监督运行机制方法,不断提升司法监督工作的统筹能力、组织水平、实际效果。一要着力推进司法监督体系建设。要坚持党的
26、领导,按照监察制度、司法制度改革要求,牵头建立专群兼有、层次丰富、各负其责、紧密衔接的司法监督体系。一是要带动群众监督。 通过深化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以及设立代表信箱、完善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安排旁听庭审、组织公民列席人代会或常委会等方法,鼓励人民群众发表意见建议;通过深化一线检查、现场视察,以及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开展基层调查研究、联系人大代表、处理来信来访等工作,借助互联网及各类媒体开展民意征集和民调测评,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想法呼声。二是要推进国家监察。从监督“ 监督者” 的角度,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督促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既对监察委员会给予制约规范,更积极保障支持,推动其依法行权、
27、依权明责、责权统一;并通过建立人大常委会、专工委(如监察司法委、财经工委)与监察委员会之间多边、双边等协商议事联动机制,提升监督整体水平。三是要支持法律监督。定期听取报告、专题调研视察、出台决定决议等工作,“以督促权”支持检察院、司法局落实法律监督各项规定,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并通过修订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和建立职权分工协作、日常衔接通报、监督结果运用等机制,“ 以案促法” 引导检察院、司法局以“案”为重点,更深入地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同时,积极推荐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支持扩大参审范围、完善参审机制,发挥应有作用。二要科学编制司法监督工作计划。要立足本地实际,
28、按照司法制度改革要求,科学编制届内司法监督工作计划以及年度计划,增强司法监督工作的统筹性、推进的连续性、结果的实效性。一是要统筹监督主体。根据法律修改精神,统筹好人大与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与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与“两院”等监督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权力边界、监督内容、工作流程、联动方法,努力解决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司法监督“ 谁来做、做什么、怎样做” 的实际运作问题,在规划层面落实司法监督体系的要求,构建监督的总体格局。二是要统筹监督议题。围绕中央、省、市确定的司法工作部署,充分考虑各个监督主体的职能优势、行权差异和对象不同,充分考虑各项任务完成的难度高低和周期长短,将对案件监督、对工作监督和
29、对人监督结合起来,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统筹确定监督议题,确保“ 届有主线、年有重点”,不断提升监督的覆盖面。三是要统筹监督形式。对重点议题,进行流程整体设计,统筹运用检查、调研、视察、通报、审议、测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方法,开展集中监督,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对影响全局的重大议题,调动监督体系的整体合力,统筹建立“ 评案议事 促人督单位” 等各个监督主体的联动机制,尤其要明确相关刚性监督形式的启动使用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和事后惩戒制度,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三要明确司改进程监督要点。要密切关注基层实践,从人大的工作职能出发,主动监督、深入推动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取得实质进
30、展。一是要围绕“办案责任”,监督落实基础性改革。 督促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通过专项报告、专题调研、专门检查等方法,监督支持司法机关科学设立办案程序公正、办案质量效率的评价标准及业绩考核标准,加强期限预警、程序监控、风险评估等工作,努力实现“ 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二是要围绕“ 诉讼程序”,监督实施后续性改革。集中调研改革进展、集中听取公检法汇报、集中视察法庭建设、集中旁听案件庭审等方法,推动诉讼制度改革,督促司法机关抓紧研究实施相关制度,确保司法活动和诉讼活动以审判为中心进行;并通过调研审司对接、审政对接、审律对接,推动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督促司法机关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调解,切实将矛盾纠
31、纷化解在立案和诉讼之前。三是要围绕“配套机制”,监督谋划深化性改革。共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通过明确纠错主体认定标准、启动条件、追责程序,努力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共商审执分离体制改革思路,通过向上级人大提出法律修订建议、向本级政府提出规章制定建议,探索完善审执外部分离模式,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四是要围绕“ 司改要求”,监督加速细节性改革。 深化“法治监督在一线”活动,将速裁机制、共享平台、尊重律权、司法公开、群众参与等司改要求,转化为目标清晰、内容具体、责任到位的项目,并针对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过程细节进行动态监督,掌握进展、因地制宜施策,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使细节“小胜”
32、 加速积为司改“大胜”。四要加大司法工作监督力度。要把握司法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关系,从人大的行权特点出发,跳出个案对错判断,注重发现共性问题,推动司法制度改进,真正实现人大监督的应然回归。一是要以法律为依据,加强对司法工作过程的监督。 以区域内常发多发案件适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事项报告、日常联系沟通等机制,运用执法检查、司法调研、实地视察、听取审议报告等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问询法检干警、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社会民众等形式,及时掌握法律实施的当前部署、情况动态,深入了解司法总体情况、困难不足,科学评估阶段成果、下步方向,提出具有操作性的监督意见、落实建议,督促司法机关
33、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司法工作机制的监督。 注重常态化搜集,拓展社情民意梳理、来信来访分析、调查研究发现、代表建议办理、监察委员会信息交流等渠道,汇总查摆社会关切、共性因素、类案特点,善于找出找准司法工作存在问题症结。注重制度化解决,不回避难点、不掩饰矛盾、不遮盖问题,通过质询询问、审议意见、监督意见、通报反馈等途径,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加强深层思考、健全制度预防、完善司法规则,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三是要以满意为标准,加强对司法工作绩效的监督。 宏观层面,在人代会期间议好报告、提好建议、投好表决票的基础上,督促司法机关尽快改错纠偏;中观层面,对人大常委会审
