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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页/共64页案情介绍:2005年3月1日,浙江温岭的张先生驾驶一辆价值130多万元的宝马车从杭州返回台州。在途经沪杭甬高速公路时,路边山上一块石头突然坠落,砸碎了车前风窗玻璃,导致车辆失控撞向护栏。事故现场高速护栏被撕裂约10m长的缺口,车子撞得面目全非,张先生严重受伤,花去医疗费8万多元,并构成9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家人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取证核实,之后将事故车拖到4S店修理,经共同核定车辆损失为68万元。当年7月27日,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作出事故认定:张先生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无造成事故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山上石块坠落砸中驾驶室,直接导致车辆
2、失控碰撞护栏。此后,张先生和高速公路公司交涉此事。经过协商,双方在2005年12月底签订协议书:确认此次交通事故为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过错,高速公路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张先生23.8万元,其余损失和费用由张先生自负;张先生承诺得到补偿后,今后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与高速公路公司无关,不再追究其他补偿或责任。高速公路公司付了钱。案例13-1 车损人伤还要退保费 索赔走错程序车险会白买第2页/共64页2006年6月,张先生从保险公司获赔保险金54.8万元,其中家用汽车损失险53.8万元、驾驶人伤亡责任险1万元。张先生一算账,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80多万元,获得两家公司的补偿和赔偿共70多万元,自己亏了。但令
3、他感到更“亏”的是,保险公司“退赔”,自己竟被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07年6月底,保险公司对该路段经营业主高速公路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意外得知张先生在获赔保险金之前,已与高速公路公司达成相关协议。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张先生放弃对高速公路公司的请求赔偿权利后,不应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008年2月,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将张先生诉至台州市椒江区法院,要求张先生返还保险金。2009年初,一审法院支持保险公司的起诉,判决张先生退还保险公司保险金54.8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及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损失。张先生不服,向台州市中院提出上诉。第3页/共64
4、页案例分析:台州中院二审认为,第三人高速公路公司对该路段山案例分析:台州中院二审认为,第三人高速公路公司对该路段山坡没有采取有效的护坡和隔离措施,负有过错。张先生和高速公坡没有采取有效的护坡和隔离措施,负有过错。张先生和高速公路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可以认定是本案事故双方所涉路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可以认定是本案事故双方所涉及的相关全部义务的处置。因此,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但及的相关全部义务的处置。因此,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但保险公司赔给张先生的保险公司赔给张先生的1 1万元伤亡责任险属人身保险,无权要求万元伤亡责任险属人身保险,无权要求返还。故终审判决中仅剔除了这返还。故
5、终审判决中仅剔除了这1 1万元,其他事项维持原判,即万元,其他事项维持原判,即张先生应退还保险公司保险金张先生应退还保险公司保险金53.853.8万元。万元。台州市中院法官认为,张先生遭受车损人伤令人同情,遗憾的是台州市中院法官认为,张先生遭受车损人伤令人同情,遗憾的是他走错了索赔程序。因为他走错了索赔程序。因为保险法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来源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来源:2009:2009年年6
6、 6月月1717日日经济参考报经济参考报)。案例分析第4页/共64页案情介绍:案情介绍:20072007年郑州管城区的张女士驾驶的豫年郑州管城区的张女士驾驶的豫AC7AC7现代汽车发现代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定损该车修理费为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定损该车修理费为2405024050元,张女士将元,张女士将其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修理时张女士认为置换汽车部件耗时太其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修理时张女士认为置换汽车部件耗时太长,而且也未必是原厂配件,这样只要求修理部对其车损害部分长,而且也未必是原厂配件,这样只要求修理部对其车损害部分进行了修理。修理后,在张女士索赔时,保险公司声称,投保人进行了修
7、理。修理后,在张女士索赔时,保险公司声称,投保人报称的修理费用明显高于其修车实际花费的费用,因为张女士应报称的修理费用明显高于其修车实际花费的费用,因为张女士应该置换的汽车部件没有置换,拒绝赔付。张女士则认为,保险公该置换的汽车部件没有置换,拒绝赔付。张女士则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无依据,遂诉至法院。但其诉求未完全被支持,而是判决司拒赔无依据,遂诉至法院。但其诉求未完全被支持,而是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1104411044元进行理赔。元进行理赔。案例案例13-2 13-2 事故车辆定损后,车主应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索赔事故车辆定损后,车主应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索赔
