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规范JGJ系列》JGJT302-2023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技术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图集规范JGJ系列》JGJT302-2023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技术规范.pdf(7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迎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ZT 302-2013P 备案号 J 1598 一 2013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与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mction process analyzing and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ngineering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与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cess analyzing 肪 d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n 办 neeHngJ G J Z
2、T 302-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4 年 1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U.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与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for construction process analyzing and monitoring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J T 302-2013关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关开本:850X1168 毫米 102 印张:字数:62 千字
3、2013 年 9 月 第一版 2013 年 9 月 第一次印刷 定价:12.00 元 统一书号:15112.23746 版权所有 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 100037)本社 网址:网上书店: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 监测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技术规范 为行 业标准,编号为 302-2013,自 2014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本规范 由 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 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 年 6 月
4、24 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 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 2009 8 8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 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 规定;4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5 变形监测;6 应力监测;7 温度和 风荷载监测;8 成果整理。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寄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 15 号中建 大厦;邮政编码
5、:100037)。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中 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本规 范 参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中建华海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北京银泰建预应力 工程有 限公司 北京拉特激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毛志兵彭明祥刘军进王 建张胜良秦家顺林 冰郭际明刘 创赵 静潘宠平陈振明戴立先刘小刚吴延宏周予启戴连双许曙东刘洪云徐代胜刘 杨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许溶烈赵基达洪立波过静君张其林冯 跃胡玉银范 重朱忠义陈跃熙次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
6、2.2 符 号 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变形监测精度要求 73.3 监测仪器管理 7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84.1 一般规定 84.2 分析内容和方法 94.3 荷载与作用 94.4 计算模型及参数 104.5 分析结果及评价 10 变形监测 125.1 一 般 规 定 125.2 观测仪器 135.3 监测控制网 145.4 水平变形监测 155.5 垂直变形监测 175.6 监测周期 195.7 数据处理及分析 19 应力监测 216.1 一般规定 216.2 监测仪器及方法 216.3 监测点布设与安装 236.4 量测及记录 246.5 应力监测结果及分析 247 温
7、度和风荷载监测 烈7.1 温度监测 257.2 风荷载监测 烈8 成果整理 27 附录 A 建筑物垂直位移记录表 29 附录 B 建筑物水平位移记录表 30 附录 C 应力应变传感器安装记录表 31 附录 D 应力应变观测记录表 32 附录 E 环境条件记录表 幻 本规范用词说明 从 引用标准名录 奶 附:条文说明 37ContentsG e n e r a l P r o vi si o n s 1T e r m s a n d S ym bo l s 22.1 Te 啦 s 22.2 S 卿 bols 3B a si c R e q ui r e m e n ts 43.1 Ge n e
