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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方案】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全面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京办字201510号)以及市农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京农发201517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从2015年起,我区在11个乡镇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2015年底
2、前,全面扩大试点工作;2016年底前,全区力争完成总任务的80%;2017年底前,全区力争基本完成全部任务。二、工作原则各乡镇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要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农业部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通过民主协商合情合理作出具体规定。特别要注意防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侵害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并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二是坚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这一条原则至关重要,具体说来,本次确权登记颁证是要
3、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展开,应当以现有土地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对于确因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需要调整承包土地的,应当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策同意,并报区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组织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确权类型以及承包土地经营现状,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工作方案,不求齐步走,不搞一刀切。要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思路,分类推进。权属清晰的,先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权属有争议的,先调处解决,后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争
4、议未解决的,暂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四是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这次确权登记颁证的实施对象是郊区广大农户,是为农户确权登记颁证,农民满不满意是衡量工作成果的最终标准。因此,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村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三、工作流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八大步”、“十六小步”,即:前期准备(包括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清查档案)、权属调查(包括入户核实、制作底图、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公示审核、完善承包合同、
5、建立登记簿、核发证书(包括区级核查、颁发证书)、归档建库(包括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信息系统)、总结验收。(一)前期准备一是成立机构。各乡镇要建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担任组长,经管、财政、规划、司法、派出所、农办、林业、信访、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村级要成立由村干部、老党员等组成的具体工作小组。二是制定方案。各乡镇要按照中央和市、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并指导所辖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村级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充分讨论,形成决议,方案内容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具体技术办法以及如何处理实测面积与原土地承包
6、合同面积不一致等重点问题。三是宣传培训。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以及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的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召开乡镇、村工作动员会,积极开展乡镇业务人员以及村干部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和掌握工作要领。四是清查档案。依据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建立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清理档案登记表。(二)权属调查一是入户核
7、实。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及测绘公司人员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完善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并逐户签字确认。二是制作底图。以村为单位,以市国土局提供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制作工作底图,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三是外业调查。由村工作组人员组成的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现场共同指界并签字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由代理人指界的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委托书以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对实行确权确股(利)的土地,应由指界小组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指界并签字确认。现场指界后,
8、由调查人员在底图上标注,现场勾绘农村承包土地权属边界,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编码,形成调查草图,并通过图解法确定地块面积。对于面积过小、过于分散或因平整土地导致地界不清以及树荫遮蔽导致卫星遥感影像图不清晰的地块,通过图解法计算面积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实测法或农民群众认可的其他辅助办法解决,具体办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确定。对于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四是内业处理。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整理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公示图)以及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填写农户承包地面积确认公示表。采取确权确地的土地,根据调查结果,每个农户的若干地块都绘
9、制在一张图上,一户形成一张承包地块示意图;采取确权确股(利)的土地,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采取一地(块)多户的方式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即:将全部确权确股(利)地块形成一张承包地块示意图,相关农户都在每一承包地块上进行标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户代表名称标注,也可以采取编号附表的形式标注。(三)公示审核承包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农户承包地面积确认公示表经村经济合作社盖章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对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调查员应进行及时核实和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直至无异议为止。公示无异议后,由承包方代表进行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确认。填写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及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四)完善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承包合同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统一合同编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对此前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原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要进行补签、完善。新签、补签合同的发包方为村经济合作社,原以村委会为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发包方也要统一变更为村经济合作社。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经管站和区经管站各备案一份。本次确权登记颁证的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
11、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五)建立登记簿根据各乡镇政府审核上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及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完善后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正本和复印件、承包地块分布图、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等资料,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一式三份,区、乡镇、村各1份,并同时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进行备份。(六)核发证书一是区级核查。区政府成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核查小组,按照农业部及本市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核查。二是颁发证书。核查通过后,区政府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
12、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向农户颁发由市农委统一印制、加盖区政府印章、附有承包地块示意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原有相应权属证书作废的基础上,对权属证书由原有核发机关收回。(七)归档建库一是规范档案管理。依据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政农发201519号)及我区相关规定,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由区、乡镇经管站和各行政村负责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二是建立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及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市级统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
13、,区级建立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八)总结验收区、乡镇负责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对不合格、不规范之处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工作成果符合中央与本市要求,顺应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然后迎接市级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四、时间安排全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扩大试点阶段(2015年12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各级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即乡镇工作方案要报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级实施方案要报乡镇
14、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乡镇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稳步推进阶段(2016年1-12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各乡镇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底前,全区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力争完成80%。(三)基本完成阶段(2017年1-12月)重点解决争议,做到应确尽确,抓好收尾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6月)各乡镇对本辖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总结,区级对全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级相关部门将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包括我区在内的各区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
15、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区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村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按照市里要求区级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各乡镇、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我区将全部确权土地划分为3个区域,并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三家测绘单位,负责在整项工作中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协助乡镇、村完成相关工作任务。A区域为于家务乡、马驹桥镇、永乐店镇,由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B区域为西集镇、漷县镇、台湖镇,由北京帝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C区域为宋庄镇、张家湾镇、潞城镇,由江
16、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全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本次工作由区农委牵头,负责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区经管站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通州国土分局负责免费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等成果,并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管;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区档案局负责指导相关档案管理工作;通州公安分局负责确权人口的信息核对;市规划委通州分局负责相关城乡规划的确认;区园林绿化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权属确认工作;
17、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办负责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区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区妇联负责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区级实施方案并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各村开展相关工作。(三)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各乡镇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有关政策及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报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并予以答复,或向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机构请示后作出答复。(四)建立工作进度统计分析制度按照村、镇(乡)、区逐级上报方式,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各乡镇(村)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18、及时汇总、深入分析,每月25日前填报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月进度进度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五)强化监督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区级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和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依据国家和本市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检查验收办法。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完成后,由乡镇组织自查,区级组织核查,并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六)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加以调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七)落实经费保障,安全高效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央及本市有关规定,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我区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