8、第5页/共64页案例分析: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其宗旨是对投保案例分析: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其宗旨是对投保人发生事故后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降低风险。保险合同的性质人发生事故后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降低风险。保险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被保险人不会因为保险的赔付而有所受益。本案件中,张决定了被保险人不会因为保险的赔付而有所受益。本案件中,张女士在修理汽车过程中,违反女士在修理汽车过程中,违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和理赔程序的规定,和理赔程序的规定,应该置换的汽车部件不予以置换,也未将该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应该置换的汽车部件不予以置换,也未将该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其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单方变更保
9、险合同条款,构成了对司,其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单方变更保险合同条款,构成了对保保险合同险合同的违反。的违反。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应该按照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应该按照理赔书理赔书的规定的规定和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约定,全面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给自己增添的约定,全面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给自己增添安全保障。如遇情况有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到自身理赔安全保障。如遇情况有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到自身理赔程序的完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程序的完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案例分析第6页/共64页案情介绍:案情介绍:141141万的豪车刚买一个多月就发生事故,大修一番后万
10、的豪车刚买一个多月就发生事故,大修一番后花了花了8787万余元。此后,保险公司对此拒绝理赔,原因是车主的临万余元。此后,保险公司对此拒绝理赔,原因是车主的临时行驶证存在是否过期的争议需鉴定。时行驶证存在是否过期的争议需鉴定。西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西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庭审中,身为某公司董庭审中,身为某公司董事长的方先生诉称,自己于去年事长的方先生诉称,自己于去年2 2月月4 4日花费日花费141141万元购置了一台万元购置了一台奥迪奥迪A8A8轿车。同年轿车。同年3 3月月1717日,方先生驾驶该车在开发区某路段与日,方先生驾驶该车在开发区某路段与另一车相撞,导致该
11、车严重受损,维修花费另一车相撞,导致该车严重受损,维修花费8787万余元。万余元。据了解,方先生购车后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办理了全额保险,并据了解,方先生购车后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办理了全额保险,并支付了保险费支付了保险费3 3万余元,所以方先生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但万余元,所以方先生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但今年今年3 3月月3 3日,方先生等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方先生将保日,方先生等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方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保险理赔金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保险理赔金8787万余元。万余元。案例案例13-3 13-3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豪车大修花掉保险公司
12、拒绝赔偿豪车大修花掉8787万元万元第7页/共64页临时行驶证过期成临时行驶证过期成“病根病根”。被告保险公司当庭辩称,保险合同。被告保险公司当庭辩称,保险合同中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中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险人不负责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的临时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的临时行驶证可能过期,依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免赔。行驶证可能过期,依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免赔。保险公司当庭还向法庭提供该车
13、临时行驶证复印件,试图说明,保险公司当庭还向法庭提供该车临时行驶证复印件,试图说明,该临时行驶证的办理日期原为该临时行驶证的办理日期原为“2 2月月1111日日”,但后被人为篡改为,但后被人为篡改为“2 2月月1717日日”。临时行驶证的有效期为。临时行驶证的有效期为3030日,而撞车事故发生于日,而撞车事故发生于3 3月月1717日。也就是说,原告在临时行驶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违法日。也就是说,原告在临时行驶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违法上路行驶。庭审时,保险公司已经申请对该临时行驶证进行鉴定。上路行驶。庭审时,保险公司已经申请对该临时行驶证进行鉴定。第8页/共64页方先生在庭审时称,被告保险公司
14、起初是想进行赔付的。当时,方先生在庭审时称,被告保险公司起初是想进行赔付的。当时,4S4S店要为该车更换一个重要部件,需花费店要为该车更换一个重要部件,需花费2020余万元,保险公司提余万元,保险公司提出由其代为购买,可节省出由其代为购买,可节省1010万余元费用。方先生拒绝了这一提议。万余元费用。方先生拒绝了这一提议。此后,保险公司便开始拒绝理赔。这一说法遭到保险公司当庭否此后,保险公司便开始拒绝理赔。这一说法遭到保险公司当庭否认。认。此外,方先生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中山区人民法院对类此外,方先生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中山区人民法院对类似保险纠纷的判决,在该份判决中,保险公司输掉了
