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_熊明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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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熊 明 辉摘要:语用逻辑属于逻辑学与语言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其演进过程可概括为 “ 两进路”“ 三方案”和 “ 四阶段” 。 “ 两进路”分别是规范描述型的趋语用化进路和描述规范型的去语用化进路; “ 三方案”是指零语用的演绎逻辑方案、准语用的归纳逻辑方案和语用化的非形式逻辑方案; “ 四阶段”是指 “ 语用开端”“ 去语用化”“ 准语用化”和 “ 语用回归”四个阶段。迄今为止,语用逻辑学的两条研究进路似乎一直在互不理解地独立发展着,其核心问题即是如何处理语用问题。因此,语用逻辑的深度拓展需要融合两条传统研究进路,开辟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关键词:语用逻辑去语用化进路

2、趋语用化进路语用问题作者熊明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教授 ( 广州 ) 。语用逻辑学是一个从语用维度来研究推理或论证的分析、评价甚至建构的逻辑学分支,以有别于从语义和语形维度来研究推理或论证的分析与评价的形式逻辑学,但语用逻辑学本质上属于逻辑学与语言学的交叉研究领域。逻辑学的整个发展过程事实上经历了语用开端、去语用化、准语用化和语用回归四个阶段,所涉及的核心问题是论证语用维度的处理问题。然而,作为一个逻辑学分支,语用逻辑真正产生于 世纪下半叶整个逻辑学发展进程的语用回归或实践转向阶段。一、语用逻辑学诞生的两进路在逻辑学发展史上,除了古希腊逻辑完成了去语用化的整

3、个进程之外,中国逻辑和印度逻辑都没有完成去语用化进程,其逻辑理论始终带有浓重的语用底色,一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语用逻辑的深度拓展与应用研究” ( )阶段性成果。直以面向社会生活现实问题的逻辑建构为己任。自 世纪下半叶语用逻辑学诞生以来,它一直沿着 “ 趋语用化”和 “ 去语用化”两个方向相反的研究进路独立发展着,而且还基本上互不理解。一是趋语用化进路。该进路可称为 “ 艾杜尔凯维奇进路” ,或者 “ 逻辑学进路” ,源自英文术语 “ ” ,关注的焦点是从 ( 形式)逻辑学视角出发,同时观照到推理和论证的语用维度,其目标是面向日常生活论证构建一种充分关涉论证语用维度的实践逻辑。该

4、术语最早是由波兰逻辑学家、利沃夫华沙逻辑学派代表人物之一艾杜尔凯维奇于 年提出来的。故我们把这一进路上的语用逻辑称为“ 艾氏语用逻辑” 。不过,他的专著 语用逻辑波兰文版是在他去世之后的 年才得以出版的,英文版则在 年才面世。因此,他的学术影响力非常有限,并未受到国际逻辑学界特别是英语世界逻辑学家们的关注。根据艾杜尔凯维奇的说法,语用逻辑即是简要刻画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则在日常交流中运用的逻辑,主要关注逻辑工具能否用于教会人们更加清楚、更加一致地思考,更加准确系统地表达思想,以及做出恰当推论和证成主张。可见,艾杜尔凯维奇关注到了论证分析与评价的语用维度。该进路与后来北美非形式逻辑学派的理路很相似,

5、是一种 “ 趋语用化”研究路径。该进路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形式演绎逻辑的进路,属于规范性研究进路,所遵循的是利沃夫华沙逻辑学派的路线,目的是要把研究视野从语义和语法维度拓展到语用维度。二是去语用化进路。该进路可称为 “ 塞尔范德维肯进路” ,或者 “ 语言学进路” ,源自英文术语 “ ” ,关注的焦点是,从语言学视角出发,同时观照到语用行为的规范性维度,目标是在充分考虑言语行为的语用要素基础上,针对语用行为构建相应的形式逻辑系统。该进路是由塞尔和范德维肯 年在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故我们将这一进路上的语用逻辑称为 “ 塞范氏语用 逻 辑” 。言 语 行 为 理 论 是 作 为 语 用

6、学 的 一 个 分 支 发 展 起 来 的,其 中,“ ”被视为人类交流的最小单位。在汉语界, “ ”主要有两种专业译法:一是语用行为;二是施为行为。前者是逻辑学界的习惯译法,后者则是语言学界的习惯译法。这一术语到底应当如何翻译,并非我们要讨论的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范围。毕竟,不管何种译法,回到英语世界,其实对应的都是同一个术语,因此,我们在此不想就规范译法来展开详细讨论。鉴于我们是从逻辑学视角探讨语用逻辑问题,故采用了逻辑学界的习惯译法。所谓语用逻辑即是指语用行为的逻辑,其研究对象是一

