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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广西河池金城江区中小学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通知【附招生区域划分】 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为大家分享了2023年广西河池金城江区中小学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各中小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40号)精神,结合今年实际,现就我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1.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岁半(202
2、3年2月29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村级学校招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他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招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为今后我区全面实行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创造条件。)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2023年小学毕业生。 2.招生类别 (一)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 1.片区生。 城区户口,在片区学校入学的学生。 2.政策生。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子女,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 (3)港澳台同胞子女、鼓励性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员子女。 注:政策生享受片区生同等入学待遇,但不能享受中考后的自
3、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以上(1)、(2)类政策生除外)。 3.非片区生。 非城区户口,在城区购房人员子女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非片区生不能享受中考后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 (二)乡镇中小学招生 1.乡镇小学。 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含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2.乡镇初中。 各乡镇小学毕业生需到我局划定的乡镇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具体安排如下: 东江中学:东江镇东江片区和白土乡所有小学的毕业生(含辖区企业务工人员子女),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东江片区户籍和白土乡户籍小学毕业生。 长排中学:东江镇长排片区所有小学的毕业生,以及随
4、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长排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六圩中学:六圩镇、六甲镇、拔贡镇和五圩镇所有小学的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此四个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红七中学:河池镇和侧岭乡所有小学的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此两个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九圩中学:九圩镇和保平乡所有小学的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此两个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长老中学:长老乡所有小学的毕业生,以及随父母外出务工回流的该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注: (1)下考片区的下渡村和那崖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到九圩中学就读。(视为片区生,可享受高中均衡生政策) (2)六甲镇、拔贡镇和五圩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择
5、到区六中就读。(视为片区生,可享受高中均衡生政策)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各乡镇中小学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接收。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我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四)特殊教育招生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按照“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殊教育学校要“能招尽招”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与普通学校
6、同时进行;普通学校要对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3.报名所需材料 (一)城区学校 1.片区生。 (1)城区户口,本人或父母有房产(含廉租房)的:需持户口簿、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房款发票)或廉租房合同到房产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 (2)城区户口,祖辈有房产(含廉租房)的:需持户口簿、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父母无产权房证明或父母独生子女证、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房款发票)或廉租房合同到房产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 (3)城区户口,本人和父母无房产的:需持户口簿、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
7、父母无产权房证明到户籍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 非城区小学毕业的城区户籍小升初学生,还需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基本信息等材料到所属的片区初中报名。 2.政策生。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子女,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需持户口簿、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房款发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相关部门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报名。 (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河池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河池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
8、才医疗优诊和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河人才办20232号)精神,需持户口簿、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房款发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报名。 (3)港澳台同胞子女、鼓励性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员子女,需持护照、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房款发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相关部门证明到居住片区学校报名。 3.非片区生。 (1)非城区户口,在城区购房的(含廉租房):需持户口簿、父母房产证(是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房款发票)或廉租房合同到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户口簿;外县外省户籍持城区
9、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金城江区乡镇户籍持租房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务工证明城区范围内满半年及以上的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区已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的,视同有效务工证明)。核验材料点:小学设在区二小、区四小、区六小、区七小、区九小、区十小;初中设在区三中、区四中、区六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材料到其中一个核验材料点审验入学材料(不允许多点提交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乡镇学校 乡镇小学:持户口簿报名。 乡镇初中:凡是辖区内小学的毕业生,持金城江区乡镇小学2023年毕业生信息卡报名即可。随父母外出
10、务工回流的辖区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簿以及提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和学生学籍号等学籍基本信息报名。 (三)有关报名材料的说明 1.作为就近入学依据的房产不含商铺房产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当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房产视为已交付使用。房产性质为份额制的,共同持有人是三代同堂同户关系的予以认可,其他同户关系的视房产面积和居住情况予以认可;共同持有人是非同户关系的仅认可占份额的1位持有人。 2.自建房无房产证,但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均视同有效房产证件。 3.户口簿不能证明相互关系的,需提交医学出生证同户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4.各类学生报名所
