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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3篇)乡镇财务治理细则最新篇一 一、资金治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治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收入准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违规惩罚,坚决执行 “开户一个行,治理一本帐”的原则。 二、经费审批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全部发票由镇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1000至5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党委书记商议同意后,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联席会议争论同意后,方可列支,否则,不予报销。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
2、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别状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前方可借支,但必需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否则借款由出纳负责。 四、办公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费、县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其包干额度在月补助工资表中发放,计生站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的确需外出抓生育对象,其补助标准长途车按车票报销,住宿每人每天补助5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5元,市内交通每人每天补助6元。 五、购物治理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的确要添置办公用品,必需先报规划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3、,由财政所统一负责选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六、电话治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实行包干负责制,原则上只接不打,镇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一律使用个人手机,行政办公室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行政办公室电话每月120元,传真机每月50元,节省不奖,超过局部从行政办公室责任人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有特别状况超支电话费,凭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 七、款待来客治理制度:上级来客,本着热忱、廉政、节省从简的原则,严格根据严控支出规定,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每餐标准每桌90110元,不发整包烟,不上瓶装酒。村主干开会,按工作餐每桌90元标准款待。村干部个别来镇办事,
4、凭政府款待券用餐,因特别状况需在外就餐款待的,必经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前方可外出就餐,一律不准签单,否则不予报帐。 八、车辆治理制度:政府车辆由主要领导统一调度,小车修理由司机和财政所所长共同负责签字审批,车辆加油由出纳到石油公司购油,凭卡加油。原则上任何部门不准租车,除处理突发大事外,的确需要租车由主要领导批准,到财政所开出租车单方可租车,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九、打、复印治理制度:打印、复印统一在指定地点签单,实行10000万元包干,在非指定地点打印、复印的,不予报销。 乡镇财务治理细则最新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标准镇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治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
5、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根底工作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机关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属镇供给的市直机关基层分局(所)及除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治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治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效劳公司外的镇属一般企业。 其次章 财会人员治理 第三条 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都应按镇政府的统一规定配备财会人员作为出纳或报帐员,统一托付镇财政结算中心集中进展会计核算。 第四条 财会人员必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把握会计、电算化专业
6、技术及相关学问,并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需依据关于加强财务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现金、支票、印鉴的治理,并掌握部门现金余额,严格执行定期对帐制度。 第五条 部门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当本部门的财会人员。 第六条 财会人员必需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聘用、辞职及其他工作调动须经镇组织(人事)办讨论打算,交接时须办清移交手续。 第三章 财政预算决算 第七条 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必需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状况进展自我绩效检查评价,并对预算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中资金是否按批复用途使用负责,年度审计对此反映的问题由各预算单位担当相应责任。镇财政部门的职责是组织编制
7、预算、审核汇总批复预算、监视检查和绩效评价。每年的第四季度,各部门要编制下年度本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两上两下”的程序经镇人大批准后在30日内批复到各部门;每年的年终,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财务决算状况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编制本年度全镇财政决算报镇人大审议。 第八条 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实行“零基预算”(不含镇属企业),并坚持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略有结余”的原则。年终结余资金(除上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省市镇配套专项资金结余外)全部上缴镇财政。 第四章 收入治理 第九条 各部门全部收款工程必需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不得自行印制或购置收据。 第十条 有收入上缴任务的