7、类特殊的行为动词,即语用行为动词所构成的语句的逻辑特征及推理关系。该进路是一种日常语言哲学进路,属于描述性研究进路,所遵循的是牛津日常语言学派路线,本质上是一种 “ 去语用化”研究路径,目标是构建相应形式系统。二、语用问题的三种处理方案语用问题是逻辑学的整个演进过程中逻辑学家们一直在处理的问题,经历了一个从 “ 去语用化”到 “ 语用回归”的历程。从整体来看,形式逻辑的产生正是论证研究去语用化的结果;而非形式逻辑的产生则是论证研究趋语用化的结果。毫无疑问,语用问题应当是语用逻辑学这一个逻辑学分支必须处理的核心问题。面对语用问题,形式逻辑学处理的是 “ 有”和 “ 无”的问题,但在语用逻辑学中,

8、它要处理的不是 “ 有”和 “ 无”的问题,而是 “ 有”的程度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推理或论证的分析、评价和建构。不过,我们在此不打算区分 “ 推理”和 “ 论证”这两个术语的差异,故此,除非有特别交代,否则我们将二者统称为 “ 论证” 。根据不同的标准,逻辑学可区分为很多类型。但不管如何区分,始终围绕论证的分析、评价和建构而展开,评价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与论证评价标准直接相关,这些标准包括演绎有效性、归纳强度、论证优度等。然而,除了少数非形式逻辑学家和论证学家会涉及论证建构之外,绝大多数逻辑学家,不管是形式逻辑学家,还是非形式逻辑学家和归纳逻辑学家,均仅限于讨

9、论论证的分析与评价。自亚里士多德确立逻辑学在哲学中的学科地位以来,论证的分析与评价一直是逻辑学的核心问题。从经典逻辑教科书中所给出的逻辑学定义及其研究对象来看,这一点显而易见。在英语世界,柯匹等人的 逻辑学导论中所给出的逻辑学定义具有代表性:逻辑学即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在国内逻辑学教材中, 年由金岳霖主编的 形式逻辑中所给出的逻辑学定义在 世纪后期影响极大,是国内逻辑学教材的标杆性定义,后来国内许多教科书所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参见蔡曙山: 命题的语用逻辑 , 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 , , , , : , , 给出的定义是在这个定义上的不同表述或修补。金岳霖给出的

10、定义是:“ 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鉴于该教材是由金岳霖主编,故此定义事实上也是当时编写团队的思想结晶。“ 形式逻辑”或 “ 普通逻辑”即相当于今天作为导论课的 “ 逻辑学” 。在国内,这个定义至今仍为许多逻辑学教科书沿用。然而,在逻辑学对象界定问题上,英语世界和我国的逻辑学教科书有一定差别。在英语世界,人们通常都把逻辑学界定为关于推理 ( ) 、推论 ( )或论证 ( )的科学。不过,有的仅将 “ 推理”或 “ 推论” ,有的则仅将“ 论证”作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很少将其中两个术语同时使用。非形式逻辑学家则倾向于将逻辑学界定为区

11、分论证的好与坏或者较好与较坏的学问。在国内逻辑学研究中,有学者明确将逻辑学定义为 “ 关于推理论证的科学” 。我们稍加修改之后把逻辑学定义为 “ 关于推理或论证的学问” 。这一修改是为了与国际英文教科书中的表述接轨。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论证标准区分出不同的类型。我们在此将根据逻辑学类型来探讨论证评价的标准问题。演绎逻辑、归纳逻辑和非形式逻辑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具体地说,演绎逻辑的标准是演绎有效性,归纳逻辑的标准是归纳强度,而非形式逻辑的标准是论证可靠性或论证优度。前两种标准,在逻辑学界都有相对比较公认的标准,故不再赘述。对语用逻辑研究而言,非形式逻辑标准值得充分关注,因为非形式逻辑与形式逻辑

12、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在进行论证的分析与评价时是否关涉到了语用维度,即前面所说的 “ 有 无语用维度”的问题。在非形式逻辑中,最有影响的论证可靠性标准就是约翰逊 ( )和布莱尔 ( )的 “ 相干性充分性可接受性”标准 ( ) 。很显然,其中的 “ 相干性”和 “ 可接受性”均涉及语用维度问题。虽然演绎逻辑学家有时也会讲论证可靠性,但他们认为论证可靠的两个前提条件是前提真实和形式有效。这与非形式逻辑学家所讲的论证可靠性不完全一样。比如,在非形式逻辑中,命题的 “ 真”被具有语用维度特性的 “ 可接受性”替代了,这表明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论证语用维度的关注。此外,在语用论辩学中,

13、前提的 “ 真”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金岳霖主编: 形式逻辑 ,北京:人民出版社, 年,第页。 , , , : , , 陈波: 逻辑学导论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第页。熊明辉: 逻辑学导论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年,第页。 , , , : , , 标准也被 “ 可接受性”标准取代了。用 “ 可接受性”取代 “ 真”是论证研究语用回归的一个重要标志。既然逻辑学是关于论证的科学,逻辑学研究的问题常常被转换成论证研究来加以讨论,那么,语用逻辑研究问题本质上就是论证分析与评价过程中如何处理语用要素的问题,其中,语用要素包括论证者、目标受众、论证目的等语境要素。在形式演绎逻辑学中

