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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 1 范 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3 4 分 类.4 5 要 求.5 6 检 验 方 法.8 7 检 验 规 则.11 8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12LED 显示屏通用规范显示屏通用规范1 范范 围围本标准规定了 LED 显示屏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 标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LED 显示屏产品。它是 LED 显示屏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安装、 验收、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
2、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人家的最新版本,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4943-1993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GB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587.4-
3、1986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6587.6-198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GB6593-1996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GB9813-2000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1463-19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SJ/T10463-1993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 SJ/T 11281-2003 LED 显示屏测试方法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LED Ligth Emitting Diode LED 是发光二极管的英文缩写(本标准特指可见光波段)。 3.2 LED 显示屏 LED Panel 通过一定的控制方式,由 LED
4、 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 3.3 双基色 LED 显示屏 tow basic color LED panel由红、绿、蓝三基色中任意两基色 LED 器件组成的 LED 显示屏。 3.4 全彩色 LED 显示屏 full-color LED panel 由红、绿、蓝三基色 LED 器件组成的 LED 显示屏。 3.5 亮度 brightness LED 显示屏单位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单位:坎德拉/米2(cd/m2)3.6 灰度等级 gray scale LED 显示屏通用级亮度中从最暗到最亮之间能区别的亮度级数。 3.7 像素 pixcl LED 显示屏的最小成像单元。 3.8 像素中心距精度
5、precision of dot pitch LED 显示屏像素中心距实测值与标准值差的绝对值与标准值之比。 3.9 显示模块 display module 由若干个显示像素组成的,结构上独立的组成 LED 显示屏的最小单元 3.10 显示模组 display module group 由电路及安装结构确定的并具有显示功能的组成 LED 显示屏的独立单元。 3.11 平整度 level up degree 发光二极管、像素、显示模块、显示模组在组成 LED 显示屏平面时的凹凸偏差。3.12 最大亮度 maximum brightness 在一定环境照度下,LED 显示屏各基色在最高灰度级、最高
6、亮度时的亮度。全 彩色 LED 显示屏还包括白平衡状态下的亮度。 3.13 视角 viewing angle 观察方向的亮度下降到 LED 显示屏法线方向亮度的二分之一时,同一平面两个 观察方向与法线方向所成的夹角。分为水平视角和垂直视角。 3.14 基色主波长误差 difference of main wavelength of basic color 3.15 最高对比度 maximum contrast ratio 在一定环境照度下,LED 显示屏最大亮度和背景亮度的比。 3.16 失控像素 out-of-control pixel 发光状态与控制要求的显示状态不相符的 LED 像素。
7、3.17 换帧频率 refresh frame frequency LED 显示屏画面信息更新的频率。 3.18 刷新频率 refresh ratio LED 显示屏显示数据每秒钟被重复显示的次数。 3.19 致命不合格 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维护产品或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不合格,或 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4 分分 类类LED 显示屏可依据下列条件分类: 4.1 使用环境 LED 显示屏按使用环境分为室内 LED 显示屏和室外 LED 显示屏。 4.2 显示颜色 LED 显示屏按显示颜色分为单基色 LED 显示屏,
8、双基色 LED 显示屏和全彩色 LED 显示屏。 4.3 显示功能 LED 显示屏按显示功能分为文本 LED 显示屏、图文 LED 显示屏,视频 LED 显示屏 和行情 LED 显示屏等。 4.4 像素 4.4.1 像素直径 LED 显示屏可按采用的 LED 像素直径分类。 4.4.2 数码管尺寸 LED 显示屏可按采用的数码管尺寸分类。 4.4.3 像素中心距 LED 显示屏可按像素中心距分类 4.4.4 LED 封装 LED 显示屏可按采用的 LED 封装形式分类。5 要要 求求5.1 LED 显示屏的硬件环境LED 显示屏硬件部分包括控制部分、通讯部分及显示部分。 在详细规范中应根据 L
9、ED 显示屏的分类作相应的说明:a)对控制部分主机、各种选配插卡、外部设备及通讯接口的要求;b)对通讯线缆的要求并注明最大通讯距离;c)数据转换部分与计算机主机的通讯方式;d)供电要求及结构安装要求。 5.2 LED 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对不同功能的 LED 显示屏可配置能满足其显示功能要求的显示软件。 5.3 结构与外观 5.3.1 结构 LED 显示屏显示部分结构可采用钢、铝、塑料等材料。要求结构坚固。 5.3.2 外观 LED 显示屏无明显划痕。室外 LED 显示屏象素管安装应一致、无松动及管壳破 裂。 5.3.3 外壳防护等级 LED 显示屏的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 GB 4208 中的规
10、定。室内 LED 显示屏屏体不 低于 IP20,室外 LED 显示屏屏体不低于 IP33. 5.3.4 像素中心距精度 LED 显示屏的像素中心距精度应不大于百分之十五。 5.3.5 平整度LED 显示屏的平整度应不大于 2.5mm。 5.4 安全要求 LED 显示屏属 GB 4943 规定的 I 类安全设备。 5.4.1 接地 LED 显示屏保护接地端子。 5.4.2 安全标记 5.4.2.1 LED 显示屏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标记。 5.4.2.2 LED 显示屏在熔断器和开关电源处应有警告标志。 5.4.3 对地漏电流 LED 显示屏的对地漏电流应不超过 3.5mA(交流有效值)。 5.4.
