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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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库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书包范文为小伙伴们精心整理了仓库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消防库房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1 篇一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

2、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

3、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实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

4、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

5、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各级商业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仓库警卫、消防及保管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禁止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

6、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责任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

7、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章火

8、源管理 第九条商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进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险品等库区及其他火险危险性大的库区、货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

9、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棉包、布包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

10、,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储存粮食、食糖、烟草、中药材等商品的库房,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11、。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第五章仓库和库存物资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生产区必须和生活区分开,对“大杂院”仓库和未能分开的老式仓库,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逐步调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统一安全组织,统一安排消防设施,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十条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每栋建筑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库房其储存商品的垛距、墙

12、距、梁距和主要通道的宽度可以适当降低,但要保持畅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易自燃商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员不准私自收存商品、物资。 第二十二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装卸机具、消防车(泵)必备用油,应放在确保安全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13、不准闲人进入库房。库内不准违章搭建货棚,若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六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竣工时,其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商业仓库应根据规模大小、建筑结构、商品特点等不同情况,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商业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要求,安装消防报警、灭火、监控、通讯、避雷等设备,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

14、用。 第二十六条仓库要建立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换药,严禁挪用。对怕冻设备,在寒冬季节应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并建立档案。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班(组)长、保管、警卫、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

15、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三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即“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业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竞赛和评奖的重要内容。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国

16、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商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仓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xx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公司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于每月前五天将上月所发生的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库、入库、结存等情况列表报送主管海关,并随附经海关签()章的“出口报关单”或

17、“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主管海关核实无误后,公司须将海关加盖印章的保税仓库报表归档备存。 公司可按客户要求向海关申请核准并在海关的监管下,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保税仓库对所存货物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门帐册,货物分类存放,加注标签,帐物相符。 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

18、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货物进口时已明确为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不允许存入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未经海关批准,在保税仓库擅自存放非保税货物的; 私自设立保税仓库分库的; 保税货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 若因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对公司进行处罚,或者构成犯罪的,海关依法

19、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仓库管理如何做好消防安全 篇四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短路、绝缘老化等; 3、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加强管理 4、按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通道等); 5、库房外要有消防车通道和有效的防范措施; 6、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据仓库的实际情况作以补充完善要求。 仓库防火要注意: 1、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2、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20、。 3、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仓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身体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 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

21、、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

22、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

23、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24、。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货物装卸单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

25、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

26、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相关范文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消防库房安全的管理制度【最新10篇】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9篇)仓库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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