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学习.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间借贷学习.pptx(3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民间借贷概念: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以外的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是发生在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除此之外,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因此,符合下列情形的借贷均属于民间借贷:一对一民对民: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贷款;一对一民对企: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多对一民对企: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但是,企业之间借贷(企业间融资)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借贷行为,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1第1页/共36页【提示】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
2、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案例:2008年3月5日,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5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使用,双方约定月息2,借期为6个月。2008年9月5日到期后甲企业一直未偿还该借款,乙企业遂于11月1日将甲企业告上法庭,要求甲企业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之间禁止借贷,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无效,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
3、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遂判决甲企业返还乙企业借款本金50万元,对乙企业6万元利息予以收缴,对甲企业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2第2页/共36页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目前法律认定“高利贷”的下限是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所谓“高利贷”是指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并非指本金和利息全部不受保护,而是指超过央行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不受保护;本金和没有超过四倍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3第3页/共36页无息的民间借贷包括:(1)定期无息
4、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4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算利息第4页/共36页案例1:甲乙是好朋友。2008年3月5日,甲因急需钱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2008年8月1日偿还,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甲一直没有偿还,后甲乙因其他事情发生矛盾,乙诉至法院要求甲偿还借款5万元和利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属于无息借贷,但是借款到期后,甲拖欠不还,应当自2008年8月2日起向乙支付
5、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6.57计息。5案例分析第5页/共36页3、【提示】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一概无息,如果借款人迟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迟延还款的,还是需要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6案例2:甲乙是好朋友。2008年3月5日,甲因急需钱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2008年8月1日乙因急需用钱要求甲在8月15日之前还款,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乙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属于不定期无息借贷,但是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从2008年8月1日开始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6.57计息。第6页/共36页复利
6、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于出借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也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7民间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第7页/共36页案例1:2008年1月3日,甲向乙借款4万元,借期一年,双方按照不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年利率7.47%的四倍29.88约定年利息为29;同时约定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如果到时未支付利息
7、,则未支付的利息部分合到本金计算利息。2008年7月3日甲无法按时支付给乙半年利息5800元,到了2009年1月3日借款到期,乙遂向甲要求偿还本金4万元、利息12441元(其中841元是上半年未偿还利息5800元的复利)。后双方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年利息12441元除以本金4万元年利率高达31.1025,比央行同期贷款年利率四倍29.88超过1.22。因此,只能按照央行同期贷款年利率四倍29.88计算利息,利息应当为11952元,超出的489元不受法律保护。8案例分析第8页/共36页案例2:2008年1月3日,甲向乙借款4万元,借期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25即年利息1万元;同时约定利息在借款时
8、预先扣除,乙实际只支付给甲借款3万元。到了2009年1月3日借款到期,乙要求甲偿还本金4万元。后双方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出借人将利息1万元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3万元返还借款;同时计算利息的本金也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3万元计算,年利息为7500元,乙应当返还给甲多收取的利息2500元。9第9页/共36页民间借贷禁止复利,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虽然约定复利,但是按照收取的利息和实际出借的本金计算,利率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出借人可
9、以采取利息违约金的方式达到计算复利的目的,出借人约定借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约定借款人到期不还如何计算违约金即可。10【提示】第10页/共36页民间借贷的合同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民间借贷是否只签订借款合同即可借条等借贷凭证上,借款人应当签字还是摁手印民间借贷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11第11页/共36页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
10、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欠条、借条等形式进行,这也是简易借款协议一种,但相对于借款合同而言过于简单,往往会为纠纷的解决留下后患。因此,对于数额巨大的民间借贷最好签订详细的借款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12民间借贷能否采取口头形式第12页/共36页民间借贷最保险的做法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是发生纠纷时获得法律保护的基础。当事人之间切莫碍于情面而采取口头借贷方式,除非您确实不想到时候要回这笔钱。13【提示】第13页/共36页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合同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
11、)提供借款时才生效。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首先,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其次,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帐或者借款人亲笔书写的收条、欠条、收据之类的收款凭证。因此,理论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帐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经提供了借款。当然,日常生活中简单的做法是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欠条、收条上写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借款;否则只有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而不能证明您将款项交付给了借款人,借款合同(借条)还尚未生效。14民间借贷是否只签订借款合同即可第14页/
12、共36页2008年2月,张某向王某提出借款3万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只是写明王某同意借给张某3万元钱。借款协议签订后,王某就当场将3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张某没有开收据给王某。后双方发生纠纷,张某只承认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最终王某并没有把2万元借款交给他,主张双方之间的借款协议尚未生效。王某无奈,后终于找到其他证人,证明亲眼见过王某将3万元交款交给了张某,才澄清了事实。15案例分析第15页/共36页不论采取何种民间借贷形式,都必须将借贷双方的借款合意和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事实这两个方面要素用书面形式体现出来,以免发生纠纷。16【提示】第16页/共36页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