14、进行论证分析评价时,这些要素均被排除出去。受符号学的语义、语形与语用三维度思想的影响,逻辑学家们提出了逻辑语义学、逻辑语形学和逻辑语用学。前两者备受关注,经典逻辑学家聚焦于逻辑语义学,语言逻辑学家聚焦于逻辑语形学,但逻辑语用学讨论者较少,并且主要集中在非形式逻辑学和论证理论学界。值得注意的是,从学术史发展来看,“ 逻辑语用学”和 “ 语用逻辑学”目前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逻辑语用学”这一术语几乎无人使用,更不用说其理论体系了。如前所述,语用逻辑学理论框架的确有人已经给出,而且还有两种互不理解的理论体系。综观逻辑学中论证分析评价理论的发展,我们发现不同逻辑类型的区别无非在于关注语用维度程度上的

15、差异。据此,我们认为,从逻辑视角来看,处理论证语用问题的方案有三类。其一,零语用的演绎逻辑方案。论证评价的主流逻辑类型是演绎逻辑,它是根据可靠性标准来判定论证优劣的。根据可靠性标准,一个论证是正确的,当且仅当以下两个条件同时得以满足:第一,所有前提均真;第二,论证形式有效。事实上,根据演绎逻辑理论,条件二才是核心,条件一只是一个假定。根据演绎逻辑标准,一个论证只有当其所有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是不可能的,它才是好的、正确的或有说服力的。它所强调的是:如果所有前提为真,那就必然推导出其结论也为真。至于前提本身到底是否为真,这条标准没做出任何断定。演绎逻辑属于形式逻辑范畴,相应地,在进行论证的分析与评

16、价时,正如卡尔纳普所主张的那样,只关注语形和语义维度,排除了所有语用维度的研究。正因如此,与其他许多持演绎主义逻辑观的逻辑学家一样,波亨斯基 ( ) 、丘奇 ( )把“ 逻辑”等同于 “ 形式逻辑” ,这种逻辑观被称为 “ 演绎主义逻辑观” ,这也是维也纳学派、利沃夫华沙学派以及早期维特根斯坦的逻辑观。然而,演绎逻辑强调的是如何从真前提必然推导出真结论,但并未给出判定前提真假的方法。要判定演绎论证的好与坏、正确与否以及有效性与无效性无需关心其前提甚至结论的真假,完全取决于论证形式,而与内容无关,也就是排除了所有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范爱默伦等: 论证:分析与评价 ,熊明辉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

17、出版社, 年,第 页。 , : , : , , , : , 的语用要素。更进一步说,在演绎论证中,一旦论证形式有效,无论在前提集中添加何种前提,哪怕添加与其中某个或某些前提相矛盾的前提,该论证仍然有效,演绎论证的这种性质被称为单调性、不可废止性和语境不敏感性。建立在演绎逻辑基础上的论证分析评价方案显然是一种零语用的方案。在此,我们称之为 “ 零语用的演绎逻辑方案” 。其二,准语用的归纳逻辑方案。归纳逻辑方案既不属于零语用的演绎逻辑方案,又不同于后文将要讨论的语用化的非形式逻辑方案,而是恰好介乎于两者之间,因此,我们称其为 “ 准语用的归纳逻辑方案” 。归纳逻辑起源于弗朗西斯培根的 新工具 ,是

18、一种科学发现的逻辑。归纳论证的分析和评价与前提和结论的真假密切相关,评价归纳论证的标准是归纳强度。在归纳论证中,即便所有前提真也只能保证结论可能为真,而非必然为真。换句话说,即便是归纳上强的论证,一旦我们向前提集添加了元素,其结论为真的强度也可能发生改变,如果添加了与其中某个前提相矛盾的前提则更不待言。归纳论证的这种性质非常类似于后来非单调逻辑学家们提出的非单调性和可废止性。不过,逻辑学家们很少用 “ 非单调性”和 “ 可废止性”这两个概念来描述归纳论证。这种强度的变化使得归纳论证的好坏以及正确与否严重依赖于前提和结论真假的判断。换句话说,在分析评价归纳论证时,必须考虑到某些语用要素,如证据。

19、从这个意义上,基于归纳逻辑的论证分析与评价具有语境敏感性。正因如此,归纳逻辑成为科学发现的逻辑基础。但到目前为止,逻辑学家并没有明确将 “ 证据”归入语用要素门下,也没有把基于证据的评价论证好坏的归纳逻辑称为 “ 语用逻辑” 。因此,我们暂且将归纳逻辑称之为 “ 准语用逻辑” ,因为证据总是与观察经验有关,而经验观察是一种具有主体依赖性的认识能力,当然与语用维度密不可分。如我们所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逻辑学界都曾展开过 “ 归纳逻辑是否是逻辑”的大讨论,而且这一讨论仍然在继续,不过这一讨论似乎并未影响推进相关逻辑学分支特别是归纳逻辑的研究。演绎主义者维护只有研究前提 “ 必然得出”结论式的逻

