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铁道交通规范大全》TB10120-2023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铁道交通规范大全》TB10120-2023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8.PDF(8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UD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准 T BTB 1 0 1 2 0-2 0 0 2 J 1 6 0-2 0 0 2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 e c h n i c a l c o d e f o r r a i l w a y t u n n e l w i t h g a s2 0 0 2-0 3-1 6 发布2 0 0 2-0 7-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 e c hn i c a l c o d e f o r r a i l wa y t u n n e l wi t h g a sT B 1 0 1 2 0-2 0 0 2
2、 J 1 6 0-2 0 0 2主编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 日 期:2 0 0 2 年 7 月 1日中国铁道出版社2003年 北京关于发布(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等 1 2 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 2 0 0 2)2 4 号 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 B 1 0 0 1 6-2 0 0 2),铁路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T B 1 0 0 7 9-2 0 0 2),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褂(T B 1 0 0 3 5-2 0 0 2),铁路隧道喷 锚构筑法技术规范(T B1 0 1 0 8-2 0 0 2),(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 B 1 0 1
3、2 0-2 0 0 2),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 B 1 0 2 0 2-2 0 0 2),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 B 1 0 2 0 3-2 0 0 2),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 B 1 0 2 0 4-2 0 0 2),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T B 1 0 2 0 9-2 0 0 2),铁路客车车辆设备设计规 范(T B 1 0 0 2 9-2 0 0 2),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所用电系统设计规范(T B 1 0 0 8 0-2 0 0 2),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人网工程施工规范(T B 1 0 2 2 2-2 0 0 2)等 1 2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 0 0 2年7月 1日起
4、施行。届时原 铁路工程设计节 能技术规定(T B J 1 6-8 6),(铁路特殊土路基设计规则(T B J 3 5-9 2),铁路隧 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T B J1 0 8-9 2),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 周 2 0 2-8 6,含1 9 9 6 年局部修订版)、(铁 路桥涵施工规范(T B J 2 0 3-8 6,含1 9%年局部修订版)、铁 路隧道施工规范(T B J 2 0 4-8 6,含1 9%年局部修订版)、铁 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T B J 2 0 9-8 6,含 1 9%年局部修订版)及 铁路客车 技术整备所设计规则(T B J 2 9-9 0)同时废止。对工程延续项 目勘
5、测设计中新老规范衔接问题,按 关于实施新发布 设计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技 1 9 9 9)8 8 号)办理。以 上标准由 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 中国铁道出版社和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组织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0o二年三月十六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铁建函【1 9 9 9)5 0 号文的要求,并参照铁道部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暂行规定(以 下简称 暂规)修编而成的。本规范共分 1 0章,另有 1 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勘测、设计、钻爆作业、揭煤防突、施工通风、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 容有:(1)对瓦斯隧道进行了科
