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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年采购目录 关于印发青岛市 201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做好 2012 年政府采购工作,明确政府采购范围与限额标准,准确及时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 201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市本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 2012 年,市本级政府采购继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采取大宗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互为补充的
2、执行方式。1.属于大宗货物集中采购范围的(附表标注为“大宗货物集中采购”),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青财采 20101号)进行采购。2.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附表标注为“部门集中采购”且采购金额在15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用暂行办法(青财采201015 号)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在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全市统一程序与规则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实施采购。3.属于分散采购范围的,按照分散采购的要求,由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自行组织招标采购。4.属于网上竞价采购范围的(附表采购组织形式标注为“网上竞价”且采购金额在 15 万元
3、下列的项目),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青财采20118 号)进行采购。2012 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类、工程类与服务类项目均为15 万元(含 15 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 50 万元(含 50 万元)。(二)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编制管理 1.使用财政性资金及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含使用上述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采购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与服务类项目,均应按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采200913 号)规定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并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执行。预算单位不
4、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不受理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计划申请,没有采购计划的,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关于上级主管部门未通过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入预算单位账户的资金,预算单位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的追加手续,并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2.属于下列情形的支出项目,暂不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不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采购单位能够自行采购。(1)属于市编委批复的行政事业单位法定职能范围内的支出项目(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对外委托,确需对外委托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并按程序办理采购事宜)。(2)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如通讯管网、煤气
5、与天然气管道租用及保护、水电线路迁移改造、供暖费、水电费、通讯费、邮政投递、媒体广告与公告等。(3)文化艺术品或者宣传品的创作及制作。(4)房屋购置与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5)公务出国中的境外推介洽谈、招商、会议、专题宣传、展览、宴请等。(6)会议费、培训费与演出费。(7)公务用车离开市区执行公务的加油、维修费;非公务用车使用的燃油及其他燃料的购置。(8)中央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集中采购确定或者指定唯一供应商的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上级正式公文)。(9)图书资料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中外文期刊、报纸及地方史志、古籍资料。(10)属具有唯一性的法定专业机构实施
6、的特定中介服务类项目,如危房鉴定、强制性检验检测、考古鉴定等。(三)部门分散采购 1.部门分散采购 部门分散采购,是法定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不一致于集中采购与自行采购,分散采购由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在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遵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购方式,自行组织招投标,并按要求办理档案归集、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分散采购项目实行事后监督,过程监督由采购单位内部监督监察部门负责。2.部门分散采购的范围 (1)未纳入2012 年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且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2)纳入2012 年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且采购金额在
7、5 万元(含 5 万元)至 15 万元(不含 15 万元)的采购项目。(3)5 万元下列项目,采购单位能够采取分散采购形式进行,也能够自行采购。3.部门分散采购程序 (1)采购单位自行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2)在采购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适用条件合理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按程序组织采购。(3)在青岛政府采购网“分散采购公告”专栏公布采购公告。(4)开标当天,由采购单位在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5)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档案,由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青岛市政府采购档案管
8、理办法的规定妥善储存。(6)采购单位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书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门备案。(四)网上竞价与定点采购 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公平竞争,2012 年对部分办公设备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对部分办公耗材、印刷、公务机票等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由各采购单位在财政部门公开招标确定的定点单位中询价、比较后,自主选择供应商。属于网上竞价或者定点采购的项目,除公务机票、办公耗材、图书资料与工程前期服务不受金额限制外,若预算金额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仍应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集中采购;若预算金额小于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网上竞价或者定点采购,不能实行分散采
9、购。(五)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应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青财采20102 号)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备案。下列项目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大宗货物集中采购项目合同 2.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合同 3.定点采购项目合同 4.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合同 5.部门分散采购项目合同 二、区(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区(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 各区、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及执行方式,由各区、市财政部门在转发本通知时予以明确。各区、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应符合本地财力及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能够参照市本级目录范围适当
10、调整,原则上不得缩小公布的集中采购范围,调整情况应在本通知印发一个月内报市财政部门备案。(二)区(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1.区(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为 3 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 50 万元。预算 50 万元及以上项目使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须事前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批。预算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上、50 万元下列的项目,能够使用竞争性谈判与询价等方式进行。各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审批情况需按项目记录并存档,年终报青岛市财政局备案。2.各区、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降低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3.通过协议供货或
11、者者定点采购组织采购的,供应商范围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执行方法及限额标准由各区、市自行设定。4.工程类项目的采购可参照 青岛市本级财政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运行规程自行设定限额标准与组织形式。三、注意事项 (一)优先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与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等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与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采购单位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级财政部
