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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 J/T 210-2014P 备案号 J 1735-2014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 技术规程Tech 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 ench less r eh abilitation and r enewal of u r ban sewer pipeline2014-01-22 发布 2014-06-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 镇 排 水 管 道 非 开 挖 修 复 更 新 工 程 技 术 规 程Tech nical specification for
2、 tr ench less r eh abilitation and r enewal of u r ban sewer pipelineCJJ/T 210-2014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4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1 4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 技术规程Tech 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 ench less r eh abilitation and r enewal of u r ban sewer pipeline CJJ/T 210-201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
3、(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开本:850X1168毫 米 1/3 2 印张:3K字数:84千字 2014年 5 月第一版 2014年 5 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 6.0 0元 统一书号:15112 23883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 ttp:/ 网上书店:h ttp:/www.ch ina-bu ilding,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房 和城 乡 建设 部 公 告第30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 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 批 准
4、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为行 业标准,编号为CJ J/T 210-2014,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2 2日前 a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 标2009 88号)的要求,规 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 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 规定;4.材料;5.设计;6.施工;7.工程验收。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
5、国地质大学(武 汉)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 议,请 寄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鲁 磨 路388号,邮编:430074)。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中国 地质大学(武汉)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城市建设研究院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管 丽 环 境 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中拓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山东柯林瑞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肃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乐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陶 氏 化 学(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诺地克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地网
6、非开挖科技有限公司4天津盛象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迈 佳 伦(天津)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厦门市安越非开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马保松吕士健田中凯孙跃平宋正华颜学贵徐效华安关峰周长山王明岐张煜伟李佳川王鲁麓许 珂遗仲森田 颖何 善吴忠诚吴 瑛廖宝勇孔耀祖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高立新王乃震宋序彤吴学伟李树苑项久华王长祥苏耀军王春顺邝 诺谌伟宁次細.1术 语 和 符 号.22.1 术语.22.2 符号.3鉢 规 定.6漏.7S it.105.1 般规定.105.2内衬管设计.125.3水力计算.165.4工作坑设计.17施 工.196.1 一般规定.196.2原有管道
7、预处理.206.3穿 插 法.206.4翻转式原位固化法.226.5拉入式原位固化法.246.6 碎(裂)管法.256.7折叠内衬法.266.8缩径内衬法.276.9机械制螺旋缠绕法.286.1 0管片内衬法.296.1 1不锈钢套筒法.296.1 2点状原位固化法.30工程验收.3267.1 般规定.327.2原有 管道预处理.357.3修复更新管道.367.4管道功 能 性 试验.387.5 工程竣工验收.39附 录A折叠管、缩径管复原试验及型材抽样检测.42附 录B带状型 材测 试方 法.45附 录C闭 气 法 试 验 方 法.49本规程用词说明.52引 用标 准 名 录.53附:条 文
8、 说 明.557ContentsGener al Pr ovisions.1Ter ms and Symbols.22.1 Terms.22.2 Symbols.3Basic Req u ir ements.6Mater ial.7Desig n.105.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105.2 Desig n of Liner .125.3 Hydr au lic Compu tation.165.4 Desig n of Wor king Pit.17Constr u ction.196.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196.2 Existi
9、ng Pipeline Pr etr eatment.206.3 Slip Lining .206.4 Inver sion Cu r ed-in-place Pipe.226.5 Pu lling in Cu r ed-in-place Pipe.246.6 Pipe Bu r sting .256.7 F old and F or m Lining .266.8 Defor med and Refor med Lining .276.9 Mech anical Spir al Wou nd Lining .286.10 Splice Seg ment Lining .296.11 Stai
10、nless Steel F oam Sleeve.296.12 Spot CIPP.30Wor ks Acceptance.3287.1 Gener al Req u ir ements.327.2 Or ig inal Pipeline Pr etr eatment.357.3 Pipeline Reh abilitation and Renewal.367.4 F u nction Test.387.5 F inal Acceptance of Constr u ction.39Appendix A F olded and Defor med Pipe Recover yTest and
11、Pr ofiles Sampling Inspection.42Appendix B Test Meth od of Ribbon Pr ofile.45Appendix C Close Air Pr essu r e Test M oth od.49Explanation of Wor ding in Th is Specification.52List of Qu oted Standar ds.53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 ovisions.5591.0.1为使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1.
