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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集体合同范本3篇 甲方名称:_ 乙方名称 :_ 协商首席代表:_ 协商首席代表:_ 地址:_ 员工总人数:_ 用人单位性质:_ 工会会员人数: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和全体职工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 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
2、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企业、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需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四条 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展经营治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素养,不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在企业效益增长的根底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增加企业分散力;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治理、工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爱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工会敬重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治理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进展出谋献策,团结职
3、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六条 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企业双方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隐秘。 第七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它有关事项进展公平协商。 其次章 劳动合同治理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应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敬重双方各自的知情权,履行有关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第十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依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依据自身实际状况,经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意见后,对该文本进展修订、补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修订、补充后的合同文本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应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合同文本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抵触。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帮忙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代表或工会代表应当向职工解释劳动合同条款,讲解劳动合同学问。 第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 第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第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其他事项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企业和职工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规定处理。 第三章 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 企业鼓舞职工参与经济、政治
6、、文化和专业技术学问学习。企业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规划;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连续教育。 第十七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特地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状况。 第十八条 企业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舞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文凭的职工,企业可以赐予肯定的嘉奖和补贴。经企业同意参与各类学校业余进修学习的职工,可获得有薪假参与相关考试。 第四章 劳动酬劳 第十九条 企业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安排原则。企业应在听取工会的意见的根底上制定工资标准
7、、工资安排制度和工资安排形式,并告知全体职工。 其次十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供应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的商定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劳动酬劳。 其次十一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供应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听从安排、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获得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酬劳。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且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 乙方: 公司集体合同范本2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工会 )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企业 ) 签订。( 年 月 日 届 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
8、工的合法权益,标准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其次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公平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展。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治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敬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
9、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打算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治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争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公平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治理工作,教育和帮忙职工听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其次章 劳动用工治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
10、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忙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连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
11、,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以下程序
12、进展: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担当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依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规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
13、育培训档案。仔细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展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急品应用等根底学问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展特别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效劳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
14、有承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其次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别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其次十一条 企业严格掌握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安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酬劳按其次十六条执行。(结合企
15、业实际制定详细内容) 其次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方法) 第五章 劳动酬劳 其次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依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打算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其次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
16、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其次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其次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以下程序进展。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其次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别状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
17、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其次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依据经济效益状况
18、,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其次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给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根据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治理制度,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加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削减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规划地进展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方案,准时供应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依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爱护用
19、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爱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建立健全危急品台帐,加强对危急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治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应当实行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爱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急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治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
20、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别岗位供应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峻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准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需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爱护治理,仔细履行工会劳动爱护监视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视劳动爱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订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觉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顿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实行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准时讨论答复;当发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状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急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准时做出处
21、理打算。 职工在岗位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时,有权停顿作业或者在实行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状况下停顿作业或者实行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别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公平。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展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
22、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根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赐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赐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赐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赐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根据有关规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与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