12、门批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区、市财政部门办理的进口产品审批事项,需登记存档,年终报青岛市财政局备案。3.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内部培训,使采购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上述优先采购清单内容,并加强与采购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根据国家及我市关于优先采购的条件、原则与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好优先采购清单产品的采购工作。(二)服务类项目合同期限 1.公务车加油、公务车保险、公务车维修、公务机票代理、设备及车辆租赁、印刷、会计、审计、法律中介服务项目,长期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可一定二年。2.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履行职能的经常性维修保护服务项目、系统设备与技术项目后续经常性维修保护服务项目,长期服务合同履行
13、期限原则上可一定三年,对个别特殊项目可专题研究确定合同履行期限。3.往常年度通过招标确定的上述服务项目到期时,可续签补充合同进行延期,其中: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履行职能的经常性维修保护服务项目、系统设备与技术项目后续经常性维修保护服务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可自合同签订日起延满三年。(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青岛市 201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凡存在有意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经查属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未按规定组织采购或者未经财政部门批准的,资金支付与会计审
14、核时,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 (五)2012 年青岛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青岛市财政局另行公布。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市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可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附件:2012 年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012 年青岛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H 货物类 H01 办公自动化设备 H0101 大、中、小型计算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02 台式微型计算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03 便携式计算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04 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部门集中采购
15、 H0105 工作站 部门集中采购 H0106 中控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0107 复印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08 速印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09 A4 多功能一体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10 打印机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0111 碎纸机 定点采购 H0112 扫描仪 定点采购 H0113 传真机 定点采购 H0114 投影机(含视频展示台)网上竞价 H0115 数码相机 网上竞价 H0117 数码摄像机 网上竞价 H0118 不间断电源(UPS)部门集中采购 H02 网络设备 H0201 服务器 网上竞价 H0202 路由器 网上竞价 H0203 硬件防火墙 网上竞价 H02
16、04 交换机 网上竞价 H0205 网卡 部门集中采购 H0206 调制解调器 部门集中采购 H03 通用软件(要紧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直接从市场能够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部门集中采购 H04 印刷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05 照排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06 视听及采编设备 H0601 电视机 网上竞价 H0602 录(放)像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03 录音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04 功放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05 激光视盘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06 组合音响 部门集中采购 H0607 音箱 部门集中采购 H0608 有线、无线话筒 部门集
17、中采购 H0609 线性编辑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10 非线性编辑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11 采访机 部门集中采购 H0612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0613 灯光音响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07 监控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08 摄影器材 部门集中采购 H09 文艺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0 体育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1 地震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2 教学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3 消防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4 无线电监测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5 殡仪火化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6 炊事厨房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7 锅炉及供热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18 工程机械 部门集
18、中采购 H19 警用设备与用品 部门集中采购 H20 防汛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1 计量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2 海洋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3 电力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4 水利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5 电梯 部门集中采购 H26 空气调节设备 H2601 中央空调设备及末端 部门集中采购 H2602 分体式空调机 网上竞价 H2603 恒温恒湿机 部门集中采购 H2604 精密空调机 部门集中采购 H27 医疗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8 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H29 机动车辆 H2901 普通公务用车 大宗货物集中采购 H2902 特殊专用汽车(包含工程车、工具
19、车、卡车、消防车、救护车、通讯广播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专用汽车)部门集中采购 H30 机动船舶 部门集中采购 H31 农用机械 部门集中采购 H32 林牧渔机械 部门集中采购 H33 办公家具 定点采购 1000 元下列可自行采购 H34 公务服装 部门集中采购 H35 建筑、装饰材料 部门集中采购 H36 燃料 部门集中采购 H37 专用物资 部门集中采购 H3701 救灾物资 H3702 防汛物资 H3703 抗旱物资 H3704 农用物资 H3705 储备物资 H3706 其他专用物资 H38 办公消耗用品 定点采购 H3801 纸张 H3802 硒鼓 H3803 U 盘 H
20、3804 移动硬盘 H39 图书资料 定点采购 500 元下列可自行采购 F 服务类 F01 工程代建 部门集中采购 F02 工程监理 定点采购 建设部门招标限额下列的 F03 工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定点采购 F04 印刷 定点采购 500 元下列可自行采购 F05 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部门集中采购 F06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保护、维修 部门集中采购 F07 维修、保护 F0701 通常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F0702 专用设备 部门集中采购 F0703 车辆维修 定点采购 F08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F09 保险 F0901 车辆保险 定点采购 F0902 财产保险
21、 部门集中采购 F0903 其它保险 部门集中采购 F10 租赁 部门集中采购 F1001 设备租赁 F1002 车辆租赁 F11 车辆加油 定点采购 F12 物业管理、后勤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F1201 物业管理 F1202 食堂餐饮服务 F1203 单位保洁服务 F1204 单位保安服务 F1205 单位环境绿化 F13 中介服务 部门集中采购 F1301 审计服务 F1302 法律服务 F1303 会计服务 F1304 金融服务 F1305 资产评估、评审 F14 公务差旅机票 定点采购 G 工程类 G01 房屋建筑工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与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
22、外装修工程)部门集中采购 G0101 建筑物 G0102 室内外修缮、装饰工程 G0103 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G0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部门集中采购 G03 专业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G0301 空调工程 G0302 电梯工程 G0303 消防工程 G0304 弱电工程 G0305 监控工程 G0306 灯光音响工程 G0307 标准体育场地 G0308 场区道路 G0309 环保工程 G0310 园林绿化工程 G0311 水利防洪工程 G0312 电信工程 G0313 交通运输工程 G04 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 部门集中采购 G05 计算机局域网、广域网建设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G06 视频(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G07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 G08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部门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