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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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_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20_年8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_州人民政府关于20_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该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州

2、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对保障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调研,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县市和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州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政府性基金超范围编制收支预算项目的问题,下一步通过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行整改,在20_年的调整预算中对相关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二是对代编预算较大未能完全执行的

3、问题,已将未执行完毕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和审核,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统筹使用,督导部门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促进预算项目的编制细化。四是对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和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机制,20_年已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州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今后杜绝超预算的发生。(二)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1.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一是要求执收单位核实预算收入来和性质,按照规定的收入科目入库。二是全面清理州级历年非税账户待查资金,已对待划转的非税收

4、入进行了清理收缴。2.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方面,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有效盘活。二是对于清理存量资金形成的二次沉淀问题,进一步加大盘活力度进行清理。(三)州级决算编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科目超预算下达的问题,州财政已收回多下达的资金,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州对县配套补助资金因列支不规范造成州级支出未执行完毕的问题,在20_年预算调整时已在“补助县级支出”科目中进行单独列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四)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州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

5、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20_年度州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绩效评估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单位在填报预算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纳入考核,同时探索采取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20_年州级招商引资项目和20_年州级极贫乡镇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下一步全面做好预算绩效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外,州财政局还采纳了审计建议,拟定了_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五个务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州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三保”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和预算单位政府收支

6、行为。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审计整改的州水务局、州民政局、州交通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等6个州直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整改。截至2021年7月底,通过上缴国库、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并警示约谈责任人员1人。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预算、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6个单位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同时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费用。二是将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支出资金上缴。三是3个单位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建立派车制度,并承诺不再借用下属单位车辆。2.关于3个单位未将全部收支

7、纳入账务核算,在往来款核算收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1个单位还建立了上级专项资金专账进行核算。3.关于3个单位报账不规范,缺乏原始支付依据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报销凭证真实完整。4.关于4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资产进行清查,并补记相关账务。5.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清收清缴非税收入的问题,目前已清缴入库14.55万元。6.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数据编报还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下一步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严格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7.关于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此外1家单位将虚报差旅费套

8、取的资金已全额缴入国库,1家单位对在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全额退回违规领取的薪酬。三、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审计整改的10个县(市)通过追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促进闲置资金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采取警示约谈、预防提醒谈话、警告等方式处理处分19名责任人,制定和完善制度6项。一是对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相关县已采取原渠道归还资金、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警示约谈11人,预防提醒谈话4人,警告2人。二是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未有效执行利益联结机制问题,相关县与贫困户签订补充协议等,建立完善利益

9、联结机制。三是对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采取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和统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方式进行整改。四是对抽查发现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未发挥应有效益和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相关县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7月底,警示约谈责任人员2人,出台政策措施4项。五是对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进展缓慢等问题,相关县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确需调整项目的及时进行调整,截至2021年7月底,推进项目建设完工62个,调整实施项目22个,停止实施项目31个。六是对“特惠贷”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采取清收超额发放贷款、收回多享受贴息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

10、,截至2021年7月底清退财政贴息资金7.99万元,追回贷款3,757.8万元。七是对产业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存在账务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和涉及的“小金库”进行清查。(二)省级极贫乡镇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贫困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退回了易地扶贫搬迁户重复享受的危改补助9.75万元,10户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放弃享受危改补助,清退1户四有人员保障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强化基础信息的共享完善,切实将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此外还兑现危改补助28.36万元,补发生态护林员工资74.36万元。二是对脱

11、贫攻坚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项目未实施造成脱贫攻坚资金闲置等问题,相关县采取促进闲置资金拨付和调整项目等措施整改。三是对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县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四是对未按规定招投标、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相关县已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8.75万元。五是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六是对抽查发现2个项目因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已经加强了相关项目的后续管护,出台了相应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此外,对基层农村产业合作社在资金管理中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以及个别公款私存问题,相关县已对合作社的账务进行清理