6、学、合理的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的瓦斯隧道采用不同的设计标准和施工措施。(2)增列了关于“揭煤防突”的有关规定。(3)瓦斯隧道运营期间,隧道内 瓦斯允 许浓度由0.3%改为不得大于 0.5%。(4)修订了 钻爆作业、施工通风、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的有关规定。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 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枣山路2 3 号,邮政编码:5 5 0 0 0 3),并抄送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 号,邮政编码:1 0 0 0 3 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
7、释。本规范主编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 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白继承、罗 自品、张扯道、陆茂成、张风林、张开鑫、管健、熊祥雪、向贤鹤、康帆。3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勘测 ,5 3.1 一般规定 5 3.2 地质勘探与瓦斯测定 5 3.3 瓦 斯 预 测 与 评 估 64 设计 .7 4.1瓦 斯 隧 道 分 类 .7 4.2 衬砌结构 7 4.3 辅助坑道 ,9 4.4 运营通风 1 05 钻爆作业 1 26 揭煤防 突 1 4 6.1煤 层 超 前 探 测 1 4 6.2 揭煤前瓦斯突出 危险性预测 1 4 6.3
8、防 治煤与瓦斯突出 措施 1 6 6.4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 7 6.5 石门 揭煤及煤巷掘进 1 87 施工通风 2 0 7.1 一般规定 2 0 7.2 通风系统 ,2 0 7.3 通风设备 2 18 电 气设备与作业机械 2 3 8.1 一般规定 2 3 8.2 电缆.2 3 5 8.3 电 器与保护 ,.2 49 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 ,2 6 9.1 施工安全 ,2 6 9.2 事故预防及处理 3 01 0 质量 检验 及工 程验收 3 2 1 0.1 质量检验 3 2 1 0.2 工程验收 ,3 2附录A 煤的 破坏类型 分类 3 4附录B 瓦 斯自 动检测报 警断电装置的 安设要
9、求 3 5附录C 瓦斯测定仪检测质量的控制 3 7 C.1 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3 7 C.2光干涉甲烷测定器 ,3 9附录D 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 一 4 4附录E 瓦 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测定方法 4 5附录F 煤的坚固性系数测定方法 4 6附 录G 钻 屑 指 标 法 .4 8附 录H 综 合 指 标 法 .4 9附录J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瞬间解吸压力、钻粉量 测定方法 5 1附录K R”指标法 5 2附录L 独头坑道瓦斯涌出量的计算 ,5 3附录M 混凝土掺气密剂后透气系数测定方法 5 8本 规范 用 词 说明 .6 2 铁 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6 31 总则1.0.1 为
10、统一 铁路 瓦斯隧道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标准,使铁路瓦斯隧道建设符合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 适用于 新建铁路瓦斯隧道的 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1.0.3 铁路隧道勘测与施工过程中,通过地质勘探或施工检测表明隧道内存在瓦斯,该隧道应定为瓦斯隧道。1.0.4 瓦 斯隧 道施工期间,当发现有关煤与瓦斯的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资料,及时修正 设计。1.0.5 铁路瓦斯隧 道的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瓦斯g a s 从煤(岩)层内逸出的 各种有害气体的
11、总称,其主要成分为甲烷(c 1 4 4)o2.0.2 煤系地层c o a l f o r m a t io n 在成因上有共生关系并含有煤层(或煤线)的沉积岩地层。2.0.3 瓦斯工区 w o r k a r e a w it h g a s 地层含有瓦 斯的隧道施工区 段。2.0.4 吨 煤瓦斯含量 g a s c o n t e n t f o r e a c h t o n o f c o a l 每吨煤含 有的 瓦斯数量,系游离瓦斯与吸附瓦斯量之总和,以m3/t 计。2.0.5 瓦 斯压力 g as p r e s s u r e 隧道开挖前煤(岩)中瓦斯的原始压力。2.0.6 石门r
12、 o c k c r o s s-c u t 在与煤层走向 正交或斜交的 岩石水平坑道中揭煤时,开挖工作面 与煤层间的岩柱,其厚度一般取为1.5-2.0 m,当岩层松软、破碎时应适当增大。2.0.,岩柱roc k c o lu m n 岩石坑道开 挖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岩体,其厚度即开挖工 作面与 煤层之间的 垂直距离。2.0.8 石门揭煤 c o a l m i n i n g a t t h e r o c k c r o s s c u t 掘进石门和 煤层的全过程,它包括揭开石门、半煤半岩掘进、全煤层掘进,过完煤层等。2.0.,密闭门 s e a l in g d o o r 巷道中为隔
13、离瓦斯而安装的专用门。2.0.1 0 瓦斯检测断面 二s e c t io n fo r g a s d e t e c t i o n 2 坑道中设置瓦斯检测点的断面。2.0.1 1 瓦斯浓度 g a s c o n c e n t r a t io n 空气中 瓦斯占 有量与空气体积之比,以 百分数表示。2.0.1 2 瓦斯逸出 g a s e s c a p e d-从隧道围岩中或衬砌背后释放出的瓦斯。2.0.1 3 突出 e j e c t i o n 在地应力和瓦斯压力共同 作用下,破碎的煤(岩)与大量瓦斯从煤体内突然喷向开挖空间的现象。2.0.1 4 倾斜煤层d e c l i n