20、辑才属于逻辑学研究的范畴,甚至认为 “ 形式逻辑”是一个多余的概念,因为 “ 形式逻辑”与 “ 逻辑”的外延应是全同关系。基于演绎主义逻辑观,归纳逻辑不属于逻辑似乎顺理成章。归纳逻辑维护者所持的不是演绎主义逻辑观,国内学者习惯上称之为 “ 大逻辑观” ,与演绎主义的 “ 小逻辑观”形成对照。归纳逻辑学家并不反对演绎主义逻辑观,他们只是扩充了 “ 逻辑”这一概念的外延,认为 “ 形式逻辑”与 “ 逻辑”的外延并非全同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即 “ 形式逻辑”只是 “ 逻辑”的一个种概念。事实上,目前国内外多数流行的逻辑教科书都把逻辑区分为两种主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 , , : , , 要类

21、型:一是演绎逻辑,二是归纳逻辑。比如,把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二者均视为 “ 标准逻辑学” 。我们认为,归纳逻辑的维护者显然持的是一种非演绎主义逻辑观,即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论证的分析与评价,其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支持关系包括演绎与归纳支持两种类型。其三,语用化的非形式逻辑方案。因为持演绎主义逻辑观的逻辑学家在分析评价推理或论证时会排除所有语用要素,所以不仅归纳逻辑需要在非演绎主义逻辑观下才能成立,语用逻辑和非形式逻辑也必须在非演绎主义逻辑观下才具有合法性。然而,有些逻辑,比如法律逻辑天生就需要处理语用问题。乔金森在 年提出的规范与逻辑的困境 ( 即 “ 乔金森困境”)表明,规范不能充当逻辑有效性论

22、证的前提和结论,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确在提出法律论证,而且这些论证直观上似乎是正确的,故语用逻辑的确是存在的。于是,法律逻辑应运而生。在 年出版的法律逻辑标志性著作 法律逻辑中,克卢格 ( )自认为秉持了卡尔纳普、波亨斯基、丘奇等人的形式逻辑观,但霍尔维茨却认为克卢格隐约涉及了逻辑学的语用维度,因此,其逻辑观不过是一种伪形式主义立场。当然,从语用维度来探讨逻辑事实上应该更早。比如,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士( )的 “ ” 。按照汉语世界介绍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习惯做法,我们应该将他的这种逻辑译为 “ 实用逻辑” ,但事实上汉语中的“ 语用逻辑”和 “ 实用逻辑”所对应的英文术语都是 “ ”

23、。不管何种译法,都并不影响我们对皮尔士逻辑观的理解,即:他所持的是一种非演绎主义逻辑观。皮尔士是从概念组合性来探讨逻辑中的语境角色问题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是, 年他给出了一种图示逻辑语义学,其中的 “ 内插定理”强调解释过程中语境构建和语境更新的重要性。不仅如此,他还强调了策略沟通、共有知识以及共同基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刘新文: 图式逻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第 页。础的存在。语用逻辑在波兰的出现与北美非形式逻辑运动以及欧

24、洲论证理论特别是语用论辩学的兴起密切相关。早在 世纪 年代,非形式逻辑学家和语用论辩学家们就开始倡导 “ 复苏”论证理论,代表人物有约翰逊、布莱尔、范爱默伦等。他们一致认为,在日常交流语境之中论证评价的语用需求是这种 “ 复苏”的主要原因之一。故此,从 世纪 年代早期的现代论证研究开始,在逻辑研究中 “ 理论与实践的联姻”已经被某些北美逻辑学家注意到了,如卡哈尼等人所著 逻辑与当代修辞学 ,该书的一个副标题 “ 日常生活中的理性运用” ,充分彰显了逻辑理论与日常生活实践之间的关联。基于论证语用问题处理的三种逻辑方案,接下来的第三、四两部分,我们将分别对第一部分概括出来的两条语用逻辑进路进行剖析

25、,然后,第五部分从两条进路融合的历史根基探讨了二者互相融合的可能性。三、规范描述型的趋语用化进路规范描述型的趋语用化进路,是一条从形式逻辑出发的进路,故可称为 “ 逻辑学进路” 。它是指以基于零语用的形式演绎逻辑的论证处理方案为研究视角,将语用要素引入论证评价理论之中,甚至构建形式逻辑系统。不过,构建形式逻辑系统并非该进路上的诸理论派别共同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只有塞范氏语用逻辑才是以此为最终目标的。前文已经提到,在处理论证分析评价的语用维度问题上,逻辑学的演进经历了 “ 语用开端”“ 去语用化” “ 准语用化”和 “ 语用回归”四个阶段,这实际上也可视为一般意义而非学科意义上的语用逻辑发展的四