8、部门,必需按年初财政收入预算积极组织收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治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执收,款项直缴镇财政专户;效劳性收费及其他收入由部门执收后按季汇缴镇财政专户。各业务部门要坚持日清月结准时将收费款项缴存银行,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也不得用收入直接办理支出。 第十二条 各部门收到财政拨入款项,要严格按财政批复内容进展治理,以保证资金使用与申请拨款用途全都。 第五章 支出内容规定 第十三条 部门预算支出由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构成。根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效劳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工程支出包括设备选购支出、基建支出、专项支出。 第十四条 工资福利支
9、出包括各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 第十五条 商品和效劳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询问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修理(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效劳支出(其中,差旅费是指部门中无交通费补贴人员的出差车船费;其他商品效劳支出是指商品效劳支出细分工程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第六章 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镇级财政性资金拨付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财政拨入各部门的经费实行限额审批制度。1、人员经费支出(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严格按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或缴存,由部门负责人审
10、批。对未纳入工资统发的镇属单位部门(含企业),于每月工资发放后将相关发放资料报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询问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修理(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效劳支出)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接待费及专项经费支出3000元(含3000元)以下,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000元以上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镇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于镇属企业运营状况及资产规模差异较大,将镇属企业分为一般企业和重点企业。镇属一般企业执行上述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镇属重点企业(含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
11、经营治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治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效劳公司)自行编制财务审批制度报镇党委会讨论打算,经批准后报镇财政部门及财政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如暂借差旅费、暂借因公受伤医药费),2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审批,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报镇长审批。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应于借款相关业务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凭支出凭据进展核销。除此以外,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借款,如确需借款的须经党委会争论同意并附会议纪要作为依据。各部门、单位、企业、村
12、级借款,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前方能借出。 第七章 支付标准 第十九条 各部门的支出必需按镇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执行,在预算之内据实列支。 其次十条 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奖金、节日慰问等个人待遇,要严格按组织(人事)办核定的工程和标准执行。 其次十一条 各部门不得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住宅电话费用不得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通讯费标准发放通讯费补贴;单位公用电话的安装必需报经镇分管领导批准,话费必需按单机列明在单位支出预算之内,据实报销;严格掌握设置和租用信息专线、连接因特网等收费线路,对确需设置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设置。
13、经批准同意的使用部门应将具体资料报镇财政部门备案。 其次十二条 各部门今后原则上不准购置小汽车及摩托车,因特别状况需购置的须报镇党委会讨论。由镇财政负担的公务车车辆费用实行定额标准,包干下拨到车辆使用部门开支。其中,小汽车每辆每年3000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5000元。 其次十三条 干部职工个人购置用于公私两用的车辆,费用不准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交通费补贴。 其次十四条 各部门会议费开支必需按关于会议餐费发放标准的通知(中三党办20xx45号, )要求执行。 其次十五条 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报实销。差旅费包括食宿费、车船飞机费、差旅补助费三项(食宿合开一张单据的,按住宿费统计
14、)。 第八章 支付手续 其次十六条 基建工程结算必需收齐正式发票、工程合同、结算审核书、验收证明书、招投标证明(工程款在50万元以下的除外)等资料,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施工单位。 其次十七条 列入政府集中选购的工程由镇政府选购中心实施选购,由镇政府选购中心依据已审批的政府选购申请表和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镇政府选购中心后,再拨给供给商。购置其他商品应具备正式发票并有经手人、领导签名手续才能支付;大宗商品还要附有数量和单价明细。 其次十八
15、条部门全部支出的报销都必需执行以下程序:先由经手人、审批人完成签名审批手续,并经镇结算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其次十九条 其他接待费用开支要凭发票报销,但属消遣工程的发票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 财政核拨经费和专项资金在同一账户并行使用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镇结算中心每月填报收支明细表,准时提交给各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及镇分管财经领导。超过预算进度或额度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第九章 固定资产治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治理用具等。除固定资产以