34、议意见、法治监督项目、司法专项工作,通过检查、审议、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督促司法机关抓紧落实推进;微观层面,以问题解决率、答复满意率为重点,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优机制,以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工作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五要创新司法人员监督方法。要从人大的资源优势出发,创新监督评议方法机制,确保司法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一是要从独力实施向合力实施转变。既认真听取司法机关的情况介绍,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法律同行、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既利用法律监督资源,了解掌握办案质量、司法能力,又利用国家监察资源,及时获取廉洁操守情况、依法履职绩效,推动群众监督、人大监
35、督、法律监督、国家监督在力量上整合、在角度上互补、在内容上集成,确保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更全面更客观更专业。二是要从即时监督向常态监督转变。 探索与监察委员会共建司法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司法人员的常态监督,健全动态管理、约谈提醒、触线告诫及向同级司法机关反馈、向上级司法机关通报等机制,切实增强司法人员的监督意识、自律意识。三是要从等级评价向激励评价转变。建立人大监督与日常管理、晋职考核、员额遴选、选举任命、责任追查、事后惩戒、辞职罢免等紧密衔接的流程机制,特别是 在监督中要坚持“ 细摆问题、慎用等次,促事为主、评人为辅” 原则,善用正向激励、妥用反向激励,让司法人员有动力有压力,不断激发工作的
36、主动性进取性,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三学一反思”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篇3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单元和重要领域。近年来,*市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创新加强小区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小区“微治理”的有效路径。一、背景与原因城市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给小区治理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治理方式难以适应治理新格局新形势新要求,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势在必行。(一)是加强基层党建的需要。党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主体,党员群众在哪里,党的建设就应该推动到哪里,党的服务就应该跟进到哪里。城市居民小区数量不断增加,理应成为加强党的建设重要阵地。但当前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在居民小区
37、出现了盲区,一些小区只有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没有党组织。小区居民在服务上更多依靠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权上更多依赖业委会,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存在被淡化现象,在小区关键问题上说不上话。加强小区党建工作,有利于实现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政治引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二)是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区规模逐渐扩大、城镇化率逐年上升、城市人口大量集聚,城市呈现出流动性、碎片化特征,治理主体日趋多元、治理背景日渐复杂、治理内容日益多样。据统计,2023年末*区城镇户籍人口*万,常住人口*万,意味着近*万流动人口分散在城市各个小区,城市治理任务越来越繁重。同时,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38、也更加多元更加迫切,在居住环境、安全稳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面对这些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要有一个坚强领导核心引领小区治理。(三)是解决民生难题的需要。小区作为城市基层的“最后一百米”,常常是各类风险聚集地、各类矛盾集发地。一些小区遗留问题较多,房屋建设质量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业主房产证难办理等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低、质量差、缺乏有效监管,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成立难、业委会成员履职不到位,小区治理无序。一些小区各类利益主体交织、各类资源力量博弈,出现“群龙无首”的现象,矛盾纠纷频发。面对种种急事难事烦心事,
39、迫切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把群众需求回应到“家门口”。二、实践与探索*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强化党组织协调各类主体、整合治理资源、统筹各项事务的轴心作用,打通城市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一)把住“三个关键”,建强小区党建体系。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小区,延长工作手臂,着力构建全域覆盖的党组织体系。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根据小区类型及小区党员分布情况,采取新型小区单独组建、老旧小区社区挂建、机关小区派员联建等方式,成立小区党支部;支部人数较多的,按功能、兴趣爱好、楼道等设立党小组、楼栋长。目前全区发文正式成立小区党支部*个(*个小区正在申办),形成了“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家庭户”四级
40、党组织架构。二是选优配强班子。社区牵头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明确支委班子由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三方推荐党员组成,把小区党员中有公心、有能力、有热情的居民党员选拔为党支部书记,优先引导老党员、老干部群体等发挥独特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在城乡基层治理中展示新作为、贡献新力量。目前正式成立的*个党支部中有*名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占比达*%。三是规范党员管理。规范管理流动党员,流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到小区党支部,督促缴纳党费、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推行党员“亮身份”和“党员双报到”机制,发挥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作用,引导党员居民到小区党组织报到,对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党员实行“双重管
41、理”。(二)统筹“三支力量”,构建联动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统筹业委会、物业公司、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分散力量,形成共建共治的小区治理新格局。一是统筹业委会力量。党支部指导督促小区规范成立业委会,采取“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等方式,支持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威信高的小区党员参选业委会主任或成员。全市正式成立的*个小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余名小区党员担任业委会成员。同步建立小区党支部定期听取业委会汇报制度,加强支部对业委会工作的统筹指导。二是统筹物业公司力量。小区党支部、业委会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协商制定物业公司服务清单,明确物业公司服务内容,并通过支部委