8、r a l Re q u i r e m e n t s 43.2 Pr e c i s i o n Re q u i r e m e n t s o f De f o l i a t i o n Mo n i t o r i n g .73.3 Management of Monitoring Instrument 7 Structure Analysis in Construction Process.84.1 General Requirements 8 4.2 Analysis Content and Method 9 4.3 Lo a d a n d Ac t i o n 9 4.4
9、 Analysis Model and Parameters 104.5 Analyzing Results and Evaluation 1 Q D e fo r m a ti o n M o n i to r i n g 12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2 5.2 Observation Instrument 135.3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Grid 14 5.4 Mo n i t o r i n g o f Ho r i z o n t a l De f o r m a t i o n 15 5.5 Mo n i t o r i
10、n g o f V e r t i c a l De f o r m a t i o n 17 5.6 Ti m e In t e r v a l o f Mo n i t o r i n g 195.7 Data Processing and Analysis 19 S tr e ss M o n i to r i n g 216.1 General Requirements _.216.2 M o n i to r i n g In str um e n t a n d M o n i to r i n g 216.3 Layout and Installation of Monitori
11、ng Point.236.4 Me a s u r e m e n t a n d Re c o r d i n g 246.5 Results and Analysis of Stress Monitoring .247 T e m p e r a tur e a n d W i n d M o n i to r i n g 257.1 Te m p e r a t u r e Mo n i t o r i n g 25 7.2 Wind Monitoring 8 Results Processing 27 Appendix A Vertical Displacement Recording
12、 Table ofB ui l d i n g 29 Appendix B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Recording Table ofBuilding 3 Appendix C Installation Recording Table of StrainSensor 31Appendix D Recording Table of Stress and Strain 32 Appendix E Recording Table of EnvironmentalC o n d i ti o n s 3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3、34of Quoted Standards 35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70.1 为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中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0.3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施工过程 c o n str uc ti o n p r o c e ss为完成建筑工程建造而进行的施工活动。2.1.2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 s 加 ct 证 e 如M ysi s i n c
14、o n str uc ti o n p r o c e ss 对工程结构从开始施工直至竣工这一时间段内 的全过程或局部过程所进行的结构分析和计算工作。2.1.3 设计目 标位形 d e si gn o bj e c ti ve sh a p e在设定荷载状态下,设计期望的建成结构的实际位形。2.1.4 预变形技术 p r e d e fo r m a ti o n te c h n i q ue为使建造成型的结构实现设计目标位形所采取的结构分析技术、构件加工尺寸预调以及现场安装定位预调等施工技术。2.1.5 施工过程监、测 m o n i to r i n g i n c o n str uc
15、 ti o n p r o c e ss为掌握施工期间建筑结构受力及位形状态、保证结构安全而开展的监测活动。2.1.6 监测技术 m o n i to r i n g te c h n i q ue针对变形、应力、环境影响等内容开展的各种人工或 自动化测量技术。2.1.7 变形监测 d e fo r m a ti o n m o n i to r i n g为获得关注的结构、构件或节点的变形位移而开展的测量工作。2.1.8 应力监测 str e ss m o n i to r i n g为获得关注的结构、构件或节点的应力或应变而开展的测量工作。2.1.9 监测点 m o n i to r i
16、n g p o i n t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某种变化的观测点。2.1.10 监测频次 m o n i to r i n g fr e q ue n c y 单位时间 内 的监测次数。2.1.11 限值 U m i te d va l ue施工过程中,对结构安全性和使用性相关指标设定的不应超 出的界限值。2.1.12 预警值 a l a r m i n g va l ue依据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工程经验或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 果等,针对变形与应力监测项,设定的应引起相关单位以预警关 注的参照值。2.1.13 柔性结构 fl e xi bl e str uc tur e组成部件的弯