15、官司,对保似保险纠纷的判决,在该份判决中,保险公司输掉了官司,对保险人进行了赔付。但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险人进行了赔付。但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执法者对法律的认识也存在差别,所以该案例不能成为本案判决执法者对法律的认识也存在差别,所以该案例不能成为本案判决的标准。的标准。第9页/共64页案例分析:原告:临时行驶证是否过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案例分析:原告:临时行驶证是否过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因为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的相关免责条款为行为,因为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的相关免责条款为“发生交通事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故
16、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强,强调的是调的是“有有”或或“没有没有”的问题,而不是的问题,而不是“过期过期”或或“不过期不过期”的问题。的问题。“过期过期”或或“不过期不过期”是交警部门管理的范围,而不是是交警部门管理的范围,而不是保险公司管理的范围。保险公司管理的范围。被告:被告:“有有”或或“没有没有”应该是应该是“有效有效”或或“无效无效”之意,过期之意,过期的临时行驶证已经的临时行驶证已经“无效无效”,所以保险公司可免赔。对于此种争,所以保险公司可免赔。对于此种争议,原告方表示,根据议,原告方表示,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双方对格式的相关规定,当事双方
17、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存在争议,应偏向于不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理解。条款的理解如存在争议,应偏向于不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理解。案例分析第10页/共64页案情介绍:成都市民余先生打进热线反映:一年多前,他向人保案情介绍:成都市民余先生打进热线反映:一年多前,他向人保财险公司投保了奥迪车辆保险,保险金额为财险公司投保了奥迪车辆保险,保险金额为3636万元人民币。因为万元人民币。因为是新车,投保时并未领取车牌号码。余先生领取牌照后,因工作是新车,投保时并未领取车牌号码。余先生领取牌照后,因工作繁忙忘记了通知保险公司填写车牌号,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繁忙忘记了通知保险公司填写车牌号,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一直
18、没有通知他补充登记,于是一直没有通知他补充登记,于是“牌照号码牌照号码”一栏空白至今。一栏空白至今。今今年年9 9月,奥迪车出险,损失月,奥迪车出险,损失2222万元。余先生向人保财险提出索赔,万元。余先生向人保财险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认为余先生违反但保险公司认为余先生违反“特别约定特别约定”的补充告知义务,拒绝的补充告知义务,拒绝赔偿。赔偿。记者致电人保财险经办余先生车险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他透露,记者致电人保财险经办余先生车险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他透露,当初因余先生新车未上牌,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了特别约定条款,当初因余先生新车未上牌,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了特别约定条款,在保险单正本在保险单正本“特别
19、约定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内容为一栏中盖上了内容为“领取牌照领取牌照3 3日日内主动通知保险公司,过期不负保险责任内主动通知保险公司,过期不负保险责任”的红色长方形图章,的红色长方形图章,然而余先生在第二天便领到牌照的情况下,一直未告知保险公司然而余先生在第二天便领到牌照的情况下,一直未告知保险公司车牌号码。按照保险特别约定条款的内容,超过车牌号码。按照保险特别约定条款的内容,超过3 3日,这份保险日,这份保险合同就失效了,保险公司当然没有赔付的义务。合同就失效了,保险公司当然没有赔付的义务。案例案例13-4 13-4 客户忘登记车牌号客户忘登记车牌号 出险后人保财险公司拒赔车险出险后人保财险
20、公司拒赔车险第11页/共64页案例评析:据悉,根据案例评析:据悉,根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919条规定条规定 ,采用保险人提,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听完保险公司的解释后,余先生表示
21、,实际上履行听完保险公司的解释后,余先生表示,实际上履行“特别约定特别约定”的义务对他是轻而易举的,在公安机关核发牌照后给保险公司打的义务对他是轻而易举的,在公安机关核发牌照后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或者到保险公司填写号码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也不会个电话,或者到保险公司填写号码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也不会痛失保险赔款。痛失保险赔款。为此,李先生提醒投保人,履行为此,李先生提醒投保人,履行“特别约定特别约定”的义务是很必的义务是很必要的,只有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就能获得相应保护。要的,只有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就能获得相应保护。第12页/共64页案情介绍:每逢春节案情介绍:每逢春节,爆竹声响
22、是辞旧迎新的标志爆竹声响是辞旧迎新的标志,是人们喜庆心是人们喜庆心情的流露。然而爆竹声后情的流露。然而爆竹声后,停放在停放在“碎红满地碎红满地”旁的车辆旁的车辆,却成为却成为了的牺牲品。为被爆竹炸伤的爱车定损理赔了的牺牲品。为被爆竹炸伤的爱车定损理赔,就成为了车主们在春就成为了车主们在春节过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节过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市民张先生的爱车在今年春节就惨遭爆竹伤害市民张先生的爱车在今年春节就惨遭爆竹伤害,虽然事发后张先生虽然事发后张先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但肇事者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张先生在但肇事者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张先生在第一时间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第一