12、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3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 tr ench less r eh abilitation and r enewal采用少开挖或不开挖地表的方法进行排水管道修复更新的工程。2.1.2 穿插法 slip lining采用牵拉或顶推的方式将内衬管直接置入原有管道的管道修 复方法。2.1.3 碎(裂)管法 pipe bu r sting/splitting采用碎(裂)管设备从内部破碎或割裂原有
13、管道,将原有管道 碎片挤入周围土体形成管孔,并同步拉入新管道的管道更新方法。2.1.4 原位固化法 cu r ed-in-place pipe(CIPP)采用翻转或牵拉方式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置入原有管道内,固 化后形成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2.1.5 折叠内衬法 fold-and-for m lining采用牵拉的方法将压制成“C”形 或“U”形的管道置入原 有管道中,然后通过加热、加压等方法使其恢复原状形成管道内 衬的修复方法。2.1.6 缩径内衬法 defor med-and-r efor med lining采用牵拉方法将经压缩管径的新管道置人原有管道内,待其 直径复原后形成与原有管道紧密贴
14、合的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2.1.7 机械制螺旋缠绕法 mech anical spir al wou nd lining采用机械缠绕的方法将带状型材在原有管道内形成一条新的 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2.1.8 管片内衬法 splice seg ment lining将片状型材在原有管道内拼接成一条新管道,并对新管道与 原有管道之间的间隙进行填充的管道修复方法。2.1.9 局部修复 localized r epair对原有管道内的局部破损、接口错位、局部腐蚀等缺陷进行 修复的方法。本规程主要指点状原位固化法和不锈钢套筒法。2.1.10 点状原位固化法 spot cu r ed-in-place pi
15、pe 采用原位固化法对管道进行局部修复的方法。2.1.1 1不诱钢套筒法 stainless steel foam sleeve采用外包止水材料的不锈钢套筒膨胀后形成管道内衬,止水 材料在原有管道和不锈钢套筒之间形成密封性接触的管道局部修 复方法。2.1.12 半结构性修复 semi-str u ctu r al r eh abilitation新的内衬管依赖于原有管道的结构,在设计寿命之内仅需要 承受外部的静水压力,而外部土压力和动荷载仍由原有管道支撑 的修复方法。2.1.13 结构性修复 str u ctu r al r eh abilitation新的内衬管具有不依赖于原有管道结构而独立
16、承受外部静水 压力、土压力和动荷载作用的性能的修复方法。2.1.14 软管 tu be由一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材料缝制而成的外层包 覆非渗透性塑料薄层的柔性管材。2.1.15 内衬管 liner通过各种 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在原有管道内形成的管道 内衬。2.1.16 折叠管 folded pipe将圆形管材通过压制、折 叠 而 成 的“C”形 或“U”形断面 的管道。2.2符 号2.2.1 尺寸D-一螺旋缠绕内衬管平均直径;dl-一闭气试验管道内径;-max一原有管道的最大内径;D-irrun一原有管道的最小内径;Do-一内衬管管道外径;Dr内衬管管道内径;de-一原有管道平均内径;H
17、s-一管顶覆土厚度;H w-一管顶以上地下水位髙度;H-管道敷设深度;I-内衬管单位长度管壁惯性矩;L-工作坑长度;R-管材允许弯曲半径;SDR-管道的标准尺寸比;t内衬管的壁厚。2.2.2系数B-弹性支撑系数;c-椭圆度折减系数;K-圆周支持率;K t-系数;N-安全系数;n粗糙系数;72e原有管道的粗糙系数;n内衬管的粗糙系数;Q原有管道的椭圆度;Rw水浮力系数;S管道坡度;泊松比。2.2.3荷载和压力F允许拖拉力;p-一地下水压力;一压力管道内部压力;一管道总的外部压力;Ws-活荷载。2.4模量和强度E-一初始弹性模量;i L一长期弹性模量;Es一管侧土综合变形模量;cs一管材的屈服拉伸
18、强度;戊L一内衬管长期弯曲强度;TL一 内衬管长期抗拉强度。2.5其他符号B-一管道修复前后过流能力比;Qr、佑曰 VlL 里;Qe-允许渗水量;Ve-渗漏速率;7-土的重度。3基 本 规 定3.0.1敷设于交通繁忙、新建道路、环境敏感等地区的排水管 道的修复更新应优先选用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3.0.2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应根据管道安全检测评估鉴定报告 进行设计,并确定修复或更新方法。3.0.3管道结构性修复更新后的使用期限不得低于50年;利用 原有管道结构进行半结构性修复的管道,其设计使用年限应按原 有管道结构的剩余设计使用期限确定,对于混凝土管道,半结构 性修复后的最长设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3