14、 e d c o a l b e d 煤层层面与水平面斜交的煤层,当倾角为8 0-2 5 0 时,称缓倾斜煤层;倾角为2 5 -4 5*时,称倾斜煤层;当 倾角为大于4 5 0时,称急倾斜煤层。2.0.1 5 煤层厚度t h i c k n e s s o f c o a l s e a m 煤层顶底板之间的垂直距离。厚度小于1.3 m的为薄煤层;厚度在1.3-3.5 m的 为中 厚煤层;厚度大于3.5 m的为厚 煤层。2.0.1 6 超前探孔 p ro b i n g d r i f t 为探明开挖工作面前方煤层位置及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的钻孔,简称探孔。2.0.1 7 预测孔 f o r e
15、 c a s t i n g h o l e 用以预测煤层各项突出危险性指标的钻孔。2.0.1 8 检验孔d e t e c t i o n h o le 检验防突措施是否有效的钻孔。2.0.1 9 排放孔 g a s re l e a s i n g h o l e 专门排放开挖工作面前方煤层中的瓦斯和缓解应力的钻孔。2.0.2 0 打钻动力现象 d y n a m i c p h e n o m e n o n 钻孔过程中大量的瓦斯、煤浆、煤粉、水从钻孔中喷出(喷孔、喷水)或高压瓦斯将钻杆向外推(顶钻)、夹钻、抱钻、顶水等现象。2.0.2 1 震动爆破 s h o c k b la s t
16、 i n g 在石门揭煤时,用 增加炮眼数量,加大 装药量等 措施诱导煤 3 与瓦斯突出的特殊爆破作业。2.0.2 2 微震动爆破 l o w v i b r a t i o n b l a s t i n g 用于揭煤的 一种低爆破力的 震动爆破。2.0.2 3 煤矿许用炸药 e x p l o s i v e p e r m i t t e d f o r o p a l m i n i n g 允许用于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地下工程爆破的专用炸药。2.0.2 4 气密性 a i r t i g h t n e s s 在一定的压力和时间条件下气透过混凝土的 程度,以 透气系数衡量。2.0
17、.2 5 透气系数 a i r p e r m e a b i li t y 在规定压力下,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混凝土的透气量。2.0.2 6 气密性棍凝土 a i r-t i g h t c o n c r e t e 透气系数不大于 1 0 一 1 1 c m/s 的混凝土。3 勘测3.1 一 般 规 定3.1.1 确定隧 道位置时,应经过技术经济比 较,绕避煤系地层及其他含瓦斯地层,难以绕避时,宜以较短距离通过。3.1.2 隧道穿越或邻近煤系地层和其他含瓦斯地层时,应开展瓦斯隧道的地质工作,其范围应较一般隧道适当扩大,内容适当加深,其成果应满足隧道设计和施工的需要。3.2 地质勘探与瓦斯
18、测定3.2.1 瓦斯隧道勘测时,应调查、收集邻近煤矿和油气田的既有资料,其内容包括:1 区 域性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有害气体的实测资料,油气田、气井资料及有关瓦斯赋存、突出的其他地质资料(含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煤系柱状图、煤层对比图、钻孔资料、井田 勘察报告、各阶段地质报告等);2 井田的 分布、开采水平、通风方式、瓦斯等级、采空区 范围、采煤及顶板管理办法、接替采区和规划采区的位置及范围等资料;3 有关瓦斯矿井通风和煤与瓦斯突出的历史记载和实测资料。3.2.2 瓦 斯隧 道的 地质工作除 查明 一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外,应着重调查和确定以下内容:1 隧 道的瓦 斯来源;
19、2 隧 道通过的 地层层序、年代、岩层种类及含煤地层的分布,煤层数及顶底板特征和位置,煤层厚度、倾角,隧道穿煤里程及长度;5 3 煤层的主 要物理性质和指标以及工业成分分析,包括颜色、光泽、重度、硬度、水分、挥发分、固定碳、灰分、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瓦斯放散初速度等;4 煤的自 燃及煤尘 爆炸 性判断,煤与瓦 斯突出 危险 性判断;5 采 空区 形态,接替及规划采区位 置及压煤量;6 煤层的瓦 斯带和瓦 斯风化带位 置;7 查明 形成瓦 斯的地质构造,包括煤层、油页岩层所处的构造部位,天然气的 生成、运移、储集、封闭条件及影响因素,地下水对天然气运移、储存的 影响。3.2.3 瓦 斯隧道除应按
20、一般隧道布置勘探工作外,尚 应适当增加钻孔,采取煤样和气样进行成分分析,并在现场进行瓦斯及天然气含量、涌出 量、压力等测试工作。3.2.4 工程地质报告应有专门篇章评述煤层、瓦斯和天然气的 情况,以 及瓦斯 地质分析、采空区及压煤量、邻近的 煤矿和 油气田、气井情况、隧道瓦斯严重程度预测及对工程的影响、建议技术措施等。3.2.5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进行地质复查工作。对于揭露的煤层,应取样复 测煤层的 瓦斯含量和其他有关参数,必要时应钻孔埋管实测瓦斯压力,以及通过通风和瓦斯检测计算全坑道的瓦斯涌出 量,根据 检测结果核对施工工区和煤系地层的瓦斯等级,必要时应进行修正,同 时应相应修改设计。3.
21、3 瓦斯预测与评估3.3.1 勘 测阶段应根据煤与瓦斯参数,结合施工方案、进度安排,分段分煤层预测隧道及辅助坑道的 绝对瓦斯涌出 量。3.3.2 勘 测阶 段应根据煤体结构及有关参数,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瓦斯隧道的瓦斯工区、含瓦斯地段的等级划分。3.3.3 高 瓦斯隧 道和瓦斯突出 隧道的设计阶 段应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内 容包括探煤、揭煤和防突的方法及措施、施工通风布置和必要的技术装备,以 及施工阶段的瓦斯检测、煤与瓦斯突出参考指标及要求等。6 4 设计 4.1 瓦斯隆道分类4.1.1 瓦斯隧道分为低瓦斯隧道、高瓦斯隧道及瓦斯突出隧道三种,瓦斯隧道的 类型按隧道内 瓦斯工区的最高级确
