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ppt

上传人:wuy****n92 文档编号:80431731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PPT 页数:7 大小:313.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ppt(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 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港营业部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 度的通知度的通知 国发国发201035号号 l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

2、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 2010103 2010103号号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

3、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200

4、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25号l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的规定,对外资企业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从所属期12月开始缴纳)l在境

5、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外企业和个人在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以上文件,外资企业需注意:根据以上文件,外资企业需注意:l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l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政策的通知(苏地税发2005151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后,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按国税机关正常审核出l具的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注明的“免抵税额”、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建议调整通知上注明的免抵税额、国税机关审核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补征税通知单上注明的“应补增值税”税额确定,申报缴纳期限为国税部门审核批准的次月15日之前。l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经济技术开发区税率为7%。l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l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如有南京市人民政府发放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优待证地方教育费附加暂免征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大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