19、0年。3.0.4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等 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 告和使用说明书。3.0.5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 J 6的有关规定。3.0.6当施工需进行局部开挖时,开挖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 批准。3.0.7管道修复更新完成后,应对内衬管与检查井的接口处进 行处理。3.0.8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产生的污物、噪声及振动应符合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3.0.9非开挖修复工程应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64材 料4.0.1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选用P E管材时,应
20、选择PE80或 PE100管材,P E管材性能应满足表4.0.1的要求。表4.0.1 PE管材性能性能M D P E P E 8 0H D P E P E 8 0H D P E P E I 0 0试验方法屈服强度(M P a)1 8 20 22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 B/T 10 4 0.2断裂伸长率(%)3 5 0 3 5 0 3 5 0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 B/T 10 4 0.2弯曲模量(M P a)6 0 08 0 0900 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 G B/T 934 14.0.2原位固化法使用的软管应符合下列规
21、定:1软管可由单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的材料组成,并应 与所 用树 脂兼容,且 应 能 承 受 施 工 的 拉 力、压力和固化 温度;2软管的外表面应包覆一层与所采用的树脂兼容的非渗透 性塑料膜;3多层软管各层的接缝应错开,接缝连接应牢固;4软管的横向与纵向抗拉强度不得低于5MPa;5玻璃纤维增强的纤维软管应至少包含两层夹层,软管的 内表面应为聚酯毡层加苯乙烯内膜组成,外表面应为单层或多层 抗苯乙烯或不透光的薄膜;76软管的长度应大于待修复管道的长度,软管直径的大小 应保证在固化后能与原有管道的内壁紧贴在一起;7应提供软管固化后的初始结构性能检测报告,并应符合 本规程第7.1.10条的规
22、定。4.0.3机械制螺旋缠绕法所用型材应为带状型材,可 由PVC-U 或加钢片的复合材料制成,带状型材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4.0.4管 片 内 衬 法所用 片状 型 材 可由 不锈 钢 或PVC-U制 成,型材表面应光滑,并应具有耐久性及抗腐蚀性。4.0.5当采用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时,所 用PE管材进行 折叠、缩径后应进行复原试验及性能检测。螺旋缠绕带状型材以 及管片内衬所用片状型材应进行抽样检测,试验要求和抽样检测 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刚度系数和接口严密性测试应按 本规程附录B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4.0.6在同一个修复更新管段内应使用相同型号、同一生产厂 家的管材或型材,管材或型
23、材不得存在可见的裂缝、孔洞、划 伤、夹杂物、气泡、变形等缺陷。4.0.7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用成品管道或型材应有清晰的标 注,折叠管的标注间距不应大于3m。带状型材的标注间距不应 大 于5m,片状型材应每片进行标注。4.0.8内衬管或型材的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预制折叠管应采用非金属缠绕带进行捆扎并缠绕在 卷筒上进行运输,缠绕带的层数和间距应根据管道的直径、壁 厚、材料等级、环境温度等因素确定。2机械制螺旋缠绕法使用PVC-U带状型材应连续地缠绕 在卷筒上储存和运输。3内衬管或型材的储存和运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埋地 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 J 143的有关规定。4.0.9不锈
