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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标准版工程合同集合15篇标准版工程合同1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XX司湖北XX业 主:湖北XX(以下称“业主”)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XX司(以下简称“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经过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湖北XX_区支行装饰工程2、工程内容:湖北XX_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3、工程造价:_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4、合同起止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其次条:公司托付代表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XX司派驻毕XX
2、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需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76%计算工程监理费。2、进场_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1、监理的义务:1、监理参加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给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
3、关的保密资料;3、帮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意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供应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询问看法,仔细、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根据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假如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6、在托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看法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需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探讨处臵看法,再
4、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吵时,监理依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推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供应作证的事实材料;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2、监理的权力: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运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根据平安、好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假如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
5、停工令、复工令;5、工程上运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状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第六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1、业主的义务1、业主应向监理供应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全部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供应外部条件;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确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确定;3、业主应当授权熟识本工程状况的
6、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刚好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2、业主的权利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运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第七条:罚则约定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需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根据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7、。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担当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酬劳,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加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八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说明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样后方能进行变更。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状况下本协议终止。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_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8、、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_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说明权。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业 主:(签章)湖北XX甲方代表:(签章)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XX司乙方代表:(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XX司派驻毕XX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_年_月_日标准版工程合同2一、词语涵义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涵义: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发包方:指专用
9、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托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供应的全部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
10、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全部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施工图纸:指上述第()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供应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干脆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立的并移交给发包方运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工程设备:指构成或安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有关工期的词语()开工通知:指发包方托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
12、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其它词语()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供应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天:指日历天。二、合同文件语言文字和法律 语言文字本合同运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13、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合同文件的优先依次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说明,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模糊不清或不一样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说明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说明合同文件的优先依次如下:()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规章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担当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14、。 发布开工通知发包方应托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支配监理单位刚好进点实施监理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支配监理单位刚好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供应施工用地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供应施工用地。 供应部分施工打算工程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担当的施工打算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供应承包方运用。 移交测量基准发包方应按第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托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办理保险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供应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
15、方应向承包方供应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运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推断和推论负责。 刚好供应图纸发包方应托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供应应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图纸。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方应按第、条和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必要的条件。 治安保卫和施工平安发包方应按第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平安职责。 环境爱护发包方应按环境爱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爱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条规定所
16、实行的环境爱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组织工程验收发包方应按第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方应担当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规章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担当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第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刚好进点施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刚好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打算工作。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方应仔细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
17、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供应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安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安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牢靠负全部责任。 办理保险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文明施工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安排。 保证工程质量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平安承
18、包方应按第条的有关规定仔细实行施工平安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平安,并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工地旁边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遇损害。 环境爱护承包方应遵守环境爱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条的规定实行必要的措施爱护工地及其旁边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损害和财产损失。 避开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运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为其他人供应便利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旁边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供应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19、,有关供应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确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工程维护和保修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担当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须要保修期内接着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完工清场和撤离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方应担当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证件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
20、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担当。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始终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需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
21、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刚好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监理单位的指示()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款规定
22、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马上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看法。监理单位探讨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接着执行原指示的确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确定接着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在紧急状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刚好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
23、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看法、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实行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仔细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确定。六、函件函件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恳求、同意、看法、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确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恳求、同意、看法、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确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刚好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
24、)(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七、图纸图纸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干脆用于施工放样。()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干脆用于施工放样。 施工图纸()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托付监理单位供应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
25、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发包方托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
26、须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详细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图纸的保管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款第()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图纸的保密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供应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担当责任。八、转让和分包转让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状况除外:()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在保险人已
27、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状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分包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供应劳务;()选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1)(
28、2)(3)(4)(5)(6)(7)(8)(9)(10)(1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发包方依据工程特别状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状况。承包方可自行确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须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
29、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支配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干脆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担当责任。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具有技术理论学问和施工阅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实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承包方项目经理()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
30、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状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实行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确定实行措施后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承包方人员的支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支配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全部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供应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承包
31、方支配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状况报告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支配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状况的报告。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别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款要求提交的人员状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
32、格证明的状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刚好予以撤换。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配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别须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赐予补休或付酬。()为其人员供应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爱护和卫生要求的
33、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按有关劳动爱护的规定实行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平安等的劳动爱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损害,承包方应有责任马上实行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全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十、材料和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 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选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发包方供应的工程设备()按合
34、同规定由发包方供应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安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依据合同进度安排的进度支配,提交一份满意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安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安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发包方供应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担当。()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供应所增加
35、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担当。()若发包方供应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担当。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设备应刚好进入工地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安排(在施工总进度安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安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运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承包方运入工地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
36、地。但承包方从事运输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安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运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承包方可以依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
37、方安排租赁发包方供应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运用权。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监理单位一旦发觉承包方运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刚好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担当。十一、交通运输交通运输 场内道路()发包方按第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运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
38、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修理、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担当一切费用。()除本款()项所述的由发包方供应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修理、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担当一切费用。()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供应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运用;其他承包人须要运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款的规定办理。 场外交通()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担当。()承包方车辆应听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根据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平安行驶,并听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
39、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担当。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6 7 8 9 10 11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
40、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十二、工程进度进度安排 合同进度安排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安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安排(称合同进度安排)作为限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安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安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限制工程进展。 修订进度安排()不论何种缘由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款所述的合同进度安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安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安排后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安排作为合同进度安排的补充
41、文件。()不论何种缘由造成施工进度安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实行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安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安排。由于发包方缘由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缘由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款的规定办理。 单位工程进度安排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依据合同进度安排的进度限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安排报送监理单位。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方应在按第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安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
42、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安排向发包方获得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工程开工和完工 开工通知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刚好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安排进行施工打算。 发包方延误开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供应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马上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方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担当。
43、 承包方延误进点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未刚好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马上实行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具体说明不能刚好进点的缘由和补救方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担当。 完工日期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款和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暂停施工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属于下列任何一种状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合同中另有规定的;()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由于现场非异样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平安所必需的暂停施工;()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其它由于承包方缘由引起的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