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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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 版)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对拒不改正违法 排放污染物行为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 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 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 行为的种类。2 .排污许

2、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排污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 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组织龛杳.步现箕继续等法排被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8对未按照排污许 可证规定排放污 染物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政罚 行处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8对未按照排污许

3、 可证规定排放污 染物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政罚 行处(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 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 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一)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处每次5

4、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21对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处理企业擅 自关闭、闲置、 拆除或者不正常 使用污染防治设 施、场所的,经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 等行为的行政处 罚行政 处罚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许可工作。第二十二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有关

5、法律法规进 行处罚外,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一)擅自关闭、闲置、拆除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经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二)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22对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处理企业将 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提供或者委托 给无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处理资格 证书的单位和个 人从事处理活动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处理资格的许可工作。第二十三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

6、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23对伪造、变造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 处理资格证书等 行为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处理资格证书,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

7、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24对贮存、拆解、 利用、处置电子 废物的作业场所 不符合要求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

8、下罚款:(一)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 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 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24对贮存、拆解、 利用、处置电子 废物的作业场所 不符合要求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二)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 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三)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的;(四)未按规定记录经营

9、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 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五)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的;(六)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25对列入名录(包 括临时名录)的 单位(包括个体 工商户)擅自关 闭、闲置或者拆 除污染防治设 施、场所等行为 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违反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予以处罚:(一)擅自关闭

10、、闲置或者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二)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随意倾倒、堆放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三)造成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四)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分别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 八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依据水污染防治 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26对从事畜禽规模 养殖未及时收 集、贮存、利用 或者处置养殖过 程中产生的畜禽 粪污等固体废物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

11、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 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27对在禁止养殖区 域内建设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

12、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28对未建设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配套 设施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政罚 行处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 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 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

13、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29对将畜禽养殖废 弃物用作肥料造 成环境污染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 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一)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二)从事畜禽养 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 漏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实施主体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30对排放畜禽养殖 废弃物超标、超 总量或未经无害 化处理直接向环 境排放畜禽养殖 废弃物的行政处 罚行政 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

15、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 物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 气污染物的;3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6、或者 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 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31对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 测方案,或者未 将监测数据报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 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17、态环境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整治:(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31对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未制 定、实施自行监 测方案,或者未 将监测数据报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 等行为的行政处 罚政罚 行处(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 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四)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

18、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 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五)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六)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七)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 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 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 罚款。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32对向农用地排放 重金属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 量超标的污水、 污泥,以及可能 造

19、成土壤污染的 清淤底泥、尾矿、 矿渣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 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 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33对将重金属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

20、含量超标的工 业固体废物、生 活垃圾或者污染 土壤用于土地复 垦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 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杰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34对出具虚假调查 报告、风险评估 报告、风险管控 效果评估报告、 修复效果评估报 告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 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

21、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 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上述业务,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前款规定的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十年内禁 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位和委托人恶意串通,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 损害的,还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

22、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9对伪造、变造、 转让排污许可证 等违法行为的行 政处罚政罚 行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由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没收相关证件或者吊销排污许可证,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内不得 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C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0对排污单位隐瞒 有关情况或者提 供虚假材料申请 行政许可的行政 处罚政罚 行处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三条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核发环保部 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

23、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35对未单独收集、 存放开发建设过 程中剥离的表土 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二)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三)转运污染土壤,未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

24、终处 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四)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 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36对未按照规定实 施后期管理的行 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 管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

25、层级建议137对拒不配合检 查,或者在接受 检查时弄虚作假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杰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 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对未按照规定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

26、使用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杰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 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三)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四)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五)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未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 果进行评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有前款第三

27、项、第四项规定行为之一,情节严重 的,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 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的拘留。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138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39对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未按照 规定将土壤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报 地方人民政府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 备案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土壤污染重

28、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二)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的;(三)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备案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40对从事涉重金属 行业的单位超过 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 排放重金属污染 物的处罚行政 处罚1.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涉重金属行业的单位超过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重 金属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29、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41对土地复垦义务 人将重金属污染 物或者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用作回 填或者充填材料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 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 理措施,消除污染,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30、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42对土地复垦义务 人将重金属污染 物或者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用作回 填或者充填材料 的行政强制政制 行强1.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 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 理措施,消除污染,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43对因开发土地造 成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

31、、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 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 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44对不按照规定报 告有关环境监测 结果行为的行政 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规定报

32、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145对拒不接受放射 性污染检查或被 检查时不如实反 映情况和提供必 要资料的行政处 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 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46对拒不接受放射 性废物检查或在 检查时弄虚作假 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环

33、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 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 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47对拒不接受放射 性物品运输检查 或在检查时弄虚 作假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拒绝、阻碍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 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监督检查 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34、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 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48对未建造放射性 污染防治设施等 行为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 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149对违法生产、销 售、使用转让、 进口、贮存放射 性同位素和射线 装置以及装备有 放射性同位素仪 表的行政处罚行政

35、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 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实施主体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50对无许可证从事 放射性同位素

36、和 射线装置生产、 销售、使用活动 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二)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

37、、使用活动的;(三)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用 设施或者场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四)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五)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51对生产、销售、 使用放射性同位 素和射线装置的 单位变更单位名 称、地址、法定 代表人,未依法 办理许可证变更 手续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 更单位名称

38、、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152对生产、销售、 使用放射性同位 素和射线装置的 单位部分终止或 者全部终止生 产、销售、使用 活动,未按照规 定办理许可证变 更或者注销手续 的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部 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39、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辐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53对伪造、变造、 转让生产销售、 使用放射性同位 素和射线装置许 可证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154对伪造、变造、转 让放射性同位

40、素 进口和转让批准 文件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 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 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 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155对转入、转出放 射性同位素未按 照规定备案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政罚 行处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

41、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一)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二)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三)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 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实施主体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1对未按规定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 擅自开工建设的 行政处罚行政 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42、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 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 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 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 单位。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 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43、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 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 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 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 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

44、一责任层级建议156外位,关准全置标政 野同置有标安设性行 、性装家护出和射的力 外射线国防划域放为号 室放射照和求区的行医 在用和按全要护显等 对使素未安的防明志政罚 行处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 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生态环境

45、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157对未建立放射性 同位素产品台账 等行为的行政处 罚政罚 行处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 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 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一)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二)未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 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的;(三)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 放射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四)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 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生杰环境 主管部门省级设区的市序号事项名称权型 职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责任部门第一责任层级建议158对未按照规定对 废旧放射源进行 处理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行政 处罚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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