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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别(十篇)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一 为保证公共场所客用化装品的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安康安全,根据化装品卫生监视条例、化装品卫生监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购的化装品要有标识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厂名、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标准和出厂合格标记。 二、选购的化装品说明书或小包装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 三、不得选购未注明批准文号的特别化装品和无进口批准文号及中文说明的进口化装品。 四、选购的化装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不得宣传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一般化装品不得注
2、有适应症。 五、不得自行灌装和配置化装品。 六、选购化装品必需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卫生检测合格报告单(复印件),并有与原件相符的签字确认。 七、选购的化装品必需有选购记录,选购员对每一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进展登记并签名,同时记录索证状况,阅历收员签字确认。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二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依据本单位状况详细另行制定) 为了预防、掌握和消退经营场所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身体安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3、治法、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本经营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及分工)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安全安康教育,积极协作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退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按要求设置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治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更换、清洗、消毒,定期进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和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从业人员定期进展安康检查,取
4、得安康合格证明前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催促患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觉疫情要准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挨次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卫生治理机构(卫生治理人员)企业第一责任人(法人或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七、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准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展消毒。 八、发觉顾客患有传染病,马上进展隔离,协作卫生部门进展妥当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三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治理制度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依据本单位状况详细另行制定) 为预
5、防公共场所危害安康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安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治理方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经营场所预防集中空调系统传播疾病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2、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掌握措施 3、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 4、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实行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二、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治理由专人负责。治理人员必需进展有关的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后持安康证方可上岗。 三、定期对
6、空调通风系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特地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集中空调);(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三)常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别状况记录;(五)空调系统竣工图(集中空调);(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四、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需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需使用合格的消毒剂。并根据以下要求定期清洗并记录: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由合格的专业机构清洗消毒。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
7、、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标准。 (二)分体空调通风系统:空气过滤网每1-2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先清洗洁净后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500mg/l)浸泡15-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洁净晾干。 (三)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常常擦洗,保持清洁,外表无积尘与霉斑。 五、新、改、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展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前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应当每两年进展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方可连续运行。 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安装防鼠、防虫设施。新风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
8、和初效过滤器。新风量符合卫生要求(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七、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设有可掌握关闭回风等应急处理设施或设备。 八、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枯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九、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流行时,应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公共场所内发觉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准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报告疫情,根据当地疾病预防掌握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展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前方可重新启用。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设备或部件进
9、展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一)开放式冷却塔;(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三)空气处理机组;(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展消毒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四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有效促进公共场所自主标准治理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保障人民安康安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治理工作由专(兼)职人员负责; 二、制定各公共场所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状况进展催促检查; 三、建立公共场所卫生治理
10、档案; 四、负责公共场所自主标准治理工作,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及处理结果; 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学问; 六、组织从业人员进展安康体检,催促患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承受和积极协作卫生监视人员对本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监视检查工作,并照实供应相关状况。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五 岗位卫生负责制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自觉承受卫生监视,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着卫生治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状况进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
11、惩; 3对卫生设施增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大事作出决策。 二、卫生治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治理工作的实施和详细指导,参与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状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制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从业人员须经卫生学问培训合格、持有效安康证明上岗;保持常常性个人卫生,
12、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干净工作衣帽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治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纳密闭方式进展。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xx)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需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
13、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外表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觉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觉鼠洞、蟑螂滋生地窖应用硬质材料进展封堵,并准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安康检查和卫生学问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安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展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
14、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常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准时清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觉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根据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展抽查,发觉问题,准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六 (一) 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自觉承受卫生监视
15、,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 带着卫生治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状况进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 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大事作出决策。 二、卫生治理人员职责: 1、 负责日常卫生治理工作的实施和详细指导,参与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状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 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 1、 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 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 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制止吸烟
16、”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 选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装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 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给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 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 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安康烟雾剂。 5、 从业人员须经卫生学问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安康证上岗,保持常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干净工作衣帽,进展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
17、前双手必需清洗消毒。 (二) 检查考核制度 1、 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治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 卫生治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状况作好记载; 3、 卫生治理组织每周进展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状况作好记载; 4、 有经理/负责人带着卫生治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常状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饭馆(餐厅)卫生治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需取得安康合格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纳湿式作业。 三、供给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
18、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常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状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 五、旅店的餐厅必需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需设洗手间;在隐藏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纳水冲式,制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治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常常检查
19、使用。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七 1、公共场所以下工程相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成;采光; 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 细则中的总则、卫生治理、卫生监视、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力顾客效劳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展链 康检査,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 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 务共场所环境简单应避开滋生虫害,避开其成为 传
20、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 从业人员的安康状况与顾客的安康状况是相互影响 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康检查。 3) 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毐治理,杜绝 因器具消毐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 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池,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毐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 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阏短,存有依靠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简单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准时淸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 害的可能。 6) 公共场所简单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安康.应严格傲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治理工作,避开穿插汚染。
21、5、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 员工在公共场所制止吸烟,违规者根据相关规定惩罚。 2) 做好制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 在制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制止吸烟标志。 4) 在制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八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前方可营业。 2、场所内全部从业人员必需持有效安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治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治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良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
22、进展常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展卫生学问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干净、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墙面、挂图、壁灯洁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需保持枯燥干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洁净,台面、镜面、烘手机洁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九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治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治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
23、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安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视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治理。 二、设施治理人员每年进展一次安康检查和卫生学问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需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需加盖加锁以防范担心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外表必需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坦,所用防护涂料必需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需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
24、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需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应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安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展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展检验,准时发觉和消退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准时报告卫生监视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根据卫生监视部门的有关要求,按标准程序进展。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组织和制度的区分篇十 第一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
25、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标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问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安康,为顾客供应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视治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效劳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视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视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
26、公共场所卫生监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舞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立,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学问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准时调查处理,并根据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治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详细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治理制度和卫生治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治理部门、人员设置状况及卫生治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
27、、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状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状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状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状况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学问和公共场所卫生学问,并进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展安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安康合格证明前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供应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