22、定。4.1.2 瓦斯隧道工区分为非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高瓦斯工区、瓦斯突出工区共四类。4.1.3 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 工区可 按绝对瓦斯涌出 量进行判定。当 全工区的瓦斯涌出量小于0.5 衬/m in 时,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 m 3/m i n 时,为高瓦 斯工区。4.1.4 瓦 斯隧 道只 要有一处有突出危险,该处所在的工区即为瓦斯突出工区。判定瓦斯突出 必须同时满足下列4 个指标:1 瓦斯压 力P 0.7 4 M P a(测定方法按附录D);2 瓦斯放 散初速度 P)1 0(测定方法按附录E);3 煤的坚固 性系 数f-0.5(测定方法按附录F);4 煤的破坏类型为皿 类及以
23、上(破坏 类型 按附录A).4.2 衬 砌 结 构4.2.1 瓦斯工区根 据其含瓦斯的 情况,可划分为非瓦斯地段和三级、二级与一级三种含瓦斯地段,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衬砌结构。含瓦斯地段的 等级应按表4.2.1 确定。襄4.2.1 瓦斯地段等级地段等级吨煤瓦斯含量(M 3/t)瓦 斯 压 力(MP a)0.5O.1 5 并 2.7,含泥量不大于3%,不得使用细砂;3 石子的最大粒径D _-5-7 -30.3-1.01 5-3 00-9 00-4 50-2 0 4 钻扎排放位置应 设在距煤层 垂距小小 于 3m 的升挖 工作面上;施钻时各孔应穿透煤层,并进人顶(底)板岩层不小于0.5m;5 钻孔排放
24、 布孔时,在煤层厚度 1/2 处的孔距不应大于2倍排放半径,一般孔底间距不大于2 m,并以 此计算各孔的角度和长度;6 当煤层倾角小、煤层厚、一次排放钻孔过长、俯角过大时,可采用分段分部多次排放,但首次排放钻孔的穿煤深度不得小于 1.0 m;7 瓦斯突出 工区,宜采用上下半断面长台阶法开挖,利用上部台阶排放下部台阶的部分瓦斯,其台阶长度应根据通风需要 1 6 和隧道结构安全性、围岩稳定性综合考虑确定;8 下部台阶瓦斯排放应采取下列措施:1)可在上部台阶底部打俯角孔排放;2)孔距与排距宜为 1.0 m;3)每排排放钻孔连线应与煤层走向平行;,排放 孔施工前应加强排放工作面及已开挖段的支护,防止坍
25、塌造成突出;1 0 排放孔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施钻,钻孔过程中 应有专人检查其角度和长度;1 1 排放孔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各种异常情况及动力现象,当 某孔施工中 动力现象严重,可暂停该孔施工,待其他孔施工完后再补贴该孔;1 2 每钻完一个孔应检测该孔瓦斯浓度,以 后每天进行两次,掌握排放效果和修正排放时间。6.3.4 钻孔过程中 应加强工作面风流及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检 测,当 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加强通风。6.4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6.4.1 防突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以确认防突措施是否 有效。防突措 施效果检验应 在距煤层2.O m垂距的 岩柱
26、以 外进行。6.4.2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宜按表 6.4.2中的方法之一进行。表 6.4.2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及临界值序 号检 验类型检 验 方 法检 验 指 标检 验 指 标 临 界 值1石 门揭煤防突措施效 果检验钻屑指标 法A h 2(P 8)2 0 0(干煤)、1 6 0(湿煤)K,(m L/(H mi.)0.5(干煤)、0.4(湿煤)钻孔瓦斯 涌出初速度 法g m(L/m in)4序 号 一 检验 类型检 验 方 法.R,指标 法续表 6.4.2 检 验 指 标检 验 指 标 临 界 值05-200煤巷 掘进工作 面防突措施 效 果检验K j.L/(g m in勺钻 屑指标法Ah
27、 x(P a)最 大钻屑 量(k g/.)6.4.3 防突效果检验指标的临界值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当 无实 测数 据,可 参照表6.4.2 所列指 标。检验结果其中 任何一项指标超 标,或在打检验孔时发生喷 孔、顶钻、夹钻等动力现象时,则认为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6.4.4 采用一次性排放时,应检验工作面前方上、中、下、左、右各部位的排放效果;当采用分段分部分次排放时,每次只检验排放部位的排放效果。.5 石门揭煤及煤巷掘进6.5.1 揭煤前应进行石门揭煤设计,其内容包括:揭开石门、半煤半岩等各阶段施工方法、支护手段、组织指挥、抢险救灾方案及安全措施等。6.5.2 采 用 震 动
28、放 炮措 施 时,石门 开 挖 工 作面 距煤 层 铂最 小 垂距是:急倾斜煤层2 m、倾斜和缓倾斜煤层 1.5 m,如果岩层松软、破碎,还应适当 增加垂距。6.5.3 石门揭煤宜用微震动爆破法。6.5.4 不同倾角、厚度的煤层可用下列方法揭煤:1 急倾斜和倾斜的薄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穿煤层 全厚;2 急倾斜和 倾斜的中 厚、厚煤层,一次全断面揭人煤层深度宜为1 一1.3 m;3 缓倾斜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开岩柱。当倾角小于1 2 0,岩柱水平长度大时,可刷斜面揭开煤层。6.5.5 在半岩半煤和全煤层中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1 8 1 揭开煤层后,应检验开挖工作面前方 1 0 m上、中、下、左、