24、钢套筒法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材料应无毒、无刺激性气味、不溶于水、对环境无 污染。止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止水材料可由海绵、发泡胶或橡胶材料组成;2)发泡胶应采用双组分,在作业现场混合使用;3)发 泡 胶 固 化 时 间 应 可 控,固 化 时 间 宜 在30min 120min;4)橡胶材料应做成筒状,附在不锈钢套筒的外侧,橡胶 筒的两端应设置止水圈。不锈钢套筒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诱钢套筒应采用T304及以上材质;2)不锈钢套筒的厚度应根据选用的材质和管径来确定;3)不锈钢套筒的两端应加工成喇叭状或锯齿形边口等,边口宽度宜为20mm;4)止回扣应能保证卡住后不发生回弹,且不
25、应对修复气 囊造成破坏。5设 计5.1 一 般 规 定5.1.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设计前应详细调查原有管道的基本 概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现场施工环境。5.1.2对原有管道的缺陷应进行检测与评估,并应符合现行行 业 标 准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 181的有关规 定。当管段结构性缺陷等级大于DI级时应采用结构性修复,当管 段结构性缺陷类型为整体缺陷时应采用整体修复。5.1.3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原有管道地基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处理;2修复后管道的结构应满足受力要求;3修复后管道的过流能力应满足要求;4修复后管道应满足清疏技术对管道的要求。5.1.4非
26、开挖 修 复 更 新方 法的 工法 特征 可 按 表5.1.4的规定 选取。表5.1.4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的工法特征非开挖修 复更新 方法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适应管径(mm)内衬管材质对工作坑的需求注浆需求最大允许转角可修复原 有管道截 面形状局部或 整体修复穿插法200PE、PVC-U、玻璃钢、金属管等需要根据设计要求0 圆形整体修复原位固化法翻转式:200 2700 拉 入式:200 2400玻璃纤维、针状毛毡、树脂等不需要不需要45圆形、蛋形、矩形等整体修复10续 表5.1.4非开挖修 复更新 方法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适应管径(mm)内衬管材质对工作坑的需求注浆需求最大允许转角可修复原 有管
27、道截 面形状局部或 整体修复碎(裂)管法200 1200PE需要不需要7 圆形整体更新折叠内衬法工厂折叠200 450PE不需要或小量开挖不需要15圆形整体修复现场折叠200 1400PE需要不需要15圆形整体修复缩径内衬法200 1100PE需要不需要15圆形整体修复机械制螺旋缠绕法200 3000PVC-U、PE型材不需要根据设计 要求15圆形、矩形、马蹄形等整体修复管片内衬法800 3000PVC-U型材、填充材料不需要需要15圆形、矩形、马蹄形等整体修复不锈钢套筒法200 1500止水材料、不锈钢套筒等不需要不需要圆形局部修复点状原位 固化法200 1500玻璃纤维、针状毛毡、树脂等不
28、需要不需要圆形、蛋形、矩形等局部修复5.1.5对相同直径且管道转角符合本规程表5.1.4的规定的管 道,可按同一个修复段进行设计,否则应按不同管段进行设计。5.1.6非开挖管道修复更新工程所用管材直径的选择应符合下 列规定:1穿插法所用内衬管的外径应小于原有管道的内径,但其 减 少 量 不 宜 大 于 原 有 管 道 内 径 的10%,且 减 少 量 不 应 大11于 50mm;2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的内径不宜小于原有管道内径 的 90%;3折叠内衬法内衬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相一致,缩径 内衬法内衬管复原后宜与原有管道形成紧密配合;4原位固化法所用软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相一致。5.2内衬