17、 曲 刚度影 响很小、主要 以轴向 刚度或者薄膜刚 度形成的强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如索膜结构、索网结构等。轴 向力对组成部件横向变形的影响大于 5%的结构体系,可看作强 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2.1.14 刚性结构 r i gi d str uc tur e组成部件的轴向刚度或者薄膜刚度影响很小、主要以弯曲刚 度形成的弱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轴向力对组成部件横向变形的 影响小于 5%的结构体系,可看作弱几何非线性结构体系。2.1.15 监测周期 ti m e i n te r va l o f m o n i to r i n g 前后两次监测的时间间隔。2.2 符 号D 两点间的距离;饥 d 测
18、距中误差;测角中误差;w一一水准测量每千米往返测高差中数的中误差;wz 一测回垂准测量标准偏差。3 基 本 规 定3.1 一 般 规 定1.1 下列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过程结构分析:1 建筑高度不小于 250m 的高层建筑;2 跨度不小于 60m 的柔性大跨结构或跨度不小于 120m 的 刚性大跨结构;3 带有不小于 18 m 悬挑楼盖或 50m 悬挑屋盖结构的 工程;4 设计文件有要求的工程。3.1.2 下列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过程结构监测:1 建筑高度不小于 300m 的高层建筑;2 跨度不小于 60m 的柔性大跨结构或跨度不小于 120m 的 刚性大跨结构;3 带有不小于 25m 悬挑楼盖或
19、 50m 悬挑屋盖结构的工程;4 设计文件有要求的工程。3.1.3 施工过程结构监测工作应按表 3.1.3 的监测 内容,根据 结构受力特点确定监测项目。4 施工过程中宜对下列构件或节点进行选择性监测:1 应力变化显著或应力水平高的构件;2 结构重要性突出的构件或节点;3 变形显著的构件或节点;4 施工过程中需准确了解或严格控制结构内力或位形的构 件或节点;5 设计文件要求的构件和节点。3.1.5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和施工监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报相 关单位审批。表 3.1.3 施工过程结构监测内容变形监测环境监测基础结构竖结构平应力监测温度风沉降向变形面变形高层建筑刚性大跨结构柔性大跨结构长悬臂
20、结构高空连体或大跨转换结构注:应监测项;宜监测项;可监测项。3.1.6 监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行业规定的特殊工 种必须持证上岗。H.7 监测设备与仪器应通过计量标定,采集及传输设备性能 应满足工程监测需要。3.L 8 监测设备作业环境宜满足下列要求:1 作业时监测电子设备、导线电缆等宜远离大功率无线电 发射源、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输通道;2 采用卫星定位系统测量时,视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 过 15。;3 监测接收设备宜远离强烈反射信号的大面积水域、大型 建筑、金属网 以及热源等。3.1.9 监测时应考虑现场安装条件和施工交叉作业影响,并应 对监测设备、仪器和监测点采取可靠的
21、保护措施。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工作的程序,可按以下工作程 序流程实施(图 3.1.10)。.1 1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与监测 的管理工作,并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具体实施。图 1.10 工作程序流程图3.2 变形监测精度要求3.2.1 建筑工程变形监测测量精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建筑规模、建筑高度、结构类型、结构跨度、结构复杂程度和设计要求等因 素确定。3.2.2 建筑工程变形监测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变形测 量规范 J G J 8 中二级变形测量等级对应的精度要求。髙层建筑 和大跨结构的变形观测精度宜按表 3.2.2 确定。表 3.2.2 变形观测精度要求监测项
22、目大跨结构高层建筑100m 250m水平位移观测点坐标中误差士 1.O m m士 1.5 插值处理士 3.0 竖向观测中误差建筑物主体承重 构件竖向变形监测士 1.0 士 1.O m m插值处理士 2.O m m水平构件竖向 相对挠度 中误差士 1.0 士 0.5 地基沉降观测 中误差士。.3 m m (首层)、士 0.5 (地下 室底板)士 0.3 m m (首层)、士 0.5 m m (地下室底板)注:1 H 为建筑物的结构高度;2 观测点中误差,指观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的中误差。3.3 监测仪器管理m 监测仪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定,计量合格后方可 使用。监测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
23、验校准,使用的仪器应满足测 量精度和量程需求。作业期间,使用监测仪器应严格遵守技术规定和操作要求。3.3.4 监测仪器应经常保养。4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4.1 _ 般 规 定4.1.1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建立合理的分析模型,反映施工过 程中结构状态、刚度变化过程,施加与施工状况相一致的荷载与 作用,得出结构内力和变形。4.1.2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依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或现场施 工记录。现场施工记录宜包括:1 施工期间各层的施工进度与各主要结构构件的安装过程 记录;2 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或临时堆载等分布及变化;3 施工过程中模板和支撑的重量、支承方式、安装和拆除 时机;4 构件连接方式的变化记录
