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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BJWSA00042022目次前言.III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54制度建设.5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操作规程.6安全投入.65机构与人员管理.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6驾驶员.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6服务方与承包单位管理.6一般管理.7危险作业.77双重预防工作机制.7安全生产风险管控.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78应急救援.8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8应急预案.8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8出行活动.89建筑物.810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9服务场所.9活动设施.9安全警示标识.911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9办公场所、会议室.9档案室.9计算机房.9食
2、堂.9视频监控系统.10地下场所.10IT/BJWSA00042022公务车辆.10停车库(场)和车辆充电场所.10库房.11电梯.11空调系统.11锅炉房.1112用电.11变配电系统.11固定电气线路.11临时低压电气线路.11配电箱(柜).12照明灯具.12插座、开关.1213消防.12消防设施资料和日常管理.12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12消防应急照明灯.12消防安全疏散标志.12消防给水系统.12消防水泵房.12消火栓与灭火器.13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值班室.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3自动灭火系统.13IIT/BJWSA00042022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
3、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机构与人员管理、服务方与承包单位管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应急救援、建筑物、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099.3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
4、范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936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4561消火栓箱GB19272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T28009冷库安全规程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修订版)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
5、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575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4T/BJWSA00042022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502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AQ7004制冷
6、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DB11/T065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T527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T596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DB11/T760供热燃气热水锅炉运行技术规程DB11/1024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11/T145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DB11/1624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DB11/T2025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服务与运行规范XF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servic
7、eandmanagementorganizationofretiredmilitarycadres军休机构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注: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等。来源:DB11/T2025-2022,3.2,有修改4制度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1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c)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4.1.2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4.1.3安全生产职责应适时更新。4.1.4应定期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
8、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2.1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a)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b)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c)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d)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和设施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e)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f)引入服务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g)危险作业(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吊装等作业)管理制度;h)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i)出行活动安全管理制度;j)应急管理制度;5T/BJWSA00042022k)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理制度;l)事件事故管理制度;m)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2.2规模较小的军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综
9、合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2.3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适时更新。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4.2.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保存3年。安全操作规程4.3.1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3.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a)适用范围;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d)个体防护要求;e)严禁事项;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4.3.3岗位安全操作
10、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4.3.4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安全投入4.4.1应制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并纳入本单位预算。4.4.2应按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并保存记录。4.4.3每年应对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至少进行1次检查和统计,并保存记录。5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5.1.1工作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1.2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驾驶员5.2.1应建立专职驾驶员档案。
11、5.2.2每年应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或交通安全告知书。5.2.3有职业禁忌症的(癫痫、眩晕、器质性心脏病等)不应从事驾驶员岗位。5.2.4驾驶公务车辆的非专职驾驶人员,应纳入驾驶员管理。5.2.5车辆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并保持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3.1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5.3.2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2学时;b)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市(区)军休中心、军休机构、岗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4学
12、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5.3.3工作人员在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岗位安全培训。6服务方与承包单位管理6T/BJWSA00042022一般管理6.1.1应选用、续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方、承包单位。6.1.2应与服务方、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应在有效期内。6.1.3应对服务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6.1.4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
13、育和培训。危险作业6.2.1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单位制定的作业方案和申请表按照权限进行审批。6.2.2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符合安全作业要求。6.2.3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内容。6.2.4应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辨识出的有限空间应在其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有限空间标牌。7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7.1.1应对场所、设备和岗位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采取制度、技术
14、、应急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保存安全风险清单。7.1.2应依据安全风险等级情况,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张贴安全风险告知卡,告知工作人员安全风险基本情况和防范措施。7.1.3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更新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7.2.1事故隐患排查7.2.1.1应结合本单位安全风险情况,制定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应覆盖其所有的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服务方的生产经营活动。7.2.1.2应采用综合排查、专项排查、定期排查(含季节性排查、节假日排查)、日常排查等方式,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检查,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7.2.1.3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和内容应
15、符合下列要求:a)综合排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单位级综合排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部门级综合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b)专项排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主要是对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电气装置、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进行排查。专项排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c)定期排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根据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排查;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排查;d)日常排查由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7.2.1.4当发生下列情形,应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开展排查工作:a)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