12、清查。(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2,650万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2,373.1万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53,794.49万元。下一步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对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问题,相关县已将14.5亩土地进行招拍挂,并对剩余未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积极向上级申请用地指标,组织编制申报要件,申报土地用地手续。三是对违规分配公租房问题,相关县市已对违规分配的公租房进行清退,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四是对违规使用公租

13、房问题,相关县市采取收回公租房的方式进行整改,已收回257套违规使用的公租房。五是对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问题,相关县积极筹措资金将用于其他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的财政资金归还财政。六是对违规扩大范围将市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街区或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等造成的拆迁安置纳入棚改范围问题,相关县已将上述项目涉及资金归还原渠道。(四)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州本级和相关县少报、多报拖欠账款以及新增拖欠和未及时清偿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县采取调整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7,203.57万元。(五)领导干部自然资资产责任审

14、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远县、施秉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1.关于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督促18个砂石场和1条通组公路完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二是对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分析p ,对不需要占补平衡的,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并做好土地复垦方案,对需要占补平衡的,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案。2.关于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的问题,一是为13个砂石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二是4家矿山已经停产。此外,相关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对采矿权范围进行调整,禁止在限制开采区进行采矿。3.关于未按规定使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87.8万

15、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同时对未完全征收的非税收入84.98万元进行收缴入库。4.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正常运行。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拆除违规建筑2处,确保景区两违建筑零增长。三是督促做好1家企业滞留废渣处置工作。5.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关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县域内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摸底统计和监管,将全县二类以上汽修企业13家纳入全县汽修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完成5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剩余1家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即

16、可备案。三是完成3个企业实施的项目全部批复登记。四是拟定复垦复绿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对完成复垦复绿通过验收的矿山企业依法退还保证金。(六)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据实调整工程价款。二是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项目资金。三是对无依据发放项目管理津补贴问题,责任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项目管理津贴。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编制不规范,相关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造成的

17、对象不精准等问题,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二是有些问题涉及部门较多,外部环境复杂,整改时需要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因地方财力薄弱,部分专项资金等已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贷款本息等,短期内无力归还原资金渠道,需分期逐步归还,还有一些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因地质地貌多样,治理方式复杂,加之部分废弃矿山责任主体已消失等,需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对违规发放政策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情况也较为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清理。三是有些问题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并杜绝,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以前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部分产业项目实施绩效不佳等问题。

18、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州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并予以落实到位。一是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缩短相关流程,尽快整改到位;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或涉及部门协调、政策完善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稳步推进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问题整改的实效。三是建章立制。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p 问题的根,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

19、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忠诚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全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思想有深度!接地气!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介绍了50个中央部门及其270个所属单位的审计结果。自设项目违规收费2亿“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刘家义介绍,50个中央部门及其270个所属单位,挤占挪

20、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但仍存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用于发放补贴、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等问题。“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刘家义说,国土资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此外,还发现7.7亿元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

21、43.94亿元。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刘家义说,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10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 “从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2021年各部门决算编报比较规范。”刘家义说,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使决算草案部分内容不够准确,涉及部门36个、金额14.19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0.09。对其中1.39亿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他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铁道部9处房产未评估按1元价值核算【问题】 2021年,铁道部通过所属工程管理中心申请的中国铁路“走出去”专项预算5

22、00万元,实际未执行。2021年,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10.13万元。 2021年至2021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铁道部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具体是:已处置行政房产账面价值89116.09万元,未按规定核销;建筑面积共22471平方米的5处行政房产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建筑面积共7006平方米的另9处行政房产未进行资产评估,均按1元价值核算。2021年至2021年,铁道部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所属机关服务局出租214处行政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共7014.0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

23、理规定上缴。2021年至202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部分房产及配套设施对外出租,取得出租收入共11370.38万元;另将22套房产无偿出借给铁路施工企业及物业保安使用。【整改】 目前正在组织整改。 人社部会议每人每天最高1000元【问题】 2021年,部本级31个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支出平均为554元,最高的超过1000元,超标准支出金额共133.24万元。2021年12月,部本级在未按合同约定验收项目成果的情况下,就将两个专项的合同尾款32万元先行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2021年,所属高培中心和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员经费实际支出2349.39万元,超出预算680.53万元。2