11、4 抗电强度 LED 显示屏可 50HZ、1500V(交流有效值)的试验电压 1min 不应发生绝缘击穿。5.4.5 温升 LED 显示屏正常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的金属部分的温升不超过 45K, 绝缘材料的温升不超过 70K。 5.5 LED 显示屏功能特性 文本 LED 显示屏应具有文字显示功能。 图文 LED 显示屏应具有文字和图形显示功能。 视频 LED 显示屏应具有文字显示功能、动画显示功能并可放映视频信号。 行情 LED 显示屏应具有与其相应的行情显示能力。 5.6 LED 显示屏光学性能 5.6.1 最大亮度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最大亮度的要求。 5.6.
12、2 视角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视角的要求。 5.6.3 均匀性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均匀性的要求。 5.6.4 基色主波长误差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基色主波长误差的要求。 5.6.5 白场色坐标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白场色坐标的要求。 5.6.6 最高对比度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最高对比度的要求。 5.7 LED 显示屏电学性能 5.7.1 像素失控率 室内 LED 显示屏的像素失控率应不大于万分之三,室外 LED 显示屏的像素失控 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二;且为离散分布。 5.7.2 灰度等级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
13、ED 显示屏灰度等级的要求。 5.7.3 换帧频率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换帧频率的要求。 5.7.4 刷新频率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 显示屏刷新频率的要求。 5.8 供电电源 LED 显示屏的供电电源为 220V(110%),50Hz(15%)或是 380V(110%), 50Hz(15%)。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各类 LED 显示屏单位显示面积的最大功耗或 LED 显示屏总功耗。 5.9 环境适应性 5.9.1 控制部分和通讯部分控制部分和通讯部分的工作条件应满足 GB 9813 中的规定,可在 1035室 温条件下工作。当控制部分或通讯部分与显示部分安装在同一工作环境时,
14、应满足 5.9.2 的要求。 5.9.2 显示部分 5.9.2.1 推荐温度范围 室内屏的环境温度为: 工作环境低温:0;高温:+40。 贮存环境低温:-40;高温:+60。 室外屏的环境温度为: 工作环境低温:可选-20,-10;高温:+50。 贮存环境低温:-40;高温:+60。 5.9.2.2 湿热 在最高工作温度时,LED 显示屏应能在相对湿度为 90%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5.9.3 振动 LED 显示屏可承受汽车、火车、飞机等运输、装卸、搬动中受到的振动。车载 屏应能在所安装的车辆运行中正常工作。 5.9.4 运输 LED 显示屏可使用汽车、火车、飞机等普通运输工具运输。 5.10
15、可靠性要求 LED 显示屏显示模组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ml)不低于 10000h。6 检检 验验 方方 法法6.1 LED 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应符合 5.1 的要求。 6.2 LED 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应符合 5.2 的要求。 6.3 结构与外观 6.3.1 结构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结构,应符合 5.3.1 的要求。 6.3.2 外观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外观,应符合 5.3.2 的要求。 6.3.3 外壳防护等级 LED 显示屏的外壳防护等级按照 GB 4
16、208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 5.3.3 的 要求。 6.3.4 像素中心距精度 用精度为 0.02mm 的通用量具测量 LED 显示屏的像素中心距精度,应满足 5.3.4 的要求。 6.3.5 平整度 用精度为 0.02mm 的通用量具测量 LED 显示屏的平整度,应满足 5.3.5 的要求。 6.4 安全要求 6.4.1 接地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应满足 5.4.1 的要求。 6.4.2 安全标记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安全标记,应满足 5.4.2 的要求。 6.4.3 对地漏电流 在 1.1 倍额定电源电压下,测试 LED 显示屏电源线对金属外框间的对地漏电流,
17、 应满足 5.4.3 的要求。 对由其电路图分析可以明显看出对地漏电流超过 3.5mA,但不会超过电路的 5% 的 LED 显示屏,对其随机抽取的显示模组进行对地漏电流的测试,应满足 5.4.3 的 要求。 6.4.4 抗电强度 LED 显示屏电源开关处于通的位置,在交流电源输入端与金属外框或可触及的金 属结构件间施加 1500V(交流有效值),1min,应满足 5.4.4 的要求。 6.4.5 温升 LED 显示屏在满负荷工作 30min 后用测温计测试各可触及点温度,应满足 5.4.5 的要求。 6.5 LED 显示屏功能特性 根据 LED 显示屏的不同种类,对 LED 显示屏的性能特性进