13、摁手印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不论是签字、还是摁手印,或者既签字又按手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签字可以模仿,一旦发生纠纷,需要对笔迹进行鉴定,笔迹鉴定相对较为复杂,而且具有一定误差率;而手印的指纹鉴定比较简单,而且指纹具有唯一性,不存在误差。因此,最可靠做法是在借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由借款人(包括保证人)既签字又按手印。17借条等借贷凭证上,借款人应当签字还是摁手印第17页/共36页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14、,“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8民间借贷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第18页/共36页甲以承包公路工程为由,对乙许下高额利息,向乙借款30多万元,全部挥霍一空。后法院以甲构成诈骗罪判处承担刑事责任。【提示】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
15、,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19案例分析第19页/共36页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民间借贷“代借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法律责任民间借贷如何保证资金安全民间借贷如何采取担保方式保证还款权民间借贷如何合法还钱民间借贷适用多长诉讼时效民间借贷如何起诉20第20页/共36页所谓民间借贷的代借,是指第三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借款人借款的行为。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代借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分为几种情形:(1)借款人对代借事实予以承认的,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代借人不承
16、担法律责任;(2)借款人对代借事实不承认,但是代借人有其他证据证明代借事实的,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代借人不承担法律责任;(3)借款人对代借事实不承认,而代借人不能证明代借事实的,此时代借人是实际借款人,由代借人承担还款的法律责任。21民间借贷“代借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法律责任第21页/共36页代借务必十分谨慎。因为代借借据的借款人签名虽然是别人名字,笔迹却是代借人的,一旦借款人不承认而代借人又不能证明,代借人将成为实际的借款人并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法律责任。22【提示】第22页/共36页民间借贷多属私下行为,借贷双方基本上都是熟人,但由于民间借贷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欺骗(不一定都构成
17、诈骗罪)等如影随形,出借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资信情况并非能够完全掌控;再加上民间借贷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问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因此,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领域。23民间借贷如何保证资金安全第23页/共36页(1)民间借贷要选择信誉良好且还款来源有保证的借款人,比如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借款人;(2)对于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必须谨慎借贷,只有对其所经营项目进行认真分析认为有较大的盈利可能性时才能放贷;(3)在我们国家非金融企业是不能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这种企业民间非法融资
18、行为往往借贷资金庞大,表面上看起来很安全,其实风险非常大,一定不能参与;(4)切勿借贷给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从事违法行为的人,因为这种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因此涉嫌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最后,出借人还可以通过担保工具如保证、抵押、质押等手段来保证您的还款安全。24如何保证民间借贷的资金安全呢?第24页/共36页民间借贷不安全因素非常多,因此民间借贷首先要考虑的还是资金安全而不是利息高低。现实生活中,高利贷往往是最危险的,因为这种借款人基本上没有考虑还款或者根本没有还款能力。再者,不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不少陌生人借了钱后一走了之,到时连人都找不到情况比比皆是。25【提示】第25页
19、/共36页订立借款合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是保证将来安全还款的比较有效的办法。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对于民间借贷普遍使用的担保方式是保证和抵押。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没有特别指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保证人,一定要查明其资产情况,以便确定其将来是否有保证偿还能力;必要时,您还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产信息并予以核实,这样有助于一旦发生纠纷马上要求法院冻结保证人的财产。抵押作为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主要是房地产抵押。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房地产抵押一定要抵押登记才有效,未经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行为无26民
20、间借贷如何采取担保方式保证还款权第26页/共36页按照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有返还借款的义务。首先,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其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或者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同类贷款的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再者,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后,借款人还款一定要还对对象,即还给出借人本人或者其授权接收还款的人;并且要保留还款证据。27民间借贷如何合法还钱第27页/共36页首先,民间借贷还款问题
21、要还对对象。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这点对出借人具有同样的意义,即出借人必须把借款提供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借款人),除非出借人出具授权书委托借款人将该还款交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账户。借款人切勿仅凭出借人的口头指示就将借款还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户头。切记,如果借款人没有还对对象,那么该笔债务很可能还没有还清。但是,借款人将还款直接交给出借人配偶或者转入出借人配偶账户,如果是小额借贷,根据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规定,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是大额借贷,是否适用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则不无争议,风险还是比较大。28【提示】第28页/共36页 其次,在还对对象
22、的基础了,借款人还要保留已经还款的凭证,可以是银行转帐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再者,民间借贷经常的做法就是借款人当面还钱,出借人收到还款后当面撕毁借条,表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两清。这种做法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当面撕毁借条时借款人未必仔细查看分辨借条,可能看起来像原来的借条,但有可能是假借条或者是复印件,真正借条还在出借人手上,这样在借款人无法证明已还款的情况下还是没有还清借款;即使当面撕毁的是真欠条,如果出借人事先将借条的复印件拿到公证机关作过与原件相符的公证证明,那么出借人完全可以凭经过公证的借条复印
23、件向借款人讨还借款,因为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正确做法还是要保留还款证据。29第29页/共36页甲欠乙借款人民币10万元,2003年3月份甲因病死亡。2003年5月份乙出示借条向甲的儿子甲男催要还款,甲男见是父亲书写的借条且知道父亲确实向乙借过10万元,遂当面将10万元钱还给乙,乙当着甲男的面将借条当面撕毁。后乙持借条向法院起诉甲男要求偿还10万元借款,甲男经了解原来乙在他面前撕掉的欠条是假的,真的欠条还在乙手中。甲男不服气,挂电话给乙,大骂乙骗人,乙十分得意,说你还给我10万元钱的时候,我当面撕毁的是假欠条,谁叫你不看清楚。甲男将乙电话里说的话全部作了录音,提交给法
24、院,法院驳回了乙的请求,维护了甲男的合法权益。30案例分析第30页/共36页(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
25、间。(3)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31民间借贷适用多长诉讼时效第31页/共36页由于民间借贷大多是亲朋好友之间的感情借贷,当事人很容易忽视诉讼时效规定,导致丧失司法保护权利,成为恶意借款人逃避债务的工具。正确做法是: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还款期限届满不还的,应当在2年内毫不犹豫地提起诉讼。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还款的,也应当毫不犹豫地提起诉讼。因为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也是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定。而且您也无法清楚知道对方是否
26、保留了他已经向您表示拒绝还款的证据,比如录音等。32【提示】第32页/共36页根据若干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33民间借贷如何起诉第33页/共36页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4【提示】第34页/共36页Thankyou!35第35页/共36页36感谢您的观看。第36页/共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