24、021年,所属社保中心部分劳务费支出所附的领取单不规范,涉及金额19.28万元。【整改】 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 教育部10高校5亿收入未上缴【问题】 2021年,所属科技发展中心6月收到部拨博士点基金预算资金3亿元,但至12月30日才向承担有关课题的高校拨付2.91亿元。2021年,所属北京邮电大学等3所高校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设备购置和教学费用等基本支出2406.74万元。 2021年,所属部分高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不严格。其中:所属10所高校未按规定上缴各项收入共58677.74万元;北师大未将5个网络教育学习中心所收学费246.63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和按规定上缴。【整改】

25、 10所高校已将学费收入等58677.74万元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科技部10项目未入库涉及15亿【问题】 2021年,部本级申报和承担的45个项目中,有10个未纳入项目库,涉及金额153400万元。其中,年中追加的3个项目无申报文本,涉及9650万元。2021年和2021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分别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2021年,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将正式成立前企业捐赠价值22.31万元的1辆汽车登记在管理人员个人名下,至2021年底仍未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整改】 已纠正使用不规范票据问题,其他问题正在整改。 工信部未报

26、预算发放津贴433万【问题】 2021年,部本级在未编报预算,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33.93万元发放津贴补贴。2021年,部本级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并分别获得两个项目专项资金166万元和120万元。2021年,所属软促中心通过签订虚假设备租赁合同,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416.2万元转移至两家民营企业,在扣除37.27万元手续费后将余额以服务费名义转回部属其他单位。【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 国家民委3套商品房登记职工名字【问题】 2021年,委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支出共71.47万。 2021年,委本级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72.

27、40万元,其中多付票款13.69万元。2021年,委本级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部分团组出国,并用其开具的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162.38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将原值164.03万元的3套商品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2021年8月出售其中1套得款205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未按规定计作收入。【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财政部多缴存住房公积金22万【问题】 202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未经批准在“科技重大专项”和“项目评审专项”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32.21万元。2021年,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在“科技重大专项”中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29.61万元。2021年,所属投

28、资评审中心多缴存住房公积金22.94万元,多发放防暑降温费15.23万元。由于实际拆迁费用大大超出概算,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三里河二区一号办公业务用房危旧房改造”项目立项后未能动工已近_年,至2021年底结存资金4998.32万元。【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土资部挪用资金1116万发津贴【问题】 2021年至2021年,部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挪用项目资金1116.25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其中,2021年发生333.52万元。 所属3家单位2021年以来会议费、劳务费等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票据,涉及金额142.97万,其中2021年发生86.52万。2021年至2021年,部

29、本级向所属法律中心等6个单位摊派会议费319.91万元,向所属地质博物馆等3家单位摊派出国(境)费14.19万元,其中2021年分别摊派20_.90万元和5.8万元。【整改】 挪用的部分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其他问题正在整改。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挪85万发餐补【问题】 2021年至2021年,所属单位在有关建设方案尚未批复情况下申报项目预算2亿元。由于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采购的设备无处安装等,至2021年底,已到账的1.07亿元中有620_万元闲置两年未用。2021年至2021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挪用“环境保护规划”等项目资金85.8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餐费补贴等。【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问题】

30、 中科院所属9个单位扩大科研经费等预算资金支出范围。 其中,2021年,地理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568.02万元。2021年,动物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20_6.08万元。 2021年,空间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1706.77万元。 2021年至2021年,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2021年,数学院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840万元。 2021年,电子学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729.75万元。 2021年,心理研究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等181.58万元。 【整改】 对

31、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和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了会计账目。农业部6干部违规持下属公司股票【问题】 所属规划院6名中层干部违规持有下属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股权191.98万元,2021年至2021年从这3家公司获取分红、报酬、奖励等共计231.82万元。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一直依托规划院的信誉、人力等资,从事与该院相同的农业工程咨询业务,2021年至2021年获取咨询业务收入2089.67万元。 2021年,所属规划院支付在编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奖263.2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 关于违规持股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做了书面检查,并将全额清退所持