24、;5 建筑物所处环境 的相关记录;6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试验记录;7 室内装修与围护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记录;8 其他施工过程结构分析需要的相关记录。4.1.3 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过程监测时,宜同步进行施工过程结 构分析。施工过程结构分析中应计入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的主要荷 载作用及因素。施工过程分析结果宜与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当发 现结构分析模型不合理时,应修正分析模型,并重新计算。4.1.4 施工过程分析结果与设计分析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应查 明原因,确定处理方案。尚应和设计单位沟通,共同商定解决 方法。4.2 分析内容和方法4.2.1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从下列项中选择合适的分析工况:1 施工
25、全过程结构分析;2 部分施工过程结构分析;.3 部分施工过程局部结构分析;.4 施工临时加强措施结构分析。4.2.2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宜采用有限元数值模拟分析方法进行,按工程精度需要,合理计入结构构件的安装和刚度生成、支撑的 设置和拆除等对结构刚度变化影响的因素;尚应考虑几何非线性 的影响。4.3 荷载与作用m 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应考虑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可根据 工程实际需要计入温度作用、地基沉降、风荷载作用。4.3.2 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包括结构 自重、附加恒载(地面铺装 荷载、固定的设备荷载)、幕墙荷载、施工活荷载(模板及支撑、施工机械)等。除结构自 重外,上述荷载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
26、施工进度具体确定。当无准确数据时,施工人员、模板及 支撑以及临时少量堆载引起的楼面施工活荷载可按表 4.3.2 执行。表 4.3.2 工作面上施工活荷载标准值序号工作状态描述均布荷载1少量人工,手动工具,零星建筑堆材,无脚手架0.5 0.62少量人工,手动操作的小型设备,为进行轻型 结构施工用的脚手架1.0 1.23人员较集中,有中型设备,为进行中型结构 施工用的脚手架2.2 2.54人员很集中,有较大型设备,为进行较重型结构 施工用的脚手架、3.5 4.04.3.3 当结构内力和变形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时,宜计入结构均 匀温度变化作用的影响;特殊需要时,还宜计入日 照引起的结构 不均匀温度作用
27、。4.3.4 施工过程结构安全性受风荷载影响较明显时,宜计入风荷 载的影响。确定风荷.载 时,宜考虑建筑物主体实际建造进度、外 围护结构安装进度等 因素。4.4 计算模型及参数4.4.1 结构分析模型和基本假定应与结构施工状况相符合。4.4.2 分析模型施工阶段划分段数应结合工程设计文件、分析精 度需要、分析效率、施工方案综合确定。4.4.3 分析时各阶段的结构 自重、面层等恒载与施工堆载、设备 等施工活荷载宜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考虑施加,荷载细分程度应满 足分析精度。4.4.4 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应按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米用。4.4.5 施工过程分析时,框架 剪力墙或剪力墙结构中的连
28、梁刚度 不宜折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的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宜 取 1.0。4.4.6 混凝土结构宜考虑混凝土实测强度与设计要求偏差的 影响。4.4.7 对于超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宜考虑混凝土收缩与徐变的 影响。4.5 分析结果及评价4.5.1 施工阶段应对结构和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和变形验算。承 载力验算宜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变形验算应采用荷载效应 的标准组合。4.5.2 对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得出 的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评判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作为现场监测结果的对比依据。施工过程结构分析发现构件承载力不足或变形过大时,应 调整施工方案或经设计单位同意后对构
29、件作加强处理。4.5.4 当施工过程模拟分析得到的结构位形和设计 目 标位形差异 较大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宜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确定方案采用预变形技术分析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与监测结果对比时,宜采用荷载标 准组合的效应值,当温度影响较为显著时,应计入温度作用的 影响。4.5.6 可根据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对初定监测方案的合理性进 行验证和判断,有误差可对监测 内容、监测构件、监测点位作适当调整。4.5.7 对需进行监测的构件或节点,应提供与监测周期、监测内 容相一致的计算分析结果,并宜提出相应的限值要求和不同重要 程度的预警值。4.5.8 以下情况发生时
30、宜进行预警:1 变形、应力监测值接近规范限值或设计要求时;2 当监测结果超过施工过程分析结果 40%以上时;3 当施工期间结构可能出现较大的荷载或作用时。H9 预警值可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由各方协 商确定或按下 列 规定执行:1 应力预警值按构件承载能力设定时,可设三级,分别取构 件承载力设计值对应监测值的 50%、7 0%、90%;2 变形预警值按设计要求或规范限值要求设定时,可设三 级,分别取规定限值的 50%、7 0%、90%;3 预警值按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设定时,可取理论分析结 果的 130%。5.1 一 般 规 定5.1.1 变形监测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角