29、右范围内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如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可掘进5 m,再检验l o m,再掘进5 m,即 应始终保持工作面前方有5 m的安全区。如任一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时,应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有效。2 每循环进尺不 宜超过 L o m,在全煤层中掘进应少钻孔、少装药,且必须采用电煤钻钻孔。3 在半煤半岩中 掘进应在岩石炮眼中 装药,其总药量为普通爆破药量的1/3 或1/2,煤层中 如煤质坚硬,需爆破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4 在软弱破碎岩 层或煤层中掘进,应采用超前支护或预注浆,防止坍塌,引起突出。5 爆破后应以喷 锚支护,及时 封闭瓦 斯。6.5.6 仰拱应先施工,保证拱、墙、仰拱衬砌形成闭
30、 合整体。6.5.7 煤系地层设防 段的二次模筑衬砌应预留注浆孔,衬砌完成后应及时压浆,充填空隙,封闭瓦斯。7 施 工 通 风7.1 一 般 规 定7.1.1 瓦 斯隧 道的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全隧道和各工区的施工通风设计,并考虑各工区 贯通后的 风流调整和防 爆要求。7.1.2 瓦 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高瓦 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便携式瓦检仪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救护队。瓦斯自 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安设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7.2 通 风 系 统7.2.1
31、 非瓦斯工区的 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压人式或混合式。低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也可采用巷道式。7.2.2 高瓦斯工区和 瓦斯突出 工区,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巷道式。7.2.3 瓦 斯隧 道各工区 在贯 通前,应做好风流调 整的准 备工作。贯通后,必须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2.4 瓦斯隧道各开挖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7.2.5 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必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 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独头坑道瓦斯涌出量计算可按附录 L规定进行。2 0 7.2
32、.6 按瓦 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时,对于低瓦斯工区,应将洞内各处的瓦斯浓度稀释到0.5%以下;对于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其长度较大的独头坑道,应将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 0.5%以下;平行导坑仅作巷道式通风的回风道时,其瓦斯浓度应小于0.7 5%.7.2.7 瓦 斯隧 道施工中防 止瓦斯 积聚的 风速不 宜小于1 m/s.7.2.8 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积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可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等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方法,消除瓦斯积聚。7.2.,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
33、度。当停风区中 瓦斯浓度不超过 1%,并在压人式局部通风机 及其开 关地点附近1 0 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当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坑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7.2.1 0 采用 平行导坑作回风道时,除用作回 风的横通道外,其他不用的横通道应及时封闭。留作运输用的 横通道应设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7.3 通 风设 备7.3.1 压人式通风 机必须装设在洞外或洞内新鲜风流中,避免污风循环。瓦斯工区的 通风机应设两路电
34、源,并应装设风电闭 锁装置。当 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在 1 5 m i n 内接通,保证风机正常运转。7.3.2 瓦斯工区,必须有一套同等性能的备用通风机,并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7.3.3 瓦 斯突出隧 道掘进工作面附近的 局部通风机,均应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2 1装置。7.3.4 瓦斯隧道应采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管。风管口到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应小于 5 m.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02 28 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8.1 一 般 规 定8.1.1 隧道内 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人高瓦 斯工区和
