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离婚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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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 婚姻终止 离婚是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为 。我国婚姻法将离婚制度分为我国婚姻法将离婚制度分为登记离婚制度登记离婚制度和和诉讼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离婚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离婚纠纷处理的程序和原则,离婚法律后果离婚法律后果。v解除婚姻关系有二条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有二条途径:v(1)行政途径,又称协议离婚。双方同意离行政途径,又称协议离婚。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双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方亲自到

2、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符合离婚的实体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符合离婚的实体要件、程序要件和形式要件,收回结婚证,要件、程序要件和形式要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宣告夫妻关系解除。发给离婚证,宣告夫妻关系解除。v(2)第二条途径是诉讼途径。当夫妻一方不第二条途径是诉讼途径。当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可通过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离婚的程序离婚的程序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登离婚登记程序记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离婚诉离婚诉讼程序讼程序 离婚离婚的两个原则的两个原则一、保障离婚自由一、保障离婚自由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或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离婚。应依法准予离婚。二、反对轻率离婚二、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离婚夫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引起夫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引起 法律后果,对家庭和社会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法律后果,对家庭和社会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v我国裁判离婚的法定条件我国裁判离婚的法定条件v(一)婚姻感情确已破裂(一)婚姻感情确已破裂v什么是感情确已破裂什么是感情确已破裂v 含义:含义:v(1)矛盾冲突由来已久,感情不是尚未)矛盾冲突由来已久,感情不是尚未破裂;破裂;v(2)积怨很深,彻底破裂,而不是某些)

4、积怨很深,彻底破裂,而不是某些方面的破裂;方面的破裂;v(3)是无可挽回的真正破裂,而不是虚)是无可挽回的真正破裂,而不是虚假的或主观臆想的破裂;假的或主观臆想的破裂;v(二)一方有严重过错及其他证明夫妻感(二)一方有严重过错及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情破裂的事由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5、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v我国裁判离婚的程序我国裁判离婚的程序v起诉与受理起诉与受理对离婚诉权的限制对离婚诉权的限制(1 1)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定 婚姻法规定: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这是对军

6、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在适用这一规定时应注意: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在适用这一规定时应注意:A A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干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战士。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战士。vB 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的一方,如双方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的一方,如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适用该项特别规定。提出离婚,则不适用该项特别规定。v C 现役军人不同意与其非军人的配偶离婚,如现役军人不同意与其非军人的配偶离婚,如没有重要理由,应调解不准离婚,如

7、确已感情破没有重要理由,应调解不准离婚,如确已感情破裂,确实不能维持夫妻关系,法院应通过军人团裂,确实不能维持夫妻关系,法院应通过军人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准以上的政治机关,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准予离婚。但应慎重,严格掌握。如系第三者插足予离婚。但应慎重,严格掌握。如系第三者插足破坏军婚家庭,则依法追究第三者刑事责任。破坏军婚家庭,则依法追究第三者刑事责任。v(2)对男女离婚起诉权的限制对男女离婚起诉权的限制 v婚姻法第婚姻法第34条规定: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8、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限。”这是从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这是从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特殊原则出发,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保护。v女方怀孕,可否离婚?女方怀孕,可否离婚?v案例:甲案例:甲,不务正业,经常赌博弄得家里吃不上穿不上,他妻子因劝他改掉坏毛病而多次遭到毒打。他妻子正怀孕,提出和他离婚,这在法律上允许吗?v评析:评析:女方正在怀孕,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婚姻法第27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

9、内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在怀孕和分娩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法律予以受理。至于是否允许离婚,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的法律后果 一、在身份关系上的后果一、在身份关系上的后果(一)配偶身份(一)配偶身份(1 1)再婚的权利和自由)再婚的权利和自由(2 2)相互扶养义务的终止)相互扶养义务的终止(3 3)相互继承权利的消灭)相互继承权利的消灭 (4 4)婚亲关系的消灭)婚亲关系的消灭(二)父母子女关系(二)父母子女关系1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一般原则、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一般原则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10、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任何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害这种权利或逃避这种义务。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害这种权利或逃避这种义务。2 2、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 (1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扶养为原则。)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扶养为原则。(2 2)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 3、子女直接抚养人的变更、子女直接抚养人的变更4 4、对子女的探望、对子女的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

1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二、财产关系二、财产关系(一)离婚后的共有财产分割(一)离婚后的共有财产分割 1 1、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婚姻法原则性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案例案例:章

12、于章于1991年到海南打工,年到海南打工,1993年底,章所打工的企年底,章所打工的企业因一起经济纠纷,一年多没给工人发工资,章便辞工回业因一起经济纠纷,一年多没给工人发工资,章便辞工回家。家。1994年年2月,章与丽结婚,月,章与丽结婚,1995年,章又跑到海南与年,章又跑到海南与他人合资办了一个公司,因流动资金吃紧,章见挣钱无望,他人合资办了一个公司,因流动资金吃紧,章见挣钱无望,便把公司交给合伙人,回到家分文没给妻子带回来,便把公司交给合伙人,回到家分文没给妻子带回来,1997年年7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月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后来,丽得知章有两笔款,一是后来,丽得知章有两笔款,一是199