16、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治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镇政府选购中心统一选购。各单位是固定资产治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展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镇结算中心是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准时进展帐务处理,并帮助各部门每年进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需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单项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由镇分管领导审批;单项300
17、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需报镇财政资金审查委员会核实表决后报镇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十章 审计监视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审计监视制度,对各部门的收支状况、资产负债状况实行定期审计。各部门每月须向镇财政所及有关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财政收支、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及镇党委的开支要定期在肯定范围内公开。 各部门的法人(负责人)因调任、转任、离退休、离岗退养、辞职等缘由离任的,离任前要实行离任审计。 对审计发觉的财务治理问题,相应部门要在三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准时整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需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本制度。财会人员须按
18、本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一律拒付。各级领导要自律,不得干预财会人员行使正值的监视权,自觉肩负起本部门财务工作的治理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的干部职工,镇财政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提请镇党委、镇政府分别赐予清退资金、扣发奖金、调整职务、降职、开除等处分;情节严峻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乡镇财务治理细则最新篇三 一、治理原则 1、乡政府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开户、统一治理、统一审批、收支两条线治理”的原则。 2、一切开支本着节省的原则,反对铺张铺张。 3、财务治理乡长一支笔,大额支出集体讨论打算。 二、治理机构 乡财务统一交由县乡镇财政治理中心做帐,由乡报帐员处理收入和开支,统一报治理中心做
19、帐。 报帐员的主要职能:熟识把握各种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收付时的每一张原始凭证,无审批人、验收人、经手人三人签字的凭证不报销;凭证内容不全、用途不明,不予报销;按制度、标准做好每一笔帐目的收付工作。仔细款待治理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准时存入银行,不得随身过夜。 三、治理方法 (一)、收入治理 1、收款必需使用盖有吴坑乡政府财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统一编号登记。否则,按违反财务纪律处理,缴款人有权拒付。发票实行领用登记,结算后由报帐员到县财政局核销。 2、各类发票必需在当月25日前准时与财务办结报。收入20xx元以上的准时存入县乡镇财政治理中心帐户,现金缴款悉数上交乡财务办。严禁坐支或公款私
20、存,票据准时结交,违者按财经纪律处理。 凡上级主管部门代收代缴费用一律通过乡财政往来,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 (二)、支出治理 1、严格坚持乡长“一支笔”审签报销,全部支出必需先批后支。支出票据要符合税务部门要求,发票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经乡长审批签字后由报帐员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收付凭证或者手续不齐全凭证,财务人员应拒绝受理。凡在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实行预算拨款制度。 2、报销制度 工作人员出差、开会、学习、考察、培训须向领导请示,经领导同意,方可外出。未经批准外出的一切费用自理。其它各项支出也应在事后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人要在符合财务制度和合法的原始凭证上注明经办人、
21、日期、事宜、人数等。无法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的,白纸条只作附件,必需到财务办填制完整的凭证或到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前方可报销。 报销要准时。各种报销票证经财务审核,乡长审批后,做到月结月报,逾期由经办人提交党政班子重新审批。如财政一时难以兑现报销金额的,可先结报到乡报帐员处,出据有关手续,待乡财政好转时兑现报销金额。 干部批准参与学历教育的,毕业后凭审批表、毕业证和交费票据,由乡支付奖学金。其它车旅费、住宿费和用餐费用自理。参与自学考试的费用,参照文件规定予以报销。 对各项大型根本建立和专项基建工程要先预算,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前方可实施,并报县财政局安排预算经费,由乡财政办同主管领导监视执行,工
22、程费用由乡财政依据工程进度和预算合同商定拨付。各项工程的预决算状况要在党政班子会议上通报。 加班补贴标准 双休日、节假日补贴标准:在记好考勤的根底上,双休日为30元/人.天,节假日为50元/人.天。 3、差旅费及用车制度 平常干部下村或出差,原则上不得包车。差旅费报销按文件执行。 4、接待制度 款待来客安排到乡食堂就餐,因特别状况到饭店就餐或公务开支的,事先经书记或乡长同意,方可接待。 5、审批制度 款待费、邮电费、公务费等支出由分管领导审核,报乡长审批。 政府及各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购置。一次性添置500元以上的物品必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政府统一选购。 凡一次性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由党政班子集体争论或乡长办公会审批讨论打算。 6、其它规定 个人原则上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别状况确需借款,应由本人出具借据,注明借款缘由、还款日期等事项,按经费审批权限经乡长签字前方可借款。借据当月入帐,不得留抵库款;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全乡性召开的村级干部会议,每人每天补贴50元,由会议组织者造册,财务办发放补贴。 四、财务监视 各项费用的支出必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财务办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建立财务报表制度,财务办按月向乡长报告经费收支状况,每季度财务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