29、管设计5.2.1当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缩径内衬法 进行管道半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5.2.1-1)C2KElC.P N(l-a 2)1-100 J+1(1+Ioo)(5.2.1-2)loo x E-D,p?n)或 q100 Xa(5.2.1-3)式中:t-内 衬 管 壁 厚(mm);D0-内衬 管管道外径(mm);K圆周支持率,取值宜为7.0;El内 衬 管 的 长 期 弹 性 模 量(M Pa),宜 取 短 期 模 量 的 50%;C椭圆度折减系数;P内衬管管顶地下水压力(MPa),地下水位的取值应 符 合 现行国家标准
30、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 范GB 50332的有关规定;N安全系数,取2.0;12fi泊 松 比,原 位 固 化 法 内 衬 管 取0.3,P E内衬管 取 0.45;q原有管道的椭圆度(),可 取2%;De原有管道的平均内径(m m);Dn-原有管道的最小内径(m m);Anax-原有管道的最大内径(mm)。2当内衬管管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原位固化法内衬管 的 标 准 尺 寸 比(S D iO不 得 大 于100,P E内衬管的标准尺寸比(S D R)不得大于42。3当内衬管椭圆度不为零时,按 式(5.2.1-1)管的壁厚最小值不应小于下列公式计算结果:L5o(1+4)s2-5(1+I
31、oo)sraSDR =t式中:SDR管道的标准尺寸比;ctl内衬管材的长期弯曲强度(MPa),度 的50%。5.2.2当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者缩径内衬 法进行管道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N X q t2.y *721Do(5.2.2-1)qt=0.00981HW +yX R w 十Ws(5.2.2-2)=1-0.33 X (5.2.2-3)B=i _j_ e-o.213H (5.2.2-4)计算的内衬=PN(5.2.1-4)(5.2.1-5)宜取短期强13式中:A管 道 总 的 外 部 压 力(M Pa),包括地下水压力、上
32、覆土压力以及活荷载;i w-水浮力系数,最小 取0.67;B,弹性支撑系数;Er s管 侧 土 综 合 变 形 模 量(MPa),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规 定确定;Hw管顶以上地下水位高(m);7 土 的 重 度(kN/m3);H管道敷设深度;Hs 管 顶 覆 土 厚 度(m);Ws活 荷 载(M Pa),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给水排水工 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的规定确定。2内衬管最小壁厚还应满足下式规定:O m S D o (5.2.2-5)式 中:E内衬管初始弹性模量(MPa)。3结构性修复内衬管的最小厚度还应同时满足本规程公
33、式(5.2.1-1)和(5.2.1-4)的要求。5.2.3当 采 用 碎(裂)管法更新管道时,应按新建管道的要求 设计管道壁厚,更新管道标准尺寸比的最大取值应符合表5.2.3 的规定。表5.2,3更新管道标准尺寸比的最大取值覆 土 深 度(m)SDR0 5.0215.0175.2.4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刚度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内衬管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半结构性修 复时,内衬管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4(,4-dD=Do 2(h y)(5.2.4-2)式 中:El内衬管的长期弹性模量(M Pa);I-内衬管单位长度管壁惯性矩(mm4/m m);D内衬管平均直径(m m);
34、K圆周支持率,取值宜为7.0;h带 状 型 材 高 度(mm);带状型材内表面至带状型材中性轴的距离(mm);fx泊松比,取0.38。2采用内衬管不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半结构性 修复时,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的环状空隙应进行注浆处理,且内 衬管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P/VD3w-sh(5.2.4_3)sin cos 号=K sin 号cos (5.2.4-4)2 2式中:cp一 未 注 浆 角 度(图5.2.4);K,与未注浆角度p相关的系数,&取值与未注浆角度的关系应符合表5.2.4的规定。表5.2.4 K取值与未注浆角度的关系2cp()10203040506070809 0Ki