13、4年年6月企业给章月企业给章补发的补发的2万元工资;二是万元工资;二是1997年年10月合伙人把海南公司卖月合伙人把海南公司卖掉,章分得掉,章分得10万元。她认为,自己有权分割这两笔钱,便万元。她认为,自己有权分割这两笔钱,便起诉到法院,而章坚决不让分割。起诉到法院,而章坚决不让分割。问:丽是否有权分割章的两笔钱?应当怎样分割问:丽是否有权分割章的两笔钱?应当怎样分割?经法院审理认定,第一笔钱虽是婚后所得,但经法院审理认定,第一笔钱虽是婚后所得,但是婚前挣来的,应属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是婚前挣来的,应属章个人财产,不能分割;第二笔钱虽是离婚后所得,但却是他们婚姻第二笔钱虽是离婚后所得,但却是

14、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应该享受和得到的财产权利,因此,存续期间应该享受和得到的财产权利,因此,法院把第二笔款进行分割,两人各得法院把第二笔款进行分割,两人各得5万元。万元。(二)(二)债务的清偿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三)经济补偿(三)经济补偿v1、经济补偿的发生v2、经济补偿的条件、性质v3、经济补偿的程序(四)生活帮助(四)生活帮助 离婚时,

15、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院判决。1 1、生活帮助的性质、生活帮助的性质 法律责任。由法律确认和保障法律责任。由法律确认和保障 2 2、生活帮助的条件、生活帮助的条件 3 3、生活帮助的办法、生活帮助的办法(五)离异父母与子女的财产关系(五)离异父母与子女的财产关系1 1、所需费用、所需费用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利和义务。(1 1)子女抚育费的负

16、担)子女抚育费的负担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 2)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子女抚育费的给付 期限:一般到期限:一般到1818岁为止。岁为

17、止。1616以上不满以上不满1818岁有其岁有其劳动收入,维持一般生活水平,可停止。劳动收入,维持一般生活水平,可停止。(3 3)子女抚育费的变更)子女抚育费的变更 根据父母给付能力和正当理由、特殊情况增根据父母给付能力和正当理由、特殊情况增加。加。2 2、子女对离婚父母的赡养、子女对离婚父母的赡养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3 3、父母子女继承权、父母子女继承权 该权利是亲子关系的一项内容,不因父母

18、离该权利是亲子关系的一项内容,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婚而消灭。案例案例:如何进行财产处理和解决子女抚养如何进行财产处理和解决子女抚养某甲(男)与某乙(女)经人介绍于某甲(男)与某乙(女)经人介绍于19801980年结婚,婚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后夫妻感情尚好,19811981年生一女儿。年生一女儿。19891989年,某甲当上经年,某甲当上经理后,与女秘书通奸,使夫妻关系开始紧张。某甲遂以双理后,与女秘书通奸,使夫妻关系开始紧张。某甲遂以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某乙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矛盾并未解婚,

19、某乙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矛盾并未解决,某甲甚至带女秘书到家里来鬼混,某乙还是不同意离决,某甲甚至带女秘书到家里来鬼混,某乙还是不同意离婚。某甲从婚。某甲从19901990年起,在外租房,长期与女秘书姘居,不年起,在外租房,长期与女秘书姘居,不回家,也不向某乙和女儿交生活费。某乙靠自己少量收入回家,也不向某乙和女儿交生活费。某乙靠自己少量收入维持母女生活,有时也不得不借钱生活。维持母女生活,有时也不得不借钱生活。19921992年某甲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某乙则坚持认年某甲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某乙则坚持认为,只要第三者不插足,夫妻关系仍能和好,坚持不离。为,只要第三者不插足,夫

20、妻关系仍能和好,坚持不离。法院查明:双方财产为一套家具及电视、冰箱等,在分居法院查明:双方财产为一套家具及电视、冰箱等,在分居时,某甲借债时,某甲借债30003000元,某乙借债元,某乙借债20002000元。元。问:问:1、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2、如判离婚,女儿归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如判离婚,女儿归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3、双方所欠债务应如何清偿?、双方所欠债务应如何清偿?分析分析 法院应判决某甲与某乙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应判决某甲与某乙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21、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第8 8项的规定,某项的规定,某甲与他人通奸、姘居,法院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甲与他人通奸、姘居,法院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某甲和某乙又分居某甲和某乙又分居3 3年,某甲又一次提出离婚,应年,某甲又一次提出离婚,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法院可以判决双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方离婚。如果女儿没有意见,应判决女儿随某乙生活,因为某如果女儿没有意见,应判决女儿随某乙生活,因为某乙长期与女儿共同生活,而某甲不尽父亲应尽的抚养义务,乙长期与女儿共同生活,而某甲不尽父亲应尽的抚养义务,并且其与女秘书通奸、姘居,说明其思想品德不良,不适合并且其与女秘书通奸

22、、姘居,说明其思想品德不良,不适合与女儿共同生活。由于女儿已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与女儿共同生活。由于女儿已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应征求她的意见。如果判决某乙与女儿共同生活,应判决某应征求她的意见。如果判决某乙与女儿共同生活,应判决某甲承担女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甲承担女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关于财产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思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思的规定,原则的规定,原则上应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所以,在上应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所以,在财产分割时,应给某乙较多的财产。财产分割时,应给某乙较多的财产。某甲与某乙分居期间,虽然双方都有债务,但其性质不某甲与某乙分居期间,虽然双方都有债务,但其性质不同。某甲所负之债系其个人债务,应由本人偿付。而某乙所同。某甲所负之债系其个人债务,应由本人偿付。而某乙所欠债务系为维持家庭生活需要所借,因此,属家庭债务,应欠债务系为维持家庭生活需要所借,因此,属家庭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付。以夫妻共同财产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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