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现场总平面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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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总平面管理制度 1、各施工承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方案,如有变动,必须经过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2、各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初设等有关资料和业主要求使用所给定的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多余场地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必要时必须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书面向监理和业主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3、施工承包单位在其所给定的施工场地内建造带有永久性质的临时建筑(如住宅楼、办公楼等)时,包括临时位置、外型、层高、建筑结构标准及区域道路、管线等内容,必须专项报请监理部和业主批准后方可施工。4、各施工承包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

2、消防、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排放都要妥善处理,按照业主指定的地点倾倒和排放,不得随意乱倒、乱排。5、各类履带式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载重汽车的进场路线,也必须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6、施工承包单位需要使用业主提供的水源、电源时,应事先向监理部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和业主协商批准后按照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向业主交纳费用。7、施工承包单位在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应事先向监理部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门和业主(重大问题由业主主管领

3、导)批准后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时,其后果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或进行必要的罚款。8、业主按照计划需要停电、停水时,应事先提前一天通知监理部和施工单位,以利做好施工安排,意外发生断水断电事件时,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与业主专责工程师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在短期内尽快予以恢复。9、施工承包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原则上统一由监理和业主负责调配,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取土和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其它单位,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当事施工单位及时运到指定弃土的场所,不得乱弃乱堆,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10、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性测量控制点,各

4、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11、施工承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过验收后,应按照业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 15 天内拆除或由业主按照规定合理调配给其它施工现场使用,有关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或私自处理,如要长期占用,应报请监理和业主批准,并按照协议收取一定比例的场地占用费用。12、监理设专职人员和业主的专责工程师共同管理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的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理和业主专责工程师的监督与管理。13、铁路专用线工程的现场平面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14、本制度难

5、以对厂内总平面的管理做出全面规定,未尽事宜请见业主管控体系文件中“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由业主工程部门和监理视现场情况研究解决。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对电厂建设期间的施工现场统一规划、统一指挥,使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建设的施工总平面的管理。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文。在规定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定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

6、新建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施工总平面变更申请:指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就有关施工场地规划、道路接通、断开、土石方调配以及其他涉及到施工总平面管理的问题所提出的各种申请。5 职责和权限 5.1 GHZN 工程部负责制定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定,并归口管理。5.2 施工监理负责对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随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5.3 施工单位负责执行施工总平面管理规定和提出变更申请。6 工作程序 6.1 施工总平面涉及范围 6.1.1 生活、生产临建的用地及规划申请;6.1.2 因施工需要断路的申请;6.1.3 土石方调配申请;6.1.4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库的布置

7、申请;6.1.5 其它有关总平面问题的变更申请。6.2 管理规定 6.2.1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力能装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施工管线规划,并满足防洪、排水、防火、防台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施工总平面布置一经批准,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6.2.2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和 GHZN 组织编制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

8、承担工程项目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核,由 GHZN 批准后实施。在施工中途修改总平面时,也要经 GHZN 批准方可实施。6.2.3 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6.2.4 施工单位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自出资金另行租(借)地时,必须经 GHZN 同意,由 GHZN 统筹安排,统一协调。6.2.5 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GHZN 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6.2.6 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对施

9、工场地上修建的各类临时建(构)筑物需转让或出租,必须经 GHZN 同意,由 GHZN 统筹安排,统一协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6.2.7 各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特别是,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施工道路负责保养,及时修补好被损坏的道路,GHZN 和监理单位有权进行监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各种污水排放都要按 GHZN 指定的方式处理,不得随意乱排。对于公共设施,按 GHZN 划分的管辖范围,做好维护工作。6.2.8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中断道路时,必须提前 2 天提出书面申请,经 GHZN/

10、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它施工单位施工时,其后果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或必要的罚款。6.2.9 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6.2.10 按土方平衡原则安排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或弃土,统一由 GHZN 负责调配,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给其它单位。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6.2.11 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识,各施工单位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6.

11、2.12 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两个月内拆除,并予以恢复或由 GHZN 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它施工单位使用,有关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否则,GHZN 有权拆除或收取场地租金。6.2.13 GHZN 工程部设专业工程师管理施工总平面,各施工单位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管理。6.3 施工总平面变更申请程序 6.3.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格式填写“施工总平面变更申请单”及专项施工措施,将申请的内容、事由

12、详细地加以说明,凡涉及到各类管线道路的接通或断开等问题时,必须提前 3 天向施工监理提交申请,申请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施工项目及总平面变更范围、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整个工地总体运作的临时措施。6.3.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联系单后,及时核对申请内容是否属实,提出初步意见。6.3.3 GHZN 总平面专业工程师根据监理意见、工程需要和现有资源提出规划方案和审核意见。6.3.4 GHZN 公司领导批准签发。6.3.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计划实施。6.3.6 GHZN 工程部、施工监理严格按批准的申请要求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6.3.7 总平变更申请单一式三

13、份,GHZN 工程部(档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另由工程部(档案)复印交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一份。7 记录表式 表式 A 施工总平变更申请单 8 相关文件 无。9 附录 附录 A 施工总平变更申请流程图 表式 A 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施工总平变更申请单 Q/GHZN0323 R0401 用地规划 土石方调配 其他 申请单位 编号 主题:内容:(可有附件或附图)联系人:签 发(盖章):年 月 日 监理 意见 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 工程部 意见 总平专工:年 月 日 经 理:年 月 日 公司 领导 意见 年 月 日 施工总平变更申请流程图 登录及分发 施工单位技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填写施工总平变更申请单 施工单位主管领导 审核签发 施工监理 GHZN 工程部 GHZN 主管领导 GHZN 工程部(档案)核查并提出初步意见 批准签发 不同意 不同意 退回 同意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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