23、时间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心想自己投保了车损险心想自己投保了车损险,保保险一定能获赔险一定能获赔,可是当保险公司定损后却告诉张先生只能赔偿损失可是当保险公司定损后却告诉张先生只能赔偿损失的的7070,有有3030的免赔率。张先生感到非常困惑的免赔率。张先生感到非常困惑:车辆被爆竹炸伤车辆被爆竹炸伤后后,为什么有免赔率呢?于是张先生向保险专家进行了咨询为什么有免赔率呢?于是张先生向保险专家进行了咨询案例案例13-5 13-5 车辆被爆竹炸伤保险怎么赔车辆被爆竹炸伤保险怎么赔第13页/共64页案例分析:根据以上案例案例分析:根据以上案例,张先生的爱车被爆竹炸伤张先生的爱车被爆竹炸伤,多数保险公
24、多数保险公司在车损范围内会给予一定赔偿的司在车损范围内会给予一定赔偿的,但会有一定免赔率但会有一定免赔率,当然当然,也不也不排除个别保险公司会有拒赔的现象。那么排除个别保险公司会有拒赔的现象。那么,在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的在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的情况下情况下,其免赔率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其免赔率又是怎么规定的呢?车主必须为汽车投保车损险车主必须为汽车投保车损险,车损险里有一条规定:被保险车辆因车损险里有一条规定:被保险车辆因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要负赔偿责任。烟花爆保险公司要负赔偿责任。烟花爆竹的伤害属于此类。但此项同样设了竹的伤害属于此类。但此项同样设了30
25、3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张先生所遇到的情况正属于无主肇事围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张先生所遇到的情况正属于无主肇事,找不找不到第三方到第三方,因此保险公司只赔给张先生损失的七成因此保险公司只赔给张先生损失的七成,张先生需要自张先生需要自理损失三成。(来源:理损失三成。(来源:20092009年年2 2月月1010日日成都商报成都商报)第14
26、页/共64页案情介绍:焦小姐购买了一辆高尔夫,每天都把车停在小区停车案情介绍:焦小姐购买了一辆高尔夫,每天都把车停在小区停车场并每月支付物管几百元的停车费。去年底的一天,焦小姐上班场并每月支付物管几百元的停车费。去年底的一天,焦小姐上班时发现停放在小区的车丢失。焦小姐是新手,给车上的是全险,时发现停放在小区的车丢失。焦小姐是新手,给车上的是全险,车辆丢失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但被保险公司拒绝了。车辆丢失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但被保险公司拒绝了。保险公司称,按照规定凡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车辆被保险公司称,按照规定凡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车辆被盗不予赔付。因为上述场所对车
27、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盗不予赔付。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被盗还是被划伤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此,无论是车被盗还是被划伤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案例案例13-6 13-6 有保险也不赔有保险也不赔 停车场丢车或擦挂索赔停车场丢车或擦挂索赔第15页/共64页案例分析: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索赔。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案例分析: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索赔。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
28、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就诉诸法律,目前已于单方面推卸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就诉诸法律,目前已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来源:(来源:20092009年年2 2月月1111日日成都商报成都商报)第16页/共64页案情介绍:郑女士在丰台法院领到判决书,她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案情介绍:郑女士在丰台法院领到判决书,她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只因为在车辆过户后未及时转让保险单,郑女士在驾车发生交通只因为在车辆过户后未及时转让保险单,郑女士
29、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得不自己买单。事故后,不得不自己买单。20082008年年4 4月月1515日晚,郑女士驾车与一辆捷达车追尾,交通事故责日晚,郑女士驾车与一辆捷达车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孙女士负全责,并赔偿了对方任认定为孙女士负全责,并赔偿了对方35003500元。出事后,孙女士元。出事后,孙女士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条款,原车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条款,原车主上保险时,保险公司已将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一起交付,车虽过主上保险时,保险公司已将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一起交付,车虽过户到孙女士名下,保险单变更前的这段时间是中止时段,保险公户到孙女士名
30、下,保险单变更前的这段时间是中止时段,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司不能赔偿。案例分析:法院审理后查明,保险公司在保险单的重要提示一栏案例分析:法院审理后查明,保险公司在保险单的重要提示一栏中以及保险条款中均写明中以及保险条款中均写明:保险车辆转让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车辆转让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案例案例13-7 13-7 汽车转让保险未过户汽车转让保险未过户 保险保险“真空真空”出事车被拒赔出事车被拒赔第17页/共64页案例介绍:案例介绍:1212月月1212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财产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
