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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意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整合我市农村客运资源,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立足我市客运行业实际,通过优化城乡客运网络布局,提高城乡客运集约化、组织化程度,全面提升道路客运的服务水平和生产效率,不断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促进我市道路客运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以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革为切入点,改
2、革现有农村客运经营和管理模式,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逐步建立相互衔接、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畅通有序、节能环保、方便快捷、服务高效、城乡一体的客运管理和运行机制。三、工作原则(一)政府指导。地方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二)行业指导。交通运输部门所属的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对实施过程进行行业指导。(三)市场化运作。客运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则操作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四)集约化经营。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一体化水平,引导客运经营者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提高农村客运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五)节能环保。鼓
3、励投放节能环保的公交车型,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从事营运。(六)惠民利民。在保证正常经营利润的前提下,合理下调票价,同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逐步降低群众出行成本。四、主要任务(一)强化规划统筹。科学制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城乡道路客运服务设施和运营线路,合理调控城乡道路客运资源。坚持“无缝衔接、方便换乘”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各种站点设施,统一规划功能层次合理的城乡客运网络,优化城乡道路客运网络衔接。(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地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的客观条件和需求特点,结合线路改造,统一规划建设标准适宜的乡镇客运站、停靠站。(三)完善农村客
4、运服务网络。采取综合措施提高乡镇和建制村班车通达率,提供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解决农村居民的基本出行问题。通过新批、改线、延伸现有农村客运班线,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和服务范围,提高建制村通班车率。支持“镇到村”农村客运网络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际,有重点、分阶段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四)加快试点进程。2015年年底前选择区域内城乡衔接紧密、运距短、班次密、客流量大、路况好的短途农村客运班线率先实行改革,通过试点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全面推广。(五)分批推进实施。对于运距短、班次密集、客流量适中、路况较好的农村客运班线,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对运距较远、路况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客
5、运线路,待时机成熟后进行分期分批推进。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指导意见,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既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城乡道路客运发展规划,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二)加强引导,稳步推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民生”的理念,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引导,努力争取经营者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可,稳步推进工作,积极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有利的工作环境。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