18、行检查,应满足 5.5 的 要求。 对文本 LED 显示屏通过目测检查文字显示功能。 对文本 LED 显示屏通过目测检查文字和图形显示功能。 对视频 LED 显示屏通过目测用 LED 显示屏与计算机监视器进行对比检查文字 显示功能,用放映计算机动画进行对比检查动画功能,还应用视频源检查放映视频 信号的功能。 对各种行情 LED 显示屏,应使用相应测试软件检查其行情显示功能。 6.6 LED 显示屏光学性能 6.6.1 最大亮度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最大亮度,应满足 5.6.1 的要求。6.6.2 视角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
19、示屏视角,应满足 5.6.2 的要求。 6.6.3 均匀性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的均匀性,应满足 5.6.3 的要求。6.6.4 基色主波长误差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基色主波长误差,应满足 5.6.4 的要求。 6.6.5 白场色坐标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白场色坐标,应满足 5.6.5 的要 求。 6.6.6 最高对比度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最高对比度,应满足 5.6.6 的要 求。 6.7 LED 显示屏电学性能 6.7.1 像素失控率用目测
20、方式检查 LED 显示屏的像素失控率,应满足 5.7.1 的要求。 6.7.2 灰度等级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灰度等级,应满足 5.7.2 的要求。6.7.3 换帧频率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换帧频率,应满足 5.7.3 的要求。6.7.4 刷新频率 按照 SJ/T11281 中规定的方法检查 LED 显示屏刷新频率,应满足 5.7.4 的要求。6.8 供电电源 用瓦特表测量 LED 显示屏的供电电源功率,应满足 5.8 的要求。 6.9 环境适应性 6.9.1 高温负荷试验 高温负荷试验按 GB 2423.2 的规定对
21、显示单元进行。对室内屏在(402)条件 下,对室外屏在(502) 条件下通电工作 8h,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对 LED 显示 屏的功能特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应满足 5.5、5.7.1 的要求。 5.9.2 低温负荷试验低温负荷试验按 GB 2423.1 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在规定的低温条件下工作 8h,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应 满足 5.5 和 5.7.1 的要求。 6.9.3 高温存贮试验 高温贮存试验按 GB 2423.2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在(602)条件下贮存 4h,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4h 后, 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
22、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 应满足 5.5、5.7.1 的要求。 6.9.4 低温存贮试验低温贮存试验按 GB 2423.2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在(-403)条件下贮存 4h,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4h 后,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应 满足 5.5 和 5.7.1 的要求。 6.9.5 湿热负荷试验 湿热负荷试验按 GB 2423.3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对室内屏在(402),相 对湿度为 87% -93%的条件下,对室外屏在(502),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 通电工作 8h,每小时进一次检查。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 查。应满足
23、 5.5、 5.7.1 的要求。 6.9.6 恒定湿热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按 GB 2423.3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对室内屏在(402),相 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对室外屏在(502),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存 贮 48h。存贮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对地漏电流、抗电强度和温升的测量,应满足 5.4.3、5.4.4、5.4.5 的要求。再在室温环境下恢复 4h 后, 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 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应满足 5.5、5.7.1 的要求。 6.9.7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 GB 6587.4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进行。在振动频率 5Hz-55Hz-5Hz,振幅
