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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一:案例一:一、事故简要经过:2004 年 2 月 28 日,x 县供电公司进行岳庙东、西两个配电台区 JP 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及现场接线方式,应拉开岳庙村 10KV 分支线熔断器。当天上午,单电源供电的 35KV 岳庙变电站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检修。工作负责人白 xx 认为 10kv 线路不带电,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便组织施工,只安排拉开装在配电变压器台区的跌落式熔断器,而没有拉开岳庙村 10KV 分支线熔断器。农电工阚 xx 用脚扣登配电台架上工作时,左肩部触及跌落式熔断器边相上方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工作负
2、责人白 xx 违反安规7.1.1、7.1.3 的规定,在未办理工作票、未将岳庙村 10KV 分支线停电、未进行验电、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指挥工作班成员开展工作。2、现场无安全措施,违章冒险作业。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 7.1.2 的规定,在未验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登配变台作业。三、暴露出的问题: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2、工作班成员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能力。3、现场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有做好危险点预控。四、防范措施:1、进行现场勘查。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3、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配电台架及其低压侧工作,不论高压侧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必须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
3、术措施。案例二:案例二:一、事故简要经过:2004 年 4 月 11 日,x 县公司职工王 xx 未经请示,擅自到其管辖的村内 1 号配变台架上安装电能表。在无人监护情况下,拉开配变跌落保险后,未采取其他相应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工作中不慎头部触及带电的 10KV 高压引线,造成触电身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无人监护,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登杆作业;工作中又未与配、变 10KV 高压引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无票作业。违反安规2.3.2 的规定,未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未落实。3、未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违反安规7.1.3 的规定。三、暴露的问题: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未经许可
4、擅自从事电气作业;工作无人监护,单人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2、安全意识差,作业人员在不能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登杆作业。四、防范措施:1、提前现场勘查,办理派工单和第一种工作票。2、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前进行安全交底,注意作业中防范。3、进行停电操作,并在工作地段验电、装设接地线;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小于 0.7 米距离,应将10KV 设备停电。4、设立专责监护人,全程监护。案例三:案例三:一、事故简要经过:2004 年 7 月 21 日,x 县电业局供电所负责人李 xx 安排电工王 xx(当天该到单位请假结婚,身穿短袖上衣和七分裤、脚上穿着拖鞋)、袁 xx 为一用
5、户改线并安装电能表。两人未办理工作票即赶到现场,经协商分工,王 xx 负责拆旧和送电,袁 xx 负责安装电表。袁 xx 说,你在作业前一定要先把电源线断开后再工作,王 xx 答应一声就走开了。再没有明确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的情况下,两个人分头开始工作。王xx 站在铁质的梯子约 1.8 米出拆旧和接线,并用验电笔找出零线和火线,先将零线接好,再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火线线皮时,左手不慎碰到带电的导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王 xx 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时,违反安规8.11.2 之规定,未穿绝缘鞋、未带手套,未按照规定着装。站在导电良好的金属梯子上进行作业,在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
6、火线线皮时,握线的左手碰到剥开绝缘层的带电导线上,因着装及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身体-金属梯子-大地形成导电回路,造成触电事故死亡。2、在无人监护情况下接线低压间接带电作业,违反安规8.11.1 之规定。3、无票作业。违反农村低压安规5.1.3 之规定,致使工作负责人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暴露出的问题:1、安全管理松懈。安排工作时未指定工作负责人,工作中无人监护,未办理工作票。2、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人员着装管理不严,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使用金属梯子。3、作业人员对低压间接带电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四、防范措施:1、低压间接
7、带电作业应办理低压第二种工作票,指定现场安全措施。2、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带有绝缘手柄,其外露的导电部分应采取绝缘措施。3、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使用绝缘梯子。4、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案例四:案例四:一、事故经过:2004 年 4 月 13 日,x 县电力局组织 10KV 敖背线前窝支线 5 号杆缺陷处理。工作负责人杨 xx 安排王 xx、乔 xx 拉开敖背线 33 号杆前窝支线 T 接处跌落保险熔断器。但王 xx、乔 xx 却来到敖背线 31 号杆太和寺支线处拉开了太和寺支线跌落保险熔断器。后王 xx、乔 xx 来到前窝支线 5 号杆,杨 xx