31、位移 监测。5.1.2 监测工作开始前,监测单位应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调 研,并根据设计要求和环境条件选埋监测点、建立变形监测网。5.1.3 变形监测网的组成与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准点,应埋设在变形区以外,点位应稳定、安全、可靠。2 工作基点,应选在相对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每期变 形观测 时均应将其与基准点进行联测。3 变形监测点,应布设在能反睐监测体变形特征的部位。点位布局合理、观测方便,标志设置牢固、易于保存。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 测,并定期复测。复测周期应视基准点所在位置稳定情况确定,前期应 1 2 个月 复测一次,稳定后 3 6 个月 复测一次。变
32、形监测基准应与施工坐标和高程系统一致,宜可与国 家或地方坐标和高程系统联测。5.1.6 首次观测不应少于两次独立观测,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 G B 5 邡限差的要求后,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7 监测频次的确定应以系统反映监测对象的主要变化过程 为原则,宜根据变形速率、变形特征、监测精度、工程地质条件 等因素综合确定。H.8 处理观测数据,定期向委托方等单位提交监测报告。当 变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9 高层建筑地上结构的层间压缩变形观测宜采用精密几何 水准测量方法,由每次测量的高程差得到压缩变形值。5.2 观 测 仪 器5.2.1 采用卫星定位技术时,接收机的选
33、用应符合表 5.2.1 规定:表 5.2.1 卫星定位系统接收机型号分类仪器等级工接收机类型双频单频、双频标称精度(3+DX 10 6)(5+D X 1 0 ”注:M d 一基线长度 中误差(m m);基线长度(k m)。5.2.2 采用全站仪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 5.2.2 规定:表 5.2.2 全站仪型号分类仪器等级I标称测角精度,0.50.5 ,1.0标称测距精度叫 (1+D X 10 6 )(2+2D X IQ”注 测角 中误差();测距边长(k m);M d 一一测距 中误差(m m)。5.2.3 采用水准仪观测时,仪器选用应符合表 5.2.3 规定:表 5.2.3 水准仪型号分类仪
34、器等级I标称精度饥 厶 0-45讲 厶 7 2015二级3.0 15 5 360155.3.5 垂直位移监测控制 网应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建立。5.3.6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变形区外原状土层、裸露 的基岩或稳固的既有建(构)筑物上。3.7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 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3.7 规定:表 5.3.7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相邻基准点高 差 中误差每站高差 中误差附合或环线 闭合差往返较差、检测 已测高差较差一级士 0.3士 0.10.2 0.3 二级士 0.5士 0.30.60.8 注:测站数。8 工作基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需进行建筑物内部变形监测的项目
35、,应设置内部工作基 点,每期变形观测时均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点位精度应符合监 测基准网要求;2 平面坐标工作基点的竖向投测,应结合工程特点、投测 高度等因素综合考虡;#3 采用垂准仪竖向投测平面工作基点应符合表 5.3.8 规定:投测髙度应控制在 100m 之内,超过 100m 时,应增设接力基 点层;表 5.3.8 垂准仪竖向投测技术要求等 级测 回 数I 级垂准仪H 级垂准仪一级2二级124 高程工作基点传递采用几何水准联系测量方法进行。5.4 水平变形监测5.4.1 水平变形监测仪器可选用经纬仪、全站仪、卫星定位接 收机等设备。5.4.2 水平变形监测包括建筑结构平面位置变化,结构在施工
36、 过程中的相对、绝对和扭转的位移量。5.4.3 监测点位布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文件要求的监测点;2 施工过程中结构安全性突出 的特征构件;3 变形较显著的关键点、建筑物承重墙、柱等;4 建筑物不同结构分界处的两侧。监测点照准觇标宜采用反射棱镜、反射片等观测标志。5.4.5 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 的水平位移可采用交会法、极坐标 法、激光雷达扫描等。当测定监测点在特定方向位移时,可使用 基准线法。4.6 水平角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角测量应在 目标成像清晰稳定的有利观测时间进行;2 水平角观测宜采用方向观测法;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4.6 的规定;表 4.6 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仪器类
37、型两次重寧差半测回归零差(m m)一测回 冗较差同一方向各测 回较差(m m)I696381393 观测过程中仪器气泡中心位置偏离装置中心不应超过一格。5.4.7 距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应采用测回法,测回间应重新照准 目标。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4.7 的规定。表 5.4.7 光电测距观测技术要求仪器等级一测回读数较差单程测 回较差(m m)往返或不同时段较差352(“+心 D)610注:固定误差(m m);比例误差(10_ 6);距离(k m)。2 采用铟瓦尺测量时,应进行高差、尺长、温度改正。4.8 测距边的水平距离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仪器检测结果进行加、
