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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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标准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治理和监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安康进展,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承受国家常常性资助的社会力气举办的一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气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治理的根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进展需要和资金供应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精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省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治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掌握和监视,防范财务风险。 其次章财务治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治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治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展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转变学校财务治理权。即在肯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

3、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治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详细实行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依据当地实际状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根据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效劳和经营等工程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治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治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治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依据教育事业进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

4、收支规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根据规定使用的预算治理方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进展目标和规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根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进展的根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状况和预算

5、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依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根据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依据年度事业进展目标和规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掌握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标准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治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治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假如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规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

6、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治理资金以外局部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依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精确,标准决算治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治理 其次十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归还性资金。 其次十一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

7、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帮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根据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帮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其次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

8、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治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其次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根据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准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治理 其次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消耗和损失。 其次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帮助活动发生的根本支出和工程支出。根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

9、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工程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进展目标,在根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帮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根底上,进一步根据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其次十六条

10、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治理制度。 其次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状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治理,根本支出、工程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工程支出应当根据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其次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

11、;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根据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其次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工程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根据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状况;工程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承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根据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规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选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治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治

12、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治理 第三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根据原用途连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治理,应当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根据规定结转下一年度连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局部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

13、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治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治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根据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特地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治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根据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肯定比例提取,并根据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根据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修理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根据非财政拨

14、款结余的肯定比例提取以及根据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承受社会捐赠和根据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嘉奖、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根据其他有关规定,依据事业进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治理方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根据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治理 第四十一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

15、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治理制度,加强和标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治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安康进展。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科学标准、从严掌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进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淌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

16、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治理制度,加强资金监视治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准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准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根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治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设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名目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

17、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具体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展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准时查明缘由,根据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到达交付使用状态的建立工程。 在建工程到达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根据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展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供应某

18、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展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掌握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进展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展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

19、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展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展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制度大全网-,为您细心编辑整理本文,转载与引用请注明出处。 第五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 第五十

20、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负债治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担当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归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承受托付代为治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治理,分项核算

21、,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治理,准时清理并根据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掌握机制,标准和加强借入款项治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供应担保。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展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视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展全面清理,编制财产名目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资产

22、的移交、接收、划转和治理工作,并妥当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完毕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根据以下方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转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根据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肯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进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23、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供应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安排、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状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中小学校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依据学校财务治理的需要,进展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

24、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进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治理状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良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 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依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视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治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治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

25、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根底数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视应当实行事前监视、事中监视、事后监视相结合,日常监视和专项监视相结合。 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掌握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视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承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视。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根本建立投资的财务治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根本建立投资财务治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治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

26、政府和承受国家常常性资助的社会力气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气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详细财务治理方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制定内部财务治理方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篇2:x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治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治理制度。 1.2本治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

27、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需仔细执行本治理制度。 其次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治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全公司的财务治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治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帮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进展的本钱核算模式、制定本钱治理制度与掌握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给科、仓储科、审计科;岗

28、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本钱核算员、选购员、内勤治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治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酬劳。 第三章流淌资产的治理 3.1流淌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治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仔细执行现金治理暂行

29、规定和有关现金的治理规定。 要严格掌握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别状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治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需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需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标准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前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消失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缘由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

30、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动身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准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依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准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准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需入账,不允许消失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

31、款等款项准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准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治理 3.3.1会计人员要仔细执行银行结算方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掌握,银行付款必需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需填写日期并在估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准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

32、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调整未达账项,消失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缘由,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治理 3.4.1企业要依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详细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需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给、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给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展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展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

33、、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根据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实行各种必要措施的确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准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账款要准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觉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掌握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需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依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前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纳坏账预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

34、账预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治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掌握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效劳的流淌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帮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本钱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选择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本钱。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需持有生

35、产或仓库、供给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前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规划选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给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选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展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具体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比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前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

36、随发票及选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依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治理 3.5.8.1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规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精确,领料单用途要依据生产规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本钱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规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

37、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效劳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依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治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治理,仓库部门依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

38、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准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治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准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本钱核算的真实性和精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选购验收入库后,不管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

39、避开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纳五、五摊销法计入本钱费用。 对于能屡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需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展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治理员及仓库同时进展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丧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治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40、销后退回的,必需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需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展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消失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准时查明缘由,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准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缘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治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准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治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纳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

41、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托付加工材料的治理 本公司设置“托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本钱、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本钱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需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给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托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

42、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托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托付加工材料本钱,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托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托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治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别缘由,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

43、还先由仓库催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治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治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修理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名目,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

4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依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实行重置价进展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展分类治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纳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需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加,详细盘点时间由财务部依据年终决算的要求打算。 第五章负债治理 5.1企业的流淌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归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淌负债应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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