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控中心管理规定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监控中心管理规定2.docx(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银行监控中心管理规定(2)银行监控中心管理规定(二)为强化监控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强化内控管理、防治不法侵害和处理突发性事件中的促进作用,根据省联社和公安、银监部门的有关安全工作建议,融合本行的实际工作须要,特制订本规定。1、总行风险管理部就是监控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 总行监控中心值班实行24 小时3人专职评星值班。2、值班人员必须深入细致履行职责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操作方式规定,严禁耽误、旷工,严禁擅离职守,临岗必须维持衣着干净。3、监控中心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未经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未经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监控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向任何人员展示监控画面,严禁其他人员操作监控设备。因工
2、作需要查询、调阅视频资料的,须经职能管理部门领导或监控中心主任批准,登记备案后在监控中心由中心主任进行操作查询。4、不得调取与本岗职责毫无关系的视频资料,不得未经核准的人员调取、激活有关视频资料,不得喧哗,确保丰沛的精力,对屏幕墙显示器表明的画面实行精确、实时监控。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监控资料为本行的关键机密资料,本行所有人员(包含中心值班人员)严禁随意向外透漏监控中心边线、设备与防水设施布局情况、视频资料内容等机密情况,不许在监控室偷拍、摄像机。监控中心所有信息资料的对外公布,未经总行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的核准,任何人严禁擅自向外提供更多或公布。6、值守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3、监控的一般操作,由监控中心当日值班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方法、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操作。监控的特殊操作由总行职能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或按授权权限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违章操作。禁止随意拆卸、移动、挪用设备及设施,禁止随意调试监控、报警设备及改变设备的各种参数。不得私自使用设备、设施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不准擅自复制录像资料,不准删减录像资料,不准随意关闭设备、设施。经总行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关闭有关设备、设施、视频。7、不得专门从事与工作毫无关系的事情;严禁在监控中心区域内会客,长期直奔打电话、手机;值守期间不许看电视看书,不许站立睡;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污染物带进;不得在监控中心内抽烟;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监控中心内采用大功率电器和氨气。8、不得在监控设备操作台上放置腐蚀性、高磁性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设备、设施,保持设备、设施的整洁卫生。当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9、中心管理人员每月对远程监控设备运行环境进行维护和保养,并进行登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控、报警等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上报职能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10、维持监控中心值守较好的运转环境,操作台物品放置有序,不得放置水杯、食品等物品,其他部位物品放置必须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