35、51.525.7617.1812.910.338.627.46.55.7829 n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Ki5.224.764.374.053.783.543.343.163.03当采用内衬管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结构性修 复时,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式计算:4当采用内衬管不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结构性15图5.2.4未灌浆角度示意图 1 一原有管道;2桨体;3螺旋缠绕内衬管;一未注浆角度修复时,应对环状空隙内进行注浆,原有管道、并应确认内衬 管、注浆体和原有管道组成的复合结构能承受作用在管道上的总 荷载。5当采用机械制螺旋缠绕内衬法进行结构性修复时,内
36、衬 管 最 小 刚 度 系 数 还 应 同 时 满 足 公 式(5.2.4-1)的要求。5.3水 力 计 算5.3.1管道内流量可按下式计算:D音 X S2Q=0.312-(5.3.1)n式中:Q-管 道 的 流 量(m3/m in);De原有管道平均内径(m);S管道坡度;n管道的粗糙系数。5.3.2修复后管道的过流能力与修复前管道的过流能力的比值 应按下式计算:n -B=X X 100%(5.3.2)n i V D e /式中:B管道修复前后过流能力比;16 原有管道的粗糙系数;Dj 内衬管管道内径(m);ni 内衬管的粗糙系数。5.3.3部分管材的粗糙系数可按表5.3.3取值。表 5.3
37、.3;粗糙系数管材类型粗 糙 系 数n原位固化内衬管0.010P E管0.009PVC-U 管0.009螺旋缠绕内衬管0.010混凝土管0.013砖砌管0.016陶土管0.014注:本表所列粗糙系数是指管道在完好无损的条件下的粗糙系数。5.4工作坑设计5.4.1当需开挖工作坑时,工作坑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坑的坑位应避开地上建筑物、架空线、地下管线或 其他构筑物;2工作坑不宜设置在道路交汇口、医院入口、消防入口处;3工作坑宜设计在管道变径、转角或检查井处。5.4.2工作坑的大小应满足施工空间的要求。连续管道穿插法 进 管 工 作 坑(图5.4.2)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图5.4.2连续管
38、道进管工作坑布置示意图 1 一内衬管;2地面滚轮架;3防磨垫;4一喇叭形导入口;5原有管道式 中:L 工 作 坑 长 度(m);R 管材许用弯曲半径(m),且尺25D0。5.4.3当工作坑较深时,应 按 现 行 国 家标 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设计放坡或支护。L=l H X U R-H)i (5.4.2)186施 工6.1 _ 般 规 定6.1.1施工前应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并应遵循有关施工安全、劳动防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6.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审批后执行。6.1.3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用,
39、并应有总体布置方 案。对于不宜间断的施工方法,应有满足施工要求备用的动力和设备。6.1.4当管道内需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栗站维护技术规程 CJ J 68的有关规定对原有管道进行封堵;2当管堵采用充气管塞时,应随时检查管堵的气压,当管 堵气压降低时应及时充气;3当管堵上、下游有水压力差时,应对管堵进行支撑;4临时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能确保各修复工艺的施工 要求。6.1.5 PE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管道外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 壁 厚 的10%,管道不应有过度弯曲导致的屈曲,管道内表面不 应有任何磨损和切削;2 PE