32、股份。商务部六千万元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 2021年,商务部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共5941.38万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以合作办学方式出租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国有资产,至2021年6月已收租金2284万元。至2021年6月,所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的广州琶洲展馆二期工程等7个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计30.31亿元)已竣工使用3年,一直未办理竣工决算。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将部分出国办展业务交给民营企业承担,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整改】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文化部超编制多配

33、备44辆车【问题】 2021年,部本级所有项目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中发生办公设备、印刷、会议等政府采购支出共2331.59万元。2021年至20_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其中38.64万元已发放给部机关职工。2021年,文化部实有车辆94辆,其中超过核定编制配备使用44辆,目前仍有30辆未清退或处置。【整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已清退或处置超编车辆12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_元给领导购车两辆【问题】 2021年,委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超过预算范围的办公费、交通费和招待费等共1202.73万元。 2

34、021年,委本级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31.24万元。 2021年至2021年,所属宣教中心由下属北京仁宣信息有限公司以36.50万元购买1辆轿车,以0.2万元从下属中国人口音像出版社购买账面价值34.89万元的2辆轿车,归中心领导使用。【整改】 已收回部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责成所属单位将下属单位的车辆退还。中国人民银行违规列支人员经费逾2亿 【问题】2021年,所属重庆营业管理部等17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0912.24万元。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算资金5672.23万元。所属南京分行

35、等3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本级列支下属单位支出资金361.29万元。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3967.08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和支付办公经费等。 所属昆明中心支行等9家分支机构将固定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等890.7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整改】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纠正和整改,部分分支机构已将账外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体育总局奥体中心违规出租亿元房产【问题】 2021年11月,局本级向首都体育学院拨付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调研工作经费49.05万元,至年底有关调研工作并未实施。所属部

36、分单位扩大支出范围160.06万元。其中:所属北体大在购置国家队服务用车等项目中列支其他车辆购置支出38万元;北体大附属竞技体校在竞技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教师培训支出91.62万元、篮球场地修缮支出30.44万元。 2021年,所属北体大将总投资20_万元的学生公寓维修工程项目分拆为2个项目申报,以规避公开招标。2021年以来,所属奥体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价值9676.80万元的房产。 2021年3月和7月,所属北体大先后将在基本存款户定期存放的5000万元和3000万元转存至其他银行,未按规定在原开户银行办理。【整改】 对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

37、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国家宗教事务局 所属单位装70套盗版【问题】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227.28万元。其中,局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5.50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40.5万元;所属单位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86.78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属机关服务局的项目预算中编入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实际发生57.99万元,超出预算5.99万元。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安装使用的软件中有70套为非正版。【整改】 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民政部77万元

38、客车处置2.2万 【问题】所属爱之桥服务社2021年11月处置账面原值77.18万元的小型普通客车1辆,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财政部备案,2021年收到处置收入2.2万元。 2021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1万元。其中,部本级将会议费结余3.71万元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以会议费名义为机关服务局办理消费卡6.3万元,已消费1.2万元。【整改】 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信访局账面实有公车超编20辆 【问题】 2021年,局本级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安排内容以外的支出463.98万元。2021年6月,局本级取得房产拆迁补偿款1062.49万元,未按“

39、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2021年至2021年,局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保安及餐饮等服务事项连续3年均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合计1160.56万。至2021年底,账面实有车辆48辆,超编20辆。局机关分别于20_年11月和2021年8月起将两辆车辆借给所属北京国信宾馆使用,并承担借出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整改】 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已予以纠正;对违规出借车辆问题,已将借出车辆收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违规申报17亿预算资金【问题】 2021年,会本级未经批准扩大项目预算支出范围列支574.97万元,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车辆使用费等基本支出。2021年,会本级将应自筹的工程建设资金16.6亿元列为费用性支出预算申报,造成多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021年至2021年,所属中国国际商会未经批准组织境外职业资格考试,从中收取考试费1125.5万元。【整改】 对所属单位少计支出、决算报表与会计账册不符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第 18 页 共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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