31、法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佟某赔偿原告北京某进出口公司车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佟某赔偿原告北京某进出口公司车辆贬值费辆贬值费7.57.5万元、汽车修理费万元、汽车修理费165270.5165270.5元。元。原告北京某汽车进出口公司诉称:原告北京某汽车进出口公司诉称:20072007年年9 9月月2 2日日1111时许,公司时许,公司员工曹某驾驶一辆员工曹某驾驶一辆“保时捷卡宴保时捷卡宴”越野车,由东向西行至北京经越野车,由东向西行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与荣京东街十字路口时,由于此时东向西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与荣京东街十字路口时,由于此时东向西方向是红灯,曹某将车停止线
32、的机动车道内等候。东向西变为绿方向是红灯,曹某将车停止线的机动车道内等候。东向西变为绿灯后,曹某启动车辆正常行使至该路口中心线位置左右时,被告灯后,曹某启动车辆正常行使至该路口中心线位置左右时,被告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驶来,与曹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驶来,与曹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使公司所有的车辆严重受损。现要求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撞,使公司所有的车辆严重受损。现要求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330541330541元、迟延损失费元、迟延损失费5104051040元以及车辆贬值费元以及车辆贬值费1515万元。万元。被告佟某辩称:我认可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虽然交通队对此次被
33、告佟某辩称:我认可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虽然交通队对此次交通事故未认定责任,但是我有驾驶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准驾交通事故未认定责任,但是我有驾驶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准驾资格,且我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遵守了交规,没有闯红灯,故此次资格,且我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遵守了交规,没有闯红灯,故此次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例案例13-8 13-8 新车被撞,车主获赔贬值损失新车被撞,车主获赔贬值损失7.57.5万万第18页/共64页 案例介绍:法院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案例介绍:法院审理后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
34、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对此次事故做出责任认定,法院根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对此次事故做出责任认定,法院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事实及查明的事实认定:曹某与被告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事实及查明的事实认定:曹某与被告佟某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曹某因属职务行为,其应承担的民事佟某对此事故负同等责任。曹某因属职务行为,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单位即原告北京某汽车进出口公司承担。由于此责任,由其所在单位即原告北京某汽车进出口公司承担。由于此次事故的发生对原告的车辆确实造成了修理费和减值
35、损失,故对次事故的发生对原告的车辆确实造成了修理费和减值损失,故对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原告的受损车辆贬值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原告的受损车辆贬值1515万元、修理费万元、修理费330541330541元的鉴定结论,法院予以认可。对原告主张的受损车辆的元的鉴定结论,法院予以认可。对原告主张的受损车辆的贬损价值和车辆修理费二项,被告佟某应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贬损价值和车辆修理费二项,被告佟某应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原告要求的迟延损失一项,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责任。对原告要求的迟延损失一项,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佟某赔偿原告北京某进出口公司车辆贬值费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佟某
36、赔偿原告北京某进出口公司车辆贬值费7500075000元、汽车修理费元、汽车修理费165270.5165270.5元。元。(来源:(来源:20082008年年1212月月2929日日交通律师交通律师)第19页/共64页第20页/共64页案情介绍:北京某省际客运公司的驾驶员开车撞死一名无名男子,案情介绍:北京某省际客运公司的驾驶员开车撞死一名无名男子,事发后事发后1010个月也没能处理。交通队计算出客运公司应该赔偿的款个月也没能处理。交通队计算出客运公司应该赔偿的款项数额,让客运公司交由交通队提存保管。但是客运公司据此向项数额,让客运公司交由交通队提存保管。但是客运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
37、拒绝,于是提起诉讼索要赔偿金。记者今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绝,于是提起诉讼索要赔偿金。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给付客运公司保险金市西城支公司给付客运公司保险金2525万余元。万余元。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828日晚,该公司驾驶员刘某驾驶公司的车辆行驶到日晚,该公司驾驶员刘某驾驶公司的车辆行驶到山东省沾化县境内时,不慎将一名男子撞倒致死。该公司及时向山东省沾化县境内时,不慎将一名男子撞倒致死。该公司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此次事故经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该公司驾保险公司报案。此次事
