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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报告】副厅长关于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2009年12月24日)各位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体部署,我们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开拓创新、攻坚破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现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工作安排简要汇报如下: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一)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廉租住房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全省计划新建廉租住房390万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394.77万平方米,开工率达101.22%
2、。通过新建、购买、改造和棚改解决等方式,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0.2万套,总投资68.22亿元。2、租赁补贴发放实现扩面提标。全省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租赁补贴扩面提标任务,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相应提高了发放标准,新增租赁补贴10万户,占国家租赁补贴发放总量的八分之一,年底前全省将达到33万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22.49%。3、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超额完成。今年,全省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拆迁60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692.94万平方米,拆迁完成率达115.49%,总投资103.94亿元。仅今年,通过廉租住房建设、租赁补贴发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三
3、项工作,就使全省47.4万户、150余万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主要工作措施1、健全完善政策体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出台了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吉林省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破解了诸多难题。编制了吉林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解读,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政策解读会,统一了政策解读标准。各地也相应制定完善了各类配套政策。全省初步形成了从宏观指导到微观操作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多个兄弟省市前来学习借鉴。2、大力筹措建设资金。今年,省发改、财政、住房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到中央各类补助资金21.5亿元,资金争取额度位于全
4、国前列。省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落实补助资金6.5亿元,扶持力度前所未有。各地通过采取加大财政投入、政策性减免、市场化运作、个人出资等措施,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通过协调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中长期金融贷款30亿元,现已落实14.5亿元。3、探索创新住房保障模式。在国家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根据本省实际,深入研究论证,创新工作思路,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和“棚改解决廉租住房”的住房保障新模式,切实减轻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增加了保障对象财产性收入,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开创了住房保障工作新途径。这两项工作得到了李克强副总理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以及广
5、大住房困难群众的普遍欢迎。4、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和进度。我们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同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了三次全省范围的联合检查、验收,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保证了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5、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继续执行和完善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拆一还一”等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对个别不执行拆迁政策的被拆迁对象采取了行政和司法强迁措施,加快了拆迁工作进度。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轮候、公示程序,加快建立“双困
6、户”档案,及时发放租赁补贴。不断完善廉租住房分配制度,采取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实现了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感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部分市、县没有切实把住房保障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没有成立住房保障常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地方税费减免政策未得到全面落实,在电力收费、土地变更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难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资金配套压力大。特别是大部分地区集中连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完毕,剩下的棚改地块开发价值小,市场化运作难度越来越大。四是拆迁工作难度加大,个别被拆迁对象仍然存在“漫天要价”现象。二、2010年工作安排(一)健全
7、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吉林省廉租住房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和扶持政策,结合廉租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探索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切实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政策措施。同时,建立全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三级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程项目和保障对象数据库,实现省、市、县数据信息共享。(二)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在已完成2010年国家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申请工作基础上,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恳请省政府继续给
8、予大力支持,落实各项省级配套资金。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做好金融贷款工作。灵活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提供资金支持。(三)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廉租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质量。通过新建、购买、棚改解决等形式新增廉租住房7万套、315万平方米。利用租赁补贴结余资金加大购买、改造、租赁廉租住房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强化和完善廉租住房使用管理。二是争取国家2010年对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做好拆迁和回迁安置工作,规范建立棚改档案,提高
9、管理水平,确保完成600万平方米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启动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6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四是继续按照“三审两公示”制度,及时发放租赁补贴,完成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万户任务。(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档案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通过媒体、网站、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各类信息、各地好的做法、工作经验,继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2009年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是与发改、财政、国土、高法、税务、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推进组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衷心地感谢!2010年我们将在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把廉租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进一步改善全省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动和谐吉林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