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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讨论稿 石家庄市栾城区 关于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尘”治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渣土车扬尘污染,进一步规范工地和渣土车管理秩序,根据石家庄市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治理重点 (一)加强源头管控。以全区范围内涉及土方及拆除作业的工地为重点,确保所有在建工地严格按照工地扬尘管理十项标准落实到位,集中整治不按要求办理渣土处置手续或交由无渣土运输资质车辆承运渣土的建设(拆迁)单位和施工工地。(二)规范渣土运输。重点解决好两方面问题,一是严厉打击未经我区城管部门批准,私自将石家庄市区或其它区域的建筑垃圾、渣土,
2、或生活垃圾运往我区域的渣土车辆。二是严厉打击无运输资质、不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密闭不严、抛洒滴漏、超高超载以及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运输的渣土车辆。三是规范渣土运输公司和运输市场。(三)规范渣土倾倒。重拳治理非法私设建筑渣土倾倒场所,依法查处擅自受纳建筑渣土的单位和个人。2 二、任务分工(一)健全机构 成立区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 担任,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法制办、装管办、楼底镇、窦妪镇、冶河镇、柳林屯乡、栾城镇、西营乡、南高乡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二)部门职责 区建
3、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组建不少于30 人的专业执法监察队伍,配备车辆和通讯工具,对本辖区开槽、拆迁工地进行巡查和盯守;严禁未经核准的运输车辆以及不符合运输标准的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负责辖区建筑渣土的乱倾乱倒执法工作;配合规划部门落实建筑渣土规划倾倒点用地。区城管局负责组建不少于10 人的渣土管理中队。一是对城区及出入城区口机动巡查,重点执法检查渣土运输车辆的违规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违法实施捆绑执法、综合治理、从严查处,并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二是对城区开槽、拆迁工地进行巡查和盯守;严禁未经核准的运输车辆以及不符合运
4、输标准的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三是负责城区内的无主建筑垃圾清理及建筑渣土的乱倾乱倒执法工 3 作。四是指导各乡镇城管中队,依法开展渣土专项综合整治工作。五是配合规划部门落实建筑渣土规划倾倒点用地,向社会公布建筑渣土规划消纳点。六是建立建筑渣土管理举报奖励机制,及时受理责任区域群众投诉举报。区住建局、区环保局负责所有土方开挖、装卸、回填和房屋拆除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喷淋洒水,有效降尘。施工工地要安装在线扬尘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的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加强车辆管理,保持出工地车辆的干净、清洁,保证在建工地使用渣土运输手续齐全的公司(车辆)运输渣土。对涉及其他违反建筑施工管理规
5、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区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渣土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对私设垃圾点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抽调治安警、交通警各8 名,配合区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巡查、整治向区域河道内乱倒建筑渣土行为,及时组织清理积存垃圾。装管办负责抽调专门人员,巡查、监管辖区范围内的渣土偷倒乱倒行为;负责辖区内无主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区法制办负责依据有关规定为各乡镇城管中队办理委托执法手续,每乡镇城管中队持执法证件的队员不少于3 人。各乡镇负责组建不少于10 人的乡镇城管中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城管中队、各村治保会作用,负责对本辖区开 4 槽、
6、拆迁工地进行巡查和盯守;严禁未经核准的运输车辆以及不符合运输标准的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负责辖区内的无主建筑垃圾清理及本辖区建筑渣土的乱倾乱倒执法工作;建立渣土管理举报奖励机制,及时受理责任区域群众投诉举报。三、保障措施(一)资金保障。区政府根据不同区位、不同路段,分别安排不同数额的奖励资金用于7 个乡镇及装管办等单位的基础性经费,用于清理、清运无主建筑垃圾等。(二)奖励机制。区城管局、各乡镇在渣土专项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所征收的渣土处置费、对违规渣土车辆进行的行政处罚,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定期如数返还各单位,用于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工作。(三)严格考核。区渣土专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7、对装备制造基地及各乡镇无主建筑垃圾清理、清运情况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对清运不及时的单位,核减相应的基础性经费。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联合执法。在太行大街、308 国道(方西线口)、裕翔街(三环桥)、107 国道4 个出入市区的主要路口开展联合执法,由区建筑渣土专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城管、公安交警、交通、环保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每个检查点不少于 3 名城管执法队员、2 名环保执法队员、3 名交通执法队员、治安、交通各2 名执法队员的标准配备。联合执法时间为每晚8 点 5 至次日凌晨4 点。坚持每车必查,由公安交警拦截渣土车辆,城管、交通、交警部门执法队员依法对违章车辆予以行政处罚
8、。(二)对无密闭装置、不加盖运输、车容不整、抛洒遗漏、证件不全、车体损坏等违反规定的渣土车辆,由城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对无牌无证、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运输车辆,移送至公安交管部门查处。能追溯到建筑工地责任的,移送至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单位投标资格。(三)未办理(市城管委环卫处核发)建筑渣土准运许可证的车辆,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后,移送至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单位投标资格并予以曝光。(四)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建筑渣土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交通运输部门或城管部门查处后,能追溯到建筑工地责任的,移送至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
9、暂停施工单位投标资格并予以曝光。(五)未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的建设(拆除)单位、施工单,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后,能追溯到建筑工地责任的,移送至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单位投标资格。未办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的消纳场所,由区城管、环保、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五、责任追究 (一)在建工地扬尘污染实行“四级”责任追究机制。由区 6 住建局、环保局,乡镇政府(管委会),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发现问题“四级”追责。(二)渣土运输实行“四级”责任追究机制。对车容不整、抛洒遗漏等有证渣土车辆,违规运输造成扬尘污染,由区城管局、施工单位、运输公司、运输车辆共同承担责任,发现问题“四级”追责。另外,对无证、无牌“黑车”运输行为,由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车辆单位或个人共同承担责任。201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