26、个阶段。从作为一个逻辑学分支的语用逻辑来讲,其趋语用化进路事实上出现在第四个阶段,即语用回归阶段。语用逻辑建立在形式演绎逻辑基础之上,是一条自上而下的从规范性研究到描述性研究的趋语用进路或者趋语用化进路,经过了一个从形式逻辑到归纳逻辑,再到非形式逻辑以及论证学的语用回归过程。首先,语用逻辑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逻辑学的发端与论证语用问题的处理直接相关。作为一种思想,语用逻辑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之前的芝诺、苏格拉底、柏拉图、拉尔修等前亚里士多德哲学家。逻辑学在哲学中的学科地位是亚里士多德确立起来的,那是因为他提出了第一个形式逻辑理论 三段论逻辑。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三段论逻辑提出

27、之前,根本不存在逻辑思想,或者说不讲逻辑。我们需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 , : , , : , 要把学科意义上的 “ 逻辑学”和作为人类交流与沟通的理性根基的 “ 逻辑”或者说 “ 逻各斯”区别开来。毫无疑问,在亚里士多德正式把形式逻辑从语用逻辑或论证学中剥离出来之前,作为论证分析评价理论的逻辑恰恰是一种语用逻辑思想,或者说是一种广义的语用逻辑,因为其中必须处理论证的语用问题,比如,柏拉图、苏格拉底甚至智者们的逻辑均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前亚里士多德逻辑是一种逻辑思想或理论,不如说是一种论证理论,或者说是基于语用的逻辑。中国古代的先秦逻辑和印度古代的因明学也属于这类逻辑。为了方

28、便起见,我们将这一阶段的论证学称之为 “ 古典论证学” ,以区别于当代意义上的 “ 论证学”概念。一般来讲,论证研究会涉及两个维度,即规范维度和描述维度。规范研究是基于理论视角的,其关注的是保真和求真,如形式逻辑,它考虑的是优质论证应当是什么,也就是论证的合理性问题。而描述研究是基于实践视角的,其关注的对象是论证的交流与互动,即论证的动态交互方面,如语用学,探讨的是优质论证实际上是什么,也就是论证的实效性问题。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论证研究就已形成分析进路、论辩进路和修辞进路,它们分别对应于自古希腊时期便已创立的三个经典学科 逻辑学、论辩学和修辞学。其中,分析进路侧重规范维度,论辩进路介乎于规范维

29、度和描述维度之间,修辞进路侧重描述维度。论证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作为论证评价标准的论证优度。“ 论证优度”( )是指论证优劣的程度,或者说论证好坏的程度。这是一个具有相对性的模糊概念,但却是当代论证学的核心概念,并用它替代了形式逻辑中演绎有效性和归纳逻辑中的归纳强度概念。不过,论证优度概念与演绎有效性概念、归纳强度概念并不冲突,而是包含了后两者的内容。换个角度来讲,最先把论证优劣标准作为研究对象的当数形式逻辑学。通常所说的分析进路实际上主要是指形式逻辑进路。亚里士多德在 前分析篇中所开创的分析方法后来被形式逻辑学家发展到了极致,从 年布尔和德摩根开启逻辑学的数学转向,到 年弗雷格提出一阶谓词逻

30、辑完成这一转向,形成了在逻辑学领域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形式逻辑学分支。基于形式逻辑的论证研究进路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形式逻辑学家给出的所谓论证优度标准即是可靠性标准。这个标准包括下列三层含义:第一,如果一个论证是可靠的,那它就是好的;第二,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为真且论证形式有效,那它就是可靠的;第三,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真而结论假是不可能的,那它就是有效的。在非经典逻辑被提出来之前,逻辑学是建立在 “ 非真即假”二值原理基础之上的,其论证优度思想非常简单,即 “ 非无效即有效” 二分原 则。比如,根 据 演 绎有 效性 的 标 准定义,一个论证是有效的,当且仅当,它是所有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是不可能

31、的。其实,这条标准只告诉我们如何判定一个论证无效。基于二分考虑,只要不是无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效的论证,即被形式逻辑学家们视为有效论证。换句话说,一个论证不是无效就是有效的,比如,所有前提为假而结论为假或为真的论证均为有效论证。在沃尔顿看来,有效论证总是把你从真前提带到真结论,仅论证有效并不能保证前提事实上为真,说论证有效就是说它是积极的,但并不是说这个论证在所有方面都是好的。比如,从语用维度来看,某些有效论证可能毫无现实意义,如循环论证。再如,并非所有好论证都是演绎有效的论证,如归纳上强的论证。值得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并未把分析进路从论证研究中完全独立开来。事实上,他的论证研究还有论辩进路与