16、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c)安全生产条件变更;d)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7T/BJWSA000420227.2.2事故隐患治理7.2.2.1应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7.2.2.2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等。7.2.2.3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7.2.2.4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和效果评估。7.2.3事故隐患公示7.2.3.1应每月向工
17、作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7.2.3.2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应向工作人员公示事故隐患所在位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等信息。8应急救援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应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预案8.2.1应在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8.2.2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8.2.3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8.2.4应急预案应经评
18、审或论证,并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8.2.5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8.2.6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8.2.7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并对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状况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出行活动出行活动前,应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宜设置救护车辆及救护人员随行。9建筑物建筑物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不得使用违法建(构
19、)筑物。建筑物防雷装置应完好有效,镀层或涂漆、标识应完好,各处明装导体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其设置应符合GB50057和GB51348的规定。防雷装置应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检测1次,宜在雷雨季节前进行,保存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采用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并考虑积雪对天窗的影响。全玻璃门应选用安全玻璃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设防撞提示标志。8T/BJWSA0004202210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服务场所10.1.1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10.1.2活动场地应平整、无积水,通风良好,照明充足,清洁服务实施前及过程
20、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活动设施10.2.1健身器材应符合GB19272的规定。10.2.2应定期对在用活动设施进行清洁、消毒、润滑、检查并维护,发现情况异常,应及时处理。10.2.3应根据使用人群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张贴活动设施清晰、醒目的使用说明。安全警示标识10.3.1应在公共部位的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10.3.2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或者设备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10.3.3各类安全标识的设计、设置应符合GB2893、GB2894的规定,保持完好、清晰,不被遮栏。10.3.4设备设施所带的外文的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11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办公场所、会议室1
21、1.1.1办公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11.1.2办公室、会议室不应带入危险化学品,包括汽油、油漆等。11.1.3不应在吸烟区外吸烟。11.1.4办公室、会议室电气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应使用燃气炉、电阻丝式电炉、加热管式取暖器等大功率电气设备;b)不应乱拉电线;c)使用的空调器、饮水机、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等电器应具有“3C”认证标志;d)电器插头无松动、电源线无裸露、老化等现象;e)悬吊的灯具、投影设备等,应牢固、可靠。档案室档案室应符合下列要求:a)室内使用的地毯、窗帘等应为阻燃产品;b)室内不应使用照明、计算机以外的电器,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c)档
22、案库房内资料柜、办公用品等应定置摆放,较重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超过2m的资料柜宜设置取物梯台,不应随意改变物品堆放高度和位置;d)档案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水淹、防跌倒等基本保护条件,宜使用防盗门,窗户宜有防盗网;e)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应入内;f)不应存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g)无人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并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电的关闭情况。h)档案室外悬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安全警示标识,不得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计算机房独立设置,且有服务器系统的计算机房,其场所和设备设施应符合GB2887、GB9361和GB51348的规定。食堂9T/BJWSA0004202211.4.1炊事机械
23、应符合下列要求:a)炊事机械电源线路应敷设在无泡浸、无高温和无压砸的沿墙壁面;b)炊事机械电源控制开关应单机单设,且使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对于受烟尘、雾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控制开关应有防护装置;c)炊事机械的旋转部位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d)搅拌操作的容器应加盖,且应设置盖机联锁;联锁装置应完好有效;e)绞肉机加料口应确保操作人员手指不能触及刀口或螺旋部位,并备有送料的辅助工具;f)压面机等其它面食加工机械,加料处应有防护装置。11.4.2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11.4.3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11.4.4专用的封闭式燃气调压、计量间、用气场所
24、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夜间无人值守的食堂,报警装置应与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联网,或将报警器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11.4.5燃气设施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11.4.6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张贴在现场。11.4.7定期对排风机、排油烟系统和管道等进行清洗、保养,并保存清洗、保养记录;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m范围内,应每日进行清洗。11.4.8冷库应符合GB/T28009的规定。视频监控系统11.5.1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对活动场所、电梯轿箱、主要通道、出入口、停车场、配电室、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治安状况进行适时监视。11.5.2应定期对各部位设置的摄像头进行保养、检查。11
25、.5.3视频监控系统终端应设置在控制室内,对视频监控图像进行24h监视,录像资料应保存至少30天备查。11.5.4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清单或图表,标明位置、种类和功能、检查检测周期和结果等。11.5.5视频监控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包括备用电源。11.5.6设置监视摄像头的部位,应设置标识。地下场所地下场所应符合GB51348的规定。公务车辆11.7.1车身应符合GB7258的规定;应保持外观整洁无损,门锁牢固可靠,底盘各部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车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完好,位置正确。11.7.2驾驶室内各控制仪表及操纵机构齐全有效,工作正常,制动系统灵活有效。11.7.3灯光系统、喇叭符
26、合要求,雨刷器工作正常。11.7.4安全带、备用胎、反光背心、停车三角警告牌等应齐全、完好;车辆配备灭火器,且在有效期内,完好有效。11.7.5应建立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11.7.6应按期年检,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宜继续使用。11.7.7应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11.7.8车辆管理部门应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完好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11.7.9实施机动车辆派车制度,并保存记录。11.7.10驾驶人员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停车库(场)和车辆充电场所11.8.1停车库(场)应符合GB50067和DB11/T596的规定。11.8.2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有条件的
27、应设置集中充电场所,并符合DB11/1624的规定。11.8.3电动汽车充电应符合DB11/T1455的规定。10T/BJWSA00042022库房物品存储应符合XF1131的规定。电梯11.10.1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11.10.2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置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11.10.3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应继续使用。11.
28、10.4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应定期校验检定、检修,并保存记录。11.10.5应建立电梯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11.10.6应对在用电梯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保存记录。11.10.7应将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11.10.8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11.10.9应将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11.10.10电梯机房、安全标志和标识应符合TSGT7001的规定。空调系统制冷设备、机房和运行应符合GB50365和AQ7004的规定。锅炉房
29、11.12.1锅炉房出入口、燃气设施等应符合GB50041和DB11/T760的规定。11.12.2架空敷设或外露的燃气管道,应有与输送介质相一致的识别色、识别符号(介质名称和流向)和安全标识。11.12.3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设置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11.12.4常压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a)锅炉大气连通管上不应安装阀门;b)系统中应装设防止停泵时回水溢出的装置;c)对于直接加热式的锅炉,系统中循环泵应安装在锅炉出水一侧;d)系统中应装设自动和手动补水装置;e)系统中应有可靠的定压措施和保护循环水膨胀或冷却的装置;f)系统中应有防止停泵造成水击事故的装置。11.1
30、2.5应定期进行锅炉水质化验,水质化验合格,记录完整。12用电变配电系统变配电系统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环境、运行、值班人员安全要求应符合GB50053、GB51348和DB11/T527的规定。固定电气线路12.2.1固定电气线路直敷布线、电缆桥架布线等应符合GB51348和GB55024的规定。12.2.2线路接头连接可靠,无机械损伤,无松动,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盒(箱)配件齐全,固定牢固。12.2.3不应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不应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临时低压电气线路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安装应符合GB30871和JGJ46的规定。11T/BJWSA00042022配电箱(柜)12.4.1配电箱(柜)的安装应符合GB50054、GB50303、GB50575、GB50617、DB11/T065,还应符合下列要求