38、乘常数的改正;2 应进行气象改正;3 两点间的高差值,宜采用水准测量结果;4 用测定两点间的髙差计算测距边的水平距离应按式(5.4.8)计算:D V (5.4.8)式中:D测距边两端点仪器与棱镜平均高程面的水平距离(m);s经气象、力 卩、乘常数等改正后的斜距;测距仪与反光镜的高差。5.5 垂直变形监测5.5.1 垂直位移监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法和静力水准测量法。5.5.2 垂直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和水平位移点位一致,并 宜符合下列规定:1 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其他基础角部及中部位置;2 建筑物角部、沿承重外墙 10m 20m 或间隔 2 3 个 柱距;3 沉降缝、后浇带交接处两侧;4
39、电梯井和核心筒的转角处;5 大跨结构的支座、跨中,跨间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 30m,且不少于 5 个点;6 长悬臂结构的支座及悬挑端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 于 10m。5.5.3 垂直位移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监测标志应稳固、测量方便、易于保护;2 墙柱上的监测标志宜距结构板面 300m m;3 监测标志裸露部位应采用耐氧化材料。5.5.4 几何水准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仪器安置应避免有空压机、起重机、搅拌机等重型设备 振动影响;2 每次观测应记录观测时间段、天气状况、荷载累加、施 工进度等;3 应固定观测线路、观测方法、仪器设备、人员,并采用 相同数据处理程序;4 每测段往测和返测的测
40、站数应为偶数;5 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架设 仪器。5.5.5 静力水准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观测标志的埋设应根据具体使用静力水准仪的型号、样 式及现场情况确定;2 连通管任何一段的高度均应低于蓄液罐底部,但不宜低 2 mm;3 观测前,应对观测起始零点差进行检验;4 观测读数应在液体完全呈静态下进行。5.5.6 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几何水准垂直位移监测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5.6 1 规定:表 5.5.6-1 几何水准垂直位移监测技术要求等级观测高程 中误差相邻监测点的 高差中误差每站高差 中误差附合或环 线闭合差检测已测 高差较差(m m)一级0.30.1
41、0.10.2 0.3二级0.50.3 0.30.60.8 注:测站数。2 几何水准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5.6-2 规定:表 5.5.6-2 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等级水准尺视线长度(m)前后视距差(m)前后视距 累积差(m)视线距地面 最低高度(m)同一测站观测 两次高差较差(m m)一级铟瓦条码尺3 150.300.80.2二级铟瓦条码尺3 300.51.50.60.43 静力水准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5.6-3 的规定:表 5.5.6-3 静力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仪器类型读数方式两次观测高差较差环线及符合路线闭合差(m m)一级封闭式接触式0.150.15二级封闭式接触式0.3
42、00.30注:一一高差个数。5.6 监 测 周 期5.6.1 水平变形监测与垂直位移监测周期宜一致,监测工作宜 从基础施工开始。6.2 髙层建筑地下结构施工阶段,楼层每增加一层观测一 次;地上结构施工期间,楼层每增加 3 6 层观测一次;监测时 间 间隔不宜超过 1 个月。5.6.3 大跨结构监测周期宜按结构类型、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 要求确定。5.6.4 当遇施工过程停工,在重新开工时应加测一次。5.6.5 监测过程中,遇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发生变形异常、极端天气状况、周围环境较大变化等情况,应增加监测次数。5.7 数据处理及分析5.7.1 每次观测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平差计算处理,并对主要 平
43、差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宜采用数据库方式进行结果存储。变形监测的各项原始记录应齐全,包括粗差剔除的数据。5.7.3 监测数据的分析可采用图表分析、统计分析、对比分析 和建模分析等方法。7.4 当变形监测值达到本规范第 4.5.8 所规定的预警值或出 现影响结构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通报。6.1 一 般 规 定6.1.1 应力监测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结合监测部位、监测对 象、监测精度、环境条件、监测频次等因素,选用合适的监测 方法。6.1.2 构件截面处的应力可通过应力应变计直接测量,也可通 过测量力、位移、自振频率或磁通量等参量后换算。6.1.3 应力监测点应合理布设,宜与变形监测
44、点统筹布置。6.1.4 妥善保护监测仪器和设备,做好巡查工作,发现损坏应 维修或更换。6.1.5 当通过测量应变值推定监测点应力值时,宜对监测对象 材料的弹性模量进行测量。6.2 监测仪器及方法6.2.1 应力监测内容和传感器类型选用宜符合表 6.2.1 的规定,采集设备应与其相匹配。表 6.2.1 应力监测传感器选用及精度要求监测对象测量内容监测仪器类型精度指标钢、混凝土、钢筋应变电阻应变计、光纤光栅应变计、振弦式应变计等0.2%F.S,且预应力筋或索索力穿心式压力传感器、油压表、拾振器、磁通量传感器、弓式测力仪等0%F.S注:F.S 为测量设备或元件的满量程。6.2.2 在温度变化较大的环
45、境中进行应力监测时,应优先选用 具有温度补偿措施或温度敏感性低的应变计,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温差引起的应变影响。6.2.3 采用光纤光栅传感器监测时,应考虑应变和温度的相互 影响。光纤布设应避免过度弯折,光器件的连接应保持光接头的 清洁。6.2.4 采用油压表测力时,其精度不应低于 0.4 级,且与千斤 顶配套使用。当达到张拉最大值时,油压表的读数宜为量程的 25%75%。6.2.5 采用振动频率法测量索力时,两端铰接的细长索索力可 按下式计算:滅尸()式中:了 索力(N);一拉索单位长度质量(k gZ m);L 一拉索长度(m);横向振动第”阶频率(H z);索横 向 振动振型 阶数。6.2.