42、员、业委会委员不定期列席物业公司办公会议的方式,动态调整服务内容,督促落地落实。如*小区党支部明确“物业公司服务内容22项”,*小区党支部明确“物业公司服务内容24项”。三是统筹其他力量。充分整合驻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有偿服务企业等组织力量,积极搭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的平台,建立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协调、双向评价通报机制,开展教育辅导、帮贫济困、敬老爱老等服务,实现互利共赢目标。(三)建立“三项机制”,畅通共建共治渠道。引导居民树立“共建共享共治”理念,建立健全小区居民协商议事制度,畅通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各类渠道。一是需求对接机制。网格员、楼栋长等每月到小区、
43、楼栋入户摸排居民需求,发动居民从小区微信群、QQ群等进行网络实时收集,第一时间反馈民情民意,就环境保护、秩序维护、设施管护等方面收集需协调处理的问题,纳入小区党支部工作日程。二是协商议事制度。采取联席会议方式,小区党支部牵头定期召集业委会、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小区环境改造、公共设施维修、集体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城南华府小区党支部建立有事大家议、服务大家评、决策大家定“三项机制”,苗圃小区党支部建立“一核三化五达标”,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率达5055%。三是纠纷调处制度。组织网格员、志愿者、警务室民警等力量,深化“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构建“小区收
44、单、社区派单、部门接单”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关基层治理的社会矛盾问题大部分在小区得到处理。*小区党支部针对部分居民反映物业公司无偿使用居民集体资产隔离层房屋问题,邀请专家核实后督促物业公司以租赁方式退还2年使用费共107万元户均401.35元,用于抵扣物业管理费。(四)开展“三项服务”,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以居家便民、困难关爱、文化文明等为重点,针对性提供各类特色服务,不断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延伸公共服务。将小区党建与传统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把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社区服务事项等公共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小区,着力增强小区党组织的服务资源和力量,提升服务的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员服
45、务。组织动员小区党员积极参加活动和认领服务项目,通过悬挂党员服务公示牌、发放党员连心卡等形式,推动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建立困难家庭户、空巢老人户、留守儿童户需求信息“三本台账”,安排小区党员采取“1帮1”“1帮多”“多帮1”等方式对其进行帮扶,协调解决具体困难。三是发展社会组织服务。将小区内热心公益服务的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幼儿园、个体经营户等组织起来,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助、幼苗呵护、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活动。收集小区内外商家信息,整合维修换件、管道疏通等服务资源,通过错时、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对小区居民提供优惠服务。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方面进
46、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一)党员参与小区治理的意识比较淡薄。居民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对于社会治理缺乏全面正确的了解。城市小区中人际关系淡漠化趋势严重,大多数居民对小区的认同感较弱,融入小区公共事务的意识比较淡薄,参与小区治理的能动性难以有效调动。党员特别是在职党员干部工作本身比较繁重,8小时之外参与小区治理“心有余而力不足”,“看客心态”比较普遍,在居住小区大多选择隐藏党员身份。小区利益主体多、事务繁杂,党员对小区治理的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害怕一出头“触犯众怒”出力不讨好,不敢为、不善为的现象普遍存在。以*小区为例,小区共有居民*户,其中党员户
47、(家庭中至少有1人为党员)*余户党员*名。该小区2023年6月成立党支部,经广泛动员,仅有*名党员自愿报到常态化参与小区治理,参与率仅达*%。(二)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机制不够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目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省市区级都没有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小区建立党组织的目标、方式、条件、权限、职能职责等尚未明确。各级党组织、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等在小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不清晰,尚未形成一套运行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小区党组织普遍缺乏场地、经费保障,繁重的管理服务事务与有限的资源力量严重不匹配,相关党群活动难以常态长效持久开展。党员参与小区治理的动力不足,非在职党员参与小区治理多为“
48、人情式”和“援助式”,缺乏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迫于压力走形式走过场的较多、真正认领服务参加活动的较少,没有形成实质性运行机制。(三)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水平有待提升。小区党务工作者普遍由离退休老党员甚至流动党员、无业党员等组成,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存在年龄偏大、社区工作经验匮乏等问题,热情较高但业务不强,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对做好社会性、区域性、综合性的城市小区党建工作力不从心。一些小区虽然也有社区工作者从事小区党务工作,但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小区党建主要通过开展活动的方式引领治理,但活动方式比较单一、有待创新,多以文体活动、爱心公益、志愿服务等服务类活动居多,对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回应不够及时、处置不够有效,与居民群众诉求和小区治理需求对接不够、契合度不高。四、思考与建议(一)优化组织设置搭建引领平台。加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全区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组建小区党组织的条件,推动党的组织在居民小区有形有效覆盖。在满足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家庭户和物业、网格、离退休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