11、需资料,必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 4.城区学校录取顺序 在规定招生学位数内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一)片区生。片区生的录取顺序为: 1.户口和房产(含廉租房)都在本片区的。 2.户口在城区其他片区,房产(含廉租房)在本片区。 3.户口在本片区,在城区无房产的。 (二)政策生。 (三)在片区内有房产(含廉租房)的外地户口(含金城江区乡镇户口)人员子女。优先购房的,其次是廉租房。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该类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报名和公布录取的时间和地点 6.乡镇中小学 乡镇初中报名时间和公布录取时间与城区初中同步。乡镇小学报名时间和公布录
12、取时间以各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7.发放入学通知书 入学通知书统一使用我局制定的模板,由录取学校发放,领取时间、地点以学校通告为准。 8.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本年度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国家标准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防止产生56人及以上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需适度调整的,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执行。没有富余教育资源的城区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 (二)严格规范招生方式 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区招生工作,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全区适
13、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划分各学校服务片区范围,严禁学校跨区招生。服务片区内生源过多的学校,超量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凡在区七小连续就读满四年及以上的学生毕业后直升区二中就读。 (三)严明纪律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与区教育局的招生工作要求保持步调一致,做到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各学校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之前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提前接受学生登记报名、留存有关学生的信息材料、组织学生进行择优考试、组织学生或家长进行招生宣传等行为,均视为提前招生),不得变相“掐尖”选生源。各义务教育学校
14、不得在片区范围外进行各种招生宣传,不得跨区域争抢生源,也不得以与单位“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凡经我局审批安排入学和升学的学生,要按时到所安排的录取学校就读,其它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凡违反招生工作规定造成招生工作秩序混乱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782281344;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782296676。 (四)严禁招收择校生 各学校要在划定的服务片区内招收学生,严禁跨区域招收择校生。凡未经区教育局审批擅自接收区域外学生的,按违纪处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5、初中新生凡自行选择到非片区学校就读的,毕业时一律不得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均衡招生政策。 (五)严格落实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区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育教学。 (六)做好初中片区生与非片区生身份甄别 随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制度的深入实施,为确保三年后片区生均衡指标推荐资格的有效确认,各初中学校要做好2023年新生的片区生与非片区生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同时提交一份到我局备查。我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中新生信息备案存档
16、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2023年非片区新生的入学通知书上,明确告知该类学生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政策。本文件已明确可享受均衡生政策的对象,视为“片区生”。同时,各小学也要加大对我区实行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对我区中考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的知晓度,正确引导学生到片区学校就读。 (此处的片区生与非片区生的定义为:1.城区学校片区生指有城区户口、住房为我局划片范围内的学生。2.城区学校非片区生指所有非城区户口的学生;有城区户口,但住房为划片范围外的择校生。3.乡镇学校片区生指具有划片指定的乡镇户籍且到划片指定的乡镇学
17、校就读的学生。4.乡镇学校非片区生指所有非金城江区户籍学生;城区户口或非我局指定乡镇户籍的择校生。) (七)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一人一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及时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在建立一年级新生学籍和初中录取时,凡发现学籍重复、涉嫌留级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校原年级就读。 做好转学、休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做到“籍随人走”,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外出务工回流的本区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回辖区内初始年级就读的,需在规定报名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户籍
18、或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申请转入城区学校非初始年级的,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其中一条:一是城区户口;二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有城区实际入住房产。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受理转学申请。具备条件的需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申请转学,如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我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八)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排查、登记、劝返和安置等工作,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要注意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避免小学毕业生辍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
19、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一)加强招生宣传 各学校要要通过宣传栏、微信、进社区宣传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示招生入学通知和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等,要在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到片区内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待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二)城区小学统一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信息表 各城区小学要在6月28日前组织毕业生完成金城江区城区小学2023年毕业生信息表一式两份的填写,所填写的信息将作为初中新生报名的依据,要求家长必须如实填报,班主任审核把关,并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和班主任共同签字
20、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由毕业小学存留备查,一份由学生在报名当日提交报读的初中学校。凡填报虚假信息的一律作退档处理。 (三)农村小学统一打印毕业信息给毕业生 各农村小学要统一打印金城江区乡镇小学2023年毕业生信息卡(包含毕业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名称和标识码),于6月28日前发放给毕业生。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需提供该信息卡给所报读学校。 (四)填报新生花名册 新生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分类(片区生、政策生、非片区生等)填写金城江区2023年秋季中小学新生花名册,按时间要求报送我局核准,经我局审核通过的新生花名册将公布到金城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必检内容之一。 (五)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和录取工作 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各小学要通过新生注册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各初中要完成新生录取工作,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 点击查看附件 1.金城江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2.金城江区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一览表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