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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房屋租赁合同(15篇)上海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托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托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正、自愿、公正和恳切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全都,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状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路_弄新村_号幢_室(部位)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
2、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编号: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供应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商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
3、收依据 其次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商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币,下同)_元(大写:_) 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全都,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四条 保证金
4、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个月的租金,即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商定由乙方担当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费用由甲方乙方 担当,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商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担当。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修理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平安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觉该房屋及本合
5、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修理或托付乙方进行修理。甲方逾期不修理、也不托付乙方进行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平安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疼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修理的,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平安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协作。
6、甲方应削减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商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商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托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修理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商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平安状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消逝平安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实行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平安,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
7、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看法。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_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
8、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商定,由受让方连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全都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连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连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赐予乙方_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担当的其
9、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商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商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行抗力缘由毁损、
10、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商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转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缘由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
11、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依据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担当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托付_(房地产经纪机构)
12、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连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协作,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连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协作办理的一方担当。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削减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
13、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准时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修理、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商定的状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全都,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全都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商定的状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
14、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联系地址:_,邮编:_;乙方联系地址:_,邮编: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
15、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托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托付法定代理人签署: 乙方盖章: 日期: 签于:_年_月_日 房屋租赁条款风险提示 一、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全部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全部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除,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
16、托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商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担当何种责任。 二、明确商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查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商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假如没有特殊状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假如承租人要连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连续租赁这套住房。 留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17、,超过部分无效。 三、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商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接受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假如接受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留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明确转租程序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明确规定。假如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共享转租收入的比例,还应明确转租的程序,以免因转租事项产生分歧,建议询问专业律师;假如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五、明确违约责任
18、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处方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担当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担当的义务,一旦违约状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假如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假如出租人未按商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_承租方(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该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
19、屋(已/未)设定抵押。 其次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全部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全部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全部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转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供应复印件备查。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全部权证/转租凭证)及等真实有效的出租权属证明,并供应复印件备查。 (三)
20、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供应复印件备查。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担当。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留意事项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商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连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
21、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连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连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
22、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担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担当方式为: (一)乙方担当(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
23、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商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全部但甲方折价补偿)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平安的状态。乙方发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
24、行修理。逾期不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因修理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削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担当修理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疼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 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担当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修理或拒不担当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修理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担当。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担当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
25、)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全部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全部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全部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行抗力致
26、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商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商定严峻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担当商定的修理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平安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依据商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转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转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
27、第三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商定履行修理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不能提前通知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商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否则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商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商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
28、以及乙方未按商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托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
29、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实行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承租方(乙方)签章:_ 住宅:_住宅:_ 证照号码:_证照号码:_ 电话:_电话:_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_ 住宅:_电话: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3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化居住房
30、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商定接受。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选择商定,不予选择的请划除。 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得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本市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依据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四、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该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填写本合同附件中“经纪服务状况”的内容,并签字、盖章。
31、五、依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的规定,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该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供应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供应服务。 七、本合同是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颁布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连续使用。 (合同编号: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托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正、自愿、公正和恳切信用的基础上,
32、经协商全都,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状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路_弄新村_号幢_室(部位)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编号: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供应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
33、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商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其次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商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币,下同
34、)_元(大写: _) 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全都,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个月的租金,即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商定由乙方担当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
35、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费用由甲方 乙方 担当,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商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XX担当。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修理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平安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觉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准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修理或托付乙方进行修理。 甲方逾期不修理、也不托付乙方进行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担当。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平安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疼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36、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修理的,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担当。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平安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协作。甲方应削减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商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商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托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修理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
37、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商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平安状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消逝平安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实行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平安,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
38、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看法。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商定,由受让方连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全都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连续出租的,应于租
39、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连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赐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担当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商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商定外,乙方返还该
40、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担当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行抗力缘由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商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转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缘由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依据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