32、修辞进路。正因如此,库恩认为,逻辑学、论辩学与修辞学可能被看作形成了论证评价的三个坐标体系,其中,每个体系追踪着构成论证的社会复合体的不同部分。也许正因如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让听众心服口服的三种说服模式 逻辑 ( ) 、道德 ( )和情感 ( ) 。这三种模式分别对应的正是论证研究的逻辑、论辩和修辞三条进路。其中,逻辑进路出现在 前分析篇 ,论辩进路出现在 论题篇和 辩谬篇 ,而修辞进路出现在 修辞术 。我们不无理由相信,亚里士多德学派代表人物安德罗尼科 ( )在公元 年前后将亚里士多德的 范畴篇 解释篇 前分析篇 后分析篇 论题篇和 辩谬篇汇编在一起并将其命名为 工具或 工具论时,也许正是建

33、立在论证评价理论的多维度视角之上。不仅如此,如果我们去品读亚里士多德的 修辞术 ,不难发现他也是围绕三段论展开的。逻辑进路关注的是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推导关系;论辩进路关注的是论证者与目标听众之间针对论证本身所展开的互动程序;修辞进路关注的是如何利用目标听众的情感达到说服之目的。在基于多主体互动的论证即论辩过程中,目标听众与论证者角色是相对而言的,参与者往往会交替充当两个角色。论辩进路通常是把论证当作一个解决意见分歧的程序来处理,需要论辩参与者理性地协同才能实现,强调的是论辩参与者之间的平等地位,即论证者与目标听众是相对而言。而后者关注的是论证者说服目标听众的过程,论证者的目的是要说服目标听

34、众接受其立场、观点、看法以及所倡导的行动。因此,修辞进路把论证视为一个说服目标听众的过程。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毫无疑问,在论辩进路和修辞进路中,论证的分析和评价与目标听众之类语用要素直接相关,明显属于语用取向的论证研究进路。不过,相对形式逻辑进路而言,自亚里士多德以后,论辩进路和修辞进路发展得并不那么令人满意。而逻辑进路则被形式逻辑学家特别是现代逻辑学家们发展到了极致。最关键的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三条进路显然是互补的,而后来这三条进路的发展却彼此独立,有时甚至互不理解,进而失去

35、了 “ 论证优度评价三重奏”之妙。这种情形,不仅使得纯 ( 形式)逻辑学离开了日常生活,直接面向纯理论抽象,使得逻辑学研究离日常生活中的推理或论证分析与评价越来越远,主流逻辑学家甚至把自己的目光聚焦于数学领域。直到 世纪下半叶,由那些关注实践推理的逻辑学家发起了批判性思维与非形式逻辑运动,这种局面才有所改观。其次,形式逻辑在处理自然语言论证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促成了语用逻辑的产生。“ 有效论证”并不等同于 “ 优质论证” ,这是形式逻辑论证理论面临的挑战。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论证,但根据传统逻辑中的简单换位推理即可知,并不能必然得出以论证为研究对象的都是逻辑学,故不能简单地将逻辑学等同于论证学。这是

36、我们首先必须澄清的一个问题。论证研究的后古典背景正是以形式逻辑与论证的关系作为出发点而展开的,本质上是要超越演绎主义逻辑观。在研究论证优度评价时,形式逻辑学家只关注论证的有效性,并且只关注论证形式的有效性。换句话说,论证优度与论证的实质内容或语用要素无关。但他们的论证又不是横空出世的,而是从日常生活论证中抽象出来的,是去语用化的结果。正因如此,才有 世纪论证研究的语用回归和语用逻辑的出现。根据范爱默伦等人的看法,基于形式逻辑的论证抽象可概括为 “ 五步曲” :第一,使论证独立于其所出现的情形;第二,使论证独立于其前提及结论的真实措辞;第三,使论证独立于用具体自然语言所表达的内容;第四,使论证使

37、用完全独立于自然语言的逻辑常项表达;第五,使论证独立于前提与结论的命题内容。可见,这一抽象是一个去语用要素的过程,其结果使得论证研究与其实质内容脱节,这使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 形式逻辑”成了 “ 逻辑”的代名词。整个抽象过程就是一个去语用化的过程,直到最终排除了所有语用要素。有效性是论证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然而,如今逻辑学家一说到 “ 有效性” ,通常不自觉地就想到了 “ 演绎有效性”或 “ 形式有效性” ,即形式逻辑学或演绎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演绎有效性是指有效论证不可能前提真而结论假。这种演绎有效性后来被形式逻辑学家称为语义有效性,使其与语形有效性、语用有效性相对应。但问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

38、期熊明辉: 非形式逻辑视野下的论证评价理论 , 自然辩证法研究 年第 期。 , , : , , , : , 题是,演绎有效的论证一定是好论证吗?好论证一定是演绎有效的论证吗?显然,两个问题的答案均是否定的。这两个问题的矛头直指亚里士多德的谬误理论。根据亚氏的谬误观,演绎无效的论证一定不是好论证。事实上并非如此,而演绎有效的论证也不一定都是好论证。汉布林将这种处理谬误的方式命名为 “ 谬误的标准化处理” 。自亚里士多德开始,谬误被定义为一种论证,它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形式谬误,即演绎无效的论证,如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二是非形式谬误,即其形式是有效的但却是谬误的论证,如乞题谬误、轻率概括等