8、在线路未经验电、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安排乔 xx 登杆,王 xx 负责地面工作。当乔 xx 登杆到工作位置开始工作时,触及 C 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设备,发生触电。2、停电操作时未核对作业内容和设备双重编号、位置,导致停错线路。3、无票作业,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3.2.2 的规定,组织消缺工作不使用工作票、操作票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停电,未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安排人员登杆作业。三、暴露处问题:1、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不布置安全措施。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保意识,违反安规1.5 之规定,在现场没有采
9、取安全措施下没有拒绝登杆作业。四、防范措施:1、认真落实现场勘查制度。分析作业中危险点并制定预控防范措施。2、按照规定使用和办理工作票手续。3、工作前认真核对工作内容、设备双重编号和位置。4、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案例五:案例五:一、事故简要经过:2005 年 9 月 9 日,x 县供电局对新报装客户的线路进行放线施工。电杆已经于 8 月 23 日由工作负责人兰 xx、专职电工厉 xx 等人竖立完毕。当天任务是 5-8 号杆耐张段的放线、紧线工作。兰 xx 为工作负责人,当放完第一根导线,尚未开始紧线时,由于 6 号杆(10 米电杆)埋深严重不足,仅埋 0.65 米,发生倒杆,在杆上作业的
10、厉 xx 随杆倒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电杆埋深未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稳定系数达不到技术规程要求,导致发生倒杆事故。2、死者厉 x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厉 x 参与了 6 号杆的竖立工作,知晓该电杆埋设深度严重不足,仍冒险登杆作业。3、管理缺失、不到位。工作负责人兰 x 缺乏责任心,明知该电杆坑深度不够,不采取加固补强措施,仍组织放线紧线工作。三、暴露出的问题:1、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对隐蔽工程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2、作业人员风险认知与防范能力缺乏,没有意识到电杆埋深不够登杆作业可能发生倒杆风险。四、防范措施:1、组织进行施工的现场进行勘查,针对性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立杆过程
11、中出现满足不了电杆埋深要求的地质条件,要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履行新的技术措施。3、因地质条件所限,新立电杆埋深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加入人自拉线或护墩措施。4、加强作业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质量隐患。案例六:案例六:一、事故经过:2005 年 5 月 26 日,x 供电公司拆除 0.4KV 线路两档和 1基 10m 电杆。工作负责人谢 xx 安排王 x 拆除中学院外第 1基终端杆导线,巴 x 协助,尹 x 登杆解开直线杆导线的扎线。谢 x 自己拆除中学院内另一基电杆绝缘子及导线,当其拆完三相导线后,电杆突然从根部断裂(断裂电杆周围地面环境潮湿,杆体根部存在严重裂纹,杆根内部腐蚀严重)
12、,谢 x随杆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电杆本体存在严重缺陷,当拆除杆上导线的绑线后,电杆失去平衡,发生倒杆。2、施工方法欠妥,拆除耐张杆导线前没有打拉线,违反安规6.6.5 的规定。3、登杆人员在登杆前,违反安规6.5.8 的规定,未检查杆根及电杆的牢固程度。三、暴露问题:1、现场勘查不仔细,对电杆存在隐患查看不细,方案考虑不周,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2、运行管理不到位,运行维护单位不掌握电杆存在重大缺陷。3、作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四、防范措施:1、提前进行现场勘查,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2、作业前召开班前会,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告知工作班成员针对性措施加以防范。3、撤线
13、撤杆统一指挥做好协调配合。4、耐张杆撤线前做好电杆、拉线受力检查,必要时打临时拉线。案例七:案例七:一、事故经过:2004 年 4 月 17 日,x 供电公司接有户申请,派吾 x 和买 x 现场装表。到达地点后,吾 x 安排买 x 登杆,自己监护。工作中,因杆上有 4 根低压线、2 根横担和用户水表箱 4 根引线,买 x 一人工作不方便,就上杆一同作业。在固定好表箱上端,准备固定下端时,吾 x 在解开挂在横担上的安全带,移动到横担下侧的过程中,由于失去安全带保护,从杆上4.5m 处坠落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1、失去安全带保护,未抓住牢固构件,导致高处坠落。2、失去监护,工作随意性强。三、暴露
14、问题:作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补强、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良好的作业习惯。四、防范措施:1、高处作业,因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并分别挂在杆塔不同的牢固构件上,转位时,手扶构件应牢固,且不得失去二道绳保护。2、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不得等杆作业和脱离现场不对作业人员监护。案例八:案例八:一、事故简要经过:2006 年 4 月 10 日,x 县电力公司在 0.4KV 农网改造过程中,组织 5 名工作人员进行线路的放线、紧线工作。工作负责人锁 xx(死者)用脚扣登 10 米电杆中,在距离地面约 6米处系安全带,不慎脱手,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主要原因:锁 xx 忽视登杆作业要求,在系安全带时,精力不集中,双手同时脱离扶持的电杆,身体失去平衡,造成高处坠落。三、暴露出的问题: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登杆作业的基本技能不扎实。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力。防范人身事故缺乏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未养成遵章守纪、正确使用登高工器具的良好习惯。四、防范措施:1、登杆作业应全过程使用安全带,并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安全带要带有后备保护绳(二道保护绳)。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护,及时发现和制止其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