35、瓦 斯突出工区。8.1.2 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8.1.3 高瓦斯工区 和瓦斯突出工区 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8.1.4 瓦斯工区内 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机电设备的 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不应大于 1 0 0 0 0 V;2 低压不应大于1 1 4 0 V;3 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 定供电电 压,在低瓦 斯工区 不应大于2 2 0 V;在高瓦斯工区和瓦 斯突出工区 不应大于1 2 7 V;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3 6 V o8.1.5
36、瓦斯工区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洞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瓦斯隧道内供电。8.1.6 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 气设备及其带动机械外露的传动和转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8.2电缆8.2.1 瓦斯工区内 高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固定敷设的电缆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用;2 移动变电站 应采用监视型 屏蔽 橡套电 缆;3 电缆应采 用铜芯。8.2.2 瓦斯工区内 低压动力电 缆的 选用应符 合下列规定:1 固 定敷设的电 缆应采用恺装铅包纸绝缘电缆、恺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2 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3 开挖面的电
37、 缆必须采用铜芯。8.2.3 瓦 斯工区内固 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恺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 矿用塑料电缆。8.2.4 电 缆的 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 缆应悬挂。悬挂点间的 距离,在竖井内 不得大于6 m,在正洞、平行导坑和斜井内 不得大于3 m.2 电 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需敷设在同一侧时,必 须敖设 在管子的上方,其间 距应大于0.3 m.3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1 m.高 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 缆间 的距离不得小于0.0 5 m.8.2.5 电 缆的 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 缆与电 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
38、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 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 气设备连接。2 在高瓦斯工区 和瓦斯突出工区内,电缆之间 若采用接线盒连接时,其接线盒必须是防爆型的。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8.3 电器与保护8.3.18.3.2瓦斯工区内的电气设备不应大于额定值运行。瓦斯工区内的低压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起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浸变压器。8.3.3 瓦斯工区 照明灯具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2 4 1 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 E M R型防爆照明灯;2 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 E X d 工型矿用防爆照明灯;3 移动照明必
39、须使用矿灯。8.3.4 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 0 A o8.3.5 瓦斯工区内禁止高压馈电线路单相接地运行,当发生单向 接地时,应立即 切断电 源。低压馈电 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 动切断漏电 线路的 检漏装置。8.3.6 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 工区内的局部通风机和 开挖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 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 段的 一切电源。8.3.7 为了防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人隧道内的 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 处装设避雷装置;2 由地面直接进人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 人(出)