39、。由此可见,对于论证可靠性而言,有人 ( 比如图尔敏)主张,( 形式)逻辑学意义上的形式有效性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演绎有效性在论证评价中不重要。事实上,演绎有效性只是论证评价的重要条件,否则,我们就无法将归纳上强的论证归为好论证或优质论证范畴了。就标准处理而言,亚里士多德的处理方法与后来的处理方法存在一个重要差别:前者是建立在论辩式论证基础上的,后者是建立在独白式论证基础上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亚里士多德的标准处理存在许多问题,因为这使得在日常论证中许多非常好的论证均被划入谬误论证之列。比如,“ 针对个人的论证”就被直接当作 “ 人身攻击谬误”从好论证模型中排除掉

40、了。汉布林的处理,不仅回归到了亚里士多德之前对谬误研究的论辩视角,而且重新评价了其后被标准化处理办法视为谬误的许多论证模式。后来,沃尔顿继承和发展了汉布林的这一谬误研究思想。很显然,论证理论家认为仅靠形式逻辑来对论证分析评价是不够的,那样会把许多好论证归入谬误的范围,而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却经常使用这些论证来实现理性决策。因此,实际上论证研究的后古典背景就是超越演绎主义甚至反演绎主义的论证观。最后,从整体来看当代论证学派的兴起是逻辑学研究语用回归的结果。当代论证研究进路的基础是,形式逻辑的论证理论不足以刻画日常生活中的真实论证,这条进路所追随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分析学路径,实际上是形式逻辑论证理论的

41、进一步扩充。除了艾氏语用逻辑之外,其理论贡献还包括形式论辩学、非形式逻辑、人工智能论证学等这些传统上并未纳入 “ 语用逻辑”范畴下的论证理论。这些进路的共同特点是不反对形式逻辑,而是设法引入一些语用要素来扩充基于形式逻辑的论证分析评价体系,以适应日常生活中自然语言论证分析与评价的需求,进而形成了当代诸多论证理论流派。这里,我们只讨论几个比较有代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 , , : , , , , : , , , , : , , 表性的流派。第一,形式论辩学。形式论辩学是当代论证学派最靠近形式逻辑论证理论的派别。在英语世界,“ 形式论辩学”( )这一术语出自澳大利亚逻辑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汉

42、布林,其标志性著作是 谬误 。但事实上,早在 世纪 年代,博弈语义学的提出者、德国哲学家和数学家洛伦岑 ( )就开始率领他的团队在德国的爱尔朗根开始用形式化方法来研究对话式或论辩式论证,因此,有学者把他的工作视为形式论辩学的早期贡献。不过,他所使用的 “ 形式”概念并不是逻辑学意义上的 “ 形式”概念,而是语言学意义、规准意义和先验意义上的“ 形式”概念。他所提出的理论框架称为 “ 对话逻辑” ,其团队因对论证理论的贡献而被称为 “ 爱尔朗根学派” ( )。有趣的是,在对洛伦岑的贡献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汉布林于 年出版了对论证理论研究有影响力的著作 谬误 ,提出了一个论证的形式论辩框架,其贡献与

43、洛伦岑殊途同归。 “ 形式论辩学”作为一个论证学派也正式形成。继此之后,沿着这条路线又涌现出了许多形式论辩系统,如辛迪卡 ( )的寻觅博弈框架、雷斯切 ( )的形式争议模型、巴斯与克罗贝 ( )的形式论辩学、伍兹与沃尔顿( )的对话方法等。由于形式论辩学家所使用的 “ 形式”概念并非形式逻辑意义上的 “ 形式” ,因此,形式论辩学沿袭的并非现代逻辑意义上的形式化进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实际上沿袭了中世纪用逻辑来处理对话的形式争议理论。形式论辩方法的共同特点是,其理论都是建立在斯多葛命题逻辑基础上的,但与谓词逻辑、模态逻辑等现代逻辑分支没有直接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说形式论辩学是对传统形式

44、逻辑论证理论的扩充。第二,非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研究语用回归的标志性成果之一,它起源于逻辑学教学改革。我们不能把 约 翰 逊和 布 莱 尔 意 义 上的 “ 非 形 式 逻 辑”( )等同于后文将要提及的佩雷尔曼意义上的 “ 无形式的逻辑” ( ) ,因为后者是形式逻辑的替代物,而前者是形式逻辑的扩充。严格来讲,作为一个逻辑学的分支,非形式逻辑起源于加拿大的温莎大学。 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高校流行基于现代逻辑体系的逻辑学教学体系,这种逻辑教学的一大特征是远离了日常生活论证的分析与评价,因此,其实用性和现实意义普遍受到学生们的质疑。 年,约翰逊开始在加拿大温莎大学哲学系进行逻辑学教学改革