46、6 拾振器的频率响应范围下限应低于测试索段最低主要频 率分量的 V 1 0,上限应大于最高有用频率分量值;动态信号采 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大于 130d B。6.2.7 磁通量传感器应与索体一起标定后使用,不同索体材料、不同索截面尺寸应分别进行标定。6.2.8 直径不大于 36m m 索体索力可采用弓式测力仪测量,其 索力可按下式计算:丁=P X V(站)(6.2.8)式中:了 索力(N);弓式测力仪测量时施加的横向推力(k N);测力计支承长度(m m);索横向相对变形量(m m)。6.2.9 测量索力时,压力传感器、磁通量传感器仪器应和索配 套标定后使用。6.3 监测点布设与安装传感器和监测
47、设备安装前,应编制安装方案。内容宜包 括埋设时间节点、埋设方法、电缆连接和走向、保护要求、仪器 检验、测读方法等。6.3.2 构件上监测点布设传感器的数量和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受弯构件应在弯矩最大的截面上沿截面高度布置测点,每个截面不应少于 2 个;当需要量测沿截面髙度的应变分布规律 时,布置测点数不应少于 5 个;对于双向受弯构件,在构件截面 边缘布置的测点不应少于 4 个;2 对轴心受力构件,应在构件量测截面两侧或四周沿轴线 方向相对布置测点,每个截面不应少于 2 个;3 对受扭构件,宜在构件量测截面的两长边方向的侧面对 应部位上布置与扭转轴线成 45。方向的测点;4 对复杂受力构件
48、,可通过布设应变片量测各应变计的应 变值解算出监测截面的主应力大小和方向。6.3.3 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传感器应与构件可靠连接;2 应变计安装位置各方向偏离监测截面位置不应大于 30m m;应变计安装角度偏差不应大于 2。;3 锚索计的安装应确保其与索体呈同心状态;4 磁通量传感器穿过索体安装完成后,应与索体可靠连接,防止在 吊 装或施工过程 中 滑动移位;5 振动频率法测量索力 的加速度传感器布设位置距支座距 离不应小于 0.17 倍索长。6.3.4 传感器、仪器、导线和电缆宜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保护,发现问题应处理。6.3.5 监测仪器安装完成后,应记录测点实际位置,绘制测点
49、布置图。6.4 量测及记录6.4.1 应力监测应按照本规范第 6.4.2 条规定的频次进行,量 测宜在环境温度和结构本体温度变化相对缓和的时段内进行,同 时记录结构施工进度、荷载状况、环境条件等。6.4.2 应力监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结构施工期间每个月至少监测 1 次;2 高层建筑每施工完成 3 6 层楼面应监测 1 次;3 结构施工过程中重要的阶段性节点应进行监测;4 结构上的荷载发生明显变化或进行特殊工序施工时,应 增加监测次数。6.4.3 传感器安装完成前后应记录读数,并以安装完成后的稳 定读数作为初始值。6.4.4 自动采集监测系统应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系统正常 工作。6.4.
50、5 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应分析原因,并进行复测。6.4.6 当应力监测值达到本规范第 4.5.8 条预警值或出现影响 结构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通报。6.5 应力监测结果及分析6.5.1 监测数据处理应修正系统误差,剔除粗差。根据监测结果计算相邻测次间的应力增量和累积值,形成图表。6.5.3 根据实际的施工进度或结构荷载变化情况,将应力监测 结果与施工过程结构分析结果对比分析,评价结构或构件的工作 状态,提交分析报告。7 温度和风荷载监测7.1 温 度 监 测7.1.1 温度监测应包括环境温度和结构温度监测。7.1.2 温度监测可采用水银温度计、接触式温度传感器、热敏 电阻温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