40、的管路,必须在隧道洞口 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 处的集中接地;3 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 处装 设熔断器和避雷 装置。8.3.8 隧道内3 6 V以上的和由于 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下列要求:1 接地网上任一 保护接地点的 接地电阻 值不得大于2 n;2 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间的保护接地,所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 1 n。9 施工安全及事故处理9.1 施 工 安 全9.1.1 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9.1.2 瓦 斯隧道 应建立专门 机
41、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 设施。高瓦斯工区及瓦斯突出 工区应配备救护队。9.1.3 在揭开有 煤与瓦斯突出 危险的煤层时,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 开 挖工作面出现下列煤与瓦 斯突出预 兆时,应立即 报警,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 源,并上报有关部门。1)瓦 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异味 等;2)开 挖工 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 破裂声明显、响煤炮、掉碴、支护严重变形;3)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 硬变软,厚度与倾 角发生变化,煤由 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 出 现断 裂、波状起伏等;4)钻孔时 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
42、现象。2 石门揭煤爆破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至洞外。在煤层中开挖时,可在洞内远距离爆破。3 揭煤爆破1 5 m i n 后,应由救护队 员配戴防毒面具或自 救器到开挖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 3 0 mi n 后,由瓦检人员检测 2 6 开 挖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开挖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1.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通知工地负责人允许施工人员进洞。4 揭煤时,主风机正常运转,备用主风机及二路电源应保持待启动状态。5 揭煤工作应由 揭煤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揭煤时救护队员 及设备在洞口 待命,一旦
43、发 生险 情立即 抢救。9.1.4 在瓦斯隧道顶部进行作业时,应随时检测作业范围的瓦斯浓度,尤其应注意检测塌空区、拱顶、脚手架顶、台车顶 等易于形成瓦斯积聚且风流不易到达的地方,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 衬,浓度大于2%时,附近2 0 m范围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9.1.5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开挖过程中,除加强通风外,放炮 前后在开挖工 作面附近2 0 m内必须喷 雾洒水。9.1.6 高 瓦斯工区 及瓦斯突出 工区,不应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切割等工 作。当情况特 殊不可 避免时,在焊接、切 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 0 m范围内,风流中 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44、%,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应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 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 后方可结束作 业。9.1.7 隧道内 瓦斯浓度限 值及超限 处理措施应符合表9.1.7 的规定。表 9.1.7 健道内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序号地点限 值超限处理措施1低 瓦斯工 区任意处0.5%超限处2 0.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 因,加强通 风监侧2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1)2.0%超限处附近2 0.停工,断电,撤人,进行 处理,加强 通风3开挖工作面风流中1.0%停止电钻钻孔1.5%超限处停工,撤人,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加强通风等4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1.0%停工、撤人、处理续表 9