24、 为 0.19mm 的条件下,5min 扫描一次,二个方向,每个方向扫描二次。试验结束后, 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应满足 5.5、5.7.1 的要求。 6.9.8 运输试验 运试验按 GB 6587.6 规定的三级流通条件对显示模组进行。试验结束后,对 LED 显示屏的功能特性和像素失控率等进行检查。应满足 5.5、5.7.1 的要求定。对 车载移动工作的 LED 显示屏,应进行现场运输试验。 6.10 可靠性试验 LED 显示屏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 GB11463 的规定对显示模组(不少于 1024 像素)进行。=20%,=20%,Dm=3.0。7 检检 验验
25、 规规 则则7.1 检验项目本产品分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检验规则按 GB 6593 中的有关规定,其检 验项目和要求按表 1 的规定。表 1 LED 显示屏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试验项目设计生产A 组C 组F 组技术要求 (章条号) 检验方 法(章 条号)硬件使用环境污 染-5.16.1 软件使用环境-5.26.2 外观及结构-5.36.3 安全要求-5.46.4 性能特性-5.56.5 均匀性-5.66.6 失控点-5.76.7 供电电源-5.86.8 环境-5.96.9 可靠性-5.106.10 现场使用-按企标按企标 为必须进行检验的项目; 为可以选择进行检验的
26、项目; -为不进行检验的项目。7.2 鉴定检验 7.2.1 鉴定检验由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7.2.2 抽样方法及检验项目 7.2.2.1 对 LED 显示屏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结构与外观、安全要求、功能特性、 光学性能、电学性能、供电电源进行检查。应满足 5.15.8 的要求。 7.2.2.2 从 7.2.2.1 检验合格的 LED 显示屏随机抽取二套显示模组按 5.9 进行环境 适应性检验。 7.2.2.3 对鉴定的 LED 显示屏按 5.10 的要求进行可靠性试验。采用 GB 11463 规定 的定时定数截尾试验方案 1-2. 7.2.3 合格判据在 7.2.2.1,7.2.2.2
27、的检验中,允许出现二次非致命不合格,超过者判为不合 格。7.2.2.3 的检验应符合 BG 11463 的要求。 7.3 质量一致性检验 7.3.1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 A 组检验,C 组检验和 F 组检验。 7.3.2 A 组检验 7.3.2.1 A 组检验的项目按表 1 的规定。LED 显示屏需 100%进行检验。对任一项不 合格的产品均需退回生产部门修复后,重新提供检验。 7.3.2.2 A 组检验由 LED 显示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 行,定货方可派代表参加。 7.3.3 C 组检验 7.3.3.1 批量生产的产品,生产间断时间大于个月时,每批都应进行环境适应性
28、检验, 连续生产的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环境适应性检验。改变设计、工工艺、主要元器件 及材料时,要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 7.3.3.2 环境适应性检验由 LED 显示屏制作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 负责进行。在质量一致性 A 组检验合格的显示模组中随机抽取二套,进行环境适应性 检验。 7.3.3.3 在环境适应性检验整个过程中允许出现二次非致命不合格。经修复后从出 现不合格的项目起继续进行检验。对环境适应性检验不合格的 LED 显示屏,禁止出厂。 并需对全部在制品和成品进行重新检验,找出问题原因后重新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7.3.4 F 组检验 7.3.4.1 F 组检验为可靠性试验。采用
29、 GB 11463 规定的序贯截尾试验方案 2-3 7.3.4.2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两年都应进行可靠性试验 ,改变主要设计、工艺、主 要元器件及材料时要进行可靠性试验。 7.3.4.3 可靠性试验由 LED 显示屏制作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负责 进行。在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的显示模组中按 GB 11463 的要求抽取样本,进行可靠 性试验。 7.3.4.4 对可靠性试验不合格的 LED 显示屏,禁止出厂。并需对全部在制品和成品进 行重新检验。找出问题原因后重新进行可靠性试验。 7.3.5 质量合格判定 每一项检验均应符合本规范要求,A 组、C 组、F 组检验均应合格8 标志标志 包
30、装包装 运输运输 贮存贮存 LED 显示屏的包装、标志和贮存应符合 SJ/T 10463 的要求。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8.1.1.1 应在 LED 显示屏的适当位置上安装铭牌。 8.1.1.2 铭牌须包含下列内容a)商标; b)产品名称或型号; c)生产日期; d)制造厂名. 8.1.2 包装标志 LED 显示屏外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 GB 6388 的要求:a)产品型号与名称;b)商标;c)制造厂名;d)有“向上”、“小心轻放”、“怕湿”等图示标志,这些标志应符合 GB 191 的规定。 e)标明产品数量、毛重及装箱日期。 8.2 包装 8.2.1 用符合外包装标志规定的包装箱包装。 8.2.2 包装须符合防潮、防振、防腐要求。 8.2.3 每批包装箱中应在标定的箱中装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装箱单、备件附件清 单及随机的文件清单。 8.3 运输 包装好的产品可用任何交通工具运输,但运输过程应避免雨淋湿、太阳久晒、接 触腐蚀性气体及机械损伤。 8.4 贮存 LED 显示屏贮存温度范围 0-40,相对湿度不大于 80%,周围环境无酸碱及腐 蚀性气体,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及强磁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