38、故经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该公司驾驶员负全责。由于查不到这名男子的身份,事发驶员负全责。由于查不到这名男子的身份,事发1010个月后,经当个月后,经当地交警大队调解,并按照当地生活水平作为计算标准,客运公司地交警大队调解,并按照当地生活水平作为计算标准,客运公司应该赔偿死者的费用共计为应该赔偿死者的费用共计为2525万余元。该公司也向交警大队交付万余元。该公司也向交警大队交付了赔偿款。了赔偿款。客运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没想到却遭到拒客运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没想到却遭到拒赔。赔。案例案例13-9 13-9 撞死无名氏先垫赔偿款撞死无名氏先垫赔偿款 保险公司拒赔被判败诉保险公司拒
39、赔被判败诉第21页/共64页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受害人身份没有确保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受害人身份没有确定,并没有得到其合法继承人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代表受害定,并没有得到其合法继承人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代表受害人进行调解,其签订的调解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由于受害人的人进行调解,其签订的调解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由于受害人的身份没有确定,该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并没有受到实际损失,其无身份没有确定,该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并没有受到实际损失,其无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因此不同意给付保险赔偿金。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因此不同意给付保险赔偿金。案例分析:法院认为,该公司司
40、机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法院认为,该公司司机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了此次交通事故,该公司为此向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了此次交通事故,该公司为此向交管部门支付了无名氏的赔偿金,由交管部门提存,损失已实际交管部门支付了无名氏的赔偿金,由交管部门提存,损失已实际发生,对此损失该公司并无主观发生,对此损失该公司并无主观第22页/共64页案情介绍:一名案情介绍:一名1313岁少年在斑马线被两辆公交车先后撞上,受伤岁少年在斑马线被两辆公交车先后撞上,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经法院调解,受害人最终获赔严重,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经法院调解,受害人最
41、终获赔320320多万元。多万元。据介绍,据介绍,20082008年年5 5月月4 4日,日,1313岁男孩李某过马路时,站在郑州市岁男孩李某过马路时,站在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南仓街交叉口的斑马线上避让车辆。这时,靳某驾驶紫荆山路与南仓街交叉口的斑马线上避让车辆。这时,靳某驾驶一辆城际公交车沿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仓街左转弯时,一辆城际公交车沿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仓街左转弯时,与李某相撞;之后,王某驾驶一辆公交车和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与李某相撞;之后,王某驾驶一辆公交车和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车同向行驶,把李某夹在两车中间,致使李某受重伤。车同向行驶,把李某夹在两车中间,致使李某受重伤。李某当
42、即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李某当即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20082008年年5 5月月2020日日转入河南省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李某脑部受伤,转入河南省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李某脑部受伤,已构成一级伤残。已构成一级伤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该起事故由警方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靳某负事该起事故由警方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靳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经法院查明,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车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经法院查明,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车车主为河南某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王某驾驶的公交车车主为车主为河南某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王某驾驶的公交车
43、车主为郑州市某公共交通总公司。郑州市某公共交通总公司。案例案例13-10 13-10 斑马线上被撞获赔斑马线上被撞获赔320320万万第23页/共64页李某家属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李某家属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18518万元。此案经法院多方万元。此案经法院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当事人6 6月月8 8日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河南某城际客运公日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河南某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交有限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96.88896.888万元,郑州市某公万元,郑州市某公共交通总公司赔偿李某后期治疗等费用共计共交通总公司赔偿李某后期治疗等费用共计226.07