40、管的连接宜采用热熔对接的方法,热熔对接应符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塑 料 管 材 和 管 件 聚 乙 烯(P E)管材/管材或管 材/管件热熔对接组件的制备操作规范GB 19809的有关规定。6.1.6在内衬管穿插前,应采用一个与待插管直径相同、材质 相同、长度不小于3m的试穿管段进行试通,并检测试穿管段表19面损伤情况,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内衬管壁厚的10%。6.1.7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 后方可使用。6.2原有管道预处理6.2.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前,应对原有管道进行预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处理后的原有管道内应无沉积物、垃圾及其他障碍物,不应有影响施工
41、的积水;当采用原位固化法和点状原位固化法进 行管道整体或局部修复时,原有管道内不应有渗水现象;2管道内表面应洁净,应无影响衬入的附着物、尖锐毛刺、突起现象;3当 采 用 碎(裂)管法时,可不对原有管道内表面进行处 理,但原有管道内应有牵引拉杆或钢丝绳穿过的通道;4当采用局部修复法时,原有管道待修复部位及其前后 500mm范围内管道内表面应洁净,无附着物、尖锐毛刺和突起。6.2.2管道宜采用高压水射流进行清洗,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 物应从检查井内排出,污物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 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68的有关规定处理。6.2.3管内影响内衬施工的障碍宜采用专用工具或局部开挖的 方式进
42、行清除。6.2.4有内钢套的原有管道,应对内钢套进行预处理。6.2.5管道变形或破坏严重、接头错位严重的部位,应按经批 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预处理。6.2.6漏水严重的原有管道,应对漏水点进行止水或隔水处理。6.3穿 插 法6.3.1内衬管道可通过牵引、顶推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置入原有 管道中。6.3.2连续管道穿插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01管道牵拉速度不宜大于o.3m/s,在管道弯曲段或变形较 大的管道中施工应减慢速度;2牵拉过程中牵拉力不应大于内衬管允许拉力的50%;3牵拉操作应一次完成,不应中途停止;4内衬管伸出原有管道端口的距离应满足内衬管应力恢复 和热胀冷缩的要求;5内衬管道宜经过24h
43、的应力恢复后进行后续操作。6.3.3不连续管道穿插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机械承插式接头连接的短管时,可允许带水作业,水位宜控制在管道起拱线之下;2当采用热熔连接的P E管时,连接设备应干燥,且应满 足本规程第6.1.5条的规定;3当不需开挖工作坑时,短管的长度宜能够进入检查井;4当需开挖工作坑时,工 作 坑 应 满 足 本 规 程 第5.4节的 规定;5短管进入工作坑或检查井时不应造成损伤。6.3.4在内衬管穿插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应在原有管道端口设置导滑口,防止原有管道端口对内 衬管的损伤;2应对内衬管的牵拉端或顶推端采取保护措施;3当连续管道穿插时,地面上管道应置于滚轮架传送,工
44、 作坑中管道外壁底部应铺设防磨垫。6.3.5内衬管穿插完成后,在修复管道端部处应采用具有弹性 和防水性能的材料对原有管道和内衬管之间的环状间隙进行密封处理。6.3.6当管道环状间隙需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内衬管不足以承受注浆压力时,注浆前应对内衬管进 行支护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2当有支管存在时,注浆前应打通内衬管的支管连接并采 取保护措施,注浆时浆液不得进人支管;213注浆孔或通气孔应设置在两端密封处或支管处,也可在 内衬管上开孔;4浆液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固化过程收缩小、放热量低 的特性,固化后应具有一定的强度;5宜采用分段注浆工艺;6注浆完成后应密封内衬管上的注浆孔,且应对管道端口 进
45、行处理,使其平整。6.3.7穿插法施工应对牵引或顶推力大小和速度、内衬管长度 和拉伸率、贯通后静置时间、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隙注浆量等进 行记录和检验。6.4翻转式原位固化法6.4.1软管的树脂浸渍及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树脂可采用热固性的聚酯树脂、环氧树脂或乙烯基树脂;2树脂应能在热水、热蒸汽作用下固化,且初始固化温度 应 低 于80 C;3在浸渍软管之前应计算树脂的用量,树脂的各种成分应 进行充分混合,实际用量应比理论用量多5%15%;4树脂和添加剂混合后应及时进行浸渍,停留时间不得超 过20min,当不能及时浸渍时,应将树脂冷藏,冷藏温度应低于 15C,冷藏时间不得超过3h;5软管应在抽成
