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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意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快推进我市节约型城乡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节约型城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扩大典型示范引路,推进科技进步,强化节能标准和考核监管落实,促进节能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全面转型升级。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2011
2、年至2015年“十二五”期间,建成省级以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1个,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20个(其中三星级以上5个),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新建建筑在50%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100%的基础上,逐步实行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提升至60%以上,中心城区新建住宅中成品住宅的比例超过60%(科教新城区另行指定),乡镇超过40%。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均按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设计和建设。50%既有建筑结合旧城更新、老小区改造和建筑修缮达到建筑节能标准。三、保障措施(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是贯
3、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和造福人类的重要内容科学规划、依法监管和扎实推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二)加强典型示范引导。根据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功能定位,将科教新城作为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区。尽快完成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在区内按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全装修商品住宅等标准和要求,建成一批典型示范工程,推动建筑节能由单项工程示范向区域综合示范发展、由单项技术
4、示范向技术集成示范发展,实现发展理念、建设模式、体制机制三个创新,为其他新城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和科学依据。在全市新建项目中,选择一批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大面积办公商务楼和高档住宅小区项目,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形成一批星级绿色建筑,带动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我市欧美企业多的优势,在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的同时,加大建筑节能理念、技术的引进、吸收和消化,并在全市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上推广应用。(三)积极推广适用新技术。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建筑节能技术公告和节能推广项目目录,积极引导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和成熟的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经过本地工程
5、实践检验的绿色建筑先进适宜技术和产品,走本土化绿色之路。在近年来实践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复合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保温结构体系(简称CL建筑体系);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光纤)建筑应用一体化适用技术和地热、水热、空气源热泵等自然能源应用技术。大力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凡占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三同时”同步设计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过程中,积极推广使用外墙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和保温隔热玻璃窗等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和技术,防止因材料使用不当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广庭园立体绿化种植技术,提高绿化的生态效率。(四)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市政府设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每年由
6、财政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建筑节能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一次性奖励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完善墙改基金激励机制,建立起墙改基金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挂钩的征收、使用、返还机制。对于示范区内项目和被列入示范的重点项目,规划部门在土地拍卖前制定规划条件时可标明建筑节能的标准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评价要求,提高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管理节能项目并获取投资收益回报,不断培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交易服务市场体系。(五)健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实施、可行
7、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确保国家和省市节能标准规范的落实。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在编制规划和制定规划条件时,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对于经审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要按规范严格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或专项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房管部门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准销售使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加强对检测、生产单位的监管。(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是一项系统工
8、程和长期任务,一定要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推进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经信委、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由住建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责任及评价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各项考核指标,及时跟踪了解全市执行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机关部门协调配合,具体工作到人,形成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业务培训以及各项主题活动,在全市形成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