44、2226.072万元。万元。承办此案的武慧鑫法官介绍,李某在判决时仍昏迷不醒,生命全承办此案的武慧鑫法官介绍,李某在判决时仍昏迷不醒,生命全靠医疗方式维持。因其后期治疗费用原本就很高,加上肇事方有靠医疗方式维持。因其后期治疗费用原本就很高,加上肇事方有足够的赔付能力,本着自愿和更好地保护事故伤残者权益的原则,足够的赔付能力,本着自愿和更好地保护事故伤残者权益的原则,法院作出了调解。该起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在郑州市乃至全国都极法院作出了调解。该起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在郑州市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来源:为罕见。(来源:20092009年年7 7月月1010日日北京晨报北京晨报)第24页/共64页案情介绍:
45、同单位两车相撞,保险只赔一辆车。由于路面结冰,同一案情介绍:同单位两车相撞,保险只赔一辆车。由于路面结冰,同一家混凝土公司的两辆车发生了剐蹭事故,在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家混凝土公司的两辆车发生了剐蹭事故,在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却称只能对其中一辆车进行赔付。基于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却称只能对其中一辆车进行赔付。基于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混凝土公司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东混凝土公司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我们公司总共有我们公司总共有7070多辆车,加上道路狭窄,难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多辆
46、车,加上道路狭窄,难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张先生称,这次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他说,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张先生称,这次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他说,20092009年年2 2月月1919日日1313时时3030分,该公司的司机马某驾驶京分,该公司的司机马某驾驶京G31G31车回单车回单位途中,遇到公司另一司机刘某驾驶京位途中,遇到公司另一司机刘某驾驶京G34G34车送货逆向驶来,车送货逆向驶来,“由于路面结冰,前一辆车在错车时刹车发生侧滑,致使两车剐蹭,造由于路面结冰,前一辆车在错车时刹车发生侧滑,致使两车剐蹭,造成两车均受损。成两车均受损。”据介绍,事故发生后,两车司机填写了据介绍
47、,事故发生后,两车司机填写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议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被告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对车辆进行了,并通知了保险公司。被告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对车辆进行了定损,但仅赔付了前一辆车的损失,对后车的损失拒绝赔偿。所以,定损,但仅赔付了前一辆车的损失,对后车的损失拒绝赔偿。所以,该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对后车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该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对后车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赔偿9945994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张先生说,该公司的所有车辆都于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张先生说,该公司的所有车辆都于20082008年年6 6月月5 5日向被告
4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投了保。日向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投了保。“我们每辆车投我们每辆车投的都是全保,一共投了的都是全保,一共投了4 4年,每辆车每年的保费就有年,每辆车每年的保费就有1 1万元,可没想到万元,可没想到真正出了事故,却不能理赔。真正出了事故,却不能理赔。”这让公司十分不解,他们认为保险公这让公司十分不解,他们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司的做法并不合理。案例案例13-11 13-11 自家俩罐车相撞自家俩罐车相撞 仅一车获保险理赔仅一车获保险理赔第25页/共64页案例分析:事故无案例分析:事故无“第三者第三者”成保险拒赔挡箭牌。成保险拒赔挡箭牌。“我们对这起我们对这起事故发生的
49、事实没有异议。事故发生的事实没有异议。”法庭上,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法庭上,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原告公司发生事故的两辆车都在该保险公司司的工作人员承认,原告公司发生事故的两辆车都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但事故中的后车不能作为投保,但事故中的后车不能作为“第三者第三者”赔偿。赔偿。该工作人员称:该工作人员称:“保险条例中规定,保险条例中规定,第三者第三者 是指除了本车人是指除了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而后车与前车同属一个被保险人的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而后车与前车同属一个被保险人的财产,所以不能按此赔偿。财产,所以不能按此赔偿。”另外,该工作人员还称,此案中,另外,该
50、工作人员还称,此案中,对后车也不能按车辆损失险赔偿,对后车也不能按车辆损失险赔偿,“因为根据双方填写的因为根据双方填写的 快处快处协议协议,前车在事故中负全责,后车属无责,所以也不能按该保,前车在事故中负全责,后车属无责,所以也不能按该保险来赔。险来赔。”庭审结束后,本案的审判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此前发生的庭审结束后,本案的审判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此前发生的类似案例来看,被保险人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有些类似案例来看,被保险人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有些案例都在法院调解下获得了折中解决。案例都在法院调解下获得了折中解决。“保险法中,为避免有人保险法中,为避免有人为获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