23、没有参与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别状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根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别劳动爱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熬炼时应考虑有肯定比例的女职工参与。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
24、,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赐予物质和精神嘉奖,详细方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赐予行政处分、经济惩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依据人数对等原则,
25、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视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展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展讨论,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展: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全都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治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以下状况,企业
26、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行抗力缘由,致使本合同局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以下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需解除的; (四)其他不行抗力缘由,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担当有关责任。 (一)企
27、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担当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担当责任,应订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赐予行政处分、经济惩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实行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连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状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全都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
28、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害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实行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
29、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集体合同范本3 甲方: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与乙方:_(地址:_),_(地址: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州。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全部零售企业
30、,包括总部不在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全部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其次条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酬劳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辞退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辞退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商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辞退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短工 1雇员在其劳动合同商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
31、动时间的状况下称为短工雇员。 2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解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待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平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头、完毕及有关状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 4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小时,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缘由或雇员情愿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 5_年_月_日起,可以依据385小
32、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依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险义务。 6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情愿承受非短工工作且有力量的短工雇员。 第四条临时工 1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临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临时中止的状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 如在
33、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辞退要求。 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连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 第五条受培训人(学徒) 1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 2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根底。 3依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与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缘由没有参与结业考试的学徒。 第六条职业学校时间 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
34、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_年_月_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以下状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淌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状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_年_月_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到达。 b在采纳不进展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状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_年_月_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年_月_日将
35、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依据a和b所实行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年_月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375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2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别缘由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46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5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6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加打算下确定每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5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
36、间。 7收尾性操作、结帐及其它必要的结尾工作可以滞留必要的人员予以完成。这种状况下如延长劳动时间只在有特别理由时才能被允许,并将之计入加班时间。 8在根本企业组织法第87条所进展的协商范围内,应考虑晚上雇员工作产生的福利要求及特别困难。如不能协商全都,则由企业内调解处作出打算。对于雇员提出不情愿从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业委员会应仔细审查、考虑。如雇员由于个人紧急缘由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则应予以准假。 9雇员不能在连续两个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后的班。有适当理由时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后的班。其中要扣除4个星期四。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雇员同意时可
37、以在单个状况下作出偏离于第1、2句的规定,并应通知企业委员会。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雇员,当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个半小时,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业通常工作时间也同样超过8个半小时。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后仍旧工作的雇员获55的补贴。这种晚班开业补贴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时间补偿。依据可能和雇员的要求,结合企业惯常的休息时间制度应赐予这种休息时间(参见2款)。这点上可以与确定的企业工作时间规定有所偏离。在双方同意的状况下也可采纳另外一种补偿方式。 第八条加班时间 1加班时间是指第七条第1、2款规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劳动时间。 2加班应尽量予以避开,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
38、围内才允许加班。如加班非个别特别状况,则须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加打算下确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时应以月收入的1167,自_年_月_日起1163,以及25的补贴(这种补贴从当周工作时间的第41小时后才开头计算,_年_月以后则为375小时)。也可以依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进展补偿。 4其工作时间依第七条第3款调整的雇员,在周工作时间的第47小时前方可领取加班补贴。 第九条夜班、星期日及节日班 1如企业经营活动需要,法律允许,可以由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加打算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节日班。此类加班酬劳每小时应为月酬劳的1167,_年_月_日以后为月酬劳的1163以及有关补贴。也
39、可依据雇员的要求连同补贴以休息时间补偿。如对同一工作时间有多种补贴供选择,则应支付的一项补贴。 夜班自20点至6点50 星期日班自0点至24点50 节日班自0点至24点100 如节日掩盖某一工作日,则另外支付其法定酬劳。 2以上规定不适用于一般看管工作。 3依据商店打烊法第14条,星期日开业工作的雇员除了领取第1款规定的酬劳外,也应依据商店打烊法第17条第3款赐予其休息时间。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偏离本条款规定。对于每一个这样的星期日,可赐予雇员此星期日后下一个星期内除星期六以外的其他一整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第十条工资级别、酬劳计算、酬劳支付 1有关薪金、工资级别以及酬劳数额由特殊的集体合
40、同予以规定。 2依据雇员实际从事的工种将其列入相应工资级别。如一雇员长期同时从事多种工资级别不同的工种,则依据工作时间上居多的工种确定工资级别;如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居多的工种,则将其工资列为较高的工资级别。 3如某一雇员替代别人从事4个星期以上,且工资级别较高的工作,则应支付其替代期间的协调酬劳,数额为两工资级别之差。 4曾受过商业的或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培训的职员计算职业工龄时,不受其以前从事工种所在的经济局部的限制。 2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一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其次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训合同商定期限届满至结业考试通过期间支付薪金
41、级别或工资级别的酬劳。 6没有通过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职员的薪金,依据有关薪金集体合同而定。 7计算职业工龄时,劳动关系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如能证明因转业培训而中断了工作,则这一期间也应计算在职业工龄之内。 8职业培训完毕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时间也应计入职业工龄。如女职员因分娩中断其工作则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9依据集体合同产生应予提高酬劳的状况时,在产生该状况的当月第一日开头提高酬劳。 10雇员收入转变时,须交付雇员一份有关薪金或工资级别、收入构成及应扣除的各类款项的书面证明。 11计算每小时劳动酬劳时以月酬劳的1167,_年_月_日起,以1163为根底
42、。 12年满55周岁且在企业连续工龄为20年以上的雇员,由于年龄或安康缘由引起工作力量降低,通过更正性辞退(注:雇主与雇员商定先解除,然后以一待遇较差的前提重新雇佣)被列入集体合同规定的较低的工资级别时,可在24个月内领取相当于原来工种和现在工种的薪金或工资级别差的协调数额作为酬劳保险金。 集体合同规定以外的补贴不属此协调酬劳额。如雇员能申请法定养老保险规定的年老金或预支年老金,或由于丢失就业或职业力量可申请养老金,或能对造成损害(指就业或职业力量的丢失)的第三者提出要求,且此申请、要求已被满意,上述规定则不适用。如雇员由于就业力量的降低从其它地方可以领取补偿,则他有义务向雇主报告这一补偿及其
43、变动状况。这些补偿应计入协调酬劳额之中,在此种状况下雇员应首先申请其他地方的补偿。 13如雇员领取不同形式的酬劳(固定工资、回扣、计件或类似奖金除外),则每月固定工资应至少与集体合同规定的月薪金或工资相适应。回扣不能列入月固定工资。其细则由企业协议,在无企业委员会的企业由单个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工龄 1全部在同一企业从事职业和工作的年份均计为企业工龄,但工作中断2年以前的就业时间不算在内。由于雇员的缘由导致无辞退期限的辞退不适用以上规定。 2由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监禁、拘留而中断工作,则此期间也算为企业工龄。女雇员因分娩而须中断工作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为15个月。 第十二条其次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