45、.1.7序 号地点限 值超限处理措施5放炮地点附近2 0.风流中1.0%严禁装药放炮6煤层 放炮后 工作面 风流 中1.0%继续通 风、不 得进人7局 扇及电气 开关 1 0.范 围内0.5%停机、通风、处理8电 动机及开关附近加m范围内1.5%停止运转、撤 出 人员,切 断电 源,进 行 处理9竣工 后洞 内 任 何处0.5%查 明渗漏 点,进 行整治9.1.8 在高瓦斯工区和瓦 斯突出工区 施工期间,应利用避车洞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所内应有安全 设施和足够数 量的自 救器。9.1.,机电 设备应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规定:1 瓦斯工区使用的 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 源
46、的设备,应采用防 爆型,当 采用非防 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 0 m范围内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a 2 安装后的机电设 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3 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路、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 斯浓度超限与 供电的闭锁、局扇与 供电的闭 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无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散接头,有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4 电 动装碴、开挖等 作业机械在操作中,防爆开关表面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5 瓦斯工区 使用蓄电 池机车应遵守下列规定:1)司 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 动机电 源;2)机车和矿车必须定期检查和维
47、修,保证防爆性能良 好;3)机车的闸、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电气部分失 去防爆性能时,不得使用该机车。蓄电 池机车及矿灯的 充电 房应距洞口5 0 m以 外。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孟U7尚 应按规定的 周期进行检查,其检查周期应符合表 9.1.9 的规定。表9.1.,机电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周期序 号检查项目周期备注1使用中的防爆机电设备的防爆性 能每 月一次专 职 电工 应 每 日检 查 外 部 一次2配 电系统 继 电保 护装 置 检查、整定每半年 一次3高压 电缆 的泄漏 和耐压试 验每 年一次4主要 机电设 备绝缘 电阻检查每月 一次5固 定 敷设 电缆的绝
48、 缘和外部 检查每季 一次外观 和 悬挂 情 况 由 专 职 电工每周 检查一 次6移动 式机 电 设 备 的橡胶电缆 绝缘检 查每月 一次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每班检 查一次 外表有 无破损7接地 电阻侧 定每季 一次8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投 人运行 前侧定9瓦斯检侧仪器仪表1 0 d 一 次检查 校正 方法见 附录 C9.1.1 0 瓦 斯工区施 工应遵守下列防 火安全规定:1 消防设施:1)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 中应经常保持不小于2 0 0 矽 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 压;2)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 1 0 0 m设 置一个阀门(消火栓);
49、3)瓦斯 作业区内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持 良好状态。2 火源管理:1)严禁火源进洞,洞口、洞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 0 m范 围内不得有火源,当通风机房不在洞口 作业场内时,需另制订防火措施;2 9 2)瓦 斯工区 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 检查人员检查确 认无火源带人洞内。3 易燃品管理 1)瓦 斯工区内 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应及时运出 洞外,不得洒在洞内;2)瓦 斯工区内待用和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 须 存放 在密闭的 铁桶内,并由 专人送到洞外处理。9.1.1 1 瓦斯工区进洞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 进人瓦 斯隧 道的 人员必 须在洞口 进行登记;2 严禁穿着易于 产
50、生静电的 服装进人瓦 斯工区;3 进人瓦 斯突出 工区的 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自 救器。,.2 事故预防及处理9.2.1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订抢救方案。,.2.2 瓦斯工区 处理塌方、冒 顶应遵守 下列 规定:1 对塌方体上方聚积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除;2 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3 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2.3 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 定:1 瓦斯爆炸引 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2 电 气设备着火时,应首 先切断电源;3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