45、,具体做法是:让逻辑教学更加紧密地与日常生活中的论证分析、评价与建构结合在一起,并将该门逻辑学课程命名为 “ 应用逻辑” ( ) ,以区中国社会科学 年第期 , , , , , : , 别于当时流行的逻辑学课程。约翰逊的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温莎大学校方决定推广该门课程的教学改革成果。其后,约翰逊与布莱尔合作,共同开启了论证理论温莎学派,温莎也因此而成为当代非形式逻辑的发源地。他们二人合作的一项标志 性 成 果 是 共 同 撰 写 的 非 形 式 逻 辑 教 科 书 合 逻 辑 的 自 我 防 卫( ) 。在形式逻辑论证理论基础之上,约翰逊与布莱尔通过引入归纳逻辑论证思想和语用要素来实现论证

46、的分析与评价。为了总结、交流与分享教学改革成果, 年他们在温莎大学组织召开了第一届 “ 非形式逻辑国际会议” ,邀请了安大略湖周边的美国、加拿大高校教师等参加,并发布了 非形式逻辑通讯 ,非形式逻辑作为一个逻辑学分支由此诞生。会议发现,许多高校都在对教授纯之又纯的数理逻辑课程进行反思,由此着手逻辑学教学的改革,课程改革的共同点是大家都把注意力转向对现实生活中真实论证的分析、评价与建构。显然,这与艾氏语用逻辑构建不谋而合。只不过,当时约翰逊和布莱尔并不知晓艾杜尔凯维奇早在 年前就在波兰做了相关工作。第三,人工智能论证学。人工智能论证学起源于用计算机来实现常识推理的自动化建模,其研究对象是人工智能

47、与论证之间的互动问题。人工智能与论证研究是各自发展起来的,但在过去 年中,这两个领域的思想一直在相互影响和积极互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论证研究为理论推理、实践推理、论证互动的计算机程序实现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则为这些思想提供了测试工具。从理论系统角度来讲,人工智能关注论证的重点是论证的理论模型和形式模型,继承并通过非单调逻辑发展了哲学逻辑和形式逻辑的悠久传统。从人工系统角度来讲,人工智能的目标是建立用于建模论证性任务的计算机程序。自 世纪 年代以来,对论证理论有着重要意义的人工智能领域有可废止推理、多主体系统、法律论证模型等。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工智能背后的逻辑典型是一种语

48、用的逻辑。事实上,人工智能的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常识推理,即日常生活中的推理。这与非形式逻辑家们的思路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人工智能逻辑学家关注的是用计算方法来建模常识推理,面向的是 “ 电脑” ;而非形式逻辑家们关注的是日常生活中非形式推理的分析与评价问题,面向的是 “ 人脑” 。毫无疑问,人工智能论证学领域的相关贡献为找到语用逻辑两条研究进路之间的平衡点提供了典范,但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语用逻辑的研究路径及其发展方向 , , : , 从哲学视角出发,塞尔 ( ) 年区分了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但当代计算机科学通常都会把人工智能区分为专用人工智能、通用人工智能和超级人工智能。其中,弱人工智能与

49、专用人工智能大体相对应。计算机科学家们在使用 “ 人工智能”这一术语时,通常都在 “ 专用人工智能”意义上使用。四、描述规范型的去语用进路趋语用化进路所关注的焦点是论证,一个标准的逻辑学概念。从语用逻辑学形成的最初理路来看,去语用进路或者说去语用化进路所关注的焦点是语用行为,一个标准的语言学概念。但这种观点只建立在塞范氏语用逻辑观基础之上。所谓去语用化是将论证从自然语言的话语或语篇中剥离出来。但该进路上的不同理论剥离论证的方法可能不一样。去语用化进路是一条自下而上的进路,即以描述性研究为出发点,再上升到规范性研究,是一种从非形式到形式的研究进路,或者说是从语用分析到语义和语形分析的进路。除了塞

50、范氏语用逻辑的目标是建构形式系统之外,这条进路的其他理论贡献基本抛开了基于形式逻辑的分析学路径,另辟蹊径,从古希腊的论辩修辞学那里找到了源头,用佩雷尔曼的话 来 讲,试 图 寻 找 一 种 替 代 形 式 逻 辑 的 逻 辑,即 “ 无 形 式 的 逻辑” 。然而,这里所谓的 “ 去语用” ,准确地说,应当是 “ 去语用化” ,而不是形式逻辑意义上的 “ 零语用” 。它所强调的是,从日常生活中活生生的具体论证性话语或语篇出发,从微观层面逐渐剥离出论证的结构、型式以及论证者、目标听众、论证目的等语用要素,然后评价论证的合理性和实效性。该进路主要包括佩雷尔曼新修辞学、图尔敏论证学、美式新修辞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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