46、真空状态下充分浸渍树脂,且不得出现干 斑或气泡;6浸渍过树脂的软管应储存在不高于20C的环境中,运输 过程中应记录软管暴露的温度和时间。6.4.2可采用水压或气压的方法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翻转置入原 有管道,施工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翻转时,应将软管的外层防渗塑料薄膜向内翻转成内 衬管的内膜,与软管内水或蒸汽相接触;2翻转压力应控制在使软管充分扩展所需最小压力和软管22所能承受的允许最大内部压力之间,同时应能使软管翻转到管道 的另一端点,相应压力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3翻转过程中宜用润滑剂减少翻转阻力,润滑剂应为无毒 的油基产品,且不得对软管和相关施工设备等产生影响;4翻转完成后,浸渍树脂软
47、管伸出原有管道两端的长度宜 大 于lm 06.4.3翻转完成后可采用热水或热蒸汽对软管进行固化,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1热水供应装置和蒸汽发生装置应装有温度测量仪,固化 过程中应对温度进行跟踪测量和监控;2在修复段起点和终点,距 离 端 口 大 于300mm处,应在 浸渍树脂软管与原有管道之间安装监测管壁温度变化的温度感 应器;3热水宜从标高较低的端口通入,蒸汽宜从标髙较高的端 口通入;4固化温度应均勻升高,固化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以及温度 升高速度应根据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根据修复管段的材 质、周围土体的热传导性、环境温度、地下水位等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5固化过程中软管内的水压或气压应能使软
48、管与原有管道 保持紧密接触,并保持该压力值直到固化结束;6可通过温度感应器监测的树脂放热曲线判定树脂固化的 状况。6.4.4固化完成后内衬管的冷却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先将内衬管的温度缓慢冷却,热水宜冷却至38C;蒸 汽宜冷却至45 C;冷却时间应根据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2可采用常温水替换软管内的热水或蒸汽进行冷却,替换 过程中内衬管内不得形成真空;3应待冷却稳定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6.4.5当端口处内衬管与原有管道结合不紧密时,应在内衬管23与原有管道之间充填树脂混合物进行密封,且树脂混合物应与软 管浸渍的树脂材料相同。6.4.6内衬管端头应切割整齐。6.4.7翻转式原位固化法施工应对树脂储
49、存温度、冷藏温度和 时间、树脂用量、软管浸渍停留时间和使用长度、翻转时的压力 和温度、软管的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内衬管冷却温度、时 间、压力等进行记录和检验。6.5拉入式原位固化法6.5.1软管浸渍所用树脂应为热固性树脂或光固性树脂,树脂 浸渍应符合本规程第6.4.1条的规定。6.5.2拉人软管之前应在原有管道内铺设垫膜,垫膜应置于原 有管道底部,并应覆盖大于1/3的管道周长,且应在原有管道两 端进行固定。6.5.3软管的拉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沿管底的垫膜将浸渍树脂的软管平稳、缓慢地拉入原 有管道,拉入速度不得大于5m/min;2在拉人软管过程中,不得磨损或划伤软管;3软管的轴向拉伸率不得
50、大于2%;4软管两端应比原有管道长出300mm600mm;5软管拉入原有管道之后,宜对折放置在垫膜上。6.5.4软管的扩展应采用压缩空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充气装置宜安装在软管入口端,且应装有控制和显示压 缩空气压力的装置;2充气前应检查软管各连接处的密封性,软管末端宜安装 调压阀;3压缩空气压力应能使软管充分膨胀扩张紧贴原有管道内 壁,压力值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6.5.5采用蒸汽固化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4.3条 和 第6.4.4条 的规定。246.5.6采用紫外光固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紫外光固化过程中内衬管内应保持空气压力,使内衬管 与原有管道紧密